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监局局长会议上的讲话(2)
在安监局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在安监局局长会议上的讲话篇2
同志们:
这次全省安监局长会议,主要是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xx年的安全生产情况,部署20xx年的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以实现三个“零增长”为总目标,进一步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全省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吕祖善省长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去年以来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对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金德水副省长对抓好工作落实提出了五个“必须”,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抓好落实。会上,省政府领导与各市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及有关省属企业签订了20xx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会议以后,各级安监部门(安委办)要认真做好考核指标的分解落实,加强对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考核,确保省政府提出的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目标的实现;确保不突破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各类事故死亡总数控制指标;确保亿元GDP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以及工矿商贸企业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三率”指标的稳步下降。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对20xx年的工作部署和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我讲四个方面意见。
一、20xx年各级安监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
20xx年,是我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安全生产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安监部门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温家宝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通过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法规体系、落实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规范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政许可行为、组织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活动、认真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宣传等一系列工作,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继续呈现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四项主要指标稳中有降。
据统计,20xx年,全省共发生的各类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9.5%、6.0%、12.4%和9.8%。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三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7.9%、6.9%和4.6%。重大事故14起、死亡49人,同比减少6起、少死亡14人。
从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看,全省没有突破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从全省十一个市的情况看,只有杭州市各项指标均未突破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指标,其余各市均有单项或多项指标突破。
20xx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安全生产三项指标继20xx年开始持续下降以来,20xx年又进一步下降,连续三年实现三个“零增长”。这充分表明,只要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安全责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是完全能够达到的。
回顾20xx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去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继续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职”和 “一票否决”,把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纳入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指标,丰富了责任制的内容。在责任制考核上,按照“两个确保”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了考核指标;在管理指标方面,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与建设“平安浙江”的要求紧密结合,更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各地还采取事故通报、警示及告诫谈话等措施,加强检查和督促。省安委办和各地组织了半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对各地、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通过指标的分解落实,进一步增强了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安全责任。这些做法,得到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充分肯定。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去年上半年,省政府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xx〕28号),在浙政发(20xx)21号文件的基础上,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等工作又提出了18条要求,有力推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参与监督的安全生产格局的形成发展。
(二)认真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工作
去年上半年,省人大会在全省统一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并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作为执法检查的工作重点。为配合省人大会做好执法检查,全省各级安监部门主动配合,抽调了一批安监干部、专家和企业业务骨干,随同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公安、消防、交通、建设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自觉对照安全生产法规,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经费投入、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执法力度等方面工作的自查自纠。据统计,全省共组织了7万余人次参加检查,检查单位8.5万余家,发现隐患3.2万余条,下发整改指令书或整改通知书2000余份。
按照省人大的部署和省政府的要求,各地针对执法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加强整改。省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检查中发现和提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和分类,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列出省、市、县(市、区)负责督办整改的问题和重大隐患。这些隐患绝大部分已完成整改,还有一些仍在整改之中。
针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省部署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20xx行动”,突出人口密集区域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限期搬迁、沿江沿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立事故状态下应急处置池、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储罐或生产作业场所实施挂牌开展和专项安全评价等重点,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实行事故警示牌挂牌。在“20xx行动”中,全省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8941家,查出隐患9687处,完成隐患治理9365处。对14家去年以来发生事故的单位实行了事故警示牌挂牌。自开展“20xx行动”以来,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的状况得到有效控制。
