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汽车租赁合同模板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争议问题,如不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汽车租赁合同,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篇一】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就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赁车辆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租赁车辆:
乙方租赁车辆情况如下表,详细车况见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车型_______车牌_________颜色______,租赁车辆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费用及结算方式(合同所有金额以人民币结算,发票):
1,乙方租用甲方车辆时,需要支付押金(大写)元,还车当天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将押金退回乙方(无利息),但需扣留(大写)元作为交通违章保证金,一个月内核实乙方在使用上述车辆过程中确实无交通违章罚款后无息归还给乙方。
2,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元/(),总费用__元,租金_____支付。
3,限行里程及使用时间规定:
“日租”按自然日计算时间,规定每日限行_____公里,超过限行里程按每公里加收__元车辆磨损费。超时按元/小时计算,以日租金为上限。
4,付款方式:承租方用车前需支付规定押金和租金。
5,乙方承担租赁期间的车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还车事宜:
1,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租金、押金当天将所租赁车辆加满油料交付给乙方,乙方还车时需加满油料后还给甲方。
2,双方交接按《车辆交接单》为交接车车况依据。
3,交车,还车地点为: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车辆的所有权。
2,若乙方有任何将所租用车辆作为以下非法用途的,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交之押金,如乙方押金不足以补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需支付不足部分。在下述任一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租赁车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作相应赔偿,经济损失还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合同所列标准计算:
(1)乙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发售、抵押、质押;
(3)乙方从事其他有损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3,合同期间由于乙方保管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伤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处理并修复车辆,如乙方拒绝修复,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修复,修复费用按照发票向乙方报销。
4,义务:
(1)为乙方提供状况良好,相关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2)承担租赁车辆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故障正常维修和保养,如果维修保养时间预算超过两天无法交给乙方使用,超过部分甲方保证提供同一档次的车辆作为乙方使用的替代车。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拥有车辆租赁期间的使用权。
2,自行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燃油费、路费等相关开支。
3,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支付租金及违章等相关费用。
4,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条款规定。
5,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及有关法律、法令、安全行车,如因违规、违章等负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或导致被国家执法部门扣车及罚款的,乙方除需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外,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保险条款
1,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为受益人担保车辆损失险、交强险、全车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座位险(每个座位购买赔付一万元人民币保险)等。若乙方要求增保其他险要种,甲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承租期间车辆若发生因乙方造成的车损事故,乙方应在事发后及时通知甲方协商车辆维修事宜,并配合交通警察处理事故现场事宜,如果因为乙方不报案或现场灭失造成不能出险的,由乙方承担事故的全部损失。
3事故车辆维修期间租金正常收取,如乙方需甲方提供替代车辆的,则替代车辆租金由乙方支付,车辆维修费用先有乙方垫资,保险公司赔款后,再退还乙方垫付的修车款。
4乙方在承租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被盗、报废或其他形式的灭失,乙方应承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甲方获得保险公司赔偿款为止的车辆租金的50%,以及保险公司免赔部分。
5,乙方承担自己责任范围内的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事故损失及相关费用,甲方承担因车辆本身原因造成的故障,甲方承担保险及其他费用,由于乙方驾驶原因造成交通事故,保险不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
6,发生车辆事故折旧计算:(1)车损在3000元以上的,未损坏主要部件,车辆加速折旧费为车损额的20%;(2)事故损坏主要部件(包括发动机组成,波箱组成,底盘组成及悬挂组成部分)加速折旧费为车损的50%;(3)3000元以下的车损按照保险条款免陪处理,保险不理赔部分由承租方自行修复(未损坏主要部件的)。
7,担保人就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从担保人手续上签字之日起至被担保人归还车辆,结算全部款项为止。
七、违约责任:
1,合同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驶,并未能提供可行的替代车辆,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需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给乙方。
