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党员大会的请示
企业党支部党员大会,是企业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下文是第一次党员大会的请示,欢迎阅读!
第一次党员大会的请示一
关于召开中共扬中市财政局委员会第一次党员大会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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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机构改革后部分单位党组织关系重新调整设置的通知》(扬组〔2010〕13号文件)精神,撤销财政局党总支,成立财政局党委。按照《党章》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经研究,我局党委第一次党员大会拟于2010年6月30日下午召开,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党员大会的指导思想
这次大会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动员和凝聚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的智慧和力量,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力推进我局三个文明建设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为全市“双提升、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党员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中共扬中市财政局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中共扬中市财政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中共扬中市财政局第一届委员会;选举产生中共扬中市财政局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财政局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名额及候选人名单
根据市委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新一届财政局党委拟设委员7名,拟提名候选人8名,候选人:周鹤军、田启发、蔡志祥、彭全胜、张秉昌、陆红艳、瞿小红、恽然。
设书记1名,候选人:周鹤军
设副书记1名,候选人:田启发
新一届财政局纪委拟设委员5名,拟提名候选人6名,候选人:陆红艳、姚红梅、陆纪贵、汤士金、戴金龙、王伟。
设书记1名,候选人:陆红艳
四、选举办法
1、局党委现有正式党员126名,预备党员2名。第一次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
2、局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由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不少于20%。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采用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分别由党委第一次会议和纪委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第一次党员大会的请示二
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照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要求,经研究决定,拟定于2015年12月下旬召开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城乡建设和旅游局委员会第一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城乡建设和旅游局委员会书记、纪检书记、委员,会期半天。现将召开大会的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党员大会的指导思想
本次大会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南,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搞好党的建设,增强党的团结,统一思想,统一步调。在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和区委、区政府、区人大的领导下,充分履行住建职能,力求在工作方法上有创新,在工作实效上有新成果,为延平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而不懈努力。
二、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
为了做好本次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经研究,成立党员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林礼青担任,副组长由郑小燕担任,成员为张翠、郑彩莲、林幼芽。
三、党员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城乡建设和旅游局委员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城乡建设和旅游局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
3.选举产生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城乡建设和旅游局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
四、党员大会的参加人数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经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城乡建设和旅游局委员会确定第一次党员大会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
妥否,请示复!
第一次党员大会的请示三
中共内江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
你们报来《关于召开第一届第一次全体党员大会的请示》(内路桥党[2015]2号)收悉。经研究:
一、同意你们近期召开第一届第一次全体党员大会。
二、同意第一届总支委员会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
三、同意第一届总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为吴辉、杨再军、张红彬、唐南胜等4名同志(以姓氏笔画为序),其中唐南胜同志为书记候选人。委员实行差额选举,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四、请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选举,并将选举结果报我委审批。
特此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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