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会议讲话(2)
人力资源会议讲话(三):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省政府同意召开的,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立后召开的第一次全省性的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全国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和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工作要求,全面总结20xx年人力资源工作,认真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安排部署20xx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省委、省政府对开好这次会议十分重视。1月4日,清泉书记专程到厅调研;会前,鸿忠省长专门听取了工作汇报,今天又亲自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岱梨副省长也是多次到厅里直接指导,下午还要作重要讲话,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要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为做好全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迎难而上,团结拼搏,20xx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xx年,是个极为特殊的年份,既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又要实施机构改革、完成职能调整和机构人员融合。一年来,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一手抓机构改革,一手抓工作推进,突出就业和社会保障两个重点,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克难攻坚,团结拼搏,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工作指标超额完成。坚持扩大就业和稳定岗位并举,着力解决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就业的突出矛盾,大力推动创业带就业,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8.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1%,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五险参保人数达到3015万人次,净增306万人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96万人,其中大学生参保112.9万人,居全国前列。全年征收社会保险费419亿元,比上年增长17%,超额完成省政府交给我们的任务。新农保试点、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面启动,省直文化事业转制单位社会保险办法出台,村主职干部、辞退民办教师参保基本完成,农业“小三场”参保工作扎实推进,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人事人才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省有21人入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才“__”,排名全国第四位;选招4327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累计超过1万人,居全国第一。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基本兑现,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进展顺利,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圆满完成,军转工作再次受到国家表彰。
(二)应对危机措施得力。国际金融危机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特殊困难,按照“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综合性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把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通过实施“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五缓”缓收社保费3.35亿元,“四减”减收社保费9.48亿元,“三补贴”支付4.27亿元,减轻企业负担达到17.1亿元,支持了企业发展,稳定了就业岗位。
面对去年春节前后外出务工农民工大量集中返乡、总数达423万人次的突出问题,坚持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和有序外出务工相结合,组织“送岗位、送培训、送信息、送信心”活动,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和“回归创业工程”,做到有声势、有措施、有成效,帮助98%的返乡农民工实现了转移就业,缓解了这一阶段性矛盾。温家宝在仙洪试验区深入农户详细询问后,深情地讲了一段话:“现在看来,可以说返乡农民工95%实现了多途径的转移就业,我放心了”。这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褒奖。
解决大学生就业是去年工作的重点。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在全省共招录公务员5980名,选招选调300余名生和大学生“村官”860名。通过集中举办“大学生就业服务月”,建立省级就业见习基地,落实近3万个见习岗位等措施,到去年年底,按照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情况推算,我省20xx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1.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4.2个百分点。
为解决困难人员就业难问题,通过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提高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强化对“4050”人员、独立工矿区长期大龄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对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在3个月内做到动态消零,全省共帮助12.6万名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通过发放社保补贴9.2亿元,稳定了40多万个灵活就业人员岗位。
继续深入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召开了全省创业带就业工作现场会,建立5亿元省级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开展创建国家级、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在扶贫奔小康试点县、仙洪试验区和旅游重点乡镇扶持农家乐发展。全年共扶持城乡劳动者9.22万人成功创业,带动32.38万人就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8万笔、18.3亿元,完成年目标(8亿元)的228.9%,累计达到30.7亿元,进入全国第一梯队。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履行省政府“能力建设年”活动牵头部门职责,组织了能力测查、案例讲评、技能大赛和“能力建设高层论坛”等一系列活动,研究制定了公务员能力席位通用标准、绩效考核、问责和激励保障等制度。
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法配套政策法规,起草了公务员录用、考核、培训、奖励、辞职、辞退等实施办法和面试考官管理办法。完成全省七类机关招录公务员等多项考试录用工作。隆重表彰了第一届湖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妥善安置了1570名军转干部和149名随调家属,安置率达100%。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规范有序,市州一级管理服务机构基本建立,80%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实现就业,企业军转干部保持总体稳定。
三是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配合组织部门完成国家“__”和省“百人计划”实施,建立了湖北省留学人员襄樊创业园。完成50名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00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湖北省博士后科研流动岗位计划”首批到位20个,建立博士后产业基地13个。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农业等五大领域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近4万人,超额完成了3万人的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工作,报请省政府出台了《湖北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发挥技工院校主阵地作用,精心组织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全年培训城乡劳动者126.9万人,职业技能鉴定发证32.3万人,技校招生7.1万人。全面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广泛开展职能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全省已有128所技工院校与1755家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
职称评审工作朝着改革方向不断完善,2007、2008年度职称评审顺利完成,20xx年的评审工作已部署,严格实行“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申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推进职称量化评审试点。畅通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对特殊人才提供特殊评审和直接认定等政策倾斜。“考试安全年”活动富有成效,人事考试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稳步推进,全年完成68个项目31万多人次的考试工作任务。
