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出让公告
集体土地出让公告
土地出让方式是土地使用权取得者取得用地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土地资产处置的一种方式。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集体土地出让公告,供大家参考!
集体土地出让公告范文一
为盘活护驾垛社区集体土地资源,改善社区环境,经研究决定对护驾垛社区富林路东侧(建材厂南)部分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整体公开出让,有意者自2016年1月13日起至2016年1月19日下午4时止到镇经管站报名,报名时缴纳报名费500元,同时缴纳竞买保证金20万元,具体出让条件及程序可直接向镇经管站咨询。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8961059998
戴窑镇经管站
20xx年1月13
集体土地出让公告范文二
受清苑县石桥乡胡指挥村民委员会委托:定于2015年5月 15 日10点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拍卖清苑县石桥乡胡指挥砖窑闲置土地使用权对外转让。有意竞买者持有效身份证件及保证金人民币 500 万元报名参加竞买。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开始预展。
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5月 14日下午4点。
报名地址保定市朝阳北大街恒通财富中心二段十层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03326783 13931298115
节假日不休息详情致电咨询
河北一和拍卖有限公司
20xx年 4 月 28 日
集体土地出让公告范文三
我局定于2016年1月8日15时,在我局五楼会议厅以公开摇珠的方式确定位于汕头市潮阳区金浦街道梅西经联社大沟湾洋坊的工业用地,面积为396平方米的集体土地剩余使用权年限拟协议出让价格评估的评估机构。具备土地评估从业资质,并已取得汕头市国土资源局或汕头市潮阳区国土资源局《从业备案确认书》(有效期内)的评估机构可报名参加。有意参加者,请于2016年1月8日14时50分前向我局土地评估事务所(一楼)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有效期内的《从业备案确认书》复印件(核原件);
3、《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项)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联系电话:0754-83821163
汕头市潮阳区国土资源局
20xx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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