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
森林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2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系列重要讲话、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州委七届六次全会和全省林业、公安厅局长会议、全省森林公安工作会议以及全州林业、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 “ 十二五 ” 全州森林公安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积极谋划 “ 十三五 ” 发展建设,安排部署 20xx年重点工作。
下面,我代表州局党组讲四个方面意见。
一、“十二五”时期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林业、公安部门的坚强领导下,全州森林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生态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等一系列部署要求,抢抓机遇,攻坚克难,科学谋划,扎实推进森林公安发展建设并取得实质性进展;紧紧围绕林业和公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打击和防范工作,有力维护了林区治安稳定,为我州生态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 职能定位更加突出。 全州森林公安主要领导全部进入林业主管部门班子, “ 双重 ” 管理和 “ 双重 ” 关怀的体现更加凸显。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公安工作,尤其是省政府出台加强森林公安建设的意见后,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部门多次听取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加强森林公安工作,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极大地提升了森林公安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作用,为森林公安发展建设创造了良好环境。
——警务保障根本改善。 争取中央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省级转移支付和专项投入等各类资金 1000 余万元,州局及边三县业务技术用房已投入使用,兰坪县局建设项目正在申报。全州森林公安经费全部纳入中央政法经费保障范围,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整合后的 5 个林区派出所新建或改建办公和业务用房, 1 个林区派出所恢复工作,有独立办公用房,打破了基层派出所无房、无车、无装备的局面。
——执法办案有力推进。 先后组织开展春季攻势、亮剑行动、清网行动、天网行动和利剑行动等19 个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集中优势警力,全力攻坚,查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 1234 起,查破 1107 起,案件查破率为 89.7% ,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 1286 人次。其中立刑事案件 487 起,侦破刑事案件 366 起,破案率为 75% ;受理行政案件 747 起,查处 742 起,查处率为 99% 。收缴涉案木材 996 立方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 3248 件,野生动物及制品 873 只(件),各类枪支 71 支,弹药 3448 枚,炸药 173 公斤。
?? ——林区禁毒宣传稳步开展。 深入开展林区禁毒人民战争,认真履行林区禁种铲毒、配合打击毒品犯罪和林区禁毒宣传三大职责,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期内,共出动警力 5429 人次,组织宣传 128 场次,制作发放禁毒宣传材料 8651 份,踏查可疑地块 759 处,清理林区房屋、工棚 138 间,铲除毒品原植物大麻 11230 株,协助公安禁毒部门查获运输、携带毒品案件 3起,涉嫌吸毒人员 8 人,收缴毒品可疑物 40 克 。
——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加大。 认真分析研究森林防火形势,适时转变工作重心,加大警力投入力度,严格排查火灾隐患,严厉惩处违规用火,严格管控重点人员,切实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期间,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共立森林火灾案件 131 起,查处 126 起,查处率 96% 。
——防控能力有效提升。 加强请示汇报,积极争取支持,把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到州委、州政府层面进行部署。抓好涉林重点人口管理、重点区域和行业场所的动态管理,强化排查林区各类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抓好涉林矛盾纠纷化解和处置工作。抓基层促工作,建立警务站、警务室共8 个,招聘由财政、林业部门供养的辅警人员 68 人,整合 1731 名基层护林力量。健全区域联防和跨行业协作机制,与毗邻州、县建立边界林区治安联防机制,持续与公安边防建立案件联合查处机制。推进全州绿盾特勤队建设,建成一支 25 人的应急处突队伍,应急处突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执法权限不断拓展。 认真贯彻落实以森林公安为主的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明确授权县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涉及森林、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等方面的 79 项行政处罚权,全州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达 99 人。认真研究制定方案,积极稳妥推进落实,执法机制实现平稳过渡,进一步健全了行政案件受理、技术鉴定和处罚决定执行等协作机制。
——执法能力明显提升。 针对林业行政执法任务增加、刑诉法修订实施的实际,开展了全员培训,举办了 30 期执法能力培训班, 697 人次参加培训。组织执法资格等级考试, 36 人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 57 人取得中级执法资格。建立动态考评机制,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奖惩制度,深入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先后开展执纪执法教育整改、取保候审突出问题整治、执法检查 “ 回头看 ” 、警车及涉案车辆管理、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以及立案突出问题整治等专项治理,整改了一批执法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执法办案场所改造,州局及 3 个县局、 3 个派出所完成改造任务。