(三)民生问题得到改善
一是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进一步提高。20xx年,239万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10元;各地正在实施20xx年的调待工作,月人均增加130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元。
二是养老保险改革稳妥推进。农业“小三场”职工已参保9万人;辞退民办教师已自愿参保2.9万人;村主职干部35317人已全部参保,部分市县还由地方财政补助,将村副职干部纳入养老保险,这项工作对稳定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全国是个创新,得到了中组部、人社部的充分肯定。
三是新医改相关任务全面超额完成。全面完成扩大医保覆盖面、提高医疗待遇水平、改进管理服务三项任务,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增389.5万人,53个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地区、57个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地区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39个统筹地区开展了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试点,各统筹地区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均达到了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近25亿元,在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保问题的同时,将其他困难国有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了医保范围。
四是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本兑现。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迅速制定下发了《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多次召开工作部署会、督办会,推动政策落实,全省义务教育学校都兑现了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
(四)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认真落实省部合作备忘录,坚持把改革作为事业发展的动力,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完善。
一是多项政策制度高位出台。去年一年,报请省政府出台了9个规范性文件,涉及就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新农保试点、大学生医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首席技师、文化事业转制单位社保、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为工作落实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二是新农保试点实现“双超”。积极争取国家批复了我省首批13个试点县(市、区),涉及农村人口500万人,试点县和试点人口双双超过10%。省政府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13个县(市、区)的试点方案已全部批复,正在启动实施。
三是加大劳动关系协调力度。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企业裁减人员、特殊工时工作制度和职工名册制度等三个协调劳动关系配套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组织“春暖行动”,发布适合建筑业、制造业、餐饮业、采掘业、非全日制5个简易劳动合同文本,有效提高了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
全省组织2.3万户企业开展与职工“共同约定行动”,尽量做到不裁员、少裁员。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月活动”,发布了企业工资指导线。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省里表彰了63个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
全年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12372件,结案12152件,结案率达到98.2%;建立了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部门监管责任机制,清欠农民工工资2.4亿元,涉及13.27万人;完善了群体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妥善处置重大群体突发事件322起。全年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0616件,审结19841件,结案率达96.2%。
四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稳步推进。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教育、民政等行业指导意见及一系列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制定印发了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文书、聘用合同等范本,规范实施工作。完成了全省17个市、州及所属大部分县市实施方案备案批复工作,部分地方完成工作进度达80%以上,省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全面启动。
五是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提速。争取将武汉、荆门纳入国家首批60个网格化试点,统一开发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软件。多数市、县监察网格划分到位,部分市县落实了人员经费,开展了信息采集工作。
六是基层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加快推进。建立了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基本信息库,基本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广覆盖的争议调解组织网络。出台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处理意见》,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尺度,提高了劳动仲裁的公信力。
七是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有序推进。拟定了《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劳动保障配套改革专项规划纲要(草案)》和《武汉城市圈劳动保障三年行动计划》,报请省委出台了《武汉城市圈劳动保障联动共享工作方案》,积极争取国家对城市圈工作的支持,形成部省合作共同推进城市圈建设新格局。
(五)坚持两手抓两不误。在全面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我们坚持“两手抓”,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一是机构改革稳慎实施。去年6月1日,省委明确了厅领导班子和厅级干部,年底前厅机关和公务员局29个处室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处室设置较原两厅减少2个,也比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少2个。市州一级有6个地方组建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改革期间,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部职工思想稳定,精神面貌始终昂扬。
二是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结合开展第二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和政府“能力建设年”活动,坚持并完善学习制度,组织全系统开展各层次的理论、政策、业务培训,加强上挂、下派干部交流,注重思想政治工作,全系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三是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有力。建立健全了“教育倡廉、制度规廉、监督护廉”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20xx年底省纪委组织的对厅党组书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测评中,满意率达到97.37%,基本满意率达到100%。
在突出抓好重点工作的同时,法制建设、教育培训、农民工工作、信息化建设、基金监管、新闻宣传、机关党建、文明创建、综治信访、老干服务、军房统建、后勤服务等其他各项工作也协调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和新的进步。
回首20xx年,十分艰难和不易。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就业局势一度非常严峻,农民工返乡和大学生就业成为社会焦点;改革进入深水区,各类矛盾和利益诉求集中反映,历史遗留问题难以回避,建国60周年维稳任务异常繁重;机构改革付诸实施,职能整合、人员调整、思想融合、风格适应任务很重。面对艰巨任务、复杂局面和重重矛盾,我们没有退缩,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克服了人手不足、基础工作和技术手段跟不上等诸多困难,履行职责,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做了一些应该做的事,在这一过程中,也经受了考验、锻炼了队伍、增长了才干。借此机会,我代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向关心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各级党政领导、省直各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辛勤工作的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回顾走过的历程,有很多经验和体会值得认真总结,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是事业发展的坚强保证。省委、省政府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多项工作是省领导亲自在部署、在推动。如6月份“大学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是清泉书记果断决策、亲自部署的,鸿忠、昌尔、宪生、生练、岱梨等省领导出席6月7日的专场招聘会;全省创业带就业工作现场会,清泉书记专门发来贺信,昌尔和岱梨副省长亲自到会讲话;新农保试点工作,省委会两次专题审议,鸿忠省长亲自参加试点工作会并作重要讲话;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宪生常务副省长几次召集会议协调;村主职干部参保工作,立刚部长直接拿在手上;岱梨副省长更是亲力亲为,多次到厅里现场调研指导,对重大问题亲自协调。这些都为我们推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和支持。
