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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公司部门预算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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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公司部门预算批复

  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下文是小编收集的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欢迎阅读!

  2017年公司部门预算批复范文篇一

  局机关、市园林工程管理处、市林业站:

  2017年部门预算业经市财政局批复(宁财预[2017]56号),现将批复的预算通知你们(详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不得虚假列支,不得随意调整。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或者项目间预算资金的调剂,确需调剂使用的按规定办理。年度中正常增人增资等支出,按规定程序办理追加预算。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

  二、坚持厉行节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等支出,按照《“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数据统计表》中所列“2017年预算数”实行总额控制,无特殊原因,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突破。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市财政总量预算与单位预算双重控制,一般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由市财政集中管理、总量控制,在年度执行中,根据市政府审批意见下达预算资金。

  三、加强财务管理和基础核算工作。合理安排支出计划,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年终基本支出结余市财政全部收回;项目支出结转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予以结转一年;连续两年执行进度偏低的项目预算,下一年度预算要做相应压缩,或者取消安排。

  2017年3月1日

  2017年公司部门预算批复范文篇二

  市级各部门:

  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已经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部门预算批复给你们(详见附件),请认真执行。

  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当前财政进入了收入增速换挡期、深化财税改革攻坚期、工作理念方式转变期“三期叠加”的新阶段,财政收入低速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的矛盾更加突出,收入组织任务艰巨;建设资金需求持续扩大与融资渠道、扶持政策不断规范的矛盾更加突出,防范财政风险任务艰巨;财政管理的全面规范、公开透明与现有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财会基础较为薄弱的矛盾更加突出,深化改革任务艰巨。为此,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依法组织收入,确保完成收入预算。本次批复的2015年部门预算,是年度财务活动的唯一依据,不得随意调整。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根据批复的收入预算,做到依法、及时、足额组织各项收入,确保完成全年非税收入计划和单位预算收支平衡。

  二、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调研课题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要按标准、讲规矩,从严控制,加强管理,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调增指标。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加强财务核算,规范支出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三、加大执行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基本原则,结合年度工作任务,严格按照批复的科目、项目、金额,科学合理地支付各项经费。要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结转两年及以上仍未使用完毕的资金,收回市级财政统筹使用。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和预算执行进度。

  四、加大预算公开力度,进一步打造“阳光财政”。对2015年提交市人代会审查的市级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下属单位),除按规定不宜公开的部门外,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预算信息公开要求,在本批复下达后20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及时做好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并对部门预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具体表式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做好所属单位预算批复工作。各部门应当自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绍兴市财政局

  2015年3月2日

  2017年公司部门预算批复范文篇三

  永仁县宜就镇:

  永仁县2016年部门预算经县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预算数批复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2016年部门预算数

  你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10,098,714.02元,其中:基本支出财政拨款8,847,014.02元,项目支出财政拨款1,251,700.00元。具体明细详见附表。

  二、部门预算执行的要求

  (一)2016年部门预算经县人大审议通过,具有法律效力,你单位要维护部门预算的严肃性,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预算金额和用途执行。

  (二)根据《预算法》要求,除涉密部门外,全县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各部门、各单位作为预算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收到县财政局部门预算批复后20日内,通过部门或政府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三) 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工资支出,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复,由县财政局按月实行统发,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数下达各部门列报支出。不纳入工资统发的单位,预算经人大批准后一次性下达相应单位,财政局根据单位申请拨付资金。

  (四)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经费(基本医疗保险金、大病保险金、公务员医疗)、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残疾人保障金等由县财政统一缴纳(支付),职业年金由县财政局在个人退休时一次性缴费,年末经县财政局清算审核后,根据实际缴纳(支付)数调整下达预算指标,由各部门列报支出。

  (五)在职人员公用经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生均公用经费、村组党建及办公经费等经人大批准后一次性下达各乡镇、各部门,资金按国库管理制度支付。

  (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根据公务用车改革工作情况,按相应标准清理下达。2016年公务车辆保险费,由各单位自行到政府采购确定的商业保险公司投保,财政只负担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乘客险和不计免赔五个险种经费,除交强险外,其他商业险暂投保至2016年3月。车船税由承保保险公司代扣代缴。

  (七)各部门的项目预算支出,按资金性质分类:“一般项目”资金由主管部门(预算单位)向县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县财政局审核后安排下达,主管部门(预算单位)具体实施,原则上当年申报的项目必须当年实施完成。“专项项目”资金由项目主管部门(预算单位)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实施方案),经县财政局提出审核意见,报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县财政局安排下达,主管部门(预算单位)具体实施。

  永仁县财政局

  201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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