在省人大的重视支持下,加快推进了《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立法进程。通过反映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和充实了《条例》的内容,《条例》经省人大会审议批准,于去年11月1日起施行,为我们依法行政、从严监管创造了条件。
(三)认真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加强社会宣传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全培训工作,书记和吕祖善省长多次对安全培训作出重要批示,全省安监部门认真贯彻省领导的重要指示,将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作为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治本措施,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原则,省局制定了实施全员安全培训规划,统一编写培训教材,制作培训光盘、培训师资力量,并加强对实施过程中的指导和督查。各级安监部门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全力推进全员培训工作,全年完成了对1000多万名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安全培训。全员安全培训取得明显效果,得到国家安监总局的充分肯定。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级安监部门认真组织好法定安全生产培训,去年全省共新训、复训、普训企业主要负责人20.5万名、安全管理人员55万名、特种作业人员25万名。
在全国第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地、各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征文和咨询日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万份。省安委办还组织省级有关部门,联合10家新闻媒体在全省开展了首次“安全生产千里行”活动,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正反典型。通过这些活动,宣传了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增强了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
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岗位技术能手”、“安全知识竞赛”等群众活动。去年全省共有4万余家企业共480余万职工参加“安康杯”群众性安全竞赛活动,积极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其中有100家企业、60名个人受到省里或全国表彰,并有8家企业被树为“安康杯”竞赛活动示范单位。
(四)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改善安全生产环境
按照省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的部署,省局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实际,建立联合整治机制,积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道路交通、营运客车、农机、消防、海上渔业捕捞及运输等10个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据不完全统计,在上述专项整治活动中,全省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3153家,查出隐患10365项,有19家企业被责令停产整改,13家企业被关闭;查获非法烟花爆竹3000余箱;查处无证开采矿山280家,检查客运车辆54万余辆,查处超员1.9万起,卸客转运5万余人;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1079万起,查获无牌无证机动车32529辆,报废机动车1908辆,吊销驾驶证1698人次;排查出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6244处共1.8万公里,省级事故黑点100处、特别危险高落差路段100处;检查拖拉机17428台次,纠违4116台次,补检拖拉机1138台次;检查渔运船500余艘,对132艘渔船进行了现场处理;检查建筑工地5081个,责令停工整改工地456个,暂扣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5个,降低了2家企业的资质;检查“多合一”建筑单位14899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8836处,责令停产停业337家。
去年,省政府及省安委会等有关部门先后公布的28家工矿企业重大隐患单位、21家重大消防隐患单位、100个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100处临水临崖特别危险高落差地段等重大隐患,在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单位的努力下,大部分已整改完成。全省位于城镇居民密集区域内已列入搬迁计划的66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已有31家完成搬迁或关闭,16家正在实施搬迁,15家已落实或基本落实搬迁用地,20xx年底有望完成搬迁工作。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改善了全省的安全生产环境。
(五)关口前移强化源头和基础管理
针对我省中小企业众多、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状况,各级安监部门在重点行业认真推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推动各类企业逐步形成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基层基础安全工作。省局组织专家编制了《浙江省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标准编写导则》、《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定办法》、《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辅导材料》等规范,研究制订出台了《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等地方强制性标准,确定81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105家矿山企业开展了试点,继续开展了50家机械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示范活动,目前,全省已有5000余家企业开展了安全管理标准化活动。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全省重点行业领域普遍开展了企业安全状况全面评估,全省已有1384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618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956家矿山企业和124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申领了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10家不符合颁证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停止危险化学品项目生产; 283家存在重大隐患的矿山企业停产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情况的矿山企业369家。全省原有的37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中,已有14家实现退出。全省已有805家矿山使用了中深孔爆破安全开采技术,约占采露天矿山的50%。同时,结合国家总局8号令,制订出台了《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从而进一步加强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管理,对于防止产生新的安全隐患,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为防范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全省开展了沿江沿河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整治,按照国家总局的要求,规范设置罐区围堰,完善消防水池、污水处理池和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池,重点企业还实施了专项安全评价,通过评价,落实整改。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编制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突发事故环境应急救援预案》,指导企业针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导致环境污染的类型和程度,设置危险化学品泄漏的压(倒)罐设施、贮罐围堰、防火堤,以及泄漏物料和消防水的导沟与收集处理设施,确保实现“清净下水”。
(六)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省安委办进一步完善了安委办联络员例会制度,及时通报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针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出现的新情况,研究相关对策措施。各级安监部门积极协调公安、消防、交通、建筑、海洋、教育、旅游、电力、水利、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专项整治、隐患整改、事故查处等方面,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级安监、公安、检察、监察、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事故进行严肃查处。