第二,部门的理解和配合,是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有力支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跨越经济社会多个领域,涉及方方面面,离不开相关部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过去一年,无论是制定出台文件,还是推进重点工作、解决难点问题等,都得到了省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合作。如会同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落实“五缓四减三补贴”的援企稳岗政策;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辞退民办教师参保;会同组织、民政、财政、地税等部门,推进村主职干部参保;会同组织、科技、教育部门联合出台自主创新“双百计划”;还有就业联席会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解决拖欠企业职工工资问题协调小组的建立,均得益于省直部门的配合支持。这一良好工作格局,有力地促进了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第三,职工的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是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思想保障。机构改革涉及岗位变动、个人进退,干部职工思想上有波动很正常,但在工作职责面前,所有同志没有丝毫松懈,表现出很强的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如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大学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是在新厅刚刚宣布组建的第二天,正逢端午小长假,同志们放弃休息,通力配合,制定工作方案,起草领导讲话和通知文件,征集就业岗位,筹备专场招聘会,短短三、四天时间就征集到省内外就业岗位1.7万余个,在6月7日成功举办了首场招聘会。当时各市、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都还没有合并,同志们不分你我,团结合作,确保了任务的完成。这里面表现出的精神面貌,是推动事业发展的永恒动力。
第四,基层组织建设和基础工作的加强,是推进工作落实的重大举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直接服务人民群众,各项惠民利民政策靠基层落实、靠基础夯实。这些年,各地适应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础工作。如仙洪试验区普遍设立村级联络员,把信息网络延伸到村;恩施、十堰等地探索建立区域性的乡镇服务中心;武汉、黄石、荆州等地加强社区协理员队伍建设;孝感、荆门等地开展“两基”创建和评估。正是由于基层基础工作的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城镇医保扩面、新农保启动、培训鉴定、退管服务等大量繁重而细致的工作任务才能完成。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经济社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就业和社会保障已覆盖城乡,收入分配制度、人才工作因就业形式多样化、经济结构多元化、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改革不同步,深入推进难度大,对一些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研究不够、办法不多,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二、明确职责,牢记使命,把握新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形势和任务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也是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今年把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作为扩大内需、调整经济结构的重点,这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虽然经过努力,我省和全国一样,经济呈现复苏发展的良好态势,但要看到,新的一年,我们仍要面对严峻的挑战。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还在持续,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和环境的复杂性可能给工作带来一些难以预料的问题和困难。新组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着探索建立职能有机统一大部门体制的重要任务,肩负着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我省科教人才优势;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劳动监察和调解仲裁,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四统筹一加强”的重要职责。我们要以建立大部门体制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改革创新,切实履行职责,努力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设成为“劳动者之家、人才之家、公务员之家”。
(一)必须积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就业是民生之本,关系千家万户,是天大的事。我省是人力资源大省,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的矛盾长期存在,劳动力素质和岗位需求不适应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要将扩大就业作为头等大事,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更加注重就业政策与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相结合,与发展中小企业和服务业相结合,形成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把高校毕业生摆在就业工作首位,统筹做好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更加注重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扶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使更多劳动者走上创业之路;更加注重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效果;更加注重建立职业培训新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做好上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通过扎实工作,把经济转型对就业的不利影响,转化为结合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扩大就业的重要机遇;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压力,转化为统筹城乡就业、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良好契机;把体制制度障碍和就业服务能力欠缺的现实问题,转化为大力推进制度改革和体系建设的具体行动,努力实现城乡劳动者就业机会更加均等、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就业环境更加宽松、就业保障更加健全、就业岗位更加稳定的目标。
(二)必须加快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目前,社会保障领域仍然存在着城乡发展不平衡、制度不够健全、管理基础比较薄弱、资金支付压力不断加大、待遇水平较低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同时也将长期面对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城镇化和收入分配不平衡的挑战,制度改革和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必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指导方针,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要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将各类人员纳入参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要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基金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待遇水平;要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新形势和人力资源市场的流动性,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同一险种不同制度之间的衔接办法,探索建立多层次、可转接的城乡一体社保管理体制;要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补充保险,推动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要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管好、用好参保人员的“养命钱”、“救命钱”,确保基金安全完整,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要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完善服务流程和管理办法,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对社会保障对象“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目标。