2,合同期间,因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按合同总租金收取。
八、合同争议解决:
1,由合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处理。
2,本合同一式两份(有担保方为一式三份),各持一份,对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删减、补充应有双方及担保方以书面形式作出。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即提车之日生效。
十、汽车承租人须知条款:
1,驾驶人需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且驾驶证上准驾车类别与所租车车辆相符。
2,为车辆的良好性能,请每天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做常规检查,如果发现问题,及时和出租方联系。
3,如果车辆发生异常或者故障,请立即联系出租方,如擅自继续使用车辆,造成的损失将自行承担。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二】汽车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x有限公司
出租方(乙方)x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x租赁合同。
一、 合同范围
甲方租用乙方位于x公司东北角的混凝土搅拌站,范围为:搅拌站院墙内的土地、设备、厂房、化验室及有关工具等。
二、 混凝土搅拌站人员
甲方如用原员工,可签订劳动合同,待遇不低于原来水平。不用的乙方安排其它地方。
三、混凝土搅拌站运转和维修保养
甲方在承租期内对所承租设备的整体正常运转和维修保养负责。保证设备完好正常运行,到期双方检验交接。损坏的甲方负责修理完好。
四、库存原材料
交接时库存的原料由乙方运出,如甲方需要按原价值一次支付乙方。
五、租用期限
租期暂定一年,如延长可双方另行续签合同。搅拌站有关的证件、执照、票据、原经营合同、资料等乙方保存入档。 生效日期: 2011年x月1日 至2012年x月1日
六、租金
租金每年人民币:10万元。
七、租金支付方式
支付后合同生效,办理交接。
八、到期交付
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依据原合同条款及相应的合同设备清单现场验收交付。以原设备达到完好使用状态为标准。甲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固定设备可随合同终止而搬迁。
九、附搅拌站设备、材料、器具详细清单交接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十、解决合同的纠纷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争议问题,如不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签订地点
x县x镇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日期: 日期:
【篇三】汽车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租方”)
鉴于承租方业务用车的需要,出租方与承租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
1.定义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1.1车辆:是指车辆交接单(附件A)中第一条约定的车辆。1.2租赁:承租方有权自租赁期的起始日起占有和使用车辆,并在此后拥有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对车辆的排他占有权和使用权,允许承租方不受限制地24小时使用车辆。
2.主合同与车辆交接单2.1本合同是主合同。本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车辆交接单。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承租车辆的品牌、车牌号、租赁期、规格、租金、司机、以及其他与车辆租赁相关的条款应在车辆交接单中规定,车辆交接单中未约定的事宜受本合同的制约。2.2双方在签订主合同的基础上签订车辆交接单(见附件A)。若无双方实际签订的具体车辆交接单作为附件,则本合同仅作为双方租赁合同的资格认定合同,不作为付款依据。
3.租赁车辆3.1出租方为车辆的所有权人。3.2在租赁期的起始日之前,出租方须自付费用为车辆办理行驶所需的各项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行驶证、年检证、税讫证、养路费证,并保证这些证件在租赁期内持续有效。
4.租赁服务4.1出租方同意,其为非独占、且非排他地向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4.2车辆发生故障时,出租方应免费提供救援服务及维修。4.3若因非承租方的原因造成车辆无法供承租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养、年检、故障、事故等)时,出租方须立即无偿向承租方提供与车辆相类似的替换车辆。
5.车辆保险和理赔5.1出租方应自付费用按如下规定为车辆投保,并保证在租赁期内下述保险均持续有效:(a)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车辆购置价;(b)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c)全车盗抢险:保险金额为车辆购置价;(d)车上(座位)责任险:保险金额为每个座位__________万元;(e)玻璃单独破碎险和不计免赔特约险。5.2在租赁期限内,若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由出租方自行处理解决。
6.租金6.1每月租金中包含有__________公里的汽油费以及司机的固定劳务费。6.2在承租方支付租金的同时,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商业发票。6.3主合同提前解除时,出租方应按当月实际使用天数向承租方收取租金。6.4除了租金和司机的劳务费外,承租方无须再承担出租方及其司机的任何税费或责任。
7.出租方的义务除前述规定外,出租方还应履行如下义务:7.1出租方应确保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排他的占有车辆,并保证车辆的行驶性能和各项内置设施处于良好的状态,车辆内外清洁干净,无异味。7.2在租赁期内,出租方应对车辆及随车证件、备件负担保管义务。7.3在租赁期内,非因承租方原因,车辆发生损毁、灭失、赔偿责任或政府处罚,出租方自行负担全部责任。7.4未经承租方事先书面许可,出租方不得更换其委派的司机,也不得转让或转委托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给第三人。7.5在承租方占有车辆后,非因承租方的原因,该车辆出现缺陷或遭受损害或毁坏,或者发生其他并非承租方过错而引发的事件,使得承租方无法为本合同的目的而继续使用车辆,承租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车辆。
8.承租方的义务8.1承租方不得利用车辆从事商业运输,体育比赛,以及非法活动。8.2承租方须按时支付租金和司机的劳务费。8.3承租方应当尊重司机,不得迫使司机从事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9.司机的委派和义务9.1车辆的司机由出租方委派。出租方委派的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须具有两年以上驾驶相似车辆的经历。9.2出租方派遣的司机应当安全驾驶,确保承租方的乘坐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9.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承租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司机:(a)不遵守或不能完成承租方的工作要求;(b)无论何种原因,一个月内连续缺勤3天或一个月内缺勤4天的;(c)违反承租方的人事劳动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上下班,服饰,礼节等方面的规定;(d)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不适于驾驶车辆的疾病的。9.4司机在履行本合同的驾驶服务时,因其过失而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出租方应当负担。