以上六个方面的内容,是根据全省共性的一些工作作的简要回顾。各市、县(市、区)安监局在去年的工作中,结合本地实际,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服务于大局、依法行政,有许多工作特色。刚才,5个单位的交流发言和7个单位的书面交流材料,都充分说明这一点。希望各市、县(市、区)安监局认真总结好20xx年的工作,在今年的工作中,把各项工作抓得更实,做得更好。这里还值得一提的是,在去年的工作中,各市、县(市、区)局对省局的工作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也为省局同志到各地开展工作提供了许多方便,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和全体机关干部,向全省各级安监部门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认清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明确20xx年的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尽管近年来我省各类事故上升的势头得到了遏制,连续三年实现了三个“零增长”,但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局部领域形势严峻。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和消防领域安全问题相对突出。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占各类事故总量的85.4%;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占各类事故总量的10.6%;火灾事故死亡人数虽然仅占各类事故总量的1.5%,但重大事故起数占总量的11.4%,还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火灾事故1起,死亡15人。去年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111起、死亡435人,同比增加21起、44人,分别上升23.3%和11.3%。
二是部分行业和领域事故隐患仍然不少,一些安全隐患整改难度较大。当前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管理薄弱环节较多,一些地方“多合一”建筑现象仍屡禁不止,不少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生产车间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突出;一些地方长期以来安全设施基础投入不足,大量的农村山区道路缺乏安全设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化学工业的发展,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不合理矛盾逐步显现,有相当数量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存在安全间距不足问题,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三是大多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当前,我省许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中小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问题突出。一些中小企业和大量的个体工商户安全组织不健全、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内部管理松懈,事故隐患大量存在;职工劳动保护和安全培训教育不落实,“三违”现象严重,事故自救应急能力差。在抽样调查1000家企业中,约65%的企业没有安全生产台帐,也没有规章制度;企业职工工伤参保率不到25%;95%以上的企业没有实行省政府规定的安全费用提取制度;约20%的中小企业没有签订安全责任书。这些问题的存在,造成了这些企业各类事故居高不下。
四是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还不到位。由于安全监管体制多次调整变化和现行监管权力的分散,一些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存在职责不清、无人负责的问题,部门间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监管效率低的情况较为突出,联合执法机制尚未形成,造成某些方面安全监管的缺位和死角。乡镇及村居安监机构建设没有引起部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有重视,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无法对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实施有效监管。一些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安全管理的缺位, 使大量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处在无人把关、放任自流状态,造成了我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薄弱,监管缺位。
五是安全监管队伍不能满足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少数地方领导对安全工作没有足够重视,特别是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到位,部分新增的安全监管人员业务不熟、素质不高,与监管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工作难度大,责、权、利不相统一,导致一些安全监管干部工作压力大、思想不稳定。
六是全社会安全文化建设仍需加强。目前全社会对安全生产重视依然不够,安全教育与培训在相当多的企业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没有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自我保护意识差,无证上岗、违章作业现象依然严重。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仍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制约。各类宣传媒体对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够,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尚未形成。这些都直接影响和制约了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我们一定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研究治本之策,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三、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20xx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省政府《决定》提出的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指导原则,认真贯彻省委建设“平安浙江”的战略部署,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安全法制、强化依法监管、完善责任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夯实基层基础,坚决遏制特大事故,继续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工作目标:确保实现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三个零增长”;确保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三率”稳步下降;确保不突破国务院安委办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总体措施:围绕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这条主线,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着力构建基层安全监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三个网络,推进事故隐患治理、全员安全培训、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三大工程,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严密安全监管手段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防范安全事故能力。
根据上述工作目标和总体思路,20xx年重点要抓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细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措施
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完善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在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的领导责任体系。通过分解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细化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将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万车死亡率等相对指标纳入地区、部门、单位的考核指标体系。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细化分解“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确定的重要目标任务,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平安浙江”考核体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建立安全生产情况定期通报制度、警示制度和谈话制度。每月通报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对事故高发地区和部门视情况采取督查、红黄牌警告、上级领导约谈等措施,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
