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会议讲话(3)
新型城镇化会议讲话
新型城镇化会议讲话(三):
同志们:
这次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是在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抓紧研究编制“十二五”规划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理清发展思路,明确目标任务,抓住工作重点,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了开好这次会议,省委、省政府年初就开始调研准备。罗书记多次听取汇报、研究部署。省里邀请了国内外有影响的四家规划研究机构就湖北城镇化战略进行研究,形成了一些非常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在深入调查研究、集中各方智慧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下一步还将编制指导我省城镇化中长期发展的总体规划。罗书记亲自主持今天的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意义,抢抓发展机遇,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开创湖北科学发展新局面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推进城镇化作为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来部署、来推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国城镇化率每年提高0.9个百分点,20xx年达到46.6%,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有研究表明,在改革开放30年平均10%的经济增长率中,城镇化贡献了3个百分点。目前我国城镇化已进入加快发展、快速推进的重要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对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作出了新的部署。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推进城镇化的重点任务,除了在《建议》第五部分集中论述,还在“十二五”发展的基本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等处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可见,加快推进城镇化意义重大,作用重要。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国际国内和我省推进城镇化的进程和经验,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
(一)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战略选择,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
城镇化蕴含着巨大的内需空间。十七届五中全会要求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充分挖掘我国内需的巨大潜力。从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经济发展模式和供需关系调整,以及国内发展环境条件变化和我们所处的发展阶段看,目前讲扩大内需,最大的内需是城镇化,最雄厚的内需潜力在城镇化,因为城镇化既能增加投资,又能拉动消费,是扩大内需的必然选择。从增加投资看,城镇投资是全社会投资的重点领域,20xx年和今年1—10月,我省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大体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93%左右(全国为86%)。另据有关方面研究,近些年每增加一个城镇人口,可以带动至少10万元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从拉动消费看,城镇化可以有效扩大城镇消费群体,可以提高城镇消费水平并带动农村居民提高消费水平,可以带动服务业发展,进而促进消费升级。20xx年全省农民人均消费支出为3725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294元,城市人均消费接近于农村的3倍,表明由乡进城消费明显增加。在20xx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构成中,市和县占79.5%,县以下占20.5%,表明城镇消费占全社会消费的大头。有研究表明,在现有消费水平下,城镇人口每增加1个百分点,全国居民消费总需求将增加1.2个百分点,直接拉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0.4个百分点。综合起来看,城镇化推动人口和生产活动聚集,持续激发和释放新的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将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大的持久动力。我省作为人口大省,城镇化为经济发展提供的空间还很大。
城镇化对扩大内需的作用还表现在城镇化与工业化相互促进上。工业化创造供给,城镇化创造需求。没有工业,城镇失去依托,没有城镇,二、三产业就缺乏载体。一个城市的成长发展过程就是工业化与城市化相互促进的过程。城市需求,最基本的因素是人。有了人的聚集,生产要素就会聚集,有了生产要素的聚集和激荡,就会产生产业需求,产业才能搞起来。要坚持在推进工业化的同时,同步推进城镇化。如果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既会抑制内需的释放,也会阻碍产业规模的扩大和产业结构的升级。
(二)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是促进资源要素集约开发的着力点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对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在今年年初中央举办的省部级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题研讨班上,胡强调了“八个加快”,把加快推进城镇化作为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十七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五个坚持”,在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中,特别强调要积极推进城镇化。可见,加快推进城镇化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题中应有之义。城镇化促进工业化,影响着工业结构调整;城镇化积聚产业,特别是服务业,影响着产业结构升级;城镇化带动区域发展,影响着区域结构优化;城镇化决定城乡一体化进程,影响着城乡结构完善。城镇化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引擎。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个重要内涵,就是加快推进资源要素由粗放开发向集约开发转变。地少人多是我们的国情和省情,随着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加快实施,适宜大规模开发的土地资源非常有限,土地已成为影响区域发展最稀缺的要素资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是要实现集约发展,就是用有限的资源实现经济总量的最大化,在有限的载体上做大经济规模。空间利用集约化最充分的体现是城镇化,城镇化把资源要素、包括人聚集到一个载体,进行合理配置,形成放大功能。城市就是一部激活、放大生产力的机器,推进新型城镇化就是要实现集约化发展。只有集约化发展,才能形成合理的城镇布局和形态,才能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才能有效地发挥城镇功能,也才能用较少的资源要素消耗,取得最大的效益。这正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日本东京、大阪等几个大的城市群,走的就是集约化发展的路子。人口那么多,土地那么少,但城镇化率那么高,生态环境那么好。其经验值得借鉴。相比较而言,我们的土地开发、城市发展还是粗放型的,我省城镇数量在全国居第五位,但是城镇化率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城镇数量较多,并不等于城镇化率高,问题的关键是集约化发展不够。所以必须以加快推进城镇化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集约化发展。
