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
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按照这一总体要求,要切实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努力实现干部监督工作新突破:
1、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监督,关键和重点都是领导干部。但是,一个时期以来,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一直是困扰我们的一个难点问题,究其原因,“难”就难在少数领导干部自律意识淡薄,不愿接受监督;有些地方和单位对干部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同级之间碍于情面,不愿监督;下级怕“穿小鞋”,不敢监督;群众知情少或不知情,无法监督;有些监督制度不完善,不利于监督,等等。对此,我们要在总结 实践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完善对领导干部加强监督的有效措施。
第一,加强思想教育,强化自我监督。防止权力滥用,根本要靠领导干部的严格自律。要运用理论灌输、正面激励、反面警示、任前廉政谈话等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党的宗旨、权力观和从政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严以律己、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当前尤其要抓住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一契机,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正确行使权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第二,加强日常管理,强化上级监督。在现行干部制度下,上级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对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责任,重点是监督其政治表现、勤政廉政、选人用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等情况。要建立健全上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与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年度思想工作汇报 制度、定期谈心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函询回复制度,发现问题苗头,及时提醒告诫,做到防范于初始,防患于未然。同时,还要实行惩戒制度,对那些有一定问题的干部,要及时发出诫勉通知,限期改正;对没有改正甚至出现新问题的,要及时进行组织处理。
第三,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班子内部监督。要督促各级班子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并认真考察其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要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这“三重一大”方面加强监督,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和决策失误。“一把手”既要带头接受监督,又要主动对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班子成员对“一把手”既要自觉维护、尊重和支持,又要以对组织、对个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大胆进行监督。在班子内部,既要反对闹无原则的纠纷,又要反对无原则的一团和气,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加强监督,增强团结。在评价班子和干部时,既不能把坚持原则的争论和正常的监督视为不团结,也不能把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好人主义简单地视为维护团结。
第四,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强化财经纪律监督。从近年来揭露出的大案要案看,大量的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在经济领域,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通过对领导干部行使事权、财权进行监督和审计,有效预防经济犯罪。去年以来,市委组织部委托市审计局对10名县市区长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现正在对27名正副县级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下一步,要进一步扩大审计范围,改进审计方式,坚持离任审计与任期内审计并重,实行组织、监督、审计人员联合进点,并试行审计结果公示制,提高审计监督的实效性。
第五,积极拓宽渠道,强化群众监督。要进一步健全群众对干部监督的参与机制,坚持推行政务公开,定期开展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接待和受理来信来访,尤其要注意利用“n380”专用举报电话这个平台,保护和引导好群众参与干部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同时,还可采取聘请监督联络员、发放监督卡等措施,发挥好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的2、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选准用好干部,是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而加强对干部选用工作的监督,把好选人用人关,则是选贤任能的重要保障。要以查处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防止和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职”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第一,继续抓好<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这几年市里对各县市区、市直单位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检查已形成了制度,各地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条例检查工作。监督检查要在全面深入上下功夫,不仅要看学习、宣传(条例)情况,还要看执行、落实规定情况;不仅要看是否履行了程序,还要看是否坚持了原则、纪律;不仅要看选用的过程,更要看选用的结果。在以前的(条例)检查中,市里曾发现个别地方蒙混造假,搞干部选用情况“两本帐”,糊弄检查,这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态度,必须坚决杜绝!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切实抓好整改,限期纠正。要加大对违反(条例)的惩处力度,建立违反(条例)否决机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凡违反<条例)选人用人的,两年内不得评先,主要领导干部不得提拔重用。
第二,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要把监督贯穿于干部推荐、考察、酝酿、资格审查、征求意见、备案审批、讨论决定的各个环节,确保干部选用过程按照规定、符合要求、不出偏差,确保选用结果的准确性。在今年的全市组织部长会议上,森林同志提出,要探索建立干部选用过程各个环节的责任档案,每个步骤的工作有谁参加了、是谁负责,都署上名字,做好记实,存档备查,这样就为实施监督和责任追究提供了依据。这个办法很好,全市组织部门要在这方面积极实践,尽快建立完善。前几年市委组织部实行了派员参加县市区委研究批量调整干部的会议制度,对选用干部的议决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收到了很好效果,今后要继续坚持和总结完善。
