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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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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三】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去年颁布的《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全面落实全国、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刚才马驰秘书长宣读了市政府对“十一五”期间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并且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进行了表彰,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是依法行政的骨干和标兵,要把他们的事迹学习好、宣传好。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做出新的贡献。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十一五”期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简要回顾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后,吉林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部署落实,并颁布了《吉林市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20**-20**年)》,对《纲要》内容逐项分解落实,形成市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几年来,市政府从创新工作机制入手,连续多年在全市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中开展“法制工作基础年”、“法制工作规范年”、“法制工作创新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行政执法“双十佳”评比、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县等活动,有力促进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几年来,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不断完善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在创新中突破,在拓展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明显加快:

  一是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基本形成。通过学习贯彻国务院《纲要》,建立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依法行政教育培训活动,各部门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几年来,市政府先后颁布实施了《政府工作规则》、《政府重大决策规则》、《市政府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市政府作出非行政行为的规定》等规范政府自身行为的文件,把行政决策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坚持为政府的重大行为、行政合同把关,向政府提出高质量的法律建议,较好地发挥了政府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各部门法制机构参与机关重大决策、为执法活动及各类涉法事务把关也已经制度化、经常化。结合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高的现状,市政府法制机构先后有针对性地编写了《行政执法工作实务》、《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行政执法常用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制度选编》等培训教材,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全市各级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明显提高,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败诉案件大大减少。

  二是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初见成效,以制度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明显提高。20**至20**年,我市充分发挥地方立法优势,共完成《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草案)》等地方性法规草案14项,完成《吉林市小汽车号牌竞价发放暂行办法》等政府规章44项。在立法项目的选择上,除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外,还特别关注了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规范政府行为等方面的项目。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规范房屋拆迁和棚户区改造的行政规章,得到了广大被拆迁居民的认同,保障了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也促进了我市经济的稳步发展。五年来,法制部门共备案审查市政府(办公厅)及部门规范性文件300余件,有效提高了文件质量。同时,我市根据实际情况,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八次集中清理,避免了文件的过多、过滥。

  三是从清理审批项目入手,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几年来,我市坚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简政放权。由法制办牵头,市政府先后九次大规模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结果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我市原有行政审批项目1032项,已减少到目前的586项,是全国较大城市中行政审批项目较少的城市之一。同时,为进一步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方便群众,市政府按照“依法设置、程序规范、办事简便、高效快捷”的原则加大对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力度,对全市行政审批流程进行了优化再造。近几年,我市共减化210个审批程序和环节,压缩办理时限5296个工作日,压缩率达到53.87%,审批效率明显提高,我市的经济发展软环境得到很大改善。

  四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十一五”期间,我市开展了行政执法“三清理一规范”活动,进一步解决部分执法部门执法主体不合法、依据错误、种类混乱等问题,社会效果良好。在全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教育活动中,我市根据明查暗访的督查结果制作发放《行政执法面面观实录》教育光碟,对违法行政案例进行公开曝光,收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我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行政指导管理体系建设活动,行政机关的执法理念从过去的“重处罚、轻教育”逐步向“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在先,服务至上”转变,走出了一条强制与非强制有机结合的行政执法新路子,得到了省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五是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提高政府行为公信力与权威性。几年来,我市注重加强行政争议防范和化解机制建设,通过畅通行政复议、信访、调解、申诉等渠道,引导当事人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五年来,我市各级复议机关共收到复议申请1865件,受理1731件,代市政府出庭应诉20余件。其中,直接纠错率为21%,通过调解方式化解争议比率为27%。经过积极探索,我市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基本建立,探索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纠纷取得较好效果,复议听证制度和便民措施得到普遍认可,我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相关做法在国内各层级进行了交流。各级行政机关通过解决大量社会矛盾,密切了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政府行为公信力显著增强。