(三)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途径,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总钥匙
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推进现代化的必然途径。统筹城乡,必须把城市做大做强,把中心镇做大做强。否则,统筹城乡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就无从建立。加快推进城镇化,是城乡统筹发展要做的大文章,无城统不起乡,城小也统不起乡;有多大的城,就能统多大的乡;有怎样的城镇格局,就有怎样的城乡统筹发展效果。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快推进城镇化。农业要把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做多、做优;农民要把人数做少、收入做高,农村要实现精神文明、生态文明,这是“三农”工作的基本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城镇化的路子。城镇化既可以使农村富裕劳动力从传统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推动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和现代化,也可以相应增加农民人均拥有资源量,从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商品化率,还可以提升城镇经济实力,增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能力,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从发展实践看,城镇化水平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存在着反比关系,城镇化水平越高,城乡收入差距就越小。要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也必须加快推进城镇化。湖北是农业大省,目前一半以上的人口还在农村,城镇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必须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以利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全面实施“两圈一带”战略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撑点
城镇化是带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区域协调发展的过程,是一个生产要素和人口在空间上合理聚集的过程。改革开放30多年来,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发达地区率先发展,在形成外向型经济格局的同时,形成人口和经济集聚程度较高的城市群,有力地带动了东部沿海地区的迅速发展,成为全国经济发展的增长极。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发展差距,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城镇化水平的滞后。区域城镇化水平决定和影响区域综合竞争力。目前东部地区城镇化率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4个百分点、中部地区14.8个百分点、西部地区19.8个百分点,这就决定了东部地区的区域竞争力强于中西部地区。全国县域经济竞争力百强县市也证明,县域经济发展走在前列的,都是城镇化走在前列的。全国百强县市中的前10强,城镇化水平都在60%以上,而我省县域经济发展前5名城镇化率平均值为33.9%,最高的大冶也只有40.8%。可见县域经济竞争力的提高是与城镇化水平密不可分的。
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两圈一带”总体战略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对湖北省情认识的重要成果,目的在于对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推动全省区域协调发展。“两圈一带”既是产业圈、产业带,又是城镇圈、城镇带。全面实施“两圈一带”战略,必须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为抓手、为支撑,以城镇化带动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五)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是构建现代文明的驱动力量,是实现文明形态转变的必由之路
工业化和城镇化共同构成现代化的主要内容,共同承载现代文明的发展进程。从世界城市化发展的历史进程看,伴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城市化快速发展,推进社会文明形态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变;伴随着城市化逐步走向成熟阶段,推动社会文明形态由工业文明向现代文明转变。城镇化,不仅仅是人口集聚,农村人口变成城镇人口,更多的体现在城镇功能的发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完善、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提升等方面,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经济社会结构也随之发生一系列深刻的变化。城市文明是对农业文明的超越,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目前普遍存在的城乡差别,不只是城市生活水平与农村生活水平的差别,本质上是生产方式的差别,是文明形态的差别。我们要通过加快推进城镇化,促进文明形态转变,构建现代城市文明。刚刚闭幕的上海世博会是一次以城市为主题的世博会,本届世博会的主题是:“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上海世博会所展示的不仅仅是城市发展的成果,更重要的是现代文明的成果。
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意义,目的在于牢牢把握和紧紧抓住城镇化进程所蕴含的巨大机遇,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来开创湖北科学发展新局面。
