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厅工作会议讲话材料(2)
司法厅工作会议讲话材料篇3
同志们:
这次会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目标和总要求,全面贯彻司法部和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工作部署,总结交流我省司法所建设的经验,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司法所建设的工作任务。省厅决定在云浮市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要学习推广云浮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学习推广云浮市基层司法所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为重点,以提升基层司法所围绕大局、服务大局能力为目标的经验和做法,因此,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工作现场会、经验交流会,更是一次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又好又快地推动司法所建设的工作部署会议。云浮市委、市政府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郑利平同志、市长欧真志同志 到会看望了与会代表,云浮市委、政法委书记王小松同志,云浮市委、常务副市长招炳德同志,云安县委书记陈敏同志,县长肖向荣同志亲临会议指导,使与会同志深受鼓舞,进一步感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会上,印发了省厅《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又好又快地推进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的征求意见稿;云浮市云安县、佛山市南海区、清远市清新县和广州市天河区司法局等4个单位介绍了经验;与会代表实地参观了云安县富林、前锋镇司法所和南盛镇大枧 村调委会。通过这次会议,大家对新形势下加强司法所建设,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增强了信心。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我省司法所建设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和取得显著成效
我省司法所建设自20xx年在全国率先解决立户定编以来,按照司法部关于“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要求,立足省情,全面推进,司法所建设保持着良好的总体发展态势。特别是近三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经过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司法所建设迈出了新步伐,有了新发展,取得了新成效。
(一)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有新进展。 到今年4 月,全省1626个司法所中已建成独立办公用房的有1109 个,在建243个,已建成和在建办公用房占司法 所总数的83.1%。根据今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确定的任务,还有236 个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在今年底完成或基本完成。经过努力,可以提前一年实现司法部提出的基本解决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的目标。以办公用房和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的司法所建设收到了四个方面的良好效应:一是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切地感受到司法所作为基层政法组织,真正在基层扎稳了根;二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上树立起了新的形象;三是增强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凝聚力;四是改善了司法所工作环境和条件,维护和谐稳定、服务为民的能力有了很大的提升,群众乐于寻求司法所帮助解决问题的越来越踊跃。
(二)司法所人员编制有新的充实。 全省司法所专项编制是20xx年由省编办和省人事厅核定的,共4687名,按编制数平均每所2.9 人。到20xx年底,实际在编3862名。在各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根据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开展的需要,司法所增加了一些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和聘用人员,目前,全省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员5060名。惠州、肇庆、河源市和佛山市南海区等地编办、司法局分别联合正式下发文件,为每个司法所增加有编制的人民调解工作专职干部。深圳市等地的政府、以及社区、街道出经费聘请的专职调解员队伍不断扩大,成为了司法行政维护和谐稳定的一支重要基层力量。
(三)司法所工作保障有新的改善。 一是经费保障的额度和项目有所增加。一些地方将基层司法局、司法所人员的办公经费按所在地公、检、法部门的标准,并增设或增拨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二是装备水平有所提高。在司法所配备“一车四机”(摩托车、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的基础上,一些地方主动提高司法所的装备水平,为司法所配备汽车、照相机、录像机或实现办公网络化等。三是重点帮助、协调贫困县落实基本保障措施。省厅和市局主要领导到有关县进行了解协调,沟通情况,取得所在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落实司法所建设的配套资金,解决了司法所自身难以解决的实际困难。四是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有所改善,随着各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地方财力的增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福利补贴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五是加强培训,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有一定的提高。
(四)司法所工作人员结构有新的优化。 目前,在把好司法所工作人员入口关的前提下,全省约有三分之一的司法所按定编配齐了人员,有三分之二的司法所的人员配备达到85%以上。珠江三角洲地区在优化司法所工作人员素质方面采取三个措施:一是从基层法院、检察院调进年富力强的法官、检察官;二是从地方党政部门调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公务员;三是在招录司法所工作人员增设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条件。这些措施,对于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司法所人员素质起了积极的作用。
(五)司法所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 我省司法所在加强基础建设的同时加快规范化建设,着力抓好“两个转变”,一是抓向提高业务能力建设的转变,二是抓向优质高效服务的转变。推广惠州市城区汝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经验,规范了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普遍建立和完善了司法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岗位责任制、请示汇报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各种工作台帐管理制度等,促进制度建所、制度管所、规范治所。
(六)司法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综合能力有新提高。 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力量。各地司法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全省人民富裕安康的战略目标,以建设和谐广东作为工作的抓手和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有新的提高。积极推进构建“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司法主办、各方参与、综合调处”的大调解格局,在城乡基层形成了以司法所为主、有关部门参与的“五种机制”,即群体性事件调处机制、劳资矛盾冲突调处机制、为群众解疑释惑的信访调处机制、基层事务性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机制。
回顾我省司法所建设的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司法所建设所取得的重大成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重视、支持和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结果;是省厅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时度势,坚定不移地推进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六个新发展”的结果;是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自觉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创新融于广东当好排头兵的建设发展大局的结果。
