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检查通报
通报的作用是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和歪风邪气,通报应引以为戒的恶性事故,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各单位知道的事项。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质量检查通报,供大家参考!
安全质量检查通报范文一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市建设工程结构安全质量,进一步落实工程结构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工程质量隐患,坚决杜绝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市建委决定开展全市建设工程结构安全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数量和方式
检查范围为所有在建的地基基础和主体工程。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在建工程进行全数检查;市建委组织对城市区域内的在建工程进行全数检查,并对各区、市、县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每地区的抽查数量不少于4项。
二、检查内容
(一)责任主体质量行为
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和相关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技术标准的情况;责任主体和相关单位资质、相关人员资格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等内容。
(二)工程实体质量
地基基础、主体工程实物质量情况;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和监理档案资料情况。
三、检查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 文件编制归档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四、检查时间
2006年5月24日至6月16日为市建委和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阶段;6月17日至6月30日为市建委抽查阶段。
五、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建设工程结构安全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庆茂 市建委副主任
副组长:由市建委质监站站长曲平、工程处处长迟培成和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局长担任。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行政管理区域,各自组成检查组,负责辖区内的检查工作。
六、问题处理
(一)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质量问题,要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跟踪落实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情况。
(二)对在检查中发现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三)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对在检查中受到处罚的单位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七、要求
(一)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地基基础、主体在建工程进行全数检查,不留死角,消除质量隐患,坚决杜绝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并将检查工作总结于6月16日前报市质监站。
(二)各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和问题的整改工作。
年五月二十三日
安全质量检查通报范文二
沿河铁路公司安全质量检查通报结合全局在建项目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2011年3月22日沿河公司安质部会同铁道部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呼和浩特监督站对沿河铁路公司目前施工的大马线(大塔至马场壕)树林召隧道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检查了树林召隧道进口掌子面开挖、二衬的施工、已完工程的质量及相关的内业资料管理,重点检查了项目部对质量安全大检查的落实情况。
二、存在问题施工单位:中铁电气化局 监理单位:北京方达监理公司1. DK9+840~DK10+230段隧道二衬混凝土施工缝表面环向有多处裂缝,裂缝最宽达5mm。2. 监理在隧道DK9+840~DK10+230段混凝土检验批监理单位验收结论一栏中的填写不符合标准。
三、整改要求
1、监理、施工单位对二衬环向裂缝超标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邀请隧道专家分析原因,制定处理方案;并对裂缝的宽度进行观察,做好记录。
2、对以上问题由施工单位组织整改落实,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监理加强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检查和监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
3、施工单位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过程及结果形成影像资料上报,要求于2011年4月6日18:00前将书面材料报沿河公司安质部,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沿河公司邮箱。
沿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3月31日
安全质量检查通报范文三
关于我市建筑工地质量安全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2016年07月30日 访问次数:115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市质(安)监站:
根据我局2016年总体工作部署,结合近期住建部对我市建筑工地的检查反馈意见要求,以及我市建设平安慈溪大会精神,在建工程,在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主体自查的基础上,我局于7月4日-8日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了质量安全综合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本次检查按照我局安全生产联防联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引入第三方社会安全检查专家组织检查,市质(安)监站进行同步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网格化专项行动情况;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情况及现场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到位情况;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项目部的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情况等。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共抽查在建工程项目37个,共计发出限期整改建议书33份,停工通知单3份,市质(安)监站检查项目23个。从检查情况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责任制落实有所加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均能开展工地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项目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情况较好,并按照信用系统上网人员配备管理人员,做好原材料检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有限空间施工专项方案、建筑消防、起重机械安拆等各项工作。同时,自觉按照我市欠薪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民工实名管理和工资公示等工作。其中,慈溪市新达建筑实业有限公司承建的界牌村商务大楼工地各方面情况良好,现场管理到位,还开展了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演练,受到较好的社会反响。但仍有个别企业及项目部在管理上存在较为薄弱的环节,亟需加大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行为方面