我们要紧紧抓住当前城镇化进入加速发展阶段的重要机遇,推动我省城镇化加快发展。所谓进入城镇化加速发展新阶段,主要有两个标志:一是人均GDP进入3000美元以后,城镇化加速发展。二是城镇化率达到50%以后,城镇化加速发展。这是世界普遍规律。我省20xx年人均GDP达到3288美元,城镇化率46%,“十二五”期末将达到52%以上。这两个标志性指标都已经达到和将要达到。这是加快发展的历史性机遇,我们必须牢牢抓住。
我们要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和对城市化进行新的战略布局的机遇,推动我省城镇化有序健康发展。国家制定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在“重点地区发展”这一章中提出要在中部地区培育武汉城市圈等城市群,作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增长极。同时,在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化正在由东部向中西部加快推进。另据国家发改委提供的信息,我国未来将构建“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优先发展三个特大城市群和八个大城市群,其中,沿长江通道横轴、沿京广通道纵轴以及长江中游地区大城市群都与我省密切相关。这是十分难得的机遇,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及早谋划,主动对接。
我们要正确把握我省城镇化发展的历史进程,进一步增强加快推进城镇化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近些年来,省委、省政府一直把推进城镇化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城镇化水平保持了稳步提高的发展态势。2000年到20xx年,全省城镇化率从40.5%提高到46%,在中部六省处于领先位置,基本形成了以“一主两副”(武汉市、宜昌市、襄樊市)为依托,以其他设区城市和县城、中心镇为基础的城镇化发展格局。最近10年,是我省城镇建设投入最多、城乡面貌变化最快的时期。特别是“十一五”期间投入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镇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城镇规模逐步扩大。20xx年底,城镇人口、建成区面积分别比2000年增长33%、50%;设区城市和建制镇的用水普及率、人均城市道路面积、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污水处理率等主要指标呈逐年上升态势,增强了城镇服务能力、供给能力,改善了人居环境、发展环境。但也应看到,我省城镇化发展也面临着严峻形势,表现在:城镇化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邻近省份的差距正在缩小;城镇数量较多,但发展质量不高;城镇化布局不尽合理,形态结构不够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欠帐较多,功能不够完备,等等。这些都影响和制约着城镇功能发挥和城镇化进程。处在新阶段,面对新态势,面临新机遇,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快推进我省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
二、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下定决心,坚定信心,确保我省城镇化在“十二五”期间取得重大进展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正是因为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今年年初开始,我们就在谋划出台指导意见、编制发展规划。在研究编制全省“十二五”规划时,又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最近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意见》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我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城镇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全省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下大决心,花大气力,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确保在“十二五”期间取得重大进展。为此提出以下七条要求。
(一)明确目标,增强信心
目标是标杆,是旗帜,确立积极可行的目标,对加快推进城镇化至关重要。《意见》从城镇化率、人口转移、城镇布局三个方面明确了“十二五”期间的城镇化发展目标。
从城镇化率目标看,“十一五”前4年每年提高0.7个百分点,相对偏低,今年预计提高1个百分点,城镇化达到47%(全国预计47.4%),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十二五”期间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到20xx年城镇化率达到52%以上。实现这一目标,有两个深刻含义,一是我省的城镇化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二是全省6000万人口有一半以上生活在城镇,将带来城乡面貌的巨大变化。就世界范围来讲,20xx年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城市化水平超过50%,具有标志性的意义。我省城镇化率将在20xx年达到50%,也具有标志性意义。从人口转移目标看,“十二五”期间,我省将有300万以上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平均每年60万以上,既带来发展机遇,也带来各种挑战。从城镇布局目标看,到2015年,我省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将由6个增加到15个,中小城市由40个增加到50个左右,3万人以上的建制镇由46个增加到100个左右,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更趋合理和完善。上述这些目标适应了城镇化发展进入加速发展新阶段的新要求,顺应了人民群众融入城镇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既考虑了我省城镇化发展的现实基础,又考虑了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并与全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衔接,是一个积极稳妥的目标。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分解、切实落实这些目标,通过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这些目标的实现。目前,各地都在抓紧编制“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省委、省政府分两片听取了各地规划编制情况汇报。从汇报看,各地在确定“十二五”时期发展目标时,都提出了城镇化发展目标,体现了各地对这项工作的重视。但还很不够,要根据《意见》要求和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完善城镇化发展目标和措施。
(二)规划先行,强化引领
