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高层架子工承包合同范本(2)
小高层架子工承包合同范本
12、乙方在组织人员进场时,自带手用工具及劳动车;
14、基坑、马道、地库基坑周边防护架的搭设;各楼座安全区域防护的搭设,塔吊四周的围护等包含刷油漆。脚手架的封闭维护和安全网日常维护工作。
15、连墙架预埋、加固、拆除、割除,悬挑架(包括槽钢的保护盒,钢架拆除后将保护盒拆除)、卸料平台的预埋、加固、拆除、割除。
16、所有临时设施的需要搭设的防护架包括刷油漆;
17、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需要搭设标语牌等标牌的龙骨架、防护架。文明施工所需的用工,保证现场达到文明施工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场地清理等工作内容。(不得要求项目部开设点工)
16、以上全部内容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价格及增开点工。本协议内容未尽之处,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乙方不得因为协议没有包含而拒绝施工或要求另增费用。以上内容乙方拒绝施工,由甲方派出点工,均按双倍工资予以扣除。
二、工程质量
1、按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要求验收,达到外墙优质脚手架的要求。施工时必须本着节约的原则,严禁随意浪费。
2、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优质工程和甲方要求的,乙方无偿进行修理,并承担因返工造成的工料损失及工期拖延责任。
3、因乙方原因未能达到验收标准,从结算款中扣除2元/平米的违约金。
4、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图纸和设计说明等设计文件以及相关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国家和天津市相关规定,配合甲方做好试件和材料的试验,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因乙方原因未能达到总承包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及国家和天津市标准、规范要求的,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5根据甲方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技术交底,做好班组及施工人员的教育并督促指导所属人员按按要求进行施工;配备和组织足够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含质量员),检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使之符合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及合同约定的标准,如果甲方有确定的样板的,应按样板进行施工;隐蔽工程或达到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条件的工程,乙方组织所属技术人员对分项工程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甲方验收;甲方和监理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验收,经甲方和监理单位检验合格签字确认后,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如未经自检的情况下报验,接受甲方罚款3000元的决定。
6、施工过程中,全程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甲方的检查监督,并为这些检查监督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发现工程存在达不到标准规范或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情况,甲方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直至符合约定条件,由此增加的费用乙方自愿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如不能在限期内采取措施纠正至符合约定条件的,接受甲方采取措施直至解除合同。
7、熟悉工程的图纸设计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和说明书有纰漏、错误、不符,重要结构或关键部位所需材料规格、质量不符合规范设计要求,或非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有缺陷时,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在2个工作日内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处理,并承担此类不符或缺陷的责任。如未能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未按图纸、设计文件和设计说明以及相关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造成重大损失,均可视为质量事故。因本班组自身原因出现质量事故的,可视质量事故的轻重,接受甲方对每次质量事故的罚款5000至100000元,并且承诺该违约金不能免除本班组应承担的其它责任。由于本班组施工错误造成返工,本班组承担返工而浪费的所有材料费及工期延误责任。
10、尺寸、位置等误差过大引起建设单位客户投诉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均应由本班组自身承担。
11、承担质量保修期的工程保修责任。
12、如收到监理单位和业主下发的关于安全、质量、进度等《通知单》及《联系单》后,立即整改,并自愿承受甲方100元~1000元不等的罚款。如不能及时整改或是整改不到位,自愿接受甲方2000~5000元罚款,并承担一切经济在内的一切损失。
13、甲方可以根据《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管理细则》对乙方进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