(三)必须更好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为促进中部崛起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事以才聚,业以才兴。湖北是教育大省、科技大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数量居全国前列,但我们还不是人才强省,人才总量不足,队伍结构不合理,创新能力不强,特别是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和复合型人才短缺,人才优势还没有很好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必须把实施人才强省、人才强企战略作为新时期人才工作的主线和根本任务,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人才优先发展,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改革完善政府特殊津贴、博士后、百千万人才工程等人才工作平台,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专家,开展大规模继续教育,努力造就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具有竞争力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要切实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提升职业能力为核心,紧紧抓住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以培养农村经济类人才和带头人为重点,积极实施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切实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工作机制,努力让各类人才用当其时、各得其所、才尽其用,激发各类人才的活力和热情。
(四)必须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和健全人事管理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的重要保证。当前,我省社会事业领域改革相对滞后,必须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改革,按照创新管理体制、转变用人方式、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的要求,以建立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加快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规律和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要进一步完善军转干部安置制度,把军转干部作为经过基层历练、补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重要来源,不断改进完善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办法,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安置工作机制,大力加强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能力,建立军转安置工作长效机制。通过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五)必须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建设一支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加强和完善公务员制度建设,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依法治国要求在政府部门的重要体现,是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当前,我省公务员法配套政策法规尚不健全,公务员管理中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重点难点问题还有待解决,公务员队伍的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加快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健全科学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研究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形成较为完备的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以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为重点,突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六)必须努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一种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当前,我省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滞后,劳动监察队伍人员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发展,劳动关系将进一步多样化、复杂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必须加快构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加快完善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积极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加快企业和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加快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积极推进调解仲裁制度建设,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提高争议处理的效能。积极推进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完善劳动监察法律制度,创新监察管理体制,提高监察执法能力,努力实现监管范围从以城镇为主向统筹城乡转变,监管模式从被动反应型向主动预防型转变,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通过我们的努力,逐步建立起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工作
20xx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把“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作为工作主线,继续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为重点,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稳慎做好工资收入分配工作,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统筹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工作,持之以恒地加强部门自身建设,努力开创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一)以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群体为重点,努力稳定和扩大就业。要大力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0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万人,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一是把高校毕业生放在就业工作首位。湖北高校毕业生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有着特殊的意义和特别的要求。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不断提升就业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探索建立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对接措施,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工作机制和信息发布系统、统计体系,组织开展更有效的就业服务,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健全就业见习制度。同时,创新工作机制,形成湖北特色。
二是把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作为帮扶重点。对就业困难群体采取特殊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要坚持实施就业援助制度,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深入开展“充分就业社区”活动。今年省里将安排就业专项资金开展专项行动,集中开发10万个公益性岗位,切实解决一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
三是全方位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继续开展就业相关数据快速调查工作,掌握全省农村劳动力基本动态。充分运用职业培训、就业创业扶持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拓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健全服务、培训、维权三位一体的劳务输出工作机制,扩大劳务品牌影响力,促进更多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