规划是决定未来发展的蓝图,对推进城镇化具有重要的先导和引领作用。规划带来的效益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带来的失误是最大的失误。在世界各国城市化建设发展中,规划起着重要作用,如日本、韩国的城市化高速发展,以及城市建设和管理上的成功,重要的是得益于高起点规划的引领。规划涉及长远,在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尤其要做到规划先行,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否则就会盲目无序发展,造成重大失误。规划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这方面我们要向发达国家学习,也要向我们的先人学习。巴黎十九世纪的地下基础设施现在仍在使用。今年夏季我国南方遭遇暴雨洪涝,一些城镇“一片汪洋”,但江西赣州却没有出现内涝,原因何在?就是900多年前宋代赣州知府修建的地下排水系统——福寿沟,至今仍在发挥作用。相比而言,今天我们在这方面的教训很多。因此,我们要舍得本钱做好规划,要拿出一个能管几十年、上百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规划。今年省里聘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同济大学等四家知名研究机构来我省调查研究,帮助我们制定城镇发展规划,就是为使规划能达到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做好城镇化规划要特别重视三个环节。
一是全省城镇体系规划要体现集约发展理念。要按照城乡统筹、城镇带动、产业驱动、绿色发展、优化结构、突出特色的原则,构建以武汉城市圈为核心,以城市群和中心城市为支撑,以长江经济带为纽带,具有区域竞争力的城镇空间布局结构。总的要求是,坚持“一主两副”的总体格局,都市圈和大城市、中小城市、中心镇三个层次协调发展,实现“大小多少”发展目标的城镇化工作思路。
“大”就是要把城市圈、城市群做大,把大城市做大,我省武汉市一市独大,首先是好事,有这么一个火车头,有这么一个龙头,带动全省的经济发展。从结构上看,武汉是一个特大城市,它的辐射能力、带动能力强,解决了很多问题。所以它是一种生产发展方式,是一种先进生产力,今后还要继续做大。但是,只有武汉一市独大不协调,还要把武汉城市圈做大;不光要做大做强武汉城市圈,还要把“宜荆荆”、“襄十随”城市群做大做强。
“多”就是要把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城市(县城)、中心镇做多。我们的现状是大城市数量少,50万人以上的中等城市数量少,20万人以上的县城、3万以上的中心镇数量少。全省城镇个数在全国位居前列,但城镇结构不优,除武汉市以外,其他省辖市均未达到100万人口,县城规模一般在10万人左右,建制镇平均人口不到1万人。规模效益较差的小城市和小城镇比重超过40%,由此导致全省城镇化率低。城镇规模过小,难以发挥其在城镇化过程中的集聚效应和拉动作用,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资源难以得到有效配置。因此,要把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城市(县城)、中心镇做多。
“少”就是村镇要少。将一些小镇逐渐引导进到中心镇,让农民进入到一些规模较大的村。现在分散的自然村落,规模都很小,要花很大的财力通电、通路、通广播,成本太高,实际上是巨大的浪费,要转变发展方式。发达国家和地区城镇化的历程表明,城镇化的过程,是大城市集聚的过程,也是小村镇自然淘汰的过程。我们要顺势而为。比如鄂州,村镇原来是300多个,经过城乡一体化试点减少为100多个,这样的做法体现了集约发展的思路,各地要学习借鉴,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做到。
“小”就是人均占地规模一定要小。无论城市还是农村,一定要缩减人均占地规模。我们是人口大省,也是农业大省,承担着国家粮食安全和三峡工程库区、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安全的政治责任,“七山二水一分田”,可开发土地资源非常有限,要严格控制人均占地规模。要通过规划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二是跨区域城镇发展规划要体现组团式发展理念。我们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不是走原来分散化的城镇化道路,而是走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城镇化道路。城市圈、城市群、城镇带已成为城镇化的重要形态和发展趋势,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是未来城镇化发展的方向和重点。所以,跨区域城市发展规划一定要体现组团式发展理念,也就是要强化城市圈、城市群、城镇带的概念。全省适宜开发的国土空间有限,人口资源环境条件决定了我们的城镇化,只能在一些发展条件较好、人口密集、城镇密布的地区集中展开。从全省城镇格局看,就是要把做强武汉城市圈、“宜荆荆”和“襄十随”城市群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重点。同时要在沿江、沿路等城镇密集地区规划建设城镇带,以此带动全省城镇化发展。此外,还要配合国家和周边省市在更大区域谋划城市群发展,如长江中游地区城市群。
三是城镇规划要体现统筹协调理念。城镇化不仅只是为了推动城镇本身发展,而且要以城镇化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统筹城乡发展。因此城镇化规划一定要体现统筹协调理念。不仅要反映人口和生产要素由农村向城镇聚集,也要有先进生产要素和先进文化由城镇向农村辐射,使城乡逐步走向交融,形成城乡一体化的新格局。
要以市州和县域为单位编制城乡一体化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城乡居民点和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及社会事业发展,为城镇发展预留空间,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要做好城镇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区域发展、土地利用等规划的衔接,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和调控作用,保证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绿色发展,生态文明
城镇环境决定城镇形象,生态文明是新型城镇化的时代要求,人居环境是体现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标志。全省各地要以创建生态园林城市为抓手,加快推进宜居城市、生态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建设,努力建设宜居宜业的一流城市。
一是要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城镇发展道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鼓励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倡导健康、节约、环保的建设模式和生活方式,把节约用地放在突出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房子不是越大越好,路不是越宽越好。优化城乡能源利用结构,大力发展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和水平。严格实施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积极推广再生能源和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发展。坚持公交优先原则,发展节能环保型公交车和电动汽车。推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推广普及先进适用的节水工艺、技术和器具,鼓励中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大力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
