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广州限购令细则解读
最新广州限购令细则解读
广州限购令细则出台后,市民对限购令政策有诸多不了解的地方,房管局昨日在线解答市民的各种疑惑,对限购令进行详细解读。其中限购认房,将房产赠与父母可再买房。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广州限购令的最新细则!
解读广州新限购令细则
房管局在线解读广州新“限购令”房产赠给父母子女可再买房
上周五,广州正式实施新“限购令”,备受市民关注。昨日新快报记者获悉,在前晚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举办的广州新“限购令”在线交流活动中,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黄文波、房地产市场处处长陈大旺和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主任伦小伟为市民解读了新“限购令”,明确了其中的多个争议点,如限购认房、房贷认房又认贷,外地父母无纳税社保证明可接受一套赠与房,父子共有两套房需去名才能再买房等。
房贷认房又认贷 限购是认房
据悉,前晚新“限购令”在线交流活动,有100多名市民网上发帖提问。其中不少市民都极为关心限购政策和房贷政策中的房屋套数认定标准,而很多市民对此认识很模糊。
广州市民鸣禧表示,自己2008年在东莞工作,所以按揭买了一套房,现在回到广州工作,在广州没有房产,新政策实施后他被告知在限购政策上他还是属于首次置业,能买两套房,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却被认定为二套房了,首付要交60%,他感到莫名其妙。
对此,房管局负责人表示,限购政策是“认房”的,即以家庭拥有住房套数来界定,鸣禧在广州市十区没有房产,所以属于首次置业,可以购买两套房。但房贷政策是认房又认贷的,既以家庭拥有住房套数来界定,又看银行征信记录,曾有过房贷记录的都算入房贷次数里。
几家庭同一户口 分开算套数
广州新“限购令”以家庭来计算住房的套数,但不少市民却搞不懂家庭的定义。有市民提问,家里户口有六口人,其中三人是亲戚,已经有了两套房,他们小三口没有房产,这样还能不能买房呢?
对此,陈大旺表示,居民家庭是指由夫妻与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家庭,居民家庭并不以户籍为单位,家庭名下无房的,就可买两套房。
父子共有两套房 再买须去名
据了解,广州不少市民喜欢在购房时加上子女的名字,这样如果以后继承房产要征税的,子女就可以少交点税。不过新“限购令”出台后,这样的做法使得子女因此被列入限购对象了。
在前晚的在线交流活动中,市民笑笑提问:“我和先生均为广州户口,婚前各有一套房子,但两个房产证上产权人都有父母(非广州户口)的名字,而我们属于共有人,按政策这样我们已经占了两套的名额,不能买第三套房了,父母不愿意卖掉房子,请问如何才能把房产证上我们作为共有人的名字去掉?”
对此,陈大旺表示,笑笑家庭目前的确已有两套房,而想再买房,可以选择赠与或交易的方式将您所占有的份额转移给您父母,这样名下没有房产,就可以再买房。
父母广州无房产 可受房两套
至于如何才能把房子赠与给父母,实现再购房,这个赠与又有怎样的规定?陈大旺表示,直系亲属的赠与不纳入限购范围,但是获得住房后同样也要计算住房套数了。主要有两种情况:一、子女把房子赠与给外地的父母,如果父母在广州十区没有住房,不需要提供纳税或社保证明,可以接受1套赠与房;但如果外地的父母已经有1套广州十区内的住房,就不能接受子女的赠与房。二、如果父母是广州市户籍的、没有广州房产,最多可以接受子女的2套住房赠与;父母已经有1套房产的,就只能接受子女的1套住房赠与,但如果已经有了2套房产的就不能接受赠与了。
在线交流中有市民表示,广州户籍的夫妻两人各有一套住房,都是和儿子联名购买的,这样等于夫妻俩有两套房,已经成年的儿子也有两套住房了。而按上面的规定,儿子还不能把房子赠与给父母,以此获得购房机会。对此,陈大旺表示这属于例外情况,针对父母子女之前已经共有产权的住房,即使父母已经被限购,子女还是可以把自己一半的产权赠与父母。
限购令特殊案例释疑
1 离婚后可新购房
市民:我已经同妻子离婚,我有一套房,我女儿有一套房,法院把女儿判给了妻子。我可以再买第二套房吗?
黄文波:您跟您妻子已属于两个家庭,按规定可以新购一套住房。
2 集资房算一套房
市民:我已有一套与母亲联名购的集资房,已经领到集资房产证,算不算首套房?
伦小伟: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目前已拥有一套自有产权住房。
3 法院判的房子不纳入限购
市民:我已经有两套房,法院判决第三套房,可以吗?黄文波:属协助法院执行的转移登记,不纳入限购政策范围。
4 继承两套不能再买
市民:我是广州户口,在新政出台前已经继承了两套房子,现在我还能再买吗?
伦小伟:根据您目前的情况,您家庭已拥有两套住房,根据我市限购政策,您家庭不能在广州市十区范围再购买住房。
5 自建房算一套房
市民:父亲赠给我一套自建房,属第一套房吗?另我已购一套房了,能再购买一套房吗?黄文波:自建房如已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则视为一套房,在已另购一套房的情况下,您已拥有两套住房,不能再购买住房。
6 继承房产不纳入限购范围
市民:我在广州有两套房子,父母遗留的房产,也就是第三套房(还没有办继承)拆迁在即,已经签订的协议书上(签订时间在新政出台前)列明,房屋属于返购,且购买的房子面积比原面积大10平方米,现在新政下,我是否会存在不能返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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