——信息科技发展迅速。 认真 管好用好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积极筹集资金投入信息科技 700 余万元,配发计算机 158 台,移动警务通设备 129 台,对讲机 51 部,车载台 6 部。公安网络扩容改造全面完成,视频会议系统全覆盖,县级以上基本建成标准化信息采集室,计算机、数字证书、执法记录仪等基础装备全面达标,州局及贡山县局完成机房建设。州局涉林行政案件支撑系统硬件设备安装已完成。警综平台办理录入刑事案件 448 起,林政案件系统实录历史案件 555 起,身份核查信息系统采集数据 54070 条,指纹采集 476 条。经过五年努力,全州信息化工作取得长足进步,速度与质量、投入与效益同步提升,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单一到丰富的转变,建用成效明显。
? ——技术支撑保障有力。 成立怒江绿峰林业司法鉴定中心,办公、鉴定等设备齐全,办公面积100 余平方米, 32 名兼职司法鉴定人员经省司法厅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大力加强技术装备建设,州局野生动植物样本室正在筹建,鉴定中心购置木材切割、理化分析、现场勘查等技术设备。鉴定中心成立以来,完成鉴定 22 起,其中,木材检验 12 起,林地林木 9 起,野生动物案件 1起。林业司法鉴定中心的成立,为我州森林公安履行刑事司法职能提供了技术支撑。
——新闻宣传得到加强。 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培训,制定考核奖励办法,严格年度考评。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等新兴媒体,努力拓宽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森林公安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期间,在中央、省、州媒体刊播信息 278 条,开通森林公安官方微博,发布原创信息 1971 条,关注人数达 16060 人。建立完善涉警舆情处置机制,成功处置网络舆情 3 起。
——队伍建设成效明显。 先后开展开门评警和 “ 三访三评 ”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 三严三实 ” 和 “ 忠诚干净担当 ” 等专题教育活动,队伍作风明显好转,警民关系进一步和谐。整合后开展工作的林区派出所所长、指导员(兰坪)按副科级配备,贡山县局政工办批准为副科级机构。州局成立党组, 4 个县局成立党支部,州县局主要领导进入林业局党委(组)班子。认真开展正规化达标创建活动,命名达标县局 3 个。成立州森林警察协会,首次开展摄影美术和理论征文评选活动, 13 人获奖。切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严格执行 “ 三个必训 ” , 参加警衔晋升、初任民警培训 103 人次,参加省局业务培训 150 人次,全州开展培训 267 人次。认真落实关爱民警制度,如数发放上级下达的特别抚恤金和慰问金,看望慰问困难党员民警,每年组织民警体检、安排休假。加强队伍管理,层层签订五条禁令、反腐倡廉和枪支管理等责任书,加大督察力度,狠抓条令、禁令落实,未发生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20xx 年是 “ 十二五 ” 规划收官之年,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在州委、州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和林业、公安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公安 “ 四项建设 ” 和全省森林公安机关 “ 六项重点工作” 为抓手,紧紧围绕 “ 平安林区 ” 建设,结合 “ 三严三实 ” 和 “ 忠诚干净担当 ” 专题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森林公安发展建设有了新进展。以预防和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为主业,履职尽责,严厉查处涉林违法犯罪,积极开展森林防火、林区禁毒、缉枪治爆等工作,受理案件 517起,查处 492 起,20xx年受理案件数创历史最高。争取 200 余万元投入信息化建设,更新信息化硬件设备,打牢履职基础。正式启用涉林行政执法信息系统,补录案件 636 件,智能警务核查系统采集信息 15408 条。严格执行 “ 三个必训 ” ,加大培训力度,举办业务培训班 30 期,受训民警共 696 人次。加强宣传工作,在各级媒体刊登新闻 254 篇(条);怒江森警官方微博发布信息2111 条,粉丝达 16727 人。
总的来看,过去的五年,是森林公安机关职能定位最为清晰、影响力最为显著的五年,也是我州森林公安队伍发展壮大、事业发展最快、工作成效最为突出的五年。取得今天的成绩,是各级党委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大家团结一心、不断拼搏的结果。过去五年的实践,给我们的启示是:必须抓住发展机遇,不等不靠,奋发向上,切实把党委、政府支持森林公安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双重管理体制,积极争取两个主管局的双重领导、双重关怀,打牢事业发展根基。必须发挥好职能作用,不折不扣地抓好执法办案这一主业,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积极推进平安林区和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确保林区治安持续稳定。必须加强请示汇报,主动争取,全面加强警务保障和基层基础建设,打牢森林公安履职基础。必须坚持科技强警,加快推进警务工作信息化步伐,全面提升森林公安工作科技含量,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认真履行 “ 一岗双责 ” ,努力打造一支素质强、纪律严、作风硬的森林公安队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州森林公安机关的工作模式、工作作风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其他州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县局内设机构、派出所指导员还未全部实现副科级设置目标,一线工作量最重的部门负责人有职无级,政治建警还有一定差距;政法专项编制长期未增加,警力得不到增加, 14 个森林公安派出所仅有 6 个开展工作,基层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全州发展建设还不平衡,在硬件软件建设、综合工作水平和队伍影响力等方面差距较大;还存在重打击、轻防范的情况,抓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思路不宽、力度不够,影响了对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队伍教育管理力度还不够,部分民警职业荣誉感、责任感不强,整体履职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当前形势任务和“十三五”工作总体要求