四是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以创建国家级、省级创业型城市为重点,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和创业服务力度,着力提高创业的初始成功率以及对就业的带动率,帮助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5万人,带动20万人实现就业。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和服务推动,推广农家乐项目创业模式,帮助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农民就地就近自主创业。
五是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国务院已经明确将应对危机、扩大和稳定就业的政策再延续一年,各地要加快工作进度,努力推动政策在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落实,并根据实际,进一步延续和充实政策内容。要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和稳定就业的功能作用,形成就业与职业培训、社保的联动机制。加强就业统计,及时跟踪和准确掌握就业形势变化。加强就业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开展专项自查,确保资金安全。
(二)以扩大覆盖面、增加受益面、改进服务为重点,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年底五项社会保险(含城镇居民医保,不含新农保)参保人数达到4131万人次,全年征收社会保险费400亿元。
一是深化养老保险改革。做好20xx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确保春节前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认真执行国家出台的城镇企业职工包括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并抓好贯彻落实。启动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编制好基金预算并严格执行。进一步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推动解决困难集体企业、家属工参加养老保险,研究城镇未参保居民的生活保障办法。
二是落实新医改各项任务。继续高位推进城镇医疗保险扩面工作,参保率要达到90%以上。所有统筹地区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要分别达到当地20xx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60%以上,60%的统筹地区开展城镇居民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试点。推动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建立异地就医管理服务体系,调整完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等医疗保险指标体系。改革支付和付费方式,推行建立医药费用谈判机制。
三是抓好新农保试点。国家首批13个试点县(市、区)和其他自费试点县要扎实推进新农保试点工作,确保春节前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领到基础养老金。要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新农保与老农保、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制度的衔接。
四是积极推进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继续实施“平安计划”二期,推进以农民工为重点的扩面工作。做好“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探索建立工伤保险预防、待遇支付、康复“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报请省政府出台生育保险管理规定,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水平。
五是加强基金监管和经办能力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年金管理使用、投资运营情况专项检查,配合审计部门开展社保基金和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和内控制度建设,规范业务流程,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确保各项基金和资金安全。继续做好企业年金移交和规范管理工作,推进新的企业年金业务。进一步加强综合服务大厅建设,开展社会保险“数据质量年”活动,完善社保信息披露制度,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水平。
(三)以能力建设、责任体系为重点,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一是继续推进政府执行力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巩固“能力建设年”活动成果,增强“能力席位”意识,着力提高公务员的操作能力,建立确责、履责、问责的责任体系,建立平时考核制度,加强考核结果使用力度,完善考核问责等激励约束措施。探索开展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实行聘用制的试点。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二是贯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会同省委组织部出台公务员考录、考核、培训、奖励工作的实施办法,研究制定转任、聘任制公务员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公务员管理创新试点。严格执行表彰奖励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部门表彰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三是建立有基层一线工作经历的人才链。完善凡进必考机制,提高公务员考录科学化水平,加大从农村、社区优秀基层干部中考录公务员的工作力度,探索从优秀工人、农民等生产一线中考录公务员的办法,积极推进竞争上岗、公开遴选等竞争性选拔方式,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强考录工作规范化建设和考录考风考纪建设,组织实施好20xx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
(四)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着力推动人才优势向经济社会发展优势转化。
一是加快实施省“百人计划”和“双百计划”,推动创新型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配合省委组织部加快落实国家“__”和省“百人计划”。加快构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继续做好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实施湖北省自主创新“双百计划”,引导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到企业领军承担自主创新任务。继续将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纳入“省贴”选拔范围,做好“四类”专家的选拔推荐和联系服务工作。继续实施“湖北省博士后科研流动岗位计划”,规范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管理。设置“湖北省贫困地区专业技术人才奉献岗位”,以“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仍留在基层服务的大学生和常年在贫困地区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为对象,集中资源跟踪培养,激励引导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研究制定我省20xx-2020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意见,深化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
二是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建立高技能人才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协调机制,启动实施湖北省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青年技能就业技能成才培训工程和公共就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金蓝领工程”,继续组织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和技能就业计划,组织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95万人,职业技能鉴定发证28万人,培养新技师2万人。要积极落实技能人才各项待遇,推广部分地区实施技能人才津补贴制度,全面推行企业技能带头人、“首席技师”制度。深化技工院校教学改革,提升技工院校培养能力,发挥技工院校在中等职业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三是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对部分高校新组建中级评委会进行考核评估试点,加强中高级评委会建设。对引进回国的海外优秀高层次人才,长江学者、楚天学者等,畅通人才评价“绿色通道”,继续为大企业核心骨干和引进急需人才提供特殊评审服务。指导各市州卫生专业和省会计、农业等高评委开展量化评审试点,适时扩大试点专业范围。切实加强人事考试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加快建立完善确保人事考试安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人事考试评价的社会公信力
四是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统筹推进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继续组织专家服务团赴基层县市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服务活动,实施“湖北省农业专家与农村实用人才结对创业计划”,继续开展“乡土拔尖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探索把政府津贴、专家选拔等工作向农村实用人才延伸,积极为农村实用人才提供评价服务。
(五)以实施岗位设置管理为重点,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一是加快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全省市州以上党政机关、40%的县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要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竞聘上岗管理办法、特设岗位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研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信息化系统。
