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工作会议讲话稿(2)
县水利工作会议讲话稿
县水利工作会议讲话稿(三)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全国第一水利普查的有关工作要求,对全市水利普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确保水利普查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保证如期圆满地完成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领会,充分认识开展水利普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今年的中央、省委一号文件以及即将出台的市委一号文件,都是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必须以摸清水利现状为基础。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是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国家资源环境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史无前例的一项工作,是一项要对历史负责的工作。从我市来看,开展水利普查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开展水利普查,是准确把握水情市情的需要。建国以来,我市建设了大量的水利工程,为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利情况到底变化程度如何,薄弱环节在哪里,优势在哪里,差距在哪里,我们还了解的不够全面和充分,迫切需要开展水利普查,全面掌握我市江河湖泊基本情况及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现状,摸清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了解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全面反映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实际情况,为制订水利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重要的支撑。
(二)开展水利普查,是争取国家水利投资的需要。今年的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出台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未来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1倍。初步估算,国家在未来10年每年向水利建设将投入2000亿元左右,加上地方配套每年可达4000亿元,水利建设将迎来又一个投资高峰期。这次水利普查得到的成果将汇入国家和省级信息库,对我市相关水利规划的实施和报批、水利建设项目的申请、水利建设资金的整合将起到极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我们要抓住发展机遇,必须要通过开展水利普查摸清"家底",真实地反映宜昌水利发展实际,为争取和整合水利项目投入创造良好条件。
(三)开展水利普查,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有力手段。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确立取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宜昌的水、电资源是我们招商引资的优势条件,如何实现水资源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协调,需要我们通过开展这次水利普查,全面掌握我市水资源分布和开发利用程度、入河排污情况、供用水规模、用水结构和区域分布,从而科学分析水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效益,科学评价工农业生产对水资源环境状况的影响,合理确定流域与区域取水总量、合理提出制订河湖排污总量控制意见、科学制订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政策,积极主动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和世界水电旅游名城建设步伐。
(四)开展水利普查,是培养基层水利队伍的有效途径。水利普查的过程,也是传授水利专业技能、普及水利知识、宣传水利工作的过程。开展水利普查,需要聘请和调动一大批县市、乡镇、村组素质较高的干部群众作为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参与水利行业各方面数据的收集、整理。通过普查培训和实际操作,使这部分基层精英群体,对水利有了全面、系统、深入的了解,从对水利工作不闻不问到充满感情,由"外行"变成"内行",培养出一支"看不见"的基层水利队伍,为今后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水利工作开展打下扎实的群众基础。同时,水利普查对象众多、覆盖面广,水利普查为他们创造了近距离接触水利、认识水利、了解水利的很好机会,大大提高公众对水利建设和管理的关注、支持程度和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肯定成绩,明确任务,准确把握水利普查的工作重点
去年,国务院开展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试点工作,我市枝江、宜都、夷陵3个市(区)被纳入试点范围。市政府办公室也专门发文,成立了全市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对水利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水利普查试点市(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县两级普查办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水利普查试点工作于去年7月底圆满完成,并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很多省内外同行来我市参观学习,既为我市争得了荣誉,也为即将全面开展的水利普查工作积累了经验。成绩来之不易,值得充分肯定。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水利普查试点工作仅仅是一个开始,根据国务院工作要求,从今年起水利普查工作将全面展开,我市13个县市区都要开展水利普查工作,包括已经完成试点的枝江市、宜都市、夷陵区也要按照要求继续开展水利普查工作。从市水利水电局提供的情况看,前一段时间各地坚持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前期准备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各县市区已经全部组建成立了工作机构、完成了普查员和指导员选聘,为水利普查工作的全面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水利普查是一项十分繁重浩大的系统工程,更是国务院和省政府交给我们的十分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是水利普查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工作成效直接关系水利普查的成败,希望大家一定要在工作中定好自己的位子,准确把握好以下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切实加强水利普查工作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水利普查工作。各级政府和水利部门要将水利普查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普查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位。各级普查办要及时向同级政府领导汇报水利普查工作,争取政府领导的全力支持,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全程参与组织水利普查工作。
