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开挖承包合同样本(4)
15 不可抗力
15.1 在本工程的不可抗力指战争、入侵,核反应堆、辐射或放射性污染,军事或非军事政变或内战,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或其它飞行物体所引起的压力波,烈度八度以上(含八度)的地震、龙卷风、台风、洪水、泥石流的自然灾害或地质灾害等。
16 设计变更
16.1 甲方有权根据业主和监理要求对本工程进行设计变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乙方不得因工程变更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要求甲方赔偿。
16.2 施工中乙方不得私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施工不当而引起的变更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6.3 变更价款的确定:经监理、设计院及业主单位批准的工程数量变更增加或减少,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总工审定的变更数量,结合合同附件中的细目单价对乙方进行计价;无单价的项目,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7 索赔
17.1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论因何种因素影响,甲方均不接受乙方提出的任何调价索赔申请。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损失的,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书面告知甲方,必须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天内上报有关资料。
18 奖罚规定
18.1 为确保安全、进度、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奖优罚劣,甲方将从乙方计价款中分月提取0.5~1%的费用,在甲方管段范围内按甲方制定的奖励办法按月度对乙方进行评比奖励。
18.2 出现一般质量事故,除令乙方停工返修外,对乙方处以 元的罚款,连续两次出现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
18.3 乙方发生严重打架、斗殴、违法乱纪等行为并给甲方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一次性对乙方处以 元罚款。
18.4 乙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除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全部费用外,每伤1人对乙方处以 元罚款;每死亡1人对乙方处以 元罚款。
18.5 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不请假外出连续5天以上或累计15天以上不在工地的,每次罚款 元。
18.6 以上奖罚款甲方向乙方出具通知单(乙方必须签收),甲方在乙方月度计量款中扣除。
19 违约责任
19.1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乙方严重违约,除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外,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9.1.1 工期严重滞后,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甲方施工计划,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
19.1.2 工程质量达不到第11.1条的约定。
19.1.3 乙方承诺和按现场施工实际需要进场的人员、设备,若乙方不能按时组织到位,则甲方有权根据施工的整体需要,另行安排施工队伍和机械设备进入本合同所列工程范围内加快施工进度。
19.1.4 乙方不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调度指挥或不执行甲方的管理规定。
19.1.5 乙方出现偷工减料行为,甲方有权将乙方驱逐出场。
19.1.6 乙方施工管理混乱,施工中出现严重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进度严重滞后受到业主的黄牌警告、通报或红牌,合同自动终止,乙方无条件自行撤出现场。
19.1.7 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分包、转包给他人,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9.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非甲方或业主原因造成的乙方退场,甲方将不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并对乙方处以合同总价 %的罚款。
19.3 乙方不论何时及何种原因提出退场,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项目经理同意并签订退场协议后方可退场;在未签订退场协议前,乙方必须保证合同正常履行,不得单方面停工,否则,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0 工程保修
20.1 本工程自工程正式验交业主始,缺陷责任期为(以业主规定的缺陷责任期为准。一般业主规定为两年) 年,保修金待保修期满款到甲方帐户后结算支付。
20.2 如保修期间发生保修事件,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及时维修。若乙方不及时到场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他人维修。甲方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1 合同解除
21.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1.2 因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21.3 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或假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1.4 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合同解除条款。
21.5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2 争议的解决
22.1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自愿约定:任何一方只能向 铁路运输法院(建议约定在项目所在地的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22 其他
22.1 无论何种原因造成乙方人员、机械设备停窝工,所发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2.2 一旦甲方有指令(基于乙方有违约事件发生的前提),乙方应按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暂时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在暂时停工期间,乙方应妥善保护本工程或其部分工程的施工,并保障其安全无损。因此而发生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乙方无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22.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22.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价款结算完毕,除保修条款外,其余条款自动终止。保修条款待保修期满后自动终止。
22.5 本合同一式5份,其中甲方3份,乙方2份。
甲 方: 乙 方:(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二00 年 月 日
隧道开挖承包合同范文篇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本合同合同条款
3、 本工程适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 甲方技术交底、图纸
5、 附件1《承包人承包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量清单》
6、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 工程概况
㈠、工程名称:
㈡、工程地点:
㈢、工程规模:
㈣、承包范围和内容包含:
1、洞身开挖(围岩级别分类情况见工程量清单)。具体内容包括:临时设施建设、设备调遣及进出场,搭、拆脚手架,测量,人工挖除整修,钻眼、爆破、通风、出碴、运料、防尘、照明,三管两线及出渣道路养护,排水,木支撑制、安、拆,整修边沟,超挖回填等为完成隧道开挖所需的一切工序施工、完成和缺陷修复工作(弃碴运距从出碴洞口算起1 公里、弃碴场用地由甲方负责)。
2、支护(包括A 砂浆锚杆、中空注浆锚杆、B 超前小导管、C 注浆、D 喷砼、E 挂网、F 格栅钢架、G 联结钢筋)。 具体内容包括临时设施建设、设备调遣及进出场及:
3、衬砌(包括正洞衬砌、仰拱及其钢筋、仰拱填充、铺底、大小避车洞衬砌、水沟、电缆槽、盖板、电缆余长腔、电缆槽内铺砂);具体内容包括:临时设施建设、设备调遣及进出场、脚手架及衬砌平台制、安、拆,模板制、安、拆,砼制作、运输、灌筑、振捣及养护;水沟、电缆槽模板制、安、拆,砼制作、运输、灌筑、振捣及养护,钢筋砼盖板制、安,砂浆制作、电缆槽内铺砂等衬砌所需的一切工序施工、完成和缺陷修复工作。
4、后附:(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量清单,其他工程量清单中未单独列项内容费用作为附属工程已含在相应项目或综合单价中,计量规则执行某铁路(外资土建)项目范本和有关办法、规定等,清单中另定单价在后续补充协议商定。
A、 砂浆锚杆、中空注浆锚杆--搭、拆、移动脚手架、加工制作锚杆及垫板、钻孔、砂浆制作、灌浆、装树脂包、安装锚杆、上垫板、锚固、焊接、运输等全部制、安过程;中空砂浆锚甲方统一供应。
B、 超前小导管--钢管加工制作、运输、布眼、搭、拆脚手架、钻孔、顶管等全部制安过程;
C、 注浆--搭、拆脚手架,运料、浆液制作、压浆、检查、堵孔等全部施制过程;
D、 喷射砼--搭、拆脚手架,安、拆转移机具设备,砼制作,喷射及养护等喷射砼所需的所有工序施工、完成和缺陷修复工作;
E、 挂网-制作、运输、挂网、点焊、加固等挂钢筋网所需的所有工作内容;
F、 格栅钢架—加工制作、运输、安装、加固等格栅钢架制安全部施做内容;
G、 联结钢筋加工制作、运输、安装、焊接等全部施做内容;>>>下一页更多精彩“隧道开挖承包合同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