二是要切实抓好城市污水、垃圾、噪音和大气环境治理,使城市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优美。大力开展减排治污,逐步降低城市污染指数。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大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环评落实力度,从源头控制新污染源产生。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提升污水处理工艺,加强运营监管。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改革,多渠道筹资、多元化投入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加大机动车尾气、城镇工业污染、建筑扬尘和噪声等综合治理力度。
三是要广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着力整治设施不配套、功能环境差的旧城区、旧居民小区。引导支持“城中村”加大改造力度,农村村庄环境整治要以建设宜居村庄为目标,严格生态保护,推动清洁生产,加强水环境治理,完善垃圾收集处理机制。
(四)产业支撑,“双轮”驱动
城镇化的核心和关键是产业发展,要把产业支撑放在城镇化的首要位置,通过城镇发展带动产业集聚,通过产业发展完善城镇功能。没有产业支撑,城镇化行之不远,这是我省部分历史名镇做不大的主要原因。有了工业基础,没有城镇载体,工业就缺乏配套产业和服务业支持,要么舍近求远到外地寻求配套服务,要么自我配套,形成企业办社会,“大而全、小而全”的封闭模式,最终工业的竞争力也会大大下降。这是我省部分工矿企业曾经经历过、有的到现在还没有解决好的问题。城镇化必须要有产业支撑,同时要通过城镇化促进城镇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工业化、城镇化,犹如“车之双轮”、“鸟之两翼”,共同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力量。工业化与城镇化这种互动关系,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我省目前工业化发展进入中期阶段,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在这一时期,既要大力发展新型工业化,又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并要更好地促进“两轮”协调并进,形成共振效应。我们讲城镇化要以产业化为支撑,就是要进一步提高工业化水平。我们讲工业化要以城镇化为载体,就是要加快城镇化进程。发展的阶段性决定了目前正是我省加快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黄金时期,我们要把这篇大文章做好。
(五)强化功能,提升品位
城镇功能除了产业功能外,还包括公共服务功能、居住功能、生态环保功能等,这些共同构成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强化功能,提高综合承载能力是城镇化发展的基础。经验表明,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既有利于强化城镇功能,提升城镇品位,也有利于克服城镇发展中带来交通拥挤、住房紧张、环境恶化等“城市病”。
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市政公用设施水平和运行效率。提高城市交通整体效能,构建以轨道交通、城市快速通道为主动脉,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为支管,以单行道、小街巷和人行过街设施为毛细管的城市道路系统。加强城乡供水设施建设与改造,完善供水网络,确保2015年全省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98%以上。加快燃气设施建设,提高燃气覆盖率和供应保障能力,2015年全省城镇燃气普及率达到90%。完善供电网络,加强老旧电网改造,调整优化电源结构,健全分配电网和供电预警保障机制。完善信息网络,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大力发展电子政务、现代远程教育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工程。
建立健全分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努力使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大力发展普通商品住宅。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城镇房地产市场主体,引导住房的合理消费,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对城镇周边的农村住宅、土地整治安置房建设,要统一规划、集中建设,严格控制城镇规划区范围内个人建房审批。不断改进住宅的性能和质量,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建设,推行物业管理全覆盖。
强化公共服务功能,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加强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人口计生、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社会服务资源向基层和社区延伸。优化教育结构和布局,建立健全城镇就业服务、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城镇防洪安保体系,完善防洪预警机制;建立地质灾害预防预警体系,科学规避地质灾害,加强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建立健全城镇应急防控处置体系,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六)继承创新,彰显特色
城市发展,文化为魂。湖北是荆楚文化发源地,三国文化、道教文化、首义文化、红色文化影响深远,历史遗迹众多。比如,荆州古城墙,是我国保存最为完整的大型古城墙之一,这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我们要做好继承和创新的文章,塑造城镇形象,打造城镇品牌。广泛吸收国内外城市规划建设的先进理念,注重突出地域、历史和文化特色。加强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乡土建筑保护规划,重视历史文脉的传承、发展和展示,弘扬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提升城镇文化内涵,彰显荆楚文化魅力。
湖北有得天独厚的江河、湖泊、湿地和山林等自然禀赋,在城镇化发展中要加强保护和利用。加强城镇园林绿化,加强城镇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科学规划生态功能区。重点加强城市过境水系、周边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湿地、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构建城镇整体绿色生态网络,努力彰显“千湖之省”的城镇特色与魅力。武汉市的江滩改造工程、显山露水工程、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都是大手笔,很有特色。要充分利用好城市现有的山、河、林、湖等自然资源,努力把森林引入城市,花园引入社区,创一流生态环境。在城市扩规中,要科学规划,组团发展,有计划地保留林地、草地、耕地、湿地,避免摊大饼式的外延扩张和无边际的水泥砖墙。
(七)科学理性,协调推进