  《纲要》实施几年来,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也得益于全市政府法制部门(机构)领导和同志们的积极努力,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奋斗在政府法制工作岗位上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要总结经验,肯定成绩,更加坚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信心与决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各地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仍不平衡。部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程度还不高;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仍然存在;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较为薄弱,部分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增强推进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与紧迫感,努力开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做好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围绕依法行政,党中央、国务院曾多次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自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后,20**年以来,国务院陆续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指出依法行政的重点和难点在基层。20**年10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这一系列部署不仅是依法行政的新举措、新要求,也进一步明确表达了国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心与信心。今年,是我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市也正处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领先发展全面振兴的关键阶段,社会管理创新的任务非常艰巨。应当清醒地认识到不能把依法行政作为软任务、不能边缘化。依法行政不仅是政府工作的基础,还是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协调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法制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紧迫感与责任感,做到想依法行政、能依法行政。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正确履行职能、提高政府行为公信力的迫切需要。市、县两级政府,是行政体系的基础,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具体承担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管理职责和公共服务职能,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直接面对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市、县两级政府行政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只有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按法律要求办事,才能正确处理好履行政权力与保护公民权利二者之间的关系,使政府真正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实现科学发展、加快富民强市的重要保障。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地区之间的竞争主要表现为发展软环境的竞争。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是要营造优良的发展环境,特别是法治规范、诚信高效的政务环境。有了梧桐树,才能引来金凤凰!只有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诚信政府,才能优化我市的投资环境,提升政府信誉指数,吸引更多投资者,增强区域竞争力,才能全面落实“三化统筹”三动战略方针,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领先发展。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和谐吉林的内在要求。和谐社会首先必须是法治社会。实践中,大量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行为,是由市县行政机关作出的,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也往往发生在市县,而解决社会矛盾的最根本、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法制手段。提高市、市两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只有使领导干部习惯用法律思维处理问题、用法律武器化解矛盾,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我市经济建设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免除后顾之忧。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继续实施《纲要》和《决定》为着力点,把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我市“三化”统筹、“三动”战略和“五项攻坚”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重点要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制定吉林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下一步市政府将针对实际情况,制定我市的实施意见,在内容上对国务院《意见》进行细化,增强其可操作性,作为我市下一阶段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步伐的指导性文件。

  (二)强化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作为政府职权的具体实施者,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直接关系到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程度,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与前提。

  一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依法妥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要健全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党委(党组)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集中培训制度,注重落实学习效果。

  二要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新法律法规公布后、施行前,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本部门执法人员参加专题培训并考核。

  三要健全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对拟提拔为政府及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在任职前要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在新录用的公务员培训中也要进一步增加法律知识比重。

  (三)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水平。行政决策是行政行为的起点和源头,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是建设法治政府正本清源的大计。只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才能使行政行为在实施中减少矛盾和阻力。

  一要健全决策程序,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制度,防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进行决策的行为。对重大决策事项或专业性较强的事项要坚持做到“五不”,即未经调查研究不决策、未经广泛听取意见不决策、未经专家咨询不决策、未经合法性论证不决策、未经集体讨论不决策。坚决杜绝行政决策中的擅权、专权和滥用权力现象。

  二是要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要通过多种方式对行政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未经风险评估的,不得决策。要对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信息反馈,了解相对人的意见与建议,随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三是要强化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违反程序造成决策失误,后果严重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

  (四)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优化法制环境。从实质上说,依法行政是落实各项法律制度的过程,推进依法行政要靠制度来保障。要按照“控制数量、规范程序、提高质量”的原则,从做好立法工作及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出发,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要着眼大局,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要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我市立法优势,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要使立法力求体现经济发展要求、符合人民意愿、解决实际问题。在立法项目的选择上,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人为本,重点加强有利于加快发展、有利于改善民生的项目,如城市建设、房屋征收、社会保障、节能减排、社会事业管理和应急管理等,使法规和规章更加符合我市市情。对实践急需、社会关注度高、条件较为成熟的项目要优先进入立法程序。在立法过程中要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广纳善言,实现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增强可操作性。

  二要着眼于法制统一,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对拟出台文件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文件发布后要由法制机构备案。规范性文件不得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处罚、收费、强制等内容,不得违法增设义务。对涉及面较广,与百姓关系密切的文件,要建立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听证制度,加大公开性与透明度。要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或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组织对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切实解决文件过多过滥、纷繁扰民的问题。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依法行政的关键所在,也是政府自身建设的永恒主题。

