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安全生产法公开信
有关安全生产法公开信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公开信,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有关安全生产法公开信篇一
市民朋友们:
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今天,以“加强安全法治 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正式启动。在此,预祝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圆满成功!
平安是民生之要、发展之基、百姓之福、为政之责。去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新《安全生产法》,从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安全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方面做了修改,为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的生产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依法治安的决心。全区上下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事故警示教育,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多路径、多形式地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和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区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和舆论氛围。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始终牢记关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重要指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看作人民群众的第一需求,把安全生产当成最大的民生,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最重要的职责,切实把安全生产抓好、抓出新成效。执法监管部门要不断探索完善联合执法、综合执法新机制,共享信息和资源,全面推动安全隐患整改的及时到位、安全生产水平的全面提升。
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生产再忙、安全不忘,人命关天、安全为先”的意识,真正把安全作为第一责任、第一效益、第一品牌和最核心的竞争力,自觉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制度。
每一位市民都要牢记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将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看作最基本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当作自己的最大责任,努力增强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意识和能力。对于发现的身边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举报,将每一起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不断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吴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最后,衷心祝愿全区人民阖家幸福、平安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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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月x日
有关安全生产法公开信篇二
全县各企业负责人:
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连续12年实现零增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与全县企业和广大员工的共同努力、辛勤付出分不开,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共同参与分不开,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无数事例表明,企业不消灭事故,事故终归要毁灭企业,而且企业负责人也会付出沉重代价。特别是今年全县面临“护航G20、平安夺金鼎”的重要任务,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显得尤为重要。《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保障投入、严格管理、加强培训,推进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市委书记史济锡在在全市“归零翻篇开新局”主题大讨论活动动员大会上强调,要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和风险,做到全方位、无盲点。希望全县各企业自觉遵法守规,履职尽责,注重预防,遏制事故,促使企业安全发展,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开展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通过企业全面自查、专业机构诊断,专业人员互查等方式,查短板,补漏洞,除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
3、开展设备设施的全面检修,确保安全完好,并进行逐一登记造册。
4、开展全体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5、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配足配齐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
安全生产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确保生产经营安全,既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齐心协力,认真履行好各自法定职责,共同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共同打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为“护航G20、平安夺金鼎”提供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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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月x日
有关安全生产法公开信篇三
各企业负责同志: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这是以同志为的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抉择,标志着法治中国建设步入新征程。全国人大会2014年8月31日审议通过的新《安全生产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这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必将全面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加快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对这部法律重器,必须满怀敬畏之心,严肃认真遵守执行。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无数事例表明,企业不消灭事故,事故终归要毁灭企业,而且企业负责人也会付出沉重代价。新《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要求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保障投入、严格管理、加强培训,推进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依法生产经营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生命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希望你们自觉遵法守规,履职尽责,注重预防,遏制事故,促使企业安全发展。
新《安全生产法》贯穿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崇高理念,这是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的必然要求。企业发展的潜力蕴含在员工之中。每个员工心中所想所盼,都是希望企业发展、家庭幸福,能“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作为企业负责人,必须把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健康作为最高职责。因为它不仅关系着员工的生命安全,也连着众多家庭幸福,连着社会和谐安宁。要把员工当亲人、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带着深厚感情关心他们的安全健康,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不顾他们的生命去冒险,让安全第一的种子深深埋入企业和每位员工的心灵深处。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全民守法是法治中国的基础。每个企业、每个人都要树立法治信仰,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希望各企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抓住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的有利契机,共同努力推进依法治安,营造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为建设法治中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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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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