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范本4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范本4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范本1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
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
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
批准文号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平方
米);其它: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万
元),安装:______(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月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月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
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
,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
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
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
修改施工图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
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
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天(日历天),自
__年_月_日开工至__年_月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
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
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
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
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
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
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
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
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
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
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
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
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
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
日算起。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
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
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
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
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
%备料款,计人民币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
__%计人民币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计人民币__万元
;材料设备差价__万元,分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
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
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
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
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
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
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
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
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
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
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
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
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
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
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
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
,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
,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
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范本2
合同编号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
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
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
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
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
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
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
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
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
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
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
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
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
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
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
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
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
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
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
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
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
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
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
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
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
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
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
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
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
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
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
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
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
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
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
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
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
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
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
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
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
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
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
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
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
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
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
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
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
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
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
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
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
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
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
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范本3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
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
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
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
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
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
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
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
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
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
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他费用的
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他。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
定按附件第__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
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
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
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
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
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验验收,签交物
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
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
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
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
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
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
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
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
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
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
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
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
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
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
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
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
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
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
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
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
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验部
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
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
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1)
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等有关
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
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
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
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
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
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
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
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
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
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
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
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
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
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
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
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范本4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审查单位:
工程编号: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
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
批准投资计划,工程项目表,申请建筑许可执照,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总概算
等文件号。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
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览表)。
六,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各单项
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一九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一九______年
_____月___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
览表)。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
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更变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
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
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
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向乙方
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 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
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平面布置,搭建施工临时设施,
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 物资供应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
指定地点,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
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
二,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
交付乙方前,甲方应负责商品检验。在施工现场加工的非标准设备,甲方可委托有
条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
其它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乙双方的同意,在办
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之
一方负担。
四,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
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五,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
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1.以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确定包干造价,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
调整包干造价;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预算定额或人工费包干办法结算。
5.……
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____________日内按工程造价总数______
____元的百分之____________一次拨给乙方备料及施工费。工程进行期间,甲方应
审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统计月(季)报表,并据此拨给工程进度款。工程未竣
工验收前,可预留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___________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全
部付清。(基本建设投资拨款改贷款之后,贷款办法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
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
标准。
二,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
造成乙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
方负担: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
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
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
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
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
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
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
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
收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届时未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
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
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
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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