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场地租赁合同
随时代改变,展览场地的地理位置亦不断变迁,因此签订展览场地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展览场地租赁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展览场地租赁合同范文1
展场经营单位(下称“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展场单位(下称“乙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场地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位于泌水院街142号厚德楼“嘉峨烟云”展厅,总面积约300平方米的场地(下称“租赁场地”),用于乙方举办________ (展会全称)。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2014年 5月 16日中午至 2014月18日,共2.5 天。其中:进场日期:2014年5月16日下午为布置时间;撤离场地日期:2014年5月18日晚20:00撤完。
2、乙方需在上述时间之外使用租赁场地,应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超时使用租赁场地的,应向甲方支付超时使用费用。双方应就具体使用与收费标准另行协商约定,并作为合同附件。
第三条 场地租赁费用及相关费用
1、场地租金: 元/天,天数:2.5 天,共计租金 2500元人民币(含水电费)。租金支付方式:签定本合同之日交付现金人民币200元,大写:贰佰元整。余款在布展日即5月16日一次性交清。
2、在租赁期间所售商品自行销售自行收费,所产生的发票税费由乙方缴纳,乙方需保证所售商品合理合法,若产生法律纠纷,乙方自行解决。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展览服务
1、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服务,如:水电照明服务、安保服务、监控服务。
2、甲方保证与承诺,确保乙方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租赁场地;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
(二)场地、设施使用
1、乙方应在正式开展前 天向甲方提供相关宣传资料,便于甲方了解。
2、在展览期间,乙方应每天安排人员与甲方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值班人员。值班时间为上午8:00—下午6:00。
3、为展览进行运输、拆卸及善后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变动或修改甲方展馆的布局、建筑结构和基础设施。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如需在甲方展馆内的柱子、墙面或廊道等建筑物上进行装修、设计或张贴,须事先得到甲方许可。
乙方对租赁期限内由乙方造成的对租赁场地、设施和公共区域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乙方擅自变更展题或取消展览的、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场地租金及因展览产生的临时费用的,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总租赁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 变更与解除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变更与解除。
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方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对方,相对方应于收到通知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变更或解除方,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反本条规定提出协商变更或解除的,相对方有权拒绝。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应向乐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乐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发生了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对方,通报不可抗力详尽情况。
2、在展会尚未开始前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应当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费用应当返还,双方均不承担对方的损失赔偿。若需迟延履行合作,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订立补充条款或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览场地租赁合同范文2
展场经营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承租展场单位:武 (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主体
1、甲方系依法取得坐落于嘉鱼县原人民医院展览场地租赁经营权的负责单位。
2、乙方系本合同约定的展会主办单位。
第二条 租赁场地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位于嘉鱼县原人民医院,总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的场地,用于乙方举办“服装土特产展销会”。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乙方预定于2014年下半年度至2015年上半年度甲方未开工之前展览,展览日期15天。
第四条 展销内容
服装服饰、南北土特产、陶瓷、中华美食、儿童游戏、日用百货。
展览场地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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