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承包经营合同(2)
厨房承包经营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对属其派驻范围内的员工有完全的人事自主权,如招聘、晋升、解聘等。
2、乙方应完善与其派驻员工的用工关系,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交纳管理费等。乙方于其派驻员工因劳动纠纷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的员工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并在承包期内将健康证交给甲方保管。
4、乙方全面负责承包厨房的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如因乙方的原因出现食品中毒或安全生产事故,甲方可视情况按次处以1000-50000元的罚款,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也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所有员工(含厨师长)在行为规范、考勤管理、新菜品开发、市场考察、盘点等方面应遵守甲方酒店管理制度的要求,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
6、乙方应将厨房编制及人员定岗情况在本合同签署时交给甲方,不可随意变动派驻人员。乙方派驻人员发生变动需按本合同约定执行,并保证变动后的派驻人员满足甲方的技能要求。
7、厨房的设备设施及存货的管理按照甲方现有管理制度执行。乙方有义务保护厨房设备设施及存货的安全完整。因乙方原因造成厨房设备设施及存货非正常损失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样或赔偿甲方的损失。
8、乙方对厨房生产经营所需物资的采购工作有权提出建议。
9、乙方对餐饮部的日常管理有权提出建议。
四、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未协商签订续约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2、任何一方要提前终止合同的,须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而提前终止合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捌万元整。
3、出现以下情况,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1)因乙方原因,出现较严重的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事故;
(2)非甲方原因,乙方承包厨房停工1天(含1天)以上。
4、非因乙方原因,甲方连续两个月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承包报酬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五、其他约定
1、对除乙方承包厨房外的餐饮部其他员工,由甲方决定编制,并进行人事管理。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甲方可予以采纳。
2、菜品价格由甲方餐饮部管理人员会同乙方厨师长共同确定。甲方及其关联单位在酒店餐厅的消费,消费价格按照甲方原有价格政策执行。
3、乙方在承包期内应控制合理的库存物资,对申请采购的鲍鱼、鱼翅、燕窝、单价超过200元的酒、海参、雪蛤等贵重物资,及其它非常用性质的原辅材料,在承包期结束时仍未耗用的,应由乙方按承包期内相应物资的平均采购价格购买。购买款直接从乙方的结算款项中扣除。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如双方发生纠纷且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各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厨房承包经营合同范文三
甲方:上海乐而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座落于上海市长宁区湖南路511弄上海乐而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厨房事务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共同签署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承包经营的主要内容
㈠承包方式
乙方组织厨师团队负责甲方中式厨房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在厨房工作的员工全部由乙方指派(包括厨房杀、洗等勤杂工)。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承包经营报酬。
㈡承包经营期限
甲方视乙方工作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乙方的去、留由甲方决定。若乙方通过试用期,则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厨房的期限为半年( 2013年 月 日至2013年 月 日)。
㈢承包经营报酬
1、经营报酬由月基本工资和月考核报酬组成,月考核报酬将根据每月承包经营成果有所变动。
2、月基本工资总额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乙方厨师团队各人员的基本工资由乙方在月基本工资总额内确定。基本工资于每月15日向乙方发放全体厨房人员上月工资,再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发放给厨房全体员工。乙方对其厨房团队人员的工资发放不得低于政府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并将每月发放工资单复印件交甲方留存。
3、月实际考核工资按本合同约定的第二条《考核方式》在月基本考核报酬标准基础上确定,由乙方于次月15日领取和自由支配。
4、经营报酬的支付,按照上述规定确认经营报酬后扣除本合同约
定(不包括第二条的约定)的扣罚和赔偿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二、考核方式
㈠菜品成本率考核
1、核定菜品成本率: %。
2、当月实际菜品成本率超过核定菜品成本率的,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发月基本考核报酬的 %,但扣款比例最多不超过 %。
3、乙方连续2个月以上(含2个月)实际菜品成本率超过核定菜品成本率指标 %以上,甲方有权单方与乙方终止承包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㈡财务报表利润率考核
1、合同签订之日起前三个月按每月财务报表利润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为基数,超出壹拾万元整利润的部份按以下标准提取奖励金给乙方,但奖励金上限为不超过贰万柒仟元整为标准:
伍万元至壹拾万元以内的按10%提取奖励金;
壹拾万元以上的按5%提取奖励金;
2、合同签订之日起第四个月的奖励金提取办法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为准。
㈢出品质量考核
1、若出现菜品口味过重(咸、淡)或其他顾客难以接受的口味造成退菜,由此引起的打折、退款或其他情形,乙方承担50%的损失;若成品菜肴出现异物(头发、虫、纤维绳、苍蝇、蟑螂)等,若由此造成的退菜,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还应按菜肴同等数量或双倍予以罚款。(以上情况由经理和厨师长共同确认后生效。)