“ 十三五 ” 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时期,也是生态文明建设、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保护取得实质性进展的重要窗口机遇期。森林公安肩负的使命任务更加繁重艰巨,发展建设既迎来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也面临不少挑战。这就要求我们做到: 一要融入大局,牢牢把握当前森林公安面临的发展机遇。 当前国家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有力推进,为森林公安加快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从林业和公安事业发展来看, 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家协调推进 “ 四个全面 ” 战略布局、 “ 五化 ” 协同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林业和公安工作承担的使命任务更加重大。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和公安工作的重视支持前所未有,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加强林业和公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森林是人类生存的根基,是生态系统的主体,党的把 “ 生态 ” 融入到 “ 五位一体 ” 的战略布局,林业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州由于特殊的州情和区位,怒江发展问题已提升到国家和省级层面,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建设、林产业发展以及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省委李纪恒书记 8 次到怒江,多次对怒江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 作为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林业和公安工作处于良好上升态势的大背景下,森林公安面临良好发展机遇。 从生态文明建设来看, 推进力度前所未有。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 “ 十三五 ” 规划《建议》,将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明确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奋斗目标,提出了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的 6 大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国家推进 “ 一带一路 ” 和 “ 长江经济带 ”等发展战略,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怒江发展的优势和潜力,也是我州生存发展的基础。近几年,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决定》、《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贯彻落实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闯出跨越式发展路子的决定》,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部署。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明确了我省 “十三五 ” 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对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作出再安排、再部署。州委、州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州委早已作出 “ 生态立州 ” 的战略部署,州委七届四次全会提出要 “ 争做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区 ” 。森林公安 因林而生,保护森林资源是法定职责,必须承担起生态文明建 设者、推动者、捍卫者的重大使命。 从全面深化改革来看,《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 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建立权威统一的环境执法体制 ”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强调生态导向、保护优先,划定了 “ 保生态、保民生 ” 底线和 “ 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 ” 红线。中央 “1+3” 深化公安改革意见方案下发后,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 “ 健全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完善林区治安维稳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机制 ” 。这些重大部署都对森林公安工作提出更新更高要求,同时我们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亟待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
二要认清形势,全力应对森林公安面临的挑战。 当前,全州涉林违法犯罪高发态势未得到根本改变, 非法侵占林地、盗伐林木、非法移植树木、毁林种植药材、经济林木、非法采伐毁坏珍稀树种、盗窃林木等案件时有发生, 涉林案件总体在高位运行,林区治安形势复杂严峻。国家林业局张建龙局长指出,当前我国林业已经进入发展关键期、改革攻坚期、矛盾凸显期,问题无处不在、无时不有。随着林业改革发展加快,利益调整加深,新旧矛盾叠加,涉林不稳定因素多样频发,林区维稳压力加大。当前,从国家和省级层面高度重视怒江发展问题,我州各项基础建设项目将相继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对森林资源和生态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保护与利用矛盾突出,尤其在城镇化进程和各类开发建设中林地供需保障压力空前。在生态保护和气候问题国际化的大背景下,我州自然条件得天独厚,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更大压力。随着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加快,违法犯罪空间扩大、链条拉长、机动性增强,打防难度加大。对此,我们必须用硬措施应对硬挑战,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总之,加强森林公安工作,是推进林业、公安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施国家发展战略的客观需要,也是应对林区治安形势严峻现实的迫切需求。经过 “ 十二五 ” 努力,我们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具备了新一轮跨越发展的基础。我们要对新的形势任务、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保持清醒和足够的认识,树立大局意识、机遇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抢抓机遇、应对挑战,最大限度地变压力为动力,推动全州森林公安事业不断创新发展。