(二)突出重大隐患治理和专项整治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督办的原则,研究建立全省统一的重大安全隐患分级公布挂牌督办制度,实施隐患治理工程,坚持不懈地抓好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通过挂牌和督办,进一步落实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责任,确保各类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组织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及时向省局上报20xx年度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名单。
继续做好人口密集区域危化企业搬迁及关闭工作,全面完成剩余35家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任务。对于列入搬迁的危化企业,在年底前如果安全隐患不能消除,又不能搬迁的,年底前一律停止生产经营。继续实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分步退出计划, 20xx年要再退出10家以上生产企业。
有重点地开展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以加强危险化学品产品试生产和运输环节的事故防范为重点,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参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有关规定,全面规范中试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建立中试项目的安全论证制度和备案制度。充分利用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联控、协查平台,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查处违规运输。开展化工园区区域安全性风险评价,督促地方政府加强对化工园区的安全监管。充分运用行政许可手段推进危险化学品专业经营市场建设,实现集中储存、集中经营,努力减少安全隐患。
以禁止小矿硐无序开采、扩壶爆破掏底崩落开采等为重点,抓好露天矿山的安全隐患整治,坚决淘汰不安全开采方法。在地下矿山安全隐患整治的同时,要强制推行机械通风和逐步推广使用电雷管或导爆管,切实抓好防坠落、防跑车等安全措施的落实。积极参与做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将矿山安全作为整顿和规范的重要内容,配合国土部门查处取缔无证非法矿点,加强联合执法。
以浙江省《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为标准,开展全省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和规范船舶修造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提升船舶修造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认真履行好综合监管职责,依法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一是以重点车、人、路(段)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全面推广“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系统”,不断提高对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学生接送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安全管理效能。继续开展对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十种违法行为的整治,强化路面行车秩序管理。
二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以“多合一”建筑和出租房为重点,加大对“多合一”建筑和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力度,继续抓好“打开生命通道”专项行动,落实整改措施,减少亡人火灾。
三是深入实施全省渔船安全设施有效配备三年规划,开展船舶救生筏的有效配备、渔船号灯、号型及夜间船员值班制度等落实情况专项整治,突出安全设备、制度、质量的有效性,减少海上运输和渔业安全事故。
四是加强对建筑领域的安全综合监管。督促有关部门严格安全许可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督促建筑企业抓好高处作业的安全隐患整治,加强防护设施及施工现场管理。严肃查处层层转包、不落实安全措施等非法行为,规范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理。
五是以深入开展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外部安全距离专项整治为抓手,加强对民爆企业的安全综合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民爆器材使用单位危险品临时储存和专用仓库的安全隐患整治,督促民爆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三)以“执法年”活动为载体,坚持依法行政和严格监管
认真贯彻《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加强中小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强化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促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通过“执法年”活动,努力扭转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下去,严格不起来”的状况。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安全监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各类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处罚,特别是对不重视安全生产投入、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违法生产经营导致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要依法追究刑法责任。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安委办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行业部门间情况通报、定期会商、相互支持、配合行动的联合执法机制,着力解决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确保审查发证质量。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搞好“回头看”。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放松安全管理,已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严重安全违法行为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
按照“四不放过”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认真查处各类事故。在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的基础上,严肃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通过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推动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的进一步规范。
(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以《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为重点,深入开展20xx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认真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知识竞赛;继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千里行”活动,通过舆论监督,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和网络等载体,充实安全生产宣传的内容和时间,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进一步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将培训任务层层分解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行业部门和企业。并将培训对象由工矿企业为主向商贸旅等行业延伸,因地制宜,因人施教,以实用管用为标准,进一步扩大各类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面。
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不断深化交通安全“五进”活动;实施“海洋捕捞渔民职业安全培训”工程,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海上运输捕捞先进经验,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技能水平与增强渔民海上应急避险、自救和互救能力;突出对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落实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教育责任,切实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五)完善安全生产法制和规章体系建设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做好《浙江省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办法》、《浙江省机场净空环境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办法》立法立规工作。
