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法院表彰决定
2017年法院表彰决定
基层法院是我国法院体制的基础,其运行状况直接决定着我国法院体制的品质。下面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2017年法院表彰决定,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年法院表彰决定范文一
各庭、室、队、局、基层法庭:
20xx年,我院面对案件大幅增长、办案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聚焦审判执行中心工作,振奋精神,强化管理,深化改革,攻坚克难,组织广大法官干警顽强拼搏,敬业奉献,勇挑重担,敢于担当,依法公正高效开展审判执行工作,按照“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要求,认真开展庭审、文书和案件质量“三评查”活动,强力推进执行“亮剑”,积极推广新媒体应用,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涌现出了一批政治素质高、办案数量多、业务水平高、社会形象好的法官干警,受到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表彰,为我院争得了荣誉。
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号召全院干警向获得表彰的蔺琼、李树延、高俪华、仝娟萍、张艳霞、王一、袁景峰、慕德财、杨丽霞(人民陪审员)等九位同志学习。学习他们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职业情怀,学习他们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公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司法能力,学习他们敢于创新、应对得力的职业素质,学习他们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职业道德。要以上述同志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改革,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法治吴起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吴起县人民法院
20xx年3月28日
2017年法院表彰决定范文二
马彩云,女,中共党员,1978年2月出生,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7月进入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后,一直在回龙观人民法庭工作。2007年3月任助理审判员,2009年12月任审判员。2月26日晚9时30分许,两名歹徒持枪闯入马彩云法官家中意图行凶,经马彩云法官制止未果,其中一名歹徒持枪向马彩云法官的丈夫李福生(昌平法院法警)射击,但枪没有响。马彩云法官意识到两名歹徒的极端危险性,为了维护百姓安危,避免无辜群众受到伤害,在危急时刻奋不顾身,与持枪歹徒奋勇搏斗,身中两枪后壮烈牺牲,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年仅38岁。
马彩云同志对党、对人民无比忠诚,对人民司法事业无比热爱,长期忘我工作,兢兢业业,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自独立办案以来,马彩云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近3000件,年均结案近400件,获得当事人赠送锦旗数10面。马彩云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及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入选北京市委政法委“十百千”人才工程。
马彩云同志是北京法院队伍中涌现出的优秀法官,是全市法院全体干警学习的榜样!她用生命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是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忠诚卫士,是全国政法战线蒋庆、任长霞之后涌现出的又一位杰出典范,堪称新时期人民法官的优秀楷模。她的不幸遇害是北京法院的巨大损失,全体法院干警都深感痛心和震惊。昌平区法院已经向区、市政府申报马彩云为烈士。市高级法院党组决定,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开展向马彩云同志学习的活动。为进一步表彰马彩云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北京市高级法院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决定,追授马彩云同志“北京市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市高级法院党组号召,全市法院要迅速掀起向马彩云同志学习的热潮。希望全市法院干警化悲痛为力量,深入学习马彩云同志的感人事迹,大力弘扬她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正气凛然、勇斗歹徒的精神,坚定信念,坚守岗位,不畏艰险,维护正义,为首都法院审判事业不懈奋斗,以更加出色的工作来告慰烈士!
2017年法院表彰决定范文三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加强法院党建工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经过两级法院自下而上的积极推选,涌现出了一批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组织。为隆重纪念党的生日,激励两级法院干警团结一致,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投身到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中,经市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对文焕光等14名优秀共产党员,1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10个先进党支部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组织,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创先争优、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希望市县(区)两级法院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立足本职,开拓创新,勤奋努力,创先争优,为建设幸福美好新陇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