“ 十三五 ” 时期,全州森林公安工作总体要求是 :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自觉服从服务于生态文明和法治建设大局,着力抓好落实深化改革措施、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深入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提升警务保障水平四项重点工作,全力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和队伍正规化“四项建设”,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有效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为我州林业改革发展和争当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提供良好的林区治安环境和法治保障。
要落实好这一总体要求,推动 “ 十三五 ” 全州森林公安事业再上台阶,必须牢牢把握好李华局长在全省森林公安工作会议上提出的 5 个关键问题,结合我州实际,主要做到以下 6 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当前,国家对生态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林业发展建设面临的机遇也前所未有,森林公安在林业和公安改革发展的大背景下,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这就要求我们高度统一思想、凝聚全警共识,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公安改革的系列重要文件精神,了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公安改革的重大问题,掌握国家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公安改革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职业荣誉感。二是方向要明确。新时期新阶段,要牢牢把握我州争当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战略定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加自觉保护绿水青山,更加坚定推动绿色发展,不断促进生态良好、林区和谐,让林区群众在生态文明共建中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与上级部署同频共振、增进民生福祉中推动事业发展。我们要在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应对热点、创造亮点上下好功夫。我们要坚持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分析优势劣势,找准主攻方向,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不断破解发展难题,巩固厚植优势,力争将我州森林公安综合工作水平上一个台阶。三是精神状况要饱满。精神状态决定工作状态。在负重前行的关键时期,唯有锻造坚强的意志、过硬的工作作风和饱满的精神状态,才能主动应对,大胆作为,爬坡过坎,不断前进。一些同志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上,看到其它地方成立环保公安产生不安,对深化公安改革中森林公安去向问题过于担忧,甚至过于消极,悲观失望。有为才有位,我们要正确看待这些问题,不断鼓足工作热情,以实际行动和更大作为,谋求更大发展。四是工作热情要高涨。去年,中央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了公安改革框架意见,省委、省政府也以 “ 两办” 名义出台了实施意见,公安改革涉及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大家比较关注的警察职级待遇问题将逐步实现。因此,要倍加珍惜工作机会,增强职业认同感,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高涨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工作中,站好自己的岗、干好自己的事。五是责任担当要到位。 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建设一支综合素质相对较高的公安队伍,必须有一个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各级森林公安主要领导都是带头人,各科队所负责同志就是部门的带头人。 “ 一个好的带头人 ” 是关键,其关系到队伍建设和事业的成败。因此,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及中层干部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加强理论武装,促进干部思想建设,加强团结,形成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坚持改革创新,树好标杆、带好头,带好森林公安这支队伍,努力开创森林公安工作新局面。 六是支持保障要加强。 上级机关的支持力度决定着森林公安的发展速度,自身特点也注定我们做成一件事要付出更多努力。我们必须坚持把争取重视支持作为推动发展的基本前提,在双重管理、双重关怀下,自觉找准定位、恪守规矩,不断加强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林业部门、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的重视、理解和支持,为 “ 十三五 ” 发展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三、着力抓好四项重点工作,确保“十三五”开局之年全州森林公安工作上台阶
20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全年森林公安工作,意义特殊,责任重大。根据当前形势任务及我州森林公安工作存在的发展差距,着眼于推动森林公安长远发展、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维护林区稳定的职能作用,努力推进我州森林公安工作在开局之年有新的起色,要切实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抓好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 “ 十三五 ” 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的五年,林业和公安改革将进一步提速。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大改革力度,力争在一些领域和问题上取得新突破。一是继续推进执法职能拓展。按照省行政执法改革精神,在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林业系统执法力量,积极推动由森林公安统一承担执法任务的综合执法改革。