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场地租赁合同(2)
演出场地租赁合同
演出场地租赁合同范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第二届新疆国际舞蹈节(一下简称为此次演出)使用场地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及任务:
1、甲方负责于2011年7月20日——2011年8月5日期间提供新疆人民大会堂场地给乙方此次演出使用,并且保证产地为无任何广告的空场地;
2、免费提供新疆人民会堂现有设施、设备供乙方此次演出使用;
3、负责提供乙方此次演出装台及演出期间所需使用的贵宾室x间、休息室x间、化妆室x间;
4、甲方提供5000元的水电费供乙方使用(所需用电2000瓦),超出部分有乙方自理*电价:0.56元/度,水价xx元/吨),电表分表由乙方自行解决;
5、负责提供工程技术人员,如:电工、场地协调人员;
6、派人对接水电事宜;
7、负责提供场地售票点供乙方使用;
8、负责提供场地广告位的使用权;
9、负责此次演出停车场的协调与管理;
10、提供相关使用证明;
11、负责向乙方提供场地租用发票。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负责此次演出的各项组织安排;
2、负责办理此次演出相关手续;
3、负责向甲方提供此次演出广告、售票、搭拆台等详细计划;
4、负责向甲方支付此次场地使用费用人民币50000元整,在鉴定本合同的同时预支定金5000元整,其余45000于开眼前前三天向甲方付清;
5、负责向甲方提供工作票200张(其中普通票一百七十张,贵宾票三十张),演出期间机动车辆通行证五张,于此次演出前一周提供给甲方;
6、此次演出所有的票房收入和广告归乙方所有;
7、为了防止无票进场,甲方于演出前五小时将场地所有观众入口、贵宾通道、后台安全通道,全部交给乙方负责,待演出结束后由甲方场地部门接受;
8、从2011年7月20日起至2011年8月5日止,甲方将新建人民会堂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在此期间放置的设备、设施等物品由乙方自行保管;
9、乙方负责此次演出的舞台及场地布置,所用材料、器材均由乙方负责;
10、乙方负责维护场地的设施设备;
11、乙方负责安全保卫、消防、交通工作及办理相关手续;
12、乙方向甲方预交三千元整作为清洁保证金,待演出会结束后三天内清洁产地并回复原样,甲方无息退还三千元保证金。
三、违约责任:
1、双方应积极遵守此合同条款,如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条款,双方各不承担责任,甲方应退回乙方所交定金和租金。
四、争议解决办法
双方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此次演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之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