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征地批复范文
征地主要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一定的货币补偿,有的还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必要的就业安置。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同意征地的批复范文,仅供参考!
同意征地批复范文篇一
温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一阁巷段工程及拆迁安置用地已依法报经国务院批准。项目涉及农用地已经省政府依法批准同意转为建设用地。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一阁巷段工程及拆迁安置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6〕78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批复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做好补充耕地质量提升和承诺履行监督工作,做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占水补水”,对被占用耕地的优良耕作层要做好剥离和再利用工作,我厅将及时跟踪检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1月20日
同意征地批复范文篇二
台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温岭泽国至玉环大麦屿疏港公路工程建设用地已依法报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温岭泽国至玉环大麦屿疏港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6〕72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批复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做好补充耕地质量提升和承诺履行监督工作,做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占水补水”,对被占用耕地的优良耕作层要做好剥离和再利用工作,我厅将及时跟踪检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12月26日
同意征地批复范文篇三
杭绍台铁路筹建协调小组办公室:
你单位《新建铁路杭州至绍兴至台州线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申请》(杭绍台铁办函〔2016〕8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来文所述,新建铁路杭州至绍兴至台州线压覆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蟹渚矿区萤石矿萤石资源矿物量(CaF2)9.51千吨、浙江省天台县佳鑫矿业有限公司岩下萤石矿萤石资源矿物量(122b+333)(CaF2)26.25千吨、浙江省新昌县硠下矿区煤炭资源储量(333)62.31千吨。3个压覆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报告已评审通过,并经省厅(浙土资储备字〔2016〕020号、021号、022号)备案。
考虑该项目选址条件限制,压覆矿产资源难以避免。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精神,同意新建铁路杭州至绍兴至台州线压覆以上矿产资源。请抓紧办理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手续。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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