在当前,要继续抓好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坚持由森林公安统一办理林业行政案件。针对警力不足、执法任务较重的实际,要加强汇报协调,积极争取由财政供养的辅助力量,充分利用林政稽查队、木材检查站和乡镇林业站的执法力量,以森林公安为主相对集中林业行政执法。二是深入落实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相关要求。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实施意见涵盖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各个层面、各个领域,既有公安管理体制的改革,又有警务运行机制的完善。省委、省政府《深化公安改革实施意见》将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重点任务之一,由省林业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局和武警云南森林总队作为参加单位共同推进。我们要严格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我州实际,逐一抓好工作落实。要健全完善执法制度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认真执行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制度、执法公开、执法质量考评和执法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改革措施,不断提高规范执法水平。要加强警务辅助人员建设,积极建立政府出资保障、森林公安使用管理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模式,逐步缓解警力编制不足的矛盾。
(二)继续抓好执法办案工作。 通过“十二五”努力,我们无房、无车、无经费办案问题得到根本改善,执法办案场所也基本建成,林业行政执法权限得到拓展,为更好开展工作创造了条件。各县要牢固树立主业意识,敢于担当、守土尽责,严守森林、湿地、物种三条生态保护红线,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办案工作。一是加大打击力度。继续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入研判林区社会治安形势、特点,找准打击涉林刑事犯罪突破口,确保打击的有效性,提高震慑效果。要按照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要求,全面履行79项行政执法权,坚持敢于亮剑,广辟案源,严厉查处涉林行政案件;防火期间,要加大野外违规用火案件查处力度,以案说法,教育群众安全用火。二是提高侦查水平。我州区域特殊,森林资源比较丰富,加之外界对怒江发展问题、生态保护关注度越来越高,资源保护压力越来越大。 要强化案件经营、深挖和攻坚意识,集中 开展破案攻坚,着力维护好林区治安稳定。要认真总结、提炼和推广信息化应用技战法、典型案例,不断提高侦查破案能力。对重点敏感的林地案件,要依法妥善处理,中央下发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25种追责情形,我们要当好参谋,理直气壮地汇报工作、争取支持。 要 继续加强鉴定机构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司法鉴定中心社会化管理、规范化运作,努力为执法工作服务。三是健全激励机制。要结合资源、地域、警力多方面因素,完善执法办案通报和考核方式,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实战部门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各县要加紧谋划,创新各项激励机制,提高执法办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抓好执法办案工作。
(三)深入推进平安林区和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一是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推动工作。我省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实施意见出台后,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已上升到党委、政府工作层面,平安林区建设也是省综治委着力推进的20项基础工程之一。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总揽、林业部门牵头、综治部门指导的工作机制,各级森林公安要主动请示汇报、因势利导,落实经费、完善措施,推动两项工作嵌入到林业改革发展各个环节,促进林区平安与林区发展同步。二是紧紧围绕基层基础整合资源。按照版纳会议要求,积极调整优化林业系统现有资源力量。年内,我们将组成学习考察组,到曲靖、玉溪、临沧等地学习经验,积极探索由森林公安机关统一归口管理、培训、考核护林员队伍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护林员队伍的职能作用。建立与林业系统其它部门信息互通、工作联动机制,推进涉林重点企业场所动态化管理。整合林业行政许可、林业资源管理等信息数据,联网接入森林防火和重点区域视频监控信号,服务林区警务系统和指挥中心建设。积极发挥社会主体作用,同步推进涉林经营单位和重点林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稳步推进林区技防工作。三是紧紧抓住风险隐患强化整治。强化风险意识,强化源头治理,持续开展涉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林区治爆缉枪、禁种铲毒和跨区域警务合作等专项工作,确保不发生影响稳定的涉林群体性事件。
(四)继续抓好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抓好规划的申报落实。按照国家 “十三五”将统筹推进公安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以及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等“一房四所”建设。省局结合“十二五”森林公安基建规划完成情况以及各地实际需求,已向省发改委上报“十三五”建设规划。相关县要严格按照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落实相关建设用地,一旦投资计划下达,及时开工建设,不要错失良机。二是抓好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使用。由于国家森林公安补助资金下达方式调整,20xx年第二批资金下达较晚,今年中央和省级第一批补助资金已经提前下达。各县要及时协调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统筹和预算执行工作,严格资金管理,管好用好每一笔经费,确保重点工作需要。
四、统筹推进公安机关“四项建设”,不断夯实森林公安工作发展根基
加强公安机关“四项建设”,是公安部在深入分析公安工作发展态势基础上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公安机关的中心工作。去年,省公安厅先后下发了四个专项工作意见,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全州森林公安机关要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国家局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四项建设”。
