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长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
财政厅长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财政厅长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2
同志们:
这次财政工作推进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上半年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上半年全市财政工作完成情况,安排部署下半年财政工作,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动员全体财政干部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咬定目标,加压奋进,努力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下面,我根据局党组的意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上半年,全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悉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三步走”战略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工作导向,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认真组织财政收入,科学安排财政支出,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注重细化举措,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
上半年, 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 全市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0% 以上”的工作目标, 综合采取多项举措, 促进财政收入总量平稳增长。
一是 完善考核机制,发挥收入考核导向作用。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将全年收入目标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不断优化财政收入考核办法,将培植税源、促进增收、提高收入质量作为财政收入组织工作的硬指标,强化收入考核机制,将压力充分传递到位,调动发展经济、组织收入的积极性。
二是 深化综合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健全综合治税网络,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开展税收级次专项检查活动,严查扰乱税收秩序、混淆税收级次行为。落实部门协税责任,堵塞收入征管漏洞,确保应收尽收。突出税收征管重点,加大重点税源监控力度,特别关注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主要税种的增减变动情况,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强化中小税种征管,坚持抓大不放小,做好小税源的征收管理工作,有效杜绝收入“跑、冒、滴、漏”现象。上半年,财税办共传递涉税信息1.4 万条, 实现税收1883万元。
三是 密切部门间配合,加强收入组织力度。紧紧围绕收入可持续稳定增长目标,进一步加强国、地税之间的协作配合,调度国地税、各镇(街道)及园区收入进度,及时掌控收入动态,加强收入分析,每月及时组织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基金收入入库,力争达到收入序时进度。
四是 积极培植财源,夯实财政增收基础。上半年拨付园区资金2.38 亿元, 全力支持“一园一区一带”建设。设立镇级工业集中区建设资金2000 万元,加大对镇级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厂房建设、平台载体建设和引进人才等方面支持力度,壮大镇域经济。 设立企业标杆管理专项资金2000 万元, 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增强经济和财政收入增长的后劲 。加大总部经济招引力度,培育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上半年成功注册落户企业11 家,实现税收314 万元。设立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资金1000 万元,发放电商扶持资金881.15 万元,扶持推动我市电商产业大繁荣。
五是 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积极向上对接,及时掌握上级政策调整动向,积极调动各部门积极性,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上半年,共争取资金17 亿元,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
今年上半年,经过各镇(街道)、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7.09亿元,同比增收2.51 亿元, 增长10.2 % ,高于年初人代会目标0.2 个百分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量在全省和苏北23 县市分列第22 位、第7 位,增幅在全省和苏北23 县分列第33 位、20 位;税占比达到82.1% ,在全省和苏北23 县分列第41 位、20 位。其中:镇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8.85 亿元,同比增收2.74 亿元,增长17 %;开发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0.96 亿元,同比增收0.1 亿元,增长12.1 %;工业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0.67 亿元,同比减收0.15 亿元,同比减少18.0 %。
(二)注重改善民生,财政支出更加科学合理
上半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强化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坚持量入为出,全力保工资、保运转、惠民生、促发展,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1-6 月份,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7.87 亿元,同比增支3.60 亿元,增长10.49 %。其中,用于教育、科技、文体、社保、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交通、住房保障等涉及民生领域的公共服务支出达到33.40 亿元,同比增长10.18 %,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88.19 %。
一是 在支出安排上,继续向民生倾斜。进一步从严控制一般支出,大力压缩“ 三公经费” 和行政运行经费,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教育、文体、医疗卫生、社保救助等方面的财政保障机制,切实满足民生支出和各项重点支出需要。 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上半年完成教育支出6.47 亿元。拨付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教育基建工程款6167.6 万元,统筹改善各类学校办学条件。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安排200 万元用于教师进修培训工作, 不断提高教师队伍业务能力。发放学生资助资金1213.47 万元,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及时有效资助。 切实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完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 亿元,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735 元提高到810 元,月增75 元;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216元。 完善公共卫生保障体系。 完成医疗卫生支出2.58 亿元,重点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和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出台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服药实施细则,免费基本用药救助资金每人每年不低于600 元。 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完成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69 亿元,完善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改善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切实保障“三农”投入。 完成农林水支出5.99 亿元,支持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化解23 个新一轮扶贫开发经济薄弱村债务1003.44万元,及时发放农资综合补贴资金7040.48 万元、粮食直补资金705.13 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000 万元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住房保障支出9633 万元,重点支持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