第三,改进和完善监督办法。这次会上印发的关于任职资格审查、举报问题受理、建立干部监督档案三个(办法)(讨论稿),是市委组织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这三项工作分别制定的规范性意见和措施,对于改进和完善监督办法,提高监督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单位要在三个文件讨论修改、正式下发后,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按照(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形成科学的操作方法,扎实开展好这几项工作。
3、切实加强干部监督制度体系建设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建立科学的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根本是要靠完善的制度。在多年的干部监督工作中,全市组织部门已经建立和形成了一系列制度,包括领导干部述职 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任前廉政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报告 制度、回复组织函询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诫勉制度、对拟提拔干部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制度、<条例)检查制度、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等等,为强化干部监督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对这些已有的成熟制度,要坚持不懈地抓好落实。在此基础上,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新的制度,进一步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当前要重点建立以下四项制度:
一是领导班子职数管理制度。贯彻省委组织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职数管理的意见),严格班子职数管理。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照机构编制“三定”方案 的规定,就所属领导班子职数配备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澄清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底数。存在超职数配备的,要抓紧制定计划 ,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地消化解决。下半年,市里将组织对乡科级班子职数配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超职数配备的,责令限期消化。今后,决不允许再出现新的超职数配备问题,如发现有违反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拟提拔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制度。
任职资格审查,是按照(条例)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拟提拔干部的基本情况进行的事前审查把关,是监督关口前移的实际步骤,也是选准用好干部的基本保证。今后,凡拟新提拔的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要进行严格认真的任职资格审查。审查工作一般应与考核工作同时进行,也可在考核之后、会研究之前完成,通过查阅档案、收集资料、调查核实、甄别审定的办法,科学准确地确定干部的真实情况。参加审查的人员要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确保审查结论扎实无误,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是干部监督信息收集整理制度。收集整理干部监督信息,是我市开发、利用干部监督资源的一项创新工程。市里已基本建成了干部监督档案,各县市区和市直大的委局也要参照市里的做法,按照<建立干部监督档案实施办法),抓紧开展工作,力争今年底完成信息资料收集,明年上半年建成使用,届时市里将进行检查验收。初始档案建立后,要注意搞好后续资料的整理续档,搞好档案管理与档案利用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干部教育、考察、选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是信访举报问题受理制度。结合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受理办法,规范接待(接听)、登记、摘报、批示、查办、反馈等程序。市、县两级组织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访举报问题的受理,对反映重要问题的,主要领导要作出批示;线索比较具体的,要认真调查核实;对批转查办并要求上报结果的案件,要及时催办,努力形成便利、安全、高效的信访举报工作机制。
4、切实加强对干部监督工作的领导
新时期的干部监督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政策性强,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一要摆上重要位置。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充分认识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就是不称职”的观念,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党委(党组)和组织部门的负责同志要经常过问干部监督工作,听取情况汇报,提出任务要求,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对一些难点工作和重要案件,还要亲自抓。
二要建好工作队伍。与干部监督的繁重任务相比,目前一些地方的干部监督工作力量还比较薄弱。要着力从统一机构、充实力量、提高素质、改进方法入手,加强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省里有关精神,市里巳将干部调查审理机构改建为干部监督机构。为便于统一协调工作,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的干审科也要更名为干部监督科。在人员保证上,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必须至少有1人专职从事干部监督工作,市直单位也都要有专兼职人员。要抓好干
部监督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同时,鉴于他们工作任务重,困难比较多,也容易得罪人,党委和组织部门的领导同志要支持他们的工作,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和成长进步。按照规定,干部监督机构的负责同志要参加研究干部工作的部长办公会议,干部监督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阅有关档案、资料。
三要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立足实际,采取得力措施,一项一项抓落实,务求取得新的成效。要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地对落实各项干部监督制度和措施情况进行“回头看”,找出长短,改进工作;市里在适当时候要派出巡查组、督查组,就单项或整体工作进行检查,以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同志们,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相信,只要大家牢记使命,奋发进取,恪尽职责,扎实工作,就一定能够把我市的干部工作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有力的保证!
