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工程分包合同范本(2)
监控工程分包合同范本
三、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负责提供布线的功能要求,并由专人负责项目的协调。
2、 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提供施工场地的有关情况,以便乙方进行施工
3、 负责协调、处理现场有关设计图纸、生产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验收和审核工程款支付事宜。
4、 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
5、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 负责现场的协调管理,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
乙方责任:
1、 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书面报甲方审核确认后严格执行。
2、 指派经甲方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关事宜,项目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参加甲方召开的生产协调会,并代表乙方作出决定。
3、 每月底向甲方报送一式两份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和上月工程完成情况月报表(包括进度、工程量和工作量)。
4、 工程未经验收、交付业主使用之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5、 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以及合同要求对本工程负责免费保修和质量保证,如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
6、 乙方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进行施工,乙方应对申领的材料进行妥善保管和使用,如果发生浪费或者损坏,乙方必须进行赔偿;乙方未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质量事故、工期延误、财产损害和经济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
7、 不得损坏其他单位的施工内容,如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8、 乙方自行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以及施工安全,如果发生一切安全事故,所有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9、 本协议内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完成验收后,由甲方支付合同总款2200元。
五、违约
1、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本合同条例执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违约。
2、本工程须按期完成交付使用,因乙方原因,工程每延期一天交付使用,甲方将对乙方罚款人民币500元。
3、若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相应的工程价款,每迟支付三天,甲方将支付乙方合同额的0.3%作为罚款。
六、不可抗力
发生诸如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政府行为等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甲乙双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报告受害情况和修复费用
七、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合同条款的解释、执行及与工程密切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在10天内友好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法律仲裁委员会按其规则仲裁,对仲裁结果双方不得再提出异议。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八、其它
1、本承包工程不允许转让和非法分包。
2、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确认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结清全部价款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4、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监控工程分包合同范文篇三
总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总包方将在扬州市广陵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标的石塔南小区监控系统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石塔南小区监控系统工程
二、工程地点:石塔南小区
三、工程编号: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营业执照号:____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
五、分包工程期限2011 年 月 日开工、 2011年 月 日竣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大合同为准。
第二条 工程结算
工程付款采用“三、三、二、二”方式: 暂定价:叁拾捌万肆仟伍佰元整(38.45万元)即为合同价,最终工程量按实并经审计后审定,工程总价款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年内付工程决算价(如竣工当年审计未结束,按合同价暂付)的30%;第二年年内付工程决算价的30%;第三年年内付工程决算价20%;第四年年内付清余款(工程决算价20%)。即随建设方付款方式,建设方付工程款,总包方扣除管理费等部分除外(即按总包方与建设方签订大合同的付款方式)。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职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验收标准,以建设方为准,建设方认为合格总包方也认为合格。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全责,与总包方无关。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住宿条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锅、笼屉、吹风机、大面板)由乙方负责。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乙方工人如有疾病,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用
一、乙方雇佣工人的所有人员工资由乙方负责,如发生拖欠工人工资的行为,由乙方解决,与总包方无关。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本工程所需各种主要材料、设备、辅助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管理、使用,乙方在施工中应按计划使用材料,做到日见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一直到工程竣工结束。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及小型工具皆由乙方负责,保证工人正常施工。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现场甲方负责指导组织施工,具体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由乙方具体实施,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总额10%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双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三、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1.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总包方与建设方所产生的一切事情皆由乙方负责协调、解决及履行;
2.工程中所有材料、设备等乙方应按建设方要求的标准、清单使用;
3.合同如有涉及本工程中未体现部分,双方参照总包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大合同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1.工程预算书; 公司厂区部分投标报价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二、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总包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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