二是 在支出执行上,加快支出进度。 从严规范管理账户,确保各项支出资金及时拨付。 从严控制各级财政账户和市直预算单位账户设置,对现有存量财政账户进行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确保财政资金科学、有序、安全、高效、运转。 健全集中支付体系,提高资金支付效率。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管理,加大集中支付力度,扩大直接支付范围,规范支付审核程序,优化工作流程,保障财政支出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20xx 年上半年支付中心共办理支付业务2.2 万笔,支出金额达13.8 亿元。 实行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结余结转资金“双挂钩”机制 ,对无正当理由、截至当年11 月底未拨付的专项支出,原则上12 月份不再拨付,收回市财政统筹安排使用;对结转超过一年以上的本级专项资金,视情况收回平衡预算或重新安排使用;对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上级专项资金,原则上收回市财政统筹安排;对资金结余较大的项目,核减下一年度预算规模。 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基本支出按序时拨付,优先保障工资、单位运转和民生支出需要;项目支出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实施进度拨付,重点做好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的资金保障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1-6 月全市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达到52.6%, 比上年同期提高2 个百分点,有力保障了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加快推进。
三是 在支出绩效上,进一步提升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预算单位绩效意识和支出责任,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绩效预算, 完成20xx 年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 , 纳入编报审核的项目为我市20xx 年预算编制中财政预算支出100 万元以上项目,涉及31 个预算部门共计160 个项目,资金总额47.2 亿元,覆盖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交通、农业、社会保障与就业、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城市规划等多个方面,随年初预算批复下达预算部门。 启动20xx 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涉及市直24 家预算单位35 个项目,资金总额1.07 亿元,涵盖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交通、农林水事务、社会保障与就业、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城市规划等多个方面,推动财政资金管理由“重分配”向“重绩效”转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积极探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选取市商务局作为试点部门,在省财政评价指标基础上,结合部门特点设定个性指标,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部门财政支出责任意识,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绩效管理水平。 认真做好20xx 年度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工作 ,根据《江苏省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办法》要求,汇总形成全市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自评报告上报省财政厅,充分发挥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 实现政法经费保障工作规范化管理。
(三)注重制度建设,财政改革积极稳妥推进
上半年,全市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创新,注重制度建设,加快构建现代财政制度体系,建立完善匹配新常态的财政体制机制。
一是 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积极推行中央、省、徐州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制定印发《新沂市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对适用范围、开支标准、报销管理和监督问责等内容作出详细规定,加强和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积极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进行改革,6 月1 日启用非税收入新系统,加强票据源头管理,进一步规范单位的执收行为,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二是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卓有成效。建立健全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制度,将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实行结余结转资金及暂付款、暂存款定期清理机制。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xx 〕15 号)等文件精神,对20xx 年底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结余进行清理,经市政府审核批准,共收回预算单位计划结余资金3125 万元,统筹用于经济发展及民生支出,更好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对2012 年及以前年度财政专户暂存款进行清理,待报人大批准后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是 积极推动PPP 合作模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力量,不断拓宽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项目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融资渠道,提高公共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上半年,根据省财政厅文件要求,广泛征求住建、交通、环保、教育、卫生、民政等相关主管部门意见,根据项目全生命周期财政支出,充分考虑财政可承受能力和风险控制,经慎重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筛选确定了综合管廊、阳光水岸绿洲C 地块棚户区改造、陶瓷厂地块棚户区改造、唐店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污水处理厂资产打包共5 个项目上报省财政厅,争取入选省级项目库。
四是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强政府存量债务管理,做好20xx 年第1 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研究将政府存量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规定,严控新增债务审批,规范债务用途,落实债务还款来源,使债务的“借、用、换”处于良性循环的状态,防范债务风险。认真做好20xx 年度土地储备融资规模控制卡申报工作,已获省厅核发,批复我市20xx 年土地储备融资规模额度25.8 亿元。
五是 深入推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结合各国有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实行“一企一策”。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草拟完成了《新沂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新沂市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
六是 推进网上商城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建设工作。不断探索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依据《政府采购法》, 参照现代电子商务运营模式,充分考虑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实际情况,率先在省内试行政府采购单位在线直购电商商品的全新模式,我市网上商城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于6 月1 日上线试运行, 运行状态良好,并于7 月1 日正式上线运行, 目前已入住钟吾乐购、京东商城、国美在线、苏宁易购等供应商。
(四)注重依法理财,财政管理更加规范透明
上半年,全市财政工作继续以改革创新工程和争先创优工程为抓手,扎实推进财政改革,促进科学依法理财,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 全面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快构建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完整规范的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明确“四本预算”的收支范围,避免资金安排交叉重复。进一步厘清“四本预算”的功能定位,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将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11 项政府性基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以部门预算为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涵盖部门所有购买性支出项目;切块下达政府采购资金,严格执行无预算不予采购有关规定,提高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科学性、严肃性。
二是 完善财政大监管格局。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创新监督检查机制和方式,将“三农”、社保、教育等民生保障资金使用情况作为财政监督重点,同时深入推进内部监督检查,对局机关内部各业务科室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预算执行、决算等内容及全市17 个镇(街道)财政所业务进行检查,推进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财政业务流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加强对财政机关内部工作流程的监管,推进业务科室内部业务的联审互查。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力度,上半年完成重点工作督导423 次,较好促进了全局工作任务的完成。充分发挥基层财政所就近就地监管职能,确保资金按政策要求落到实处,上半年,我市镇级财政资金监管传递信息1975 条,监管资金5.40 亿元,抽查巡查达857 次,镇级信息建议反馈408 条。坚持政府采购“采管”分离,继续完善政府采购专家库,推进政府采购业务全程电子化操作,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全程的监督监管。