总结我省司法所建设的经验,主要有:第一,加强司法所建设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的重点,要立足“三个必须”:必须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主动汇报请示工作,及时反映困难和问题,争取政策,落实措施;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既要着眼大局,整体推进,又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确保司法所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必须抓住机遇,促进工作全面发展,以司法所规范化和办公用房建设为基础,抓巩固、抓提高、抓管理、抓工作,带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机构编制、经费保障、队伍素质、业务开拓、职能发挥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第二,加强司法所管理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强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关键,要坚持不懈地抓管理,通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创新管理手段,实现司法所执法和服务行为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使管理出效益、出水平、出实力。第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是新形势下加强司法所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司法所工作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到主动开展业务,抓住重点,找准立足点,选好切入点,履行职能有成效,司法所工作就可以大有作为。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省司法所建设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从全国的情况来看,不少省份司法所建设的工作力度大大加强,进程也大大加快,在不少方面已赶超了我省,我们正面临着如何增创新优势,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更加适应广东继续当好排头兵要求的新挑战。从我们自身的工作来看,有的市、县(区、市)司法局抓司法 所建设的力度不够大,工作抓得不够紧,个别地方的建设配套资金不到位,司法所业务基础建设还比较薄弱,队伍素质还有待提高,工作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等等。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深刻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重要意义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体系中最 基层的组织机构,是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 作用,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六个新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三点认识必须要到位:
(一)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是切实推进固本强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客观需要。 司法所是基层政法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它基层组织共同构成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基础,成为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党巩固执政地位、实现执政使命的基础力量。司法所有着扎根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更加认真履行服务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当好基层党委、政府的法律参谋和助手,对于更加充分有效发挥化解纠纷矛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职能作用,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巩固基层政权和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大的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是司法行政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性、根本性任务。 构建和谐社会,重点在基层。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维护稳定也主要依靠基层。这是基层司法行政的一条基本规律和工作原则。因此要把加强司法所建设作为司法行政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性、根本性任务来抓。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全面部署,其中对涉及司法所职能 的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表明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密切相关,同时也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全面性的要求。司法所担负的各项职能和工作,既是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的保障措施,也是构建基层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深刻认识司法所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着眼于和谐,致力于和谐,建功于和谐,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司法所建设、管理、工作的根本标准,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高要求上谋划司法所建设,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三)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是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为司法行政提供了又好又快发展的机遇和平台,面对这种形势,我们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停滞必然带来落后,要把党委、政府要求的,群众期盼的事情办好、做好,基层司法所承担着繁重的任务。因此,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促进司法所组织体系健全、基础设施完善、人员编制落实、业务工作活跃,使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更加牢固,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能力有大的提升,这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使命要求,责任要求。
三、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司法所建设上新水平
当前,我省司法所建设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一是我省社会和谐稳定,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为司法所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二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一心一意谋发展,全力支持基层建设的合力已经形成。三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在机构、人、财、物保障 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司法所建设遇到的困难将会得到更好的解决。我们要乘势而上,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把司法所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要把司法所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 司法所是我省司法行政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点,也是司法行政服务全省中心工作的基础力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始终把司法所建设放在司法行政工作的突出位置和更为紧迫的任务,加强领导,加大建设力度。一是不仅要在办公用房上建好所,而且要在职能发挥上建好所。要把司法部、省厅关于司法所建设的各项要求都要在基层司法所建设中得到体现和落实,努力实现建设、管理、工作并重和四有(有阵地、有队伍、有保障、有作为)的要求。二是要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都要从实际出发,借鉴和学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本地区司法所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尤其要下决心解决制约司法所建设的精神状态、工作理念、人、财、物等关键突出因素。三是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司法所工作。司法所职能多、任务重,面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实践经验丰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司法所创造的有效履行各项职能的工作新模式,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