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3
同志们:
刚才,各单位领导结合工作实际,交流了2007年干部监督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就如何发挥好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促进干部监督工作取得更大实效,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下面,我在同志们交流发言的基础上,简要强调以下几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重视干部监督工作是我们党干部工作的一贯传统,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县委**届**次全会的总体部署与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一起抓。要以《党内监督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为依据,加大治本力度,把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推荐、考察、任用的全过程,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要坚持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把监督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始终,突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保证和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要以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为载体,做到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以创新为动力,改进方法,健全制度,完善机制,逐步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干部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中“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的精神,突出工作重点、找准工作难点,在“三个重要”(重要岗位、重要决策、重要时间)的监督上狠下功夫,抓好落实,确保全县干部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在“重要岗位”的监督上狠下功夫。各成员单位要重点加强对“三管”(管人、管钱、管物)岗位的监督,特别是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工作重点落到实处,“一把手”是一个乡镇、一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领导班子中居于首要地位,如果对“一把手”的权力运作过程缺乏必要的监督,势必会导致权力失衡、决策失误和行为失控,将会给工作带来损失,给乐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危害。过去**也曾有过个别领导干部,身居要位,却基本上听不进干部群众的不同意见,独断专行,自觉不自觉地放松了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并最终一步步滑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的反而典型案例和惨痛教训。所以,我希望在座的各位一定要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就如何加强“一把手”监督,有效防止“一把手”花钱“一支笔”、用人“一人说”、决策“一手拍”等问题,制定出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办法或意见;要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认识,要站在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干部监督工作。
(二)要在“重要决策”的监督上狠下功夫。就干部监督的历史经验来看,哪些犯错误的领导干部,往往就是在重要的工程项目、重要的人事任免当中搞一些权钱交易,为搞经营买卖的人说情,为某些心术不正的干部说话。各成员单位要密切注意这些容易出现腐败行为的环节,要进一步加大对重要的工程项目、重要的公务活动、重要的人事安排的监督工作力度;要通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教育、警示教育、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诫勉谈话、民主评议、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等一系列干部管理监督制度,把监督置于领导干部行使决策权力的整个过程之中,真正发挥干部监督“打招呼”、“扯袖子”的预防点醒作用和正向引导作用。
(三)要在“重要时间”的监督上狠下功夫。近年来,全国不少地区不断出现的“59岁现象”、“49岁现象”,就是领导干部在关键时候不能保持气节,以致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典型案例,这足以引起我们的警觉,这就要求各联席成员单位在充分信任我们的干部的同时,也要密切注意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关键时候、关键年龄段的表现,县纪委监察局、组织、人事部门要注意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工作;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对涉及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来信来访要加大工作力度,做到快转、快办、快结;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对领导干部的司法监督,要通过加强监督,使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能做到慎始、慎终、慎独。
三、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开创干部监督工作新局面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干部监督涉及内容多、工作难度大,同样需要创新,也只有创新才能解决目前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才能确保干部监督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一)更新观念,使干部监督更有“内涵”。有些同志认为干部监督就是监督干部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岗位上的表现,八小时以外应该是干部自由支配的时问,对干部工作岗位以外的表现进行监督,有侵犯人权之嫌,然而现实的情况却是,一些干部出问题、犯错误,往往出在业余时间,出在节假日,出在生活圈、社交圈,这就要求我们从事干部监督的部门和干部要更新自己的工作理念,摈弃只监督“八小时以内”不监督“八小时以外”,只监督“工作圈”不监督“生活圈”、“社交圈”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树立起对领导干部实行全方位监督的工作理念,努力做到干部工作开展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实施到哪里;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实施到哪里;干部的社会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实施到哪里,要通过“四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重要部门、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一是看其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是否坚定;二是看其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情况,决策前是否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是否做到了集思广益,决策时是否敢于发表意见,坚持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决策后是否按照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三是看其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是否按规定程序选拨任用干部,是否自觉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四是看其是否敢抓敢管,是否做到自重、自省、自励,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