(一)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 当前,全州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正处在建用并重、走向实战、主体业务全面信息化的关键节点。我们要坚定信心,顺时应势,加大力度,在深化建设、深化应用和服务实战上下功夫。一是切实加强统筹协调。要按照省局制定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建设维护各类业务应用系统,特别要抓住国家林业局支持我省建设全国林业大数据中心的机会,争取更多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未完成中心机房改造的县局要加快改造,抓好基础硬件建设和运维保障工作,加强信息化人才培养,强化基础数据采集,切实提高民警应用信息化手段执法办案和进行情报分析研判的能力。二是全力推进涉林行政案件系统应用。去年,我州林业行政案件占案件总数80%以上,全面实现网上办案,涉林行政案件系统应用至为关键。目前,我州涉林行政案件系统建设已完成。各县局要加强应用培训,切实抓好历史案件补录工作,为系统全面应用打下基础。今后省局综合考核、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方面应用的案件数字要以平台系统为准。各县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实。在前期案件补录中,也发现立案不实、执法不规范等情况,要利用系统推广之机,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和统计工作。三是积极推进州、县指挥中心建设。要在推进基础信息采集、共享公安警务资源的同时,积极借鉴地方公安机关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富有警种特色的指挥中心运转机制,逐步实现决策指挥、分析研判、协调作战信息化。要结合各县实际和工作需求,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局可以按要求试点建设。
(二)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 加大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争取两个县以上森林公安局被上级确定为示范单位。二是加强执法业务工作培训。以执法质量考核中出现的问题为导向,加强民警执法养成教育,鼓励民警积极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力争初级、中级通过率100%以上,高级占一定比例。三是深化执法管理建设。强化执法管理机制,逐级建立执法管理委员会,认真落实公安部新修订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增强考评的针对性、时效性,健全日常考评、专项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动态考评机制,研究探索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执法考评。四是完善执法质量考核奖惩制度。充分运用好考核结果,对优秀案件加大奖励力度,表彰办案人员;对不合格案件的办案部门、人员,取消年度各种评先、评优资格。
(三)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 。要在“十二五”正规化达标创建基础上,继续推进县局和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按照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和作风过硬的总要求,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森林公安队伍。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建立完善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持续加强队伍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准则》、《条例》,全面落实各级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培育和弘扬云南森林公安精神,进一步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干部协管、轮岗交流、上挂下派和后备干部培养工作,不断增强队伍活力。二是强化队伍教育管理。各县局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举措,进一步严格队伍管理,切实 加大督察工作力度,狠抓条令、禁令的执行,推进监督管理工作常态化。要针对当前整合的林政执法人员、聘用的辅警人员和管理使用的护林人员不断增加的实际,认真研究加强管理,充分发挥辅助力量的积极作用,避免因违法违纪问题对森林公安造成负面影响。三是大力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积极推进“教、学、练、战”四位一体的教育训练工作模式, 结合林业和公安的工作特性,既要进行公安业务培训,也要进行林业基础知识培训,有效推进教育训练实战化。继续加强应急处突特勤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森林公安快速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加强警种特色装备建设。在现有装备配备的基础上,切实加大GPS等现场勘查设备,野外宿营、野生动物救助等装备以及反恐处突装备的配备力度,为执法执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四是加强宣传工作。坚持向宣传要警力、要形象,紧紧围绕生态保护和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现有宣传平台作用,整合资源、提高效率,注重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切实提升群众生态文明和法治意识。认真落实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加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防止敏感问题被恶意炒作,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同志们,在全国上下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深化林业及公安改革的大背景下,我们对森林公安事业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让我们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公安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顺势而上,努力开创全州森林公安工作新局面,为我州林业改革发展、争当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和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实现整州脱贫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