2、由于粗心对顾客特殊要求的菜品未按标准加工,由此造成的退菜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3、菜肴制作加工要迅速,若由于制作主观原因造成退菜、打折或其它,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4、由于乙方出品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失按照菜品销售价格为标准计算,在乙方的月基本考核报酬中扣除,若严重影响到甲方经营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承包合同,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㈣月考核报酬为财务报表利润率考减核若存在菜品成本率扣除减出品质量考核扣除后的余额,但甲方保证乙方每月的实际考核报酬不低于月基本考核工资标准的70%。
三、承包管理要求
㈠乙方派驻甲方的人员结构及编制
1、乙方派驻的厨房团队的员工总数为4人,其中:厨师长1人,其他岗位员工3人。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将厨房编制及人员定岗、定员情况报甲方,并作为本合同附件。若乙方需调整定编定岗及派驻人员,须及时报请经甲方书面同意。
2、乙方派驻的厨房团队的员工人数,应能满足甲方经营变化的需要,不能随意减少人数。乙方厨房团队人员需要增加或减少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若乙方增加人员甲方将不另行增加承包经营报酬;若乙方减少人员甲方将按所减少的人数及工资行情双倍核减相应的经营报酬。如因乙方派驻员工影响到会所的正常经营,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㈡厨房及员工管理
乙方员工行为规范应服从甲方统一管理,遵守甲方管理规章制度。以下行为应进行相应的处罚,并从当月承包报酬中扣除相应各罚款:
1、因乙方员工原因,造成餐具损毁、原材料浪费、出菜错误等,乙方应按实际损失的成本价格全额赔偿;
2、乙方员工偷拿、偷吃厨房财物(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的食品、干副材料、油等),每发现1次,按成本价的20倍扣除;
3、发现乙方员工出菜不开单、少开单或自行收款等违规情况1次,按照相应菜品销售价格的20倍扣除;
4、乙方员工接受供应商的宴请、财物等行为或向供应商索要上述经济利益的,每发现1次,按月基本考核工资总额的5%扣除;
5、乙方员工1个月内出现2次以上严重违规行为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清退相关人员并扣罚月承包报酬的20%。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㈠甲方权利义务
1、对乙方厨房员工日常行为规范进行监督,并按甲方的管理制度规定进行管理。
2、负责提供乙方工作厨师的工作餐(一日三餐)、住宿(集体宿舍)。
3、负责厨房生产经营所需的各项物资的采购工作,采购流程按甲方现有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4、负责监督乙方出品质量,并提出改进意见及建议。
5、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组织厨房财务收支的核算工作。
6、乙方派驻人员未达到甲方岗位技能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调整。乙方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可视情况对乙方承包报酬作出相应扣减。
7、在厨房员工违法本合同的行为情况下对乙方进行处罚,并根据厨房员工的工作表现,向乙方提出奖惩建议。
8、乙方或厨房员工的行为给甲方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㈡乙方的权利义务
1、对属其派驻范围内的员工有完全的人事自主权,如招聘、晋升、解聘等。在保证会馆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可根据会馆规定自行安排人员休息、请假等事宜。
2、乙方应负责完善与其派驻员工的用工关系,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交纳管理费等。乙方于其派驻员工因劳动纠纷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的员工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并在承包期内将健康证交给甲方保管。
4、乙方全面负责承包厨房的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如因乙方的原因出现食品中毒或安全生产事故,甲方可视情况按次处以1000-50000元的罚款,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也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所有员工(含厨师长)在行为规范、考勤管理、新菜品开发、市场考察、盘点等方面应遵守甲方会馆管理制度的要求,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
6、乙方应将厨房编制及人员定岗、工资情况在本合同签署时交给甲方,不可随意变动派驻人员。乙方派驻人员发生变动需按本合同约定执行,并保证变动后的派驻人员满足甲方的技能要求。
7、厨房的设备设施及存货的管理按照甲方现有管理制度执行。乙方有义务保护厨房设备设施及存货的安全完整。因乙方原因造成厨房设备设施及存货非正常损失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样或赔偿甲方的损失。
8、乙方对厨房生产经营所需物资的采购工作有权提出建议。
9、乙方对餐饮部的日常管理有权提出建议。
四、合同终止
㈠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未协商签订续约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㈡任何一方要提前终止合同的,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而提前终止合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
㈢出现以下情况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可单方面立即终止合同无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
1、因乙方原因,出现较严重的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事故;
2、因乙方原因,导致顾客投诉并影响会馆客源的;
3、非甲方原因,乙方承包厨房停工1天(含1天)以上;
4、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正常经营的情况。
㈣非因乙方原因,甲方连续两个月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承包报酬的,
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五) 甲方整体或者乙方所在的部门基于以下情形而停工、停产的,如生产工作任务不足待工、转产、改制、重大技术革新、产业升级、经营方式调整、部门撤销兼并、停工待料、场地装修、场地拆迁、经营淡季、责令停业或关闭等;以及国家对甲方业务覆盖地区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而采取了应急处臵措施的,乙方现认可甲方按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向乙方发放生活费用。若超过一个月的,双方解除本劳动合同。
五、其他约定
㈠菜品价格由甲方餐饮部管理人员会同乙方厨师长共同确定。甲方及其关联单位在会馆餐厅的消费,消费价格按照甲方的价格政策执行。
㈡乙方在承包期内应控制合理的库存物资,对申请采购的单价超过200元的酒、野味等贵重物资,及其它非常用性质的原辅材料,在承包期结束时仍未耗用的,应由乙方按承包期内相应物资的平均采购价格购买。购买款直接从乙方的结算款项中扣除。
㈢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如双方发生纠纷且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各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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