  一是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只有程序公正,才能保证实体公正。要注意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克服执法随意性。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严格执行向当事人告知、说明理由等程序,依法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获得法律救济权。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定期清理执法主体及权限,明确执法责任。探索推进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方面的裁量权细化,建立裁量权基准制度,明确具体标准,完善适用规则,防止出现案件相同处理结果不同的现象。要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在评查中相互借鉴,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转变执法理念,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和执法就是服务。要在严格公正的基础上进一步转变方式,执法不能简单粗暴,不得侵害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要使执法行为让老百姓更便于理解、便于接受。执法要人性化,不能只着眼于强制手段,在适当的领域可采取行政指导、行政信息服务、行政调解、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现代执法理念和方式。我市已经召开过专门的会议推广了这方面的做法,目的就是要通过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的转变实现执法效果的最优化、最大化。

  (六)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与问责。公开透明,让权力在百姓监督下运行,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曾强调:“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为人民谋利益,接受人民监督”,完善监督机制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保障。

  一是要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吉林市政务公开条例》已于去年由市人大常务会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这是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对照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制定公开办事制度。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之外,所有信息都要公开。政务事项公开要及时、准确、详尽,公开内容要贴近人民群众,要把百姓最关心、最易有争议的事项纳入公开范围。

  二是要推进办事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中心建设,各部门的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事项一律进入政务中心,真正实现“一站式”审批,最大限度地方便相对人。要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清理审批项目,明确各个项目的承办处室、办理条件,流程和时限能简化的要简化,尽快完善政务公开目录。要拓宽办事公开领域,真正做到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信息网站,使其成为政务公开窗口,方便百姓办事。

  三是要切实增强行政监督效能,落实问责制度。要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和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机关、新闻舆论的社会监督,同时也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廉政监察、执法监察,督促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保证政令畅通。对违法行政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要严格追究领导人的责任。

  (七)完善化解社会矛盾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建立包括信访、调解、行政复议、仲裁等方式在内,相互协调补充的争议化解机制,切实解决社会矛盾突出问题,进一步拓宽渠道,引导群众正确表达利益诉求,预防突发事件,建设平安吉林。

  一是科学界定调解范围与调解程序,健全完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要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有效解决群众信访问题。要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行政调解中的作用,发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在人民调解中的作用。吉林仲裁委员会民商事调解中心已经挂牌成立,要力争将交通事故、医疗、小额贷款、保险、消费、城市客运服务等各类民商事纠纷纳入统一调解机制中,更好地发挥吉林仲裁在推动经济发展和化解社会纠纷方面的特点和优势。要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互相衔接配套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

  二是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加强复议能力建设。要注重畅通复议渠道,凡符合法定条件的复议申请,行政机关要依法受理。要将行政争议有效化解在萌芽状态,预防争议激化。要抓紧配备、充实行政复议人员,推进复议人员专业化。注重创新行政复议方式,认真执行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及听证程序,保障复议结果的公平公正。要通过复议程序进一步促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与信任,真正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三是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要认真执行《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参加行政复议活动的规定》,凡是由于部门具体行政行为引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有关部门应当主动与政府法制机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做好出庭应诉的各项准备工作,重大行政案件要由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

  三、加强组织领导与督促检查,真正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涉及到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面临的任务非常繁重,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领导责任。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重大问题统筹安排部署。分管领导也要倾力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要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制度,市、县两级政府每年要向本级人大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依法行政情况,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研究具体措施。

  二是强化依法行政宣传教育,营造建设法治政府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效形式,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及时组织宣传与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公民明辨是非、守法维权意识,加快形成全市人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要完善依法行政考核评价。下一步我市要制定《依法行政考核办法》,重点对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监督等方面进行考核。要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四要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从我市目前情况看,部分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人员偏少、力量薄弱,无法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逐步加以改进,使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并为其工作开展创造必要条件。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也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专业知识,不断提升协调能力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成为政府领导合格的参谋、助手与法律顾问。

  同志们,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我市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市的迫切要求与必要手段,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决定》和《意见》精神,进一步坚定信念,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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