制定《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实施办法》、《浙江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审查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相关重点行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按照省人大要求,制定方案,作出部署,继续做好去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的跟踪检查。
加强基层执法检查培训,教育引导广大安监干部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的理念,树立干净干事、廉洁执法的风尚。适时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指导,解决执法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
(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深入推进和实施安全管理标准化工程,加强各行业部门协调,研究制订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地方性标准及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活动的政策措施,明确安全生产基本条件,通过强制标准的执行,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活动。继续做好机械、电力、矿山、危险化学品等相关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化活动的推进工作,全面推行标准化安全管理台帐,规范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网络为重点,总结推广瑞安等市、县乡镇安监机构、执法队伍建设和嘉善、绍兴等县的村居“六员合一”的先进经验,建立健全全省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和监察执法队伍,完善村(居)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不断扩大安全监管覆盖面。以“一张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动态一览表、一张辖区企业分布平面图、一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套安全生产台帐、一个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等“五个一”为主要内容,规范乡镇、村居基层安全监管制度、工作机制。
(七)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统一的标准,全面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工作,摸清底数,开展安全评估、评价,分门别类登记建档,基本完成全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建设。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充分利用网络通讯技术和现有的网络资源,逐步配备相应的硬件设施,加快建立省、市、县三级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管理网络,并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与其他相关部门信息系统的有效连接。建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辅助决策系统,为应急救援提供全面、快捷、科学的决策信息。
完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着重抓好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内部应急预案制定和完善,20xx年全省高危企业的事故应急预案制订率争取达到100%;依托信息化平台建设,建设省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导各地整合现有资源,从实际需要出发,建立省级应急救援专家组和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重特大事故的能力。
(八)大力推进和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加大安全投入,加紧建设省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一期工程项目,加快相关监督、管理软件开发、调试和正式运行,制定全省安监部门信息系统建设标准(包括应用标准、数据标准和传输标准)。根据全省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实际,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工作,建立全省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数据库,为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提供平台,利用信息化技术促进安全监管手段现代化。
制定科技兴安三年发展计划,明确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机构的布局和技术支持的重点;加强安全生产新技术研究,积极争取相关科研经费支持,组织有关科研单位和企业积极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在有条件的企业推广应用集散控制(DCS)等现代化控制技术和自动化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高危行业的主动防范技术水平。
不断深化技术防范手段,鼓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工艺、新设备,全面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等先进适用技术,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九)加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按照《决定》和省编委办的要求配齐、配足安全监管人员。进一步理顺各级安监部门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安委办的综合协调作用。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指导和督促各地建立乡镇和村(居)安全监管网络。
以“提高素质、规范执法”为目标,加强全省安监队伍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组织安监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六中全会文件,武装头脑,提高认识,把握规律,指导实践。多渠道、多层次开展业务教育、培训,推动全省安监部门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服务热情、清正廉洁的安全监管队伍。
(十)进一步发挥社团和中介组织的作用
大力培育安全生产中介组织,探索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发挥中介组织安全生产桥梁纽带作用,在加强指导管理的同时,逐步将政府部门承担的大量安全生产评价、培训、咨询、检测检验等事务性工作,逐步转移到相应中介组织,提高安全监管的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充分发挥企业中的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教育引导广大企业和职工参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建立企业工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组织企业广泛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通过工会推动,组织职工查找事故隐患,促进隐患整改,改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自我完善。
根据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保险机制”的要求,积极配合商业保险主管部门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促进安全生产的积极作用。探索将商业责任保险机制引入安全生产领域的方式和途径,逐步建立起符合各行业安全发展需要的责任保险制度,初步形成“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发展机制,为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作风建设,为依法加强安全监管提供思想和组织保障
全省各级安全监管机构组建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安监部门的领导都十分重视监管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办实事,求实效,加强廉洁自律,为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为连续三年实现三个“零增长”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应该说,近几年以来,全省安监系统在思想和工作作风建设方面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事实证明我们这支队伍是能够承担起党和政府赋予的职责使命、值得信赖的队伍。
在肯定主流的同时,我们更应该看到存在的问题:执法不严、工作不实的现象在一些监管干部的身上仍然存在;思路不够开阔,作风不够深入,手段不够创新,工作长期处于被动应付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安监部门还普遍存在;更有甚者,一些地方的安监干部发生了违法违纪、严重失职、渎职和腐败现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这些都必须引起我们特别是各级安监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