城镇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本质上讲是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型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推进城镇化既要把握机遇,积极推进,又要根据条件,尊重规律、科学理性、稳妥协调、健康有序,决不能搞大轰大嗡运动式的推进。当前,要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大城市要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根据实际放宽外来人口落户条件,稳步解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落户问题。对一时难以落户的农民工,也要解决好他们在劳动就业、工资待遇、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要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工到城镇安居乐业。要按照完善城镇化布局和形态的要求,从覆盖全省的省域城镇化总体规划入手,科学构建全省城镇发展体系,健康有序地推动各个层次的城镇化发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强有力保障
在新的发展阶段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既面临有利时机和难得机遇,也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挑战。这是对我们执政、行政能力的考验。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立足湖北省情,借鉴国内外经验,全力推进这一历史进程。各级各部门必须把推进城镇化作为重要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体制机制,为积极稳妥、健康有序地推进城镇化进程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创新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
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加大对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入。财政支持政策要对区域中心城市、重点中心镇、特色镇的发展予以重点倾斜。各级各类投入到县级的财政资金要整合捆绑、统一使用,发挥资金最大效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运用多种模式参与小城镇建设和村庄整治。支持县(市)和小城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采取市场方式设立城镇建设投资融资平台。
(二)创新城乡管理体制
进一步理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建立城乡一体、精简高效、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城乡管理新体制,提高管理效能。建立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主要内容的规划管理机制,强化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把社区管理摆在城市管理的突出位置,积极推进“城管进社区”,强化区、街(镇)政府的管理职责,保证街、居两级工作经费。创新城市管理手段,完善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县级人民政府应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明确县、镇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效能,防止执法管理缺位。
(三)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完善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推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流转。在国家批准的试点地区,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定居规模相挂钩、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与当地土地开发和整理数量相挂钩的机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重点向中小城市和3万人以上规模的城镇倾斜。深化农村土地产权改革试点,建立区域统筹流转的土地利用机制与制度,探索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试行集体土地资产化管理,允许试点地区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进入统一的土地市场。在农村新型社区和中心村建设中,按照尊重农民意愿、封闭运行、规范管理的原则,搞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四)稳步推进户籍及其配套制度改革
在中小城市和中心镇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以合法固定住所和相对稳定的职业或合法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改革户口迁移审批制度,简化户口审批手续。加快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与户籍管理相关的配套制度改革建设。
(五)加强对新型城镇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要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领导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具体指导,重大问题亲自抓,主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措施亲自督促落实。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要强化大局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城镇化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研究解决城镇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制定有关政策措施。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镇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要健全考核机制。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班,定期对城镇化工作的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进展明显的要表彰激励,落后的要通报批评。每年召开一次新型城镇化现场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推动发展。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人才队伍。
同志们,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和这次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实施“两圈一带”战略作出新贡献!
看过新型城镇化会议讲话的人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