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屋承包合同(2)
自建房屋承包合同
六、质量要求: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中轴线和几何尺寸必须水平,并由乙方放专人负责。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与设计图纸要求不相符的而造成的人工和材料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指定木工由 负责,砖工由 负责,钢筋工由 负责,各工种必须协调配合,保证工程顺利完工(各工种负责人必须亲自签字)。
七、工程进度:乙方必须保障甲方的质量和进度,按工程量保证需要工人人数上岗。工期定于2011年年底完工。如因乙方人手不够而导致工期延长或因此影响另一个工种工期所带来的损失费由乙方负责。
八、如在施工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为该合同的补充协议。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竣工结清工程款后合同终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自建房屋承包合同范文篇三
甲方:
乙方:
甲方拟在 村 组建自住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建筑结构为砖砌,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建筑材料,包括:建筑用红砖、水泥砖、砂、碎石、水泥、钢材、铁钉、扎丝等一切建筑材料。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施工所需的木料,板材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乙方协助甲方完成房屋设计。
1、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场地水泥清光。装饰室内内墙水泥砂浆清光,刮磁粉、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及左右侧面粉水泥砂浆,搓沙。卫生间、厨房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一二层地面及顶层层面加浆磨光,每栋房子均要求楼梯到达三楼顶,并建设炮楼,顶层及炮楼修建围水圈并做好防渗漏处理。室内水电安装。第一层楼层高3.5米,第二楼层3.3米。炮楼层高3.3米。
2、乙方负责所有建筑材料到施工现场的转运。
三、承包价格
主房第一层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元,第二层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元。第三层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元,按每层楼实际建筑面积计算。楼梯每平方按两个平方计算,炮楼每平方按三个平方计算。配房每间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另一次性补贴乙方餐费 元,不再负责乙方所有人员的就餐。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预付 元 ,主房第一层完成砖砌并浇筑好楼面付人民币 元整(¥ 元),完成第二层以及屋顶浇筑再付人民币 元整((¥ 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无质量问题,付清尾款。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及原材料及时到达指定场地。保证施工建材的及时供给。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乙方不得延误工期,乙方保证在30天内完成两栋房屋主体工程及外墙粉饰贴砖。余下工程在60天内完成。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及材料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做好劳保措施,施工现场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30天,从签订合同之次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2012年3月15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及外墙粉饰贴砖,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遇乙方所需材料,应提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及时筹备。
九、后期维修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
十、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付给乙方定金人民币壹千元整,工程完工后,抵付工程款。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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