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发布合同模板(2)
户外广告发布合同模板
六、付款: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广告费30000元,全部制作安装,经甲方验收后3日内支付余款60000元。
2、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款项均应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不出具的发票,只提供收据。
七、甲乙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乙双方均保证其向对方出示的营业执照及其它有关身份证明文件是真实有效的。
2、甲乙双方均保证其具有签订及履行合同的全部权利和资格。
3、甲乙双方均保证所做的其他保证和陈述是真实的,不存在隐瞒、欺骗对方的情形。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1、广告发布期内,可更换广告画面,但应征得乙方同意,费用由甲方负担。
2、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的向乙方支付广告费用。
3、保证广告内容真实,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4、因公交公司线路调整及车辆调配,甲方同意该广告按调整后线路继续发布。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向甲方收取约定的费用。
2、有权审查甲方提供的广告设计材料的内容和形式,对有违法情形的,有权要求甲方做出变更或拒绝发布。
3、为履行合同义务,有权合法利用来自任何第三方的商品或服务。
4、按甲方认可或提供的签字样稿及时发布广告。
5、如因甲方未按合同付款,导致广告无法如期制作发布,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6、负责载体及画面的安装、维护和保养。
十、知识产权:
双方均保证各自提供的资料、设计等无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如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使用该资料、设计而被政府处罚或第三方索赔的,所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由提供方承担。乙方保留其设计的著作权,并许可甲方按合同约定使用。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非经双方加盖印章确认,合同中任何形式的修改均属无效。
十二、不可抗力:
1、广告发布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广告不能正常发布,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善后工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受不可抗力影响,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终止或变更的,广告发布费由双方按实际发布时间结算。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属于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范围,除非因政府采取的相关措施导致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 不能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视为“不可抗力”。 十三、违约责任:
1、如乙方发布的广告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按实际发布时间结算发布费后,退回已收的相应费用或协商采取其它方式弥补,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部分相应金额10%的违约金。
2. 乙方保证甲方发布的广告数量时间以发布期限为准不能少于三个月,如发现有提前下线车辆,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部分相应金额10%的违约金。
2、如甲方未按约定付款,乙方有权中止广告发布,甲方应每日按逾期金额的3‰支付滞纳金。如在付款期限届满10 日后仍未付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收全额广告发布费和逾期的滞纳金,甲方并应支付10%的违约金。
3、如甲方提供的广告画面、设计资料及审批登记所需的证件资料违法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并支付合同总额10%的信誉赔偿金。
4、如一方在合同中所做的保证不实,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如因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按实际发布的时间结算广告发布费用,且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6、因公交公司线路调整、车辆调配、车辆运行出现交通事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不作为义务:
除订立与履行合同义务需要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或许可第三方擅自使用、复制对方提供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广告设计资料、技术及其他资料。
十六、其他:
1、合同二式份,双方各持一份, 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检索方便而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条款的含义。
3、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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