(二)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为司法所工作的主线。 司法所工作的第一位任务就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围绕着力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当前要抓好六项重点工作:一是善于发挥司法所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和作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形成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落实责任,重在源头预防,及时化解调处矛盾纠纷,把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此外,以司法所为主力,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加强与邻近省、县(市)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联系协作,建立健全基层司法行政调处省、县际边界矛盾纠纷的制度和机制,促进省、县际边界和谐稳定方面取得新成效。二是深入开展基层维稳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五五”普法规划,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维护和促进基层社会稳定,夯实构建和谐广东的法治基础。三是加强安置帮教工作。重点是完善动态管理,探索对流动刑释解教人员“异地托管”和“两头管、双落实”的新路子,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四是做好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巩固和发展以司法所为依托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强与相关的社会组织联系协作,完善和延伸法律援助体系,降低门槛,扩大受援面,做到应援尽援,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五是把外来工纳入司法所工作对象。我省外来工数量巨大,他们对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强。司法所要积极主动把外来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点人群,履行各项管理、教育、服务的职能。六是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中的职能作用。广州、深圳、江门、湛江四市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要深入推进,确保在今年年底抓出成效,创出经验,形成机制,为20xx年在全省较大范围推开社区矫正打好基础和提供经验。
(三)确保实现今年底全省基本完成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的总体目标。 目前,全省未建的司法所有236 个,任务还相当艰巨,主要是一些地方的配套资金还未落实。我着重强调四点要求:一是各地区把配套资金作为完成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的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来落实,绝不能拖全省的后腿。罗干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从干部任用、警力配置、物质待遇、经费装备以及奖励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向基层倾斜的政策,形成心往基层想、人往基层去、事为基层办、钱为基层花的导向,真正让基层工作有活力、有凝聚力,让基层干警有干头、有奔头,乐意在基层、扎根在基层。”各市司法局领导要带领县(区、市)司法局长,以积极的态度到市、县(区、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全省司法所建设总体情况和本地区的差距,要主动讲清道理,要把工作做到位。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加快本地司法所建设的进度。二是资金已落实的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的进度要加快。确保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任务完成和有效使用。三是加强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的检查验收。市、县两级司法局要加强资金监管和工程质量检查,省厅在各市验收的基础上,明年第一季度将组织对各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进行总结验收。四是严格按预算进行建设。对一些地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中超出预算资金,形成新的债务的问题,务必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增加预算增拔 资金予以解决,防止债务久拖不决出现纠纷矛盾。
(四)坚持硬件要硬、软件要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我省经过近几年来抓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办公用房建设为重点的基础建设,为司法所工作的长远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司法所的地位和作用扩大、各级领导重视支持司法所建设的良好氛围下,各地要借助工作平台,抓住发展机遇,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做到硬件要硬、软件要强,这是在更高的层次上又好又快地推进司法所建设的重点。要坚持建设管理一起抓,以建设促管理,以管理巩固建设。根据司法部《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的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结合我省的实际,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省厅将出台有关司法所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化的专门文件,按照司法所的队伍建设、职能及开展业务工作需要,重点建立完善政治业务学习、工作例会、岗位目标责任、工作流程、司法所人员守则,接待群众文明用语、日常工作、廉政建设、行为规范、设施装备管理等制度,以及相关报表、档案、数据统计和信息反馈制度等,形成权责明确、严密高效、规范有序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司法所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化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把司法所建设、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基础工作列入考核内容。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使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步入法制化、制度化、科学化的重要内容和措施,是司法所强基固本,充分发挥职能的重要思路。各级领导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司法所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化摆上重要位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注入新活力,努力开创司法所工作的新局面。
(五)组织修改好省厅《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又好又快地推进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这一文件是依据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司法部《关于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和省厅落实深化“六个新发展”的要求而制订的,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了相应措施,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司法所建设的重要文件。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修改,并于5月中旬将修改意见和建议报省厅基层处,使这个文件进一步得到完善。
同志们,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事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事关司法行政和工作发展大局,我们要共同努力,扎实工作,又好又快推进我省司法所建设,为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全省人民的富裕安康作出 更大的贡献。
看过司法厅工作会议讲话材料的人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