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工程施工合同范本_供电工程施工合同样本(2)
乙方:
1、负责协调供电相关部门的内、外部关系,在施工中如有村民等阻碍施工时,由乙方为主来处理,甲方协助乙方解决;
2、按有关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规定、规范施工,保证工程按期竣工且施工质量满足合同规定的验收合格要求;
3、保证施工范围周边建筑物及原有设施的完好,因乙方施工作业原因造成相关设施、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4、在工程过程中应听从甲方驻工地代表的管理、协调;
5、乙方必须保证文明安全施工、用工,主管部门对乙方的管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工程转包、变卖给他人。
7、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红安供电公司接收xxxxx小区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合法证明文件,并由甲方(或xxxxxxxx开发有限公司)与红安供电公司签订产权交接手续。
十一、事故处理及安全防护: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自行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和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其相关费用,无论任何原因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任何安全事故;而造成的自身工作人员和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其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
十二、成品保护及维护:
工程施工安装期间和项目完工验收后由乙方负责进行成品保护出现设备、线路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经监理、甲方验收无质量问题符合使用条件后以书面形式交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交接后出现构件损坏、丢失由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保质期内出现任何非人为的设备、线路损坏等质量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维护。
十三、工程移交:
工程验收合格送电后,乙方填写工程移交证明书一式两份,甲方对工程质量作出评价,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即为工程移交。
十四、保修:
本合同工程在正式移交红安县电力公司之前的质量和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由于电缆线路等本工程相关部分出现丢失、损坏、质量问题等乙方应承担修理、重作更换、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责任。正式通电之日起两年内由乙方和供电公司共同负责。若供电公司不负责,由乙方负责与协调,协调不成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五、违约责任:乙方违反工期约定,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支付每日5000元的延期违约金。乙方如不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甲方有权停止拨付工程款并视情节予以罚款。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红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八、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法人代表(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供电工程施工合同范文篇三
甲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库车机场迁建工程施工供电线路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库车机场迁建工程玉达线分支T接处至库车新机
场10KV线路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 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境内
第二条: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范围:新建库车民用机场迁建10KV线路工程技施设计(玉
其吾斯塘分)施工图纸内容中,库车10KV供电线路玉达线分支T接处至库车新机场航站区围界外(不包括围界外至中心变电站的电缆)线路路径中所涉及的,土地占有及使用、青苗补偿,办理相关手续等一切费用。安装10千伏真空断路器及高计一台。按照库车电力公司要求安装电费计量装置等。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第三条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本合同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第四条 工期条款
1. 本工程初定应在2011年4月15日前工程完成。
2.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计划要求,编制分包项目的施工计划,经甲方核定后,按工期计划执行,确保按期和提前完成施工任务。
3. 若乙方工程工期与进度计划明显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7 个工作日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 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 因遇大雨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经甲方签字认可,工期按实顺延。
第五条 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价款:为510000.00元(伍拾壹万元整),(包干价)。除甲方认可的设计功能性设计变更外,包干价不做价格调整。
第六条 质量要求
1.乙方承包项目的施工质量以询价前所发放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管理,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及供电相关部门的验收标准。
3.若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并承担延误工期的责任;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或多次返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清退乙方,并且今后不与乙方合作。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必须负责赔偿及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 工程师:
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范庭梅,职务: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甲方委托的职权:现场全面管理。
2. 甲方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姬晓宁;职务;工程师;职权;工程全过程的管理与协调。
3. 乙方项目经理,姓名;齐军;职务;项目经理。
第八条 甲方责任:
1. 乙方进场时,甲方应书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2.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及签证工作等。
第九条 乙方职责:
1、负责此项工程的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具体管理工作和工程材料调拨,工程决算的上报
2、在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四措一案、作业指导书。
3、必须按照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施工验收标准的要求组织施工。
4、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5、负责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技术的培训。
6、负责工程项目的工作联系和工程项目施工人员进场的管理工作及竣工验收档案、工程决算和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
7、遵守发包人对项目统一管理的相关规定。
8、如达不到承诺分阶段工期,每延误1000元违约金(壹仟元)。
第十条 安全文明约定
1.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2.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3.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及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
5.对于乙方雇用的工人的伤害或赔偿,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保证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 工程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
⑴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或其它正式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⑵施工中乙方对图纸中的不明确部位应提前一周与甲方管理人员联系,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保修事项:
1.本工程保修期为 2 年,自工程完工验收符合合同规定工程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任何质量问题,均属乙方的保修范围;
3.保修期内发生保修事项,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以支付发生的费用时,作为乙方的债务甲方有权追索。
第十一条 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壹拾伍万元的预付款,工程电杆组立完成后,付至工程总价的60%.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留5%的质保金,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满后向乙方支付5%的质保金。
2.支付方式:乙方在甲方指定银行开户,甲方直接划到乙方户头内,而乙方收款时需提供有效票据。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十六份,甲方执十二份,乙方执四份每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它为副本。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结清余款后自行终止。
2.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阿克苏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履行过程中一切往来文件:下发通知、有效签证及补发附件等均属合同内容,与合同本身具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要求该工程的材料采购乙方必须直接由厂家进货,不得通过任何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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