1、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安全检查缺少,检查记录缺少;部分项目的建设单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监理工程师等到岗履职人员与信用系统上人员不符,管理人员请假多,个别工地甚至绝大多数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请假,让其他人暂代。
2、部分工程对项目管理不到位,施工质量技术、安全台账资料签字涉嫌由他人代签的现象,安全教育培训等资料人员签名也代签现象较多。
(二)工程质量方面
1、个别工地混凝土质量存在露筋、麻面现象,洞口未设置
过梁扳,柱子接头错位,现浇板板筋露筋。
2、较多工程构造柱、梁等二次结构制作较差,制作随意,成型外观质量较差。个别工程楼梯施工缝留置不正确,吊筋位置放置不正确,模板表面混凝土浮浆未清理。
3、沉降观测点未跟上施工进度。
(三)工程安全方面
1、个别危险性较大的支模架(高度5-7.9米)工程的搭设方案无针对性,搭设未按照方案,现场安全隐患较多。
2、个别工地外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如脚手架连墙件拉结数量不足,首步、开口处、转角未设拉结;承重支模架缺少扫地杆、纵横水平杆及立杆间距过大;有的工地支模已拆除,模板悬挂较多,存在较多安全隐患。
3、个别工地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大型起重机械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日常维修养护工作重视不够,养护记录不全或与实际使用状况不符,部分物料提升机防护栅门制作不规范,防护栅门未及时关闭;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防滑条缺少。
4、个别工地施工用电总配电箱漏保参数不符要求,电器设备型号与线路不匹配,存在临时电线随意拖拉现象,部分施工机具金属外壳未接保护零线,配电箱检修记录滞后,专用开关箱设置不规范。
5、部分项目消防设施不到位,灭火器数量不足;较多项目缺少防汛防台方案、应急预案、演练及检查记录,部分项目部的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电话号码未设立或上墙公布。个别工地缺少冲洗设备,工地材料未覆盖,扬尘控制不到位。
6、村镇工地与城区工地文明施工程度差距较大,城区工地文明施工程度相当较好,村镇工地文明施工程度较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安全设施较少;如长河工业区的很多厂房施工工地,造价低,文明施工较差,总体安全隐患多。
7、有限空间施工安全方面:个别工地施工现场高压电线下端的沉井施工防护措施缺少,沉井施工的操作架搭设较简易,各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不完善或者缺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未进行专家论证,技术资料现场缺少等。
(四)监理工作方面
部分监理公司对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日常到岗履职情况把关不严,平行检查频率偏低;个别监理人员缺乏责任心,业务能力不强,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处理;监理资料中,存在旁站记录、监理日记与验收资料不一致情况。
三、处理意见
为强化对建筑工程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综合住建部、省住建厅督查情况和本次质量安全大检查及质监站第二季度日常检查情况,作出如下决定:
(一)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责令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整改落实,情节较为严重的,我局将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被批评的企业和项目重点督查,对上级有关部门作出处罚建议的单位以及在限期内再次复查仍未整改落实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将进行处罚。
(二)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较多的下列工程和单位给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相关单位纳入慈溪市第三季度重点监管对象:
1、慈土储横河1101#-1地块(峙山庄园)三期
施工单位: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慈溪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周巷中国食品城(暂名)
施工单位:中亿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东城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慈溪市恒进电子有限公司3#4#7#厂房、5#6#宿舍及连廊工程
施工单位:宁波元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杭州政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慈溪市市域中西部地区污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工程(一期)
施工单位:海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慈溪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5、龙山镇山下农民公寓一期3#、4#楼
施工单位:余姚市星光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慈溪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企业要认真梳理在建工程存在问题,对照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切实做到“有施工作业必须有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
2、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管理人员的现场到位考勤,
认真履职,重视工地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培训和持证上岗管理工
作,防止特种作业人员不到位现象。
3、充分发挥现场在线监控作业,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继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平安工地建设和扬尘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针对此次我市安全检查专家组检查出的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希望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市质(安)监站要加强督查,按照我市隐患排查工作整治方案要求重点做好隐患排查,防止检查走过场,确保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持续健康发展。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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