10.合同期限、提前解除和终止10.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在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本合同于租赁期的最后一日终止。若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仍有未履行完毕的车辆交接单,则本合同期限顺延至该车辆交接单期限届满之时。10.2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a)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将车辆用于盈利性载人运输的;(b)承租方利用车辆进行非法活动;(c)承租方擅自在车辆上设定抵押或转让车辆的。10.3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a)出租方破产、解散、或丧失经营车辆租赁业务的资格;(b)出租方违法本合同第9.3条的规定,且承租方已更换过两次司机;(c)出租方违法本合同第7.5条的规定,且承租方已更换过两次车辆;(d)如出租方因其它原因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且在承租方将该违约书面通知出租方后15天内未予纠正;(e)除前述规定以外,如承租方在本合同租赁期内的任何时候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可解除本合同。10.4在本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时,除终止或提前解除前已有权取得的索赔、租金和赔偿外,任何一方须被免除其在本合同下的相应义务。10.5双方同意,本合同无论因任何原因提前解除,出租方无权就本合同的剩余期限要求承租方支付任何进一步的付款、租金、或赔偿。
11.声明和保证11.1出租方陈述并保证:11.1.1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能力,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合同;11.1.2其是所出租车辆的合法权利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证明文件。同时,该车辆不存在任何意义上将影响承租方根据本合同使用该车辆的任何抵押与任何其他权利限制;11.1.3其签订、履行本合同不构成对第三方的违约或对第三方任何权利的侵犯,亦不会使承租方对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11.2承租方陈述并保证:11.2.1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能力,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合同;11.2.2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租赁车辆,遵守中国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
12.保密12.1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其关联方的任何信息。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13.其他13.1本合同的解释、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3.2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13.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13.4本合同的附件为:附件A《车辆交接单》、附件B《保险单凭证》。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非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内容,不得擅自修改。13.5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然有效并且有约束力。13.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授权代表人:____授权代表人:____职务: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附件A
交接单
主合同编号:__________本单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租方”)
鉴于承租方与出租方已签订《租赁合同》(“主合同”),现双方经协商达成本洗车器交接单。
第一条租赁蒸汽洗车器本合同所指的租赁洗车器(“洗车器)为: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本合同的租赁期为:__________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租金租金按月计算,每月RMB_____元(大写:__________)。承租方应于每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上一个月的租金,并在签约同时一次性收取押金RMB__________元/台。
第四条使用限制保证洗车质量,机器的使用限制为:□无;□每灌限使用不得少于_____台车。
第五条机器的保养、维修、更换合同期内,保养:每清洗_____台车或每隔_____月,车辆应当到指定地点免费保养一次。维修:机器出现故障,经公司检验非人为情况下可免费维修。超过六个月机器出现大故障并影响使用时我公司可以更换调整。
第六条司机及其劳务费司机由出租方委派。司机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支付司机的劳务费。劳务费由固定劳务费和额外劳务费两部分组成,固定劳务费RMB_____元/月(已含在租金中)。额外劳务费为:A.司机在正常工作日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的,额外劳务费:RMB_____元/日,_____以后继续工作的,额外劳务费为:RMB_____元/日;B.周六、日及法定节日工作的,额外劳务费为:RMB_____元/日。每月_____日承租方与出租方结算上一个月的司机劳务费。在书面提前通知出租方后,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有权调整司机的劳务费。
第七条其他本机器交接单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印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特别约定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授权代表人:____授权代表人:____职务: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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