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村公路施工合同范本_通村公路施工合同样本(2)
通村公路施工合同范本_通村公路施工合同样本
七、付款办法
根据施工进度,由甲方现场技术人员签字,工程负责人签,再经法人签字生效,支付资金不得超出完成工程量的70%,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95%,并按规定留足5%的质量保证金。
2、甲方负责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施工、技术监督。
3、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由甲方与乡镇协调处理。
4、工程竣工,甲方及时组织综合验收。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责任组织施工队伍于规定时间进场施工,并保证到规定竣工时间前全面完成施工任务,向甲方提交工程成果及竣工文字图片等材料否则,出现矛盾和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负。
4、工程质量事故及施工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负责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现场指导及质量监督。
6、除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以外,乙方责任工程质量,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7、乙方必须严守信誉,确保按时完成。若乙方不按时、按质、按量完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收破方,不结尾款。
8、工程竣工及时向甲方申请收验。
9、所产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安全合同另订),并严格执行安全合同。
十、违约责任
1、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2、抓紧施工,按合同日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每超期5天(以5天为一个时段),扣减工程合同价的5%,照此类推。
3、因验收不合格需返工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因乙方不遵守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立即更换工程施工队伍,工程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收破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
十一、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追究其相应责任。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方双各执一份,有关部门各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通村公路施工合同范文篇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县交通局等相关部门批准同意,我镇于2010年11月30日组织相关部门在石屯镇政府会议室对我镇打岩村弄乱公路改、扩建工程进行公开邀标,现确定你方中标,为了使该工程施工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打岩村弄乱公路改、扩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石屯镇
三、工程内容
公路全长约6公里。路基、排水沟、涵洞、路面、铺砂、碾压、里程碑等。
四、质量要求
1、路基:路基有效宽度6.5米(不含排水沟),石方地段排水沟为0.3米×0.3米,土方地段0.5米×0.5米,最大纵坡9%,回头弯半径15米以上;特殊路段经甲方同意可以按4.5米加错车道的规格建设。
2、涵洞:每公里3道以上,涵长7米以上。1米涵宽1米,高1.2米; 1.5米涵宽1.5米,高1.5米;2米涵宽2米,高2米;采用75号沙浆砌筑,100号沙浆砌拱;要求沙浆标号稳定,严禁使用风化砂石。过水路面至少6.5米宽, 7米长,200#混凝土。
3、路面:全程铺砂,宽3.5米,厚0.08米,全程碾压。
4、里程碑:按甲方指定规格制作,并按甲方指定点安放。
五、工期
该工程要求2010年12月1日动工,2010年12月30日完工,工期30天。
六、承包价格
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交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形式一次总承包,总价359680万元。结算时每公里5.99万元,不足的每公里减5.99万元,公路里程不能超过6公里。
七、付款办法
根据施工进度,由甲方现场技术人员签字,工程负责人签,再经法人签字生效,支付资金不得超出完成工程量的70%,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95%,并按规定留足5%的质量保证金。
八、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工程实地测量,考核工程进度,并按进度拨付工程款。
2、甲方负责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施工、技术监督。
3、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由甲方与乡镇协调处理。
4、工程竣工,甲方及时组织综合验收。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责任组织施工队伍于规定时间进场施工,并保证到规定竣工时间前全面完成施工任务,向甲方提交工程成果及竣工文字图片等材料。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不得扰乱甲方公路工程管理秩序。
3、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当地的村规民约,否则,出现矛盾和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负。
4、工程质量事故及施工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负责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现场指导及质量监督。
6、除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以外,乙方责任工程质量,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7、乙方必须严守信誉,确保按时完成。若乙方不按时、按质、按量完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收破方,不结尾款。
8、工程竣工及时向甲方申请收验。
9、所产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安全合同另订),并严格执行安全合同。
十、违约责任
1、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2、抓紧施工,按合同日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每超期5天(以5天为一个时段),扣减工程合同价的5%,照此类推。
3、因验收不合格需返工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因乙方不遵守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立即更换工程施工队伍,工程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收破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
十一、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追究其相应责任。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方双各执一份,有关部门各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石屯镇人民政府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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