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洁承包合同样本(2)
物业保洁承包合同样本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派员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清洁综合服务质量,督促乙方人员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发现问题及时知会乙方负责人,以便处理。对乙方合理之工作协助、要求及建议,甲方应给予支持。
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要求乙方更换或调整不符合要求的清洁员。
3、甲方须无偿提供给乙方清洁用水、电、清洁工人休息室,并提供贮物室一间以放置乙方的清洁器械、材料等物品。
4、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价款和付款方式、日期准时付款(特殊情况除外)。
5、甲方要求及教育本公司员工自觉维护清洁卫生,对破坏清洁卫生行为应给予制止和纠正,屡次违章不改者应予以相应的处罚。甲方及其员工应尊重乙方承包人及其劳动成果。
6、在所管辖范围公共场所负责配置与清洁相关之公共卫生设施,并负责一切设施之修缮和完善工作。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严格按照双方共同拟定的各项标准向甲方提供专业清洁综合服务,并严格培训和管理派驻甲方之清洁人员,保持甲方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秩序,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维护小区一切公共设施。
2、乙方自行提供所需机器设备、清洁工具、清洁材料及清洁保养技术,按合同规定的清洁范围和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并严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 3、在一个月内若甲方投诉两次以上(特别是服务质量问题)而乙方又没有解决的,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直至在当月清洁综合服务承包费中扣除1-10%的清洁服务承包费。若因乙方承包范围内清洁服务的情况不达标准而被有关部门(环卫、市容、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罚款时由乙方负责(乙方当月服务费为上限)。
4、乙方负责承担乙方的员工之保险、工资、福利及其它一切费用。乙方承包人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负。如因乙方非法用工,而造成甲方所需承担的连带责任与涉及的相关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5、乙方选派的清洁员应遵守甲方公司规章制度(包括甲方员工手册),严格履行《 清洁员岗位职责》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乙方选派的清洁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前科;
6、乙方应该在合同生效后进驻现场应指定一名负责人(兼任)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每日清洁综合服务工作,巡检(分自检和参与甲方联检)现场清洁卫生情况及工作日记,即时处理甲方投诉,并做好与甲方负责主管的日常联系。
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选派的清洁人员的人事档案,乙方如需更换清洁人员,需在更换前一周报甲方项目主管批准,并经甲方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变更; 8、乙方须自觉遵守《劳动法》及市的有关劳动用工规定。应确保清洁人员的工资不低于 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时交纳用工保险费,按时按规定向员工支付工资各种等其他费用。
9、乙方清洁人员应身着乙方(或甲乙双方视实际需要另行商定)的统一工作服和佩带工作证,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岗。
10、乙方承包人在乙方负责人不在场时,应接受甲方主管的监督和指导,并按甲方的清洁工作检验标准对其进行检查。
11、乙方应负责并加强对清洁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清洁服务技能;
12、如遇到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搞好清洁工作。
13、乙方派驻现场人员需配备智能手机,并建立所承包项目清洁作业QQ群,每日上传清洁作业图片,并将甲方项目负责人加入群内。清洁员每日每岗上传10张作业图片至QQ群或甲方指定的云盘、邮箱、微信群。由甲方项目负责人抽检清洁作业图片发送到信息中心。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的考核和奖励
1、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甲方根据清洁服务品质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依据甲方的员工手册的规定进行奖惩。
2、甲方区域及相关职能部门可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乙方现场服务质量开展检查考评。
3、甲方管理处每月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月度考核的分值将直接影响每月固定服务费用结算,具体如下:以总分100评定;附清洁外包服务质量检查考评表。
4、考核的具体内容包括:乙方人员情况、仪容仪表、行为规范、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现场管理、培训、工作配合及沟通、处事及时率、责任事故、投诉等;
5、检查奖罚细则:
5.1在任何时候如有员工缺席,乙方应立即安排候补人员在一小时内到达辖区相应的岗位工作。如候补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上,乙方将承担违规金。项目管理员将从应付予乙方的合同服务费中扣除。处罚标准为:人民币100元/人/次; 5.2如乙方未按实际编制人员配备,且无上报甲方,故意缺岗,给予200元/人/次扣除,并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5.3影响服务质量的非重大事项按每次200元处罚;
5.4如乙方清洁员不上传图片,按10元/张/次从当月清洁综合服务费用中扣罚。
5.5其他造成重大影响的特殊事项,处罚标准另定;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原则商定,在合同范本期内,乙方承包人员每周工作日为6天。执行轮休制,保持项目的良好环境卫生。若因服务范围扩大而增加工作量,需增加人工及费用时,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在协议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补充本协议的未尽事宜; 3、依据本合同,经公安机关确定是由于乙方清洁人员进行清洁服务工作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其他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双方补充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条款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清洁人员信息表》及 《清洁外包服务质量检查考评表》《服务类型与服务标准》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且盖章即生效,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物业保洁承包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因工作需要,将甲方门诊楼的卫生保洁工作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就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病房楼的卫生保洁工作承包给乙方,承包期限暂订为一年,从2011年11月1日至 2012年12月31日止。
2、全年承包费用(包含各种保险费用等)共计为 元整(000元),承包费用分季度给付,甲方提供给乙方保洁用具,乙方的其它一切费用由(包括伤病医药费等)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遵守卫生保洁制度,履行岗位责职,负责甲方门诊楼内部区域的所有卫生保洁工作,包括门诊大厅及各科科室牌、宣传牌、门诊一至四楼各科室内外门窗及台面、地面、墙壁、屋顶、楼梯扶手、台阶等。保洁区域24小时保洁,每日清晨在医务人员上班前必须完成保洁工作,不得影响医务人员的医疗工作。
4、乙方的保洁要求:公共场所走道、楼道要每天湿式打扫2次,平时随脏随打扫,保持清洁;正常保持窗明几净六面光,公共台面、宣传牌等清洁无灰尘,室内外无杂物垃圾,墙壁、屋顶无蜘蛛网,地面无废纸屑、烟头、痰迹等,痰盂日日清洗;水池、厕所每天冲刷打扫一次,夏秋季节隔日喷药一次,保持正常厕所、水池卫生,无异味。
5、乙方自行做好相关物资的保管工作,丢失物资自行负责,保洁物资以旧换新。如乙方在工作期间,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卫生保洁职责要求,甲方有权按甲方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在承包金中扣除;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要求,影响甲方形象和声誉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6、乙方在承包期间要注意生产、生活安全措施的自行防护,甲方有监督建议权,一切安全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7、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乙方仍希望继续留用的,甲方亦有工作需求,则双方可协商重新签定聘用合同,如乙方不愿继续在甲方留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否则造成影响、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8、如乙方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胜任甲方聘用的工作,乙方可自行解除合同,甲方亦可随时终止合同。
9、本协议乃双方协商定立,自觉遵守,如有一方违约,向对方承担违约金2000元。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签名):
法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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