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个意识对照检查材料_个人四个意识对照检查不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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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个意识对照检查材料篇四
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体现了新一届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牢记并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觉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观植根于思想和行动中。通过近一段时间认真学习了中央及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区、州党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对照焦裕禄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深入查摆了自己在政治坚强、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治上不够坚强的具体表现
一是对当前新疆处于暴力恐怖活动的活跃期、反分裂斗争的激烈期、干预治疗的“阵痛期”、“三期叠加”的复杂严峻形势理解不深,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不强。总认为我县地处北疆,汉族人口居多,没有非法宗教活动滋生的土壤和环境,存在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维稳工作常态化的要求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把同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做坚决斗争作为对所有党员干部正风肃纪的第一要求上做的不够。特别是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中,严格政治标准,突出政治坚强的考察和考核做得不到位,在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反恐维稳工作中,对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的监督考察力度不够,在引导、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充分发挥维护稳定和反恐维稳的作用方面办法不多、监督不到位。二是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解不深、不透。研究民族问题的主动性、系统性还不够,对宗教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民族风俗习惯的界限把握不准,存在不敢管、不愿管的问题。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宗教人士、信教群众上抓的不实,办法不多,仅限于一般性的要求,没有具体的考核措施。自己也是了解不深,不敢与宗教人士深谈,把握不准怕谈错。三是在维护中央和上级党委权威方面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的不够,机遇意识、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对上级精神缺乏深入的理解研究,传达上级党委精神不及时、不到位,影响了一些政策措施在基层的落实,特别在落实自治区党委“三个不吃亏”的用人导向上,没有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干部推荐过程中还有论资排辈、以票取人的现象。
政治坚强方面需要说明的几个具体问题:本人和亲属都不信宗教,也未存在热衷算命、看风水等封建迷信活动,亲属及本单位身边人员,没有外出参加朝觐的情况,父母、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也没有参与各类地下教(学)经、修道班、神学班等活动,没有发现有编造、散播谣言、虚假信息或者其他对社会有害信息的行为。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形式主义方面。一是政绩观有偏差。工作有时候急于求成,注重轰动效应和吸引领导的眼球,在基层阵地建设上,重建设、轻管理,只顾眼前出成绩,不考虑村里负债的化解和阵地的使用率。我曾要求每个乡镇都要集中打造三四个600平方米以上的阵地建设亮点村,每个村花费都在80万元以上,可建好后使用率低,作用没有很好发挥,村里还背负了几十万的债务,这也是我功利心在作怪。二是理论学习不深入。挤时间学和坚持学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习惯于将理论学习视为读文件、翻报纸、写体会、搞座谈等,形式上很丰富,实际效果不明显。对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研究不深,不能辩证的思考和解决问题。有时候满足于从推动工作的角度实用性地学习,由于自己多年从事人事工作,经济领域、农业生产等方面知识缺乏,总觉得组织部长抓党建、选干部、配班子是本职,其他和自己关系不大,有不愿学、不想学的思想。三是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不够。到县上工作快2年了,全县51个村,去过的还不到40个。即使下去也是走马观花转一圈,深入农村解决实际问题少。分管的“访惠聚”工作由于深入不够,管理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工作组住村不谋事,组员出现脱岗、混日子的现象,影响了整体工作成效。四是抓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对于上级安排的工作,习惯于照抄照搬,缺乏细化、实化、本地化的办法和措施。特别是完善基层干部拴心留人保障机制的研究、上划的乡镇站所人员管理方面不能结合实际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办法,致使镇、村干部不能安心扎根基层、走读现象突出,人员与事务管理不相匹配,基层人员少、任务重的现象又有升级。这也是我谋事不实的表现。