三是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易于监督”的原则,制定印发《新沂市市本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和表格,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提升预决算公开的科学化、精细化、法治化水平。制定印发《20xx 年度市级部门决算核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20xx 年度市级部门决算核算工作,提高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质量,保证部门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为决算公开工作做好准备。
四是 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进一步扩大“拨改投”范围,由“二产”向“一产”延伸,重点支持科技型、成长型企业和示范性好、带动性强的农业项目发展。自“拨改投”试点以来,先后注入汉菱生物1000 万元、凯达石英200万元、中腾石英300 万元和嘉年华鲜切花交易市场550 万元,今年向省财政厅申请股权投资资金1500 万元,已获批复500 万元。加强财政资金存放管理,完善财政资金银行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在银行间的分配,进一步放大财政资金银行存放效益,有效实现财政资金的保值增值;运用财政资金存放效应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充分发挥金融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五是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不断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力度,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探索创新项目资金拨付方式,规范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程序,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填报“新沂市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并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等支撑材料后,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拨付专项资金,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按照“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严格公开公示,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升专项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下半年财政经济形势和当前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上半年,从全国情况看,经济下行压力还在持续加大,GDP 增速放缓,工业用电量、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降,消费缺乏新热点、需求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财政增收难度加大。
1-6 月份,全市财政收入增长整体较为稳定,但是收入质量有所下滑,收入增幅呈现下降趋势。1-6 月份,全市非税收入累计完成4.86 亿元,同比增收0.95 亿元,增长24.34% ,税收占比同比下降2 个百分点。1-6 月份,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增幅分别为14.51% 、12.07% 、13.11% 、11.05% 、12.8% 和10.2% ,呈下降趋势。
从我市来看,全市财政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较快,财政收支矛盾依然比较突出; 二是 财政收支行为仍需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是 财政干部队伍中还存在个别慵懒散等现象,财政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加以解决。
三、切实抓好下半年财政工作
下半年,全体财政干部要进一步认清当前的经济形势,科学分析财政领域的趋势性变化,正确把握新的工作要求,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关键举措,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全力促进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增收入、蓄后劲,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切实 发挥好财政稳定器和逆周期调节器作用,解决好政府投资可持续和经济财政风险防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一是 加大收入组织力度,确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继续加大收入组织力度,积极协调税务部门加强征管,保证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进一步加强收入预测和执行分析,实行收入倒逼机制,加大考核力度,调动各镇发展经济、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及时通报、反馈收入进度情况,分析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严格对收入质量的要求,在完成收入增长目标的同时,注重提高收入质量,以高质量的财政收入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是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培植优质财源。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支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尽早发挥经济效益。进一步完善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激发开发区发展活力,提升开发区收入总量和质量。加大总部经济招引力度,培育支柱型的财源大户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为财政增收奠定基础,构建经济发展与财源建设良性互动的机制。
三是 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加强财政政策研究分析。 认真学习研究省政府《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支持全省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xx 〕72 号)文件精神,深度把握每一项政策的针对性和效用空间。加强对国家、省及当地经济、财政运行情况的把握,有效推动下半年各项工作与《若干政策措施》保持一致,与省级细化落实《若干政策措施》的部署保持一致,研究提出我市贯彻《若干政策措施》支持经济财政稳定增长的有效措施,上下协同,增强财政调控合力。
四是 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围绕“推进项目资金的统筹使用、推进重点科目资金的统筹使用、推进部门资金的统筹使用、推进政府预算体系的统筹协调、推进跨年度预算的统筹协调、推进规范各类收入及统筹使用、推进财政存量资金的统筹使用、推进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统筹协调、推进债务资金的统筹使用、推进转移支付资金的统筹使用”十条统筹使用具体措施,加大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 继续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及时将第一批分配下达的置换债券资金,按确定的项目予以还本,并按规定完善有关手续,将债券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认真总结经验,重新梳理到期债务,慎重确定置换项目,主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积极争取第二批置换债券额度,尽快发挥债券资金效能。
(二)优结构、突重点,切实保障民生福祉
充分考虑深化改革、结构调整、财政收入增速下降等带来的新情况、新矛盾, 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 的要求,统筹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切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一是 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履行财政基本保障职能,切实保证工资发放、社会保障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运转,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并轨改革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等一系列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将更多资金用于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
二是 支持办好民生实事。统筹调度好各类财政资金,做好20xx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382项重点项目的资金保障工作,保障“三重一大”、“为民办实事”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需要。
三是 支持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深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支持校安工程项目建设,提高教育教学硬件水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妥善解决被辞民师待遇问题。全力推进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努力探索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保障我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加强优生优育服务保障,提高计生服务能力,做好计生家庭扶持奖励工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认真做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真正落实“老有所养”;积极实施新一轮就业政策,使财政资金真正地发挥效用,做到“劳有所得”;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尽力落实“病有所医”。
