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党性个人原则(2)
二、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零容忍,出重拳,方能永葆党性
党的组织纪律是铁的纪律,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无条件服从。一个时期以来,有些党组织疏于对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应当怎样做,缺乏明晰具体的规定,对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不敢抓、不敢管;社会转型时期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存在的一些弊端和漏洞,这也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外在原因。
1.我们要加强党纪教育,强化监督检查,让党纪成为闪烁的警示灯。当前,在某些地方和单位,热衷于编“一二三四五”,却始终停留在喊口号、唱高调,“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对微观经济干预过多,对宏观经济问题研究指导不够;文件审批流程不够公开、透明,审而不批、议而不决;对重大事项办理情况反馈不及时、不全面;过度注重计划、核准、审批等调控手段,缺乏适应市场经济特点的手段。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抓出效果,关键在务实。只有力戒形式主义、力戒搞花架子、力戒表面文章,一丝不放松、一刻不停顿,才能真正使党员干部摆正自己同人民群众的位臵。同时,监管不严,执法不狠,违法者便如过江之鲫。
反腐要依靠制度,监督应与党员干部相伴始终。尤其在官员升迁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更应严格把关,确保优秀的党员干部尽快成长,并通过严密的纪律和制度把“苍蝇”拦在升迁途中,绝不让“苍蝇”变成“老虎”。还必须加大相关财政资金的监管,要晒财政补贴的“明细账”,增加透明度,防止被截留。同时,加大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力度,优化干部激励和考核评价机制,真正让干部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必腐”。
2.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毛泽东曾说过: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的。对违纪违法等行为最大的威慑就是大力的,高概率的惩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对腐败“零容忍”,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要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也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大对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审查力度,保障纪检监察组织规范有效履职,以惩治腐败的实效取信于民。
我们要准确把握当前反腐败形势,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持之以恒抓好落实;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各项改革部署,以抓改革机制推进廉政建设,靠铁的纪律凝聚起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正能量;准确把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一基本方针,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我们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不断把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