二是进一步深化聘用制度改革。加大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推行力度,力争全省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比例达到95%,规范聘用合同管理。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制度。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研究,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奖励、考核等规定,探索建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联动机制,加强事业单位人事规范管理。
三是稳慎推进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在省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协调有关部门修改完善事业单位机构分类、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障、财政投入等五个方面配套政策,适时启动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
(六)以绩效工资实施为重点,不断深化机关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一是完善工资制度。根据国家安排,参与关于职务与职级并行、实行工资福利待遇与职级挂钩,向县乡党政主要领导和艰苦地区公务员实行工资福利倾斜政策的调查研究,适时贯彻实施。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工作。做好公务员晋档晋级等实施工作。
二是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正常运行工作。在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按照国家要求,稳慎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结合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专业技术人员按确定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实现基本工资制度的整体入轨运行。
三是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发挥三方机制作用,指导用人单位和职工形成收入分配方面的谈判机制。探索改进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薪酬体系和绩效考评办法。完善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监督检查,维护劳动者报酬权益。
(七)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是做好农民工工作。发挥联席会议作用,组织实施农民工帮扶计划。推动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体系,解决农民工基本权益中的突出问题。
二是推动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继续开展“春暖行动”,实施“彩虹计划”和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覆盖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劳动合同用工备案制度的落实。继续改革完善特殊工时管理办法,开展劳动定额标准管理研究。加快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制度,争取年底在各市州全部建立三方协商会议制度。
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加强以调解组织基层建设和仲裁机构实体化基本建设为内容的“两基”建设,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探索建立以出租车、餐饮服务、建筑等行业为重点的行业性调解组织,推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平台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健全调解组织登记制度,加强调解工作指导。认真贯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加大办案力度,确保仲裁结案率达到95%。
四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采集用人单位信息,确保网格化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全面启用监察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网络化。巩固劳动保障年检基础性地位,深入组织开展系列专项行动,着力打击重点侵权问题。细化监察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案件协查、诚信评价和失信惩戒等机制,强化重大案件查处,确保案件结案率、农民工工资清欠率达到96%以上。
五是健全激励引导机制。在小型企业开展“双百双规范”活动,巩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成果,对受表彰单位实行分级管理和跟踪管理,扩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覆盖面和公信力。加大部门联动力度,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纳入企业征信系统。
(八)以完善机制和强化措施为重点,扎实做好军转安置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一是坚决完成年度军转安置计划。做好20xx年转业地方工作的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探索军转干部竞争择优、市场配置的新路子。加大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的扶持指导,落实退役金等各项政策待遇。完善各项军转安置政策和安置办法,建立正常年份军转安置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和改进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军转干部适应地方工作的能力和素质,增强接收安置单位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拓展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能力。
三是确保企业军转干部稳定。督促、指导各地把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密切加强重点监控,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避免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和进京聚集上访事件。
(九)以基层建设和基础建设为重点,努力提高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抓住省编办出台加强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文件的契机,整合原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与职能,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功能定位,落实保障经费,充实人员力量,改善办公条件,加强人员培训,建立健全纵向贯通、功能健全、制度完善、服务规范的公共服务网络。
二是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要加快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整合,形成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和体制。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推动全省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本达标,力争通过2年努力,使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在服务场所、服务功能、服务质量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
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以实施“四个一”(一卡、一号、一网、一频)项目为重点,推动全省金保工程“一体化”建设。加快省、市两级集中式数据中心建设步伐,建设省级数据中心交换平台。继续推动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险统一应用软件上线,推进基层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扩展省-市-县主干网络带宽。以实现“一卡通”为目标,积极有序地推进社会保障卡发行和使用。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科学编制“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是今年的一项重点任务。各地要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统筹协调,抓好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十二五”规划编制关系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大计,必须高度重视,集中力量,认真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尽可能将有关项目纳入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为今后一个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对于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奋发有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为把我省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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