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轻工承包劳务合同(2)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行为提出整改,若乙方不能在期限内整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无条件地清退乙方现场所有人员,终止本合同并不予结算乙方已完成工程未结算的劳务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 甲方有义务按施工进度和预算定额需用量按时提供材料。(注:乙方所需材料必须提前一星期上报甲方)
(3) 甲方有义务及时、精确地做好技术交底抄平、放线工作。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依法雇佣自己的劳工。
(2) 乙方有为所雇佣劳工配备各种手头工具的义务。
(3) 乙方应负责管好自己的人,要对进场工人核对身份,严禁现场打架斗殴。如有造成自身或他人的伤亡事故,乙方有承担经济责任,民事责任和连带责任的义务。
(4) 乙方雇佣工人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造成自身和他人伤亡事故,乙方必须对其一切后果负责。
(5) 因乙方或雇佣劳工造成的失火,乙方对其后果负责。
(6) 因乙方或雇佣劳工盗窃造成甲方或他人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 乙方无权对外轻包工程,特殊分部(分项)工程非分包不可的,必须经甲方许可同意后方可分包,签订分包合同后分包部分乙方要对甲方全部负责。
(8) 严禁乙方雇佣童工进场施工。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尤其是质量违约,按有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合同生效、终止。
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结清价款即终止。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工程项目部各一份)。
第八条:附则
1、 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现行的建筑市场管理有关文件法规和合同有关规章制度发生冲突,双方以文件规定为依据进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议。由甲方工程项目部负责执行。
发包方: 发包方代表: 电话:
承包方: 承包方代表: 电话: 身份证号(附:复印件):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轻工承包劳务合同范文篇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A、 工程名称:衡阳旭光锌锗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建设工程。
B、 建设地点:位于衡阳松木经开区上倪路。
C、 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将上述工程的木工工资以劳务包工总承包的方式给乙方。根据有关建筑法律法规条文,为确保工程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和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履行的合同义务,经济权益及职责,以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 承包范围:
1、根据本工程设计施工全图内所含全部模板工程的制作、安装、拆除及所需的内操作架、钢支撑搭设、预留预埋孔洞(预制构件模板制作、支撑、模板、木方料卸车码堆包括在内)。
2、模板必须采用钢支撑,严令禁止采用木支撑(梁、模板必须用穿墙螺杆加套管紧固),钢支撑由木工负责按规范搭设和拆除。
3、参与基础开挖放线,负责模板工种的分中、弹墨,外角柱垂直控制线、弹墨,各楼层模板工作的水平控制。
4、所用模板、支撑、木方料必须提前10天书面开列清单,给甲方及时购买,以利正常施工。
5、预留洞口的模板安装,预埋件钻孔,协助安装,地面伸缩缝装模。
6、本工程所有梁、板、柱跑模处打凿、补整。
二、 承包方式:
1、乙方按承包范围的内容包工及包本工种所有工具、用具、铁钉、铁丝、电钻、步步紧、穿墙螺杆及套管、马钉、电锯等施工机具。
2、乙方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及按期完工。
三、 承包单价:
1方米(¥:120元/ m²)包干。(本单价已包含因施工场地限制、交通、气候影响、队伍进出场、赶工、加班、福利、管理、材料场内转运、装卸,雨具、劳保用品、安全维护、标准化文明施工、各部门检查等因素所发生的费用在内)。
2、合同外临时用工:技工按160元/天计,小工按130元/天计。
四、 结算方式
1、结算面积:以设计施工图竣工后的实际完工建筑面积计算为准。(基础、屋面及屋顶构架层不计算面积)
2、结算总价以结算面积乘以承包综合单价后为结算总价,增减工程量款分别以增加或扣减列入结算总价计算。
3、合同承包范围内所发生的单项零散增减工程量其价在500元之内的,双方互不增减,超过500元以上时,按增减工程量以不高于市场同等价计算增减费用。
4、合同外增加工程量的签认:该工程如发生合同外零星用工或零星工程,乙方必须兼顾承担,其价格以不高于市场同等价商定为准,工程量以实际收方签证,签订手续应在完工后7天内完善。
5、 基础工程含以内,以外的超深工程量按市场单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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