加强安全监管队伍的作风建设,是我们切实履行依法监管职能的根本保障。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这就需要我们各级安监部门的同志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必须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基础,以提高执法能力为重点,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的监管队伍,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拒腐防变能力,强化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推动工作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的转变,为加强监管工作提供可靠的思想政治保证。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就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我再提几点要求:
(一)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依法履行职责
我们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新的形势对我们提出更新更高的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努力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一是要加强政治学习,努力提高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认真学习和充分认识安全发展理念的深刻内涵,深刻领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努力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是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最具体的体现,也是我们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最实实在在的行动。在新的一年里,要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加强理论研究,贯彻“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提高安全监管的效能。二是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以后,国家又相继颁布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暂行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也已正式颁布实施。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国家还将出台有关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都是我们依法行政的重要法律依据,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掌握,提高依法监管的行政能力。三是要加强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的工作,不仅要求我们政治上强,还需要我们业务上精,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能够正确把握和处置问题。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提高工作水平和处事能力。
(二)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工作调研,开拓安全生产工作新思路
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情况,对安全生产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和新任务。这就需要我们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努力地开拓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近年来,我省经济快速发展,增长速度在全国前列,但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我省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这几年来,事故死亡人数也一直排在全国前列,在成为经济大省的同时,也成了事故大省。这里固然有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性,安全事故的多少,与一定时期社会经济和生产力发展水平有一定的关联,但有许多问题也值得我们去思考、去研究。早在前些年,省委书记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作出过重要批示:“经济要上去,事故要下来。”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如何努力减少事故的发生和人员的伤亡?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新的重要的课题。针对我省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的现状,如何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和个私企业的安全监管?如何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如何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如何进一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等等,都需要我们认真加以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创新工作思路。
我省安监系统总体上人员紧,工作忙。这是客观情况,但如果我们始终忙于应付日常事务,不搞调查研究,我们的工作水平、工作档次就得不到提高,工作就得不到改进。我们一定要从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改进工作作风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调查研究。经过调研,既可以了解情况,掌握工作主动权,提出准确实用的指导意见,又可以提高认识,提高工作能力。当好参谋,搞好指挥。
(三)加强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树立安监系统新形象
加强作风建设,树立优良的工作作风,是我们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我们安全监管部门承担着大量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事故查处等职能,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对安监部门来说尤为重要,目前,社会上方方面面对安监部门也非常关注。去年11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与监察部联合颁布了《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政处分暂行规定》(总局11号令),对惩处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作出了严肃的规定,这对我们安监系统的作风建设和依法行政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几年来特别是去年,我们系统在廉政建设方面出了几件事,这些事情的发生,不仅损害了单位形象,也葬送了自己的前途。今年,各级安监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特别是对那些权力部门和岗位,要制订一些针对性强的制约措施,在审查审批等方面要进一步增加透明度,要防微杜渐,堵住源头,许多教训说明,在当前形势下,仅靠教育是不够的,必须要惩防并重,对我们安监队伍来说,防应该放到更重要的位置。我们应该在思想上、制度上、监督上树立牢固的防线。
我们是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我们的工作作风是否端正,关系到能否依法行政,也关系到我们整个系统的形象。我们必须树立实事求是、依法办事、谦虚谨慎、勤政廉洁、快捷高效,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要在工作中努力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扎扎实实为基层、为企业做好服务。全系统各级安监干部一定要摆正位置,提高改进作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树立求真务实的良好形象。各级领导干部更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做优良作风的表率。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同志们:落实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要求,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工作主线。省委作出的平安浙江建设的各项工作正在进一步深入,省政府已连续三年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三个“零增长”作为十件为民办实事之一,全社会和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越来越高度重视。我们各级安监部门和全体安监干部要抓住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发展机遇,顺势而上,知难而进,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力以赴地开展工作。要努力做到开拓、务实、高效、廉洁。按照讲正气,干实事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强有力的措施,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争取以优异的安全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