(二)健全机制,使干部监督更有实效。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组织监督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在县委的领导下,紧紧抓住干部工作的主要环节,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同时,建立领导干部预警教育制度,定期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尤其是思想政治素质状况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对那些群众意见较大的干部进行重点谈话诫勉,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要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机制。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要抽调人员积极参与、指导各单位各乡镇的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做到会前指导、会中参与、会后督查,努力提高各单位各乡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着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民主氛围,促进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独断专行和个人说了算。三是要逐步建立干部监督的群众参与机制。在一如既往地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群众团体监督作用的同时,要通过“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民主测评”、“班子运行情况考察”等办法,动员和鼓励广大党员和群众参与到干部监督中来,要大力支持他们依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进行民主监督。四是进一步完善横向联动监督机制。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和沟通,力求形成合力,共同参与干部的监督,产生叠加效应。县纪委监察局和县委组织部要进一步抓好联合考察干部的工作,要注重运用考察成果,搞好选拔任用;县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违犯党纪国法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该处理的处理、该法办的法办,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三)完善网络,使干部监督范围更广。一是要进一步健全监督网络。今年,我们将在巩固组织监督、部门监督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监督网络建设,要在部分乡镇、县级部门中进行干部监督工作联络员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改变以往干部监督工作信息来源窄、途径少、获取滞后、管理分散的局面。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干部监督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党员和干部参与干部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将干部监督工作扩展到干部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二是要进一步完善信息网络。信息,是干部监督工作基础。各成员单位要把信息工作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努力拓宽信息渠道,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汇总,要通过信函通报、会议交流等形式加强联系,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努力建立一个覆盖面广、资源丰富、渠道畅通、利用方便的干部监督信息网络系统;要通过交流,尽早、尽快发现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加以处理和纠正;同时,也要通过交流,发现和推荐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发挥干部监督在用人上的正面导向作用。
四、加强领导,紧密配合,不断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整体合力
第一,要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是一项十分严肃、慎重、细致的工作,各联席单位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由分管领导来参加会议的单位,在干好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汇报,争取党组及单位主要领导对该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会后,各联席单位要抽调思想素质过硬、工作作风踏实、业务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担任干部监督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会议相关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各单位要为联络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要允许联络员列席本单位有关违法违纪事件处理的党委(组)会;要允许联络员调阅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相关材料等。同时,单位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及时听取联络员的汇报,支持联络员履行职责,帮助联络员做好有关干部重要问题及情况的通报联系工作。联络员要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确保收集、通报信息的质量,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
第二,要加强联系,搞好协调配合。组织部要带头与各成员单位加强日常的工作联系,要切实做到“三个配合”,即:在沟通监督信息上互相配合,在考察和查处干部上互相配合,在研究监督对策上互相配合。对来信来访或举报中反映的有确凿证据的比较严重的问题,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对于反映干部一般性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精神,进行诫勉谈话;对重要的或涉及面比较广的案件,可临时动议召开联系工作会议,由成员单位共同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形成既有明确分工,各有侧重,又有强大合力的干部监督运行机制。
同志们,新的时期、新的形势对我们的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希望各成员单位按照县委的布署和联席会议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大胆实践,开拓创新,共同来做好我县的干部监督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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