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场开采承包合同(2)
石场开采承包合同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在乙方进场时必须向乙方作整个施工过程及边界交底,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边界纠纷或老百姓堵路造成3日以上不能正常施工,甲方必须付给乙方工人工资运输车辆及机械租用费,具体费用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安全生产及对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处罚的权利,为乙方提供堆荒场地的义务和征地费用,协调邻里关系,解决事故纠纷的义务。甲方不能强迫乙方在不安全条件下施工,如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管理和安排工人的权利。
(2)、乙方有对员工培训体检的义务。
(3)、乙方有承担安全事故报告法律责任和报告生产方案及进度的义务。
(4)、乙方有报送员工基本情况和资质给甲方备案的义务。
六、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听从甲方指挥,滥采乱挖、越界开采、无故停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赔偿款项从乙方工程费用中扣除。
2、乙方在合同期内,中途退出必须在三个月自行撤除机械设备,逾期不撤除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利,由甲方处置。
3、因政策性原因和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照甲方指定的堆荒处倒荒,造成的纠纷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矿石出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
6、乙方在安全生产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其法律责任及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7、乙方的员工无论在什么场所,发生任何事情均与甲方无关。
8、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必须进场作业,逾期不能开工则为乙方违约,并赔偿违约金50万元给甲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石场开采承包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兹有甲方所属采石场由乙方承包开采、生产石料合作合同: 依照国家《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利双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开采地点:云县爱华镇平掌村委会小河边组中山坡石场
(二)项目名称:开采、生产加工成品料
(三)开采期限:自2012年十月十八日至2013年十月十八日止,期限壹年。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现有石山和开采生产场地、供乙方安排各项堆料场地使用,办理开采手续。
2、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和爆破中与当地村民中偶尔出现问题的工作,法律、法规等政策性问题除外。
3、保证通电至石场变压器为止供乙方使用,电压能带动所有生产机器,通路从平掌村委会至石场成品料场,通水至石场。
4、提供全新生产成品料设备一套,即破碎机生产线,安装调试正常由乙方验收合格为准,交由乙方使用,使用期内的维修、更换零部件等乙方自负。
5、提供住宿场所,厨房场所。
6、负责石料销售,货款结算回收。
7、甲方负责购买炸材雷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8、甲方应按双方合同拟定产量销售,合同期满,未销售的剩余石料应结算给乙方。
(二)乙方责任:
1、要求员工遵守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尊重当地乡规、民欲,和谐百姓。如违反此项条款者与甲方无关。
2、生产加工石料全部工序,从剥离山皮土方,连接石场路道至生产成品料(可销售料)及其它所需废次料装运上车。装运上车前有关生产全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3、除甲方现有设备设施以外,其它的所需生产、安全等设备设施,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作人员聘用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保证安全生产,严格管理:如酒后上班、上班赌博、上班带病、违规、冒险操作、吵架闹事和其它安全事故所产生的后果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与每位聘用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劳动保险、含工伤意外保险,签订用工合同,同时该资料复印后交甲方存档。
6、爆破石料时,施工人员应远离施工场地,并确保周围可能石块会飞落的地方无其它人员,方可引爆,如因疏忽所造成的后果乙方自负。
7、本石场在开采期间除本合同拟定石料外,如发现矿产资源。和其它物体、物料,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干涉。
8、甲方在维修公路时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动用乙方挖机时,应无条件给予使用,但必须在不影响乙方生产的情况下可行。
9、保证石料加工质量符合建筑要求,不含泥、沙,不参杂风化石。保证日产量500方、年总产量20万方。如因质量问题造成无法销售时,由乙方负责。
10、石料装车人员必须按甲方开具的销售票据,如数装车,如果发觉无票装车或超量装车的,甲方将罚款每车次1000元(不含货款)。
11、该项目不得转让第三方,自合同签字之日起十五天内保证全部设备进场,若无进场视为违约,甲方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2、合同期满甲方所属机械设备及其它设备设施应保证能正常运作生产,交甲方验收,如有损坏时应由乙方修理完好,或按价赔偿,同时石场保证三层阶梯明显。
三、生产石料单价,按销售装运上车后数量计价
1、毛石:,乙方收入。
成品料石(公分石)
四、结算方法
每月结算一次,甲方按当月售出数量付还乙方每立方应得单价百分之八十的金额,剩余百分之二十每三个月结算一次、留于甲方作为安全基金,合同期满甲方将实存余款付清乙方。
五、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在由于自然灾害和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受到损失的和政府法律、行政法规等政策性所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为对方负责。
2、若遇物价或人工价格大幅上涨,乙方有权与甲方协调上涨价格补差。
六、以上条款纯属双方真诚意愿,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在合同期内修改和终止。若以上条款有一方违约者,根据另一方当时每天实际可收入利润、按天数计算、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七、合同期满双方需要继续合作,将本着友好协商,另行签订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补充协议,协商未果时,可以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签章)后生效,均具有法律效应。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201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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