(二)认真落实水利普查工作保障。普查机构、人员、经费和技术支撑体系是水利普查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各县市区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已经成立。下一步,各地要借鉴第一批试点县市的经验,进一步加强普查办专职工作人员队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技术支撑队伍"三支队伍"建设,落实供固定的办公场所,抓紧落实普查工作经费。这里特别强调一下工作经费的问题。国务院明确要求,"水利普查工作经费由中央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分别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确保按时拨付到位"。各地要结合实际,科学编制普查经费预算,政府分管领导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足额落实普查经费,确保水利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三)进一步完善水利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水利普查工作内容多,各县市区要以全国、全省水利普查实施方案为基础,结合本地实际和水利管理需求,抓紧完善更为具体、细化的本地区水利普查工作方案,包括普查实施、数据处理、质量控制、宣传、培训等具体工作方案,并及时安排布置。
(四)建立健全水利普查工作制度。各级普查办要加强工作规范化管理,抓紧建立健全三方面的制度。一是建立水利普查旬报和简报制度。各县市区水利普查办要在每旬末将普查工作进度情况报市水利普查办汇总后上报省水利普查办。各地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以便大家交流经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水利普查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责任机制,要明确各级普查机构的职责和定位,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要建立分级技术指导体系,明确各级技术支撑单位的责任。三是沟通机制,建立健全各级普查机构的沟通渠道,及时商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控制好水利普查质量。强化质量控制是保障水利普查质量的关键。各地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将质量目标作为开展全部普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普查质量的控制关卡、控制标准,落实质量控制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手段和方法,及时发现和消除影响数据质量的各种因素,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做好普查各阶段质量控制,强化巡查监督,实行严格的数据抽查、审核、验收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客观、准确,确保数据完整、系统、权威,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六)抓好各部门协调配合。水利普查涉及面广,部门协调工作任务重。市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今天会上下发的《宜昌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部门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的有关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内外统筹、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水电局,负责水利普查的日常工作,负责数据的收集、汇总和上报,负责普查成果的共享利用与分发服务工作;市统计局负责水利普查所需社会经济统计资料、单位名录资料以及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等成果资料的协调保障,指导水利普查方案的制定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水利普查宣传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普查经费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水利普查方案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市国土局负责水利普查所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地下水文地质资料,并协助做好水土保持相关内容的普查工作;市环保局负责水利普查所需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环保统计年报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市住建委负责水利普查所需城市公共供排水资料的收集协调工作;市农业局负责水利普查所需农业和农村基础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市经信委负责协助做好与社会经济用水相关内容的普查工作;市规划局负责水利普查所需的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成果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水利普查工作底图制作的协调配合;宜昌供电公司负责协助做好水电工程相关内容的普查工作。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去年市政府办公室在发文时,未将市气象局纳入领导小组成员,但实际工作中需要气象局给予支持和配合,这次会后我们将把市气象局增补为成员单位,请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普查所需的相关气象统计资料。
三、强化措施,精心组织,确保水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按照水利普查的总体工作安排,去年是水利普查的开局之年,我们较好地完成了试点工作及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今年是水利普查的攻坚之年,将全面开展对象清查、台账建设、现场调查、普查数据全面获取等工作,各级政府和水利普查办要根据水利普查工作的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指导,全力抓好下阶段的各项工作。
(一)要加强舆论宣传。要根据水利普查工作的总体部署与阶段安排,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多形式、多角度、多渠道地广泛深入宣传水利普查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相关政策和基本要求,调动各地区、各部门参与配合水利普查工作的积极性,争取广大群众对水利普查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水利普查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为水利普查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要抓好培训工作。各县市区普查办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详细的培训方案,按时完成清查阶段和普查阶段的培训任务。普查工作人员先培训后上岗,未经培训不得上岗;不得"以会代训"、"以文代训"。
(三)要把握工作进度。一是做好清查准备。今年1月至3月,各地要根据统一部署,做好基础资料收集整理、普查对象基础名录编制以及台帐建立等清查准备工作。二是完成普查对象清查。今年4月~6月,要完成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工作,重点确定各类水利普查对象的数量、位置、规模、普查表填报单位及调查方式。三是全面获取普查数据。今年4月~12月,将开展水利普查数据填报、审核、录入、汇总与上报等工作。各地一定要准确把握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四)要强化检查监督。要建立强有力的普查督导机制,市普查办要根据普查工作的进度,对各地水利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加强技术指导,搞好协调服务,及时纠正工作偏差,确保政通令行,防止工作的随意性。各县市区要加大对本地区、相关单位水利普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全面掌握本地区普查工作的进展和质量,对关系到普查工作成败的关键环节,更要组织力量定期检查,确保水利普查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
同志们,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有力保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高效优质地完成水利普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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