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督查通报
督查,即督促检查(全称),是一项社会活动,涉及领域广泛,无论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社会组织等都可以运用这一方式促进任务的落实、推动目标的实现。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隐患督查通报,供大家参考!
安全隐患督查通报范文一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局8月24日安全生产推进会,8月27日至9月9日,由局纪委郭书记牵头的安全督查组,采取查阅内业资料、现场抽问、座谈等方式,对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各单位都及时传达市、县和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安全领导机构并进行具体责任分工,有检查记录、整改验收资料完善归档。从检查来看,总体效果明显,反应迅速、人员到位、主动作为。工作突出的单位有县运管所、县路政大队,工作迟缓的单位是航运公司。
二、存在问题
(一)县运管所
1、对龙祥运输公司、江阳车站查出的安全隐患,在规定限时内未整改完毕。
2、未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推进表。
(二)县路政大队
1、安全隐患排查里程桩号与整改、验收资料不一致、轨迹体现不完整。
2、对新排查出的6处较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整治措施。
(三)县养路段
1、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未形成完整的轨迹闭合。
2、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整改现场检查、指导较少。
3、内业资料归档不规范。
(四)县海事处
1、对旅游船舶安全隐患未及时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整治措施。
2、安家坝、星光大桥建设施工未办理水工许可证。
3、未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推进表。
4、内业资料建设有待提高。
(五)航运公司
1、安全会议未记录传达局安全推进会内容。
2、内业资料归档不规范,有待提高。
3、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足。
(六)运输企业
1、平安运输公司未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推进表。
2、腾达、巨川运输公司未建立未建立安全隐患台帐,
安全隐患整改、验收资料不完善(没有影像资料体现)。
3、巴运集团159队未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和隐患整改推
进表。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深刻吸取“8.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 “一网双线”安全监管责任制。
(一)进一步扎实抓好整改。各单位要针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建立台账,制定细化方案,将责任细化分解到一线操作层面,逐一进行整改销号,一时难以整治的隐患,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专人负责,限期整改,按时按质抓好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二)进一步重视安全管理。加强安全专职管理队伍建设,选用素质高、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精兵强将充实到安全管理岗位上去,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三)进一步完善内业资料。各单位要按照“四式”管理建好台账,做到隐患排查、整治、验收轨迹清晰,达到安全生产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各单位务必在2015年9月2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局安运股。联系电话:6222546;下一步局督查组实地查看各单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进行通报,对整改不力、走过场、敷衍了事的单位启动约谈机制、严究其责。
平昌县交通运输局
年9月14日
安全隐患督查通报范文二
9月13日,区委、区政府下发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区领导带队督查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贾发[2013]38号)文件,根据区主要领导的要求,将安全隐患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公示栏上进行了公示,要求9月底前整改到位并销号。
截止目前,多数责任单位已按要求将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并将结果上报区安委办进行网上销号。但还有少部分单位没有上报整治结果,无法销号,特别是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主要负责的17家单位99条安全隐患,区教育局主要负责的10家单位10条安全隐患未能督促整改到位,未按区委、区政府38号文件要求上报有关材料,所公示的安全隐患未能如期整治到位并销号。
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教育局等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每条隐患,按隐患治理“五落实”的要求,细化整治措施,尽快明确时间表,在11月底前将整治结果按要求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并进行网上销号。因隐患整改不力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区政府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涉及的17家隐患单位:徐州市苏鲁家具商城徐州市苏鲁家具商城、徐州市贾汪区老矿金海湾浴所、徐州市贾汪区老矿今乐美休闲娱乐会所、徐州百大超市有限公司贾汪购物中心、徐州天天爱客来商贸有限公司、贾汪文化大厦、徐州市好宜家商贸有限公司、徐州市贾汪区人民医院、徐州市贾汪区芳顺百货便利店、徐州市贾汪区金湖世纪华联超市青山泉加盟店、徐州徐轮橡胶有限公司、玛蛊酒吧、徐州市润宏商贸有限公司贾汪上海华联超市大泉店、徐州市友冠商贸有限公司、徐州矿务集团第二医院、徐州建平化工厂、徐州天擎精细化工公司。
区教育局涉及的10家隐患单位:大吴贝贝乐幼儿园、大吴闫庄幼儿园、耿集曹庄幼儿园、大风车幼儿园、艺海幼儿园、青山泉后柿幼儿园、榴园幼儿园、影山幼儿园、汴东幼儿园、高庄幼儿园。
年月日
安全隐患督查通报范文三
各设区市环保局:
为切实加强岁末年初环境安全工作,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督查的通知》(浙安委办〔2016〕25号)的要求,决定在12月12日-16日全省开展一次环境安全隐患专项督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一)贯彻落实近期全国、全省安生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有关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扎实推进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环境事故,确保全省环境安全持续呈现良好形势。
(二)掌握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报告制度日常执行情况,重点推进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整治预防工作。
(三)全面掌握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为下一阶段省安委会组织的全省综合督查工作打好基础。
二、督查内容与方式
(一)现场检查:督查组随机对每市抽查1个县(市、区),由当地提供目前尚未完成隐患整改的环境风险源企业名单,从名单中随机抽查2家企业,检查企业的环境安全状况和危险废物管理情况等。现场检查情况需填写《环境风险源企业专项督查情况表》(附表)。
(二)台账档案检查:2016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部署进展情况、检查档案;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情况。
三、其它要求
(一)根据省安委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要求,从当前至2017年2月28日止,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环境安全大检查,将环境安全检查工作与目标责任制考核、岁末年初工作落实和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考核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市级环保部门要认真对辖区内环境安全大检查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管理问题、事故隐患要坚决督促和监督整改,对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要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确保督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各市于12月20日下班前将2016年度环境安全工作总结报告报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
联系人:方旭;电话:0571-28190039,15990104088;传真0571-28869181;电子邮箱:fangxu@zjepb.gov.cn。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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