(二)官僚主义方面。一是担当和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中不敢担当、不愿负责,有时回避一些矛盾和问题,尤其在管理干部上,缺乏有效地干部管理约束机制,不能做到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个别班子和干部存在的小问题视而不见,该提醒的没提醒,该谈心的没谈心。由于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出现镇、村干部套取惠农补贴,侵占群众利益的现象,严重伤害了群众感情。二是密切联系群众不到位,有官本位思想。对班子和干部情况掌握不够深,很少主动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和意愿,特别是对乡镇的一些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情况了解不深,关心不够,到现在还有个别科级干部叫不上名字。关心群众疾苦不够,我们学习的“阿同汗”王桂珍老人,她的女儿女婿因病无法工作,至今享受低保。她也是用捡破烂的微薄收入,二十八年如一日帮助周边需要帮助的人。她的事迹我们宣传了多年,但直到今年我才知道她的家庭实际情况,这也说明我对模范党员关心不够,了解不多,没有像焦裕禄那样把群众当亲人,公仆情怀不深。三是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强。由于基层经验缺乏,在处理解决农村基层组织出现的一些问题上感觉束手无策,存在畏难情绪,特别是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缺乏针对性、指导性强的措施,农村普遍存在后继乏人现象,个别村几年选不上合适的党支部书记,只能靠外派和挂职解决,村集体经济薄弱,致使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化解纠纷的能力得不到提高,农村的一些矛盾、纠纷不能在一线得到解决,导致小事拖大、越级上访的事件逐年增多,这些问题的出现也说明我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不强,攻坚克难的信心不足。
(三)享乐主义方面。一是工作创新不足。对照焦裕禄精神“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道”,审视自己在工作中总是以前怎么干就怎么干,别人怎么干就怎么干,指导推进工作的创新意识不强、办法不多。按照“五好”标准选拔干部方面研究不深不透,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停留在感性阶段,定性考察,满足于“眼睛看、耳朵听,干部评”,不能结合实际提出合理的考评办法和措施,存在考核失真、评价失准的现象,不但在干部的推荐上会出现偏差,对干部作风的转变和政府工作效率的提高也有一定的影响。群众路线查摆问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二是安逸思想严重。安于现状,得过且过,工作不忙的时候,想的更多的是和朋友聊聊天、让自己补补觉,全身心扑在工作上的时间和精力相对减少,“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缺乏。到了周五就想尽快回到昌吉和家人团圆,和朋友聚会,有时县委安排周六、周日加班、开会和调研,心里还是有抵触情绪。对比焦裕禄“敢叫日月换新天”的精神,自己在奋斗精神上明显不足。三是有贪图享受现象。工作中讲奉献的精神少了、求回报的思想多了,处事中讲人情关系多了,生活中追求节俭的少了。存在考虑到现在物质生活丰富了,没有必要像以前那样“缝缝补补又三年”了,自己吃好点穿好点都是正常的错误思想。工作和生活中还有讲面子、讲排场、攀比的现象。
(四)奢靡之风方面。一是公务消费有违规现象。在一些公务接待中,有接待超标、铺张浪费的现象,尤其在接待疆外的客人时存在“接待不上水果、不放酸奶、不送本地土特产,不够热情,不能尽地主之谊”的狭隘思想。虽然八项规定出台了,但个别时候还抱侥幸心理,有在农家乐超标接待的情况。二是廉洁自律做的不到位。工作用车变成了自己的专车,自己不用时别人也不能用,有时公车私用,送孩子办私事。还有让办公室人员打扫宿舍卫生的情况。逢年过节有赠送和接受土特产现象。有时碍于情面,主动或被动参与宴请,吃了一些“人情饭”,这些归根结底还是没有做到严以律己、严以修身。三是艰苦朴素的意识有所淡化。对分管部门单位和部门在勤俭办会、按标准接待以及经费管理等方面监督、管理不到位,有超标准接待、铺张浪费的现象。
2017四个意识对照检查材料篇五
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反复强调,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这是习近平主席着眼实现中国梦强军梦所作的深邃思考,揭示了强军兴军的内在规律,明确了全军部队的责任担当。
强化“四个意识”是应对风险挑战的现实要求。当前,我国处在由大向强的关键阶段,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冲刺阶段,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又面临多重的矛盾挑战、叠加的风险隐患。强国进程遏制与反遏制、意识形态领域渗透与反渗透、国际话语权控制与反控制的斗争,日益复杂、尖锐和激烈;国家安全风险增多,家门口生乱生战的可能性增大,维护国家统一、维护领土完整、维护发展利益的任务艰巨繁重。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强化“四个意识”,坚定立场、顾全大局、对齐纠偏、维护权威。
强化“四个意识”是落实改革强军战略的重要保证。改革是决定军队未来的关键一招,是一场输不起的攻坚战。改革不能改向,变革不能变色。坚持我军的性质宗旨、确保党的绝对领导,是必须始终固守的红线。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现有单位的撤并降改,新单位的权限划分,新老单位间人财物转接以及人员的进退去留等利益问题都会凸显出来,如果处理不好,就可能出现本位主义、个人主义等现象。只有强化“四个意识”,才能统一思想和意志、凝聚智慧和力量,引导广大官兵坚定自觉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牺牲小我、顾全大局,做改革的促进者、排头兵。
“四个意识”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从四个维度立起了思想“新标高”,确立了行动“新指南”。强化政治意识是前提。政治意识是对党员干部第一位的根本要求,是衡量政治上是否成熟的根本标志。强化大局意识是关键。讲政治就必须关注大局、谋划大局,正确处理眼前与长远、局部和整体、个人和集体的关系,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从服务于军队建设和改革全局。强化核心意识是根本。一个没有领导权威的国家难以形成统一意志谋发展,一支没有指挥中枢的军队难以步调一致打胜仗。强化看齐意识是保证。齐则有序、齐则有力、齐则有效,思想齐、行动齐,才能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强化“四个意识”,不是空洞的政治口号,而是关乎军队性质宗