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合同f范本
建设市政燃气管道工程是为了方便天然气的输送,那么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合同范文一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天然气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施工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所涉及的管道和设备的安装及配套的土建工程等。
标段桩号:中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低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天数:_______天
四、 质量标准
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11、《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建筑标准图集等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五、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主材与设备由发发包提供)
六、 合同价款
1、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合同调整价款:施工中发生经发包方认可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核定单所产生的价款。
3、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结算审结半年内,分期付清。
4、计价依据: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山西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1《太原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定额》、当期《临汾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招标工程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执行。
七、材料设备供应
施工图中的主材及设备由发包人提供,主材及设备款在结算时扣回。辅材在发包人认可后可由承包人自购。所有材料设备必须出具产品合格证明。
八、工程质量保修
承包人对施工图中所涉及的管道安装及土建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两年。
2、保修范围: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所设计的内容和项目。
3、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接到抢修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由发包人承担。
4、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金额________元。
5、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经验收合格后,将剩余的保修金返还承包人。
九、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向工地派驻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工程的管理、验收及对外的协调。
2、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四套。
3、审查批准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负责办理开工前的有关审批手续,协助承包人解决施工现场的用水用电。
5、开工前以书面形式校验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6、协助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构建物、文物、树木的保护工作。
7、组织图纸会审。
8、在施工中如遇到与施工图纸不符的情况,发包人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到现场协商处理,并由设计单位出具书面处理意见。
十、承包人的权利与义务
1、承包人向工地派驻项目负责人,负责施工的组织、施工的质量、进度和现场安全管理等。
2、承包人对燃气工程图纸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3、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提供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建物、树木的保护措施及方案,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5、开工、暂停施工、工期延误等必须按规定出具书面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6、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应的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7、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和保卫工作,严格履行《燃气工程安全施工责任协议书》中的乙方责任,消除隐患,杜绝事故。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工程不得转包。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所承包的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相应损失。
9、按照国家及公司有关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组织施工。
10、工程完工后3日内通知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组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将竣工材料及结算材料报发包人审核。
1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组织施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发包人违反本合同约定,赔偿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约定,延误工期的,工期每延误一天,发包人按工程总造价的2%扣罚承包人;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或其他违约的,承包人无偿返工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厂的一切损失。
3、承包人若不按期将竣工资料及竣工结算转交发包人,每延误一天,发包人按工程总造价的2%扣罚承包人。
十二、安全责任
承包人由于安全措施为按有关规定落实造成安全事故,导致施工人员或第三者伤亡,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赔偿。承包人应为施工现场有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十三、争议
1、约定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2、调解无效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执行。
十五、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竣工验收、结算完毕、保修期过后终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陆分,发包人肆份,承包人贰份。要求陆份用钢笔或碳素笔工整填写。合同签订后,擅自涂改无效。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年月日:
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合同范文二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整个民用户燃气工程实施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天然气中压PE管道工程。
二、工程地点:四川省泸州市。
三、工程内容及范围:
1、中压管道18613米及其附属阀门安装、定向钻穿越、管沟开挖与回填、道路拆除与恢复、敷设警示带与示踪线、埋设标志桩、吹扫、全线与分段压力试验、勇气置换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户内燃气管道及设施安装。
3、户外燃气干、支管及设施安装。
第二条 工程实施方式
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管理、碰管通气全过程均由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实施。
第三条 工程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一、天然气庭院管网、外线中压管线、调压装置、计量表、天然气阀门及配套管件、土石方工程,地形地貌恢复等工程费用。
二、天然气放空气量、管线碰口、设计、监理等费用。
三、本合同总造价36561346元,人民币大写:叁仟陆佰伍拾陆万壹仟叁佰肆拾陆元整。
四、甲方用转帐支票或现金到乙方指定银行交付均可。
第四条 甲方交款日期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的五日内交付工程总款的40%,管道安装完毕试压合格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30%,在通气前10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20%,余款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付清。
第五条 材料及设备配置
一、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不含燃器具)均由乙方供应。
二、燃器具由甲方自行选购本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符合安全用气标准的产品。
三、因燃气用具质量而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燃具供应方负责。
四、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技术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内向乙方提供以下准确、真实齐全的设计基础资料:甲方用气地点以及周围相邻区域的总平面地形图(1:500地形图、带城市坐标)、总平面布置图、用气建筑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结构图(1:500或1:100)、标准层平面图(各层平面布置不同时需各层建筑平面图1:100)。用气位置建筑(厨房)大样图、用气建筑给水施工设计图(或竣工图)、电气线路布置图。用气庭院内隐蔽工程总平面图(水、电等管线)、成片开发用户的调压计量室(站)建筑红线位置图、干管所经道路地形带状平面图及纵断面图。
2、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免费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且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合同生效之日起内免费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电源、水源,满足施工用电、用水量的需要,并保证乙方在施工期间正常使用,提供施工料具准备间。做好红线内场地平整、拆迁及消除全部障碍物(包括架空的、隐蔽的)。
4、施工前提供住户名单及相应的门牌号。
5、保证设计人员及施工人员能顺利进入每个住户家中踏勘与施工。
6、提供市规划、消防、市政、河道、园林、交通等有关部门需要甲方提供的文件及证明等有关文件资料;提供质检、消防部门验收该建筑合格的资料或证书。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7、在高层建筑的燃气工程验收前,应安装、完善燃气电磁阀的消防报警控制系统。
8、甲方不得擅自改动,损坏燃气工程设施,不得将天然气管道、设备暗埋或包裹。
9、与乙方签订供气合同。
二、乙方的责任
1、代甲方向市规划、消防、市政、河道、园林、交通等单位申请办理燃气工程实施的有关手续及赔偿。
2、除第七条的第二款规定外,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实施。
3、负责提供齐全的竣工资料。
4、负责组织燃气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质量监督管理方应对工程的质量负责。
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手续、碰管、通气。
6.非乙方原因遇特殊情况,工程不能实施,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
7.与甲方签订供气合同。
第七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劳动定额和本工程现状需要,确定工程实施工期为330日历天,从开工之日起计算。
二、本工程拟定2010年3月3日开工,2011年2月28日竣工。
1、因甲方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不准确、不齐备或房屋结构发生改变,致使工程无法按期进行而影响进度的。
2、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未能消除,导致乙方不能施工的。
3、甲方临时提出更改工程内容或更换设备影响工程进度的。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
5、甲方或与甲方相关人员阻扰影响工程进度的。
6、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的。
7、政府或有关部门另有规定,不属乙方职权范围内原因而影响进度的。
第八条 工程质量和保修
一、工程设计与工程施工质量,按《城镇燃气设计规定》GB50028-93、《城市燃气输配及应用工程设计、安装、验收技术规程》DBJ200388、《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JJ33-89、《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95执行。
二、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为一年。
第九条 在燃气工程实施过程中,甲方如改变意图、减、撤消工程量时,乙方应收取已完成工程量相应的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及合同中其它款项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视为违约。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及合同中其它款项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视为违约。
三、违约者应按工程总造价2%的金额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泸州江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工程乙方指定罗林祥同志为该工程的项目经理,汪国民同志为该工程的技术负责人。乙方指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经甲方和监理部门许可,不得随意变更,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二、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壹份,乙方叁份,存档备查。
三、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之日起生效。
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或另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经办人(签字) 乙方经办人(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