四是 协调推进“三农”发展。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贯彻落实财政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做到财力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扎实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支持农业园区“一带八园”错位发展,支持培育专业合作社、农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等水利工程建设,提高水利保障水平。继续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改善农民居住条件。认真抓好“一事一议”项目、小农桥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村级科学发展“三增三强”工程,壮大村集体经济,推动农业增效,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村繁荣。
(三)抓管理、促规范,不断规范财政理财行为
继续实施改革创新工程,注重完善制度,扎实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财政行政行为, 引导财政管理活动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一是 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研究。按照省财政统一部署,根据国家、省宏观调控政策及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会同各部门研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办法,对未来三年财政重大收支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推进部门编制三年滚动规划,增强财政管理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
二是 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做好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尝试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重大项目的绩效再评价,探索尝试通过第三方反馈评价结果。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项目评价结果向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汇报,作为政府决策和编制下一年度项目预算的重要参考。
三是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按照上级政策,充分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细化国有企业监管办法,研究引导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具体实施意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处置行为,研究出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及《公务仓管理办法》,促进资产有效利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效益。进一步细化国有企业监管办法,研究推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具体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
四是 构建PPP 推广运用长效机制。强化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PPP 项目规划指导、筛选、信息发布、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合同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工作。规范操作方式,探索建立实行议事协调会议及联审制度,及时协调解决PPP 项目筛选、认证、评审阶段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形成适合我市实际的机制和办法,形成保障PPP 模式科学高效应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好申报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推动申报项目实施。
五是 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向镇级财政延伸,将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与财政日常工作深度融合,在财政运行各个环节中落实依法行政要求,以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指标体系为标准规范提升各项业务水平,不断规范财政行政行为,全力促进全市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再上新台阶。
六是 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的覆盖面,积极推行镇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继续完善支付系统和支付流程,做好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管理。积极推进市本级公务卡制度改革,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在全市推行行政事业单位发票强制审核认证工作,会同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等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沟通配合,强化对各单位发票报销入账环节的监督管理。
(四)注活力、谋作为,扎实推进队伍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关于从严治党的新思想新论断,切实增强财政干部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新常态下财政干部的履职能力。
一是 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约束。坚持把《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作为财政管理的行为准则,将财政收支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进一步严格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和权限。每个财政干部都要深入学习年初省财政厅印发的《严肃财经纪律若干规定》,带头遵守并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敢于担当、履职尽责的责任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 加强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按需施教和“集中学习为主、个人自学为辅”的原则,采取集中学习、专业培训、辅导讲座、专题报告、科室领学等多种形式,力求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提升培训效果,从整体上提高全体财政干部职工素质。
三是 扎实开展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充分发挥窗口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全市会计人员服务工作。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强化全程协办制,强化追究问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能力,增强服务效能,以支付中心争创徐州市“金牌服务岗”为抓手,全面推进局机关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建设,提升财政部门形象。
四是 切实提升作风效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徐州市委“十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切实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20 字好干部”标准,注重财政干部培养和管理,增强财政部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五是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紧密联系财政改革发展和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树立问题导向,围绕理想信念、敬业精神、创新意识等方面,剖析自身存在的“ 不严不实” 问题,准确把握“ 三严三实” 的科学内涵,深刻领会开展“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的重要意义,推动“ 三严三实” 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六是 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抓紧抓好。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引领全体财政干部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习惯在法制的轨道上用权。 结合财政改革发展和财政业务新形势、新变化,深入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加快建设动态、全程、可追溯的财政内控系统。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通过全方位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和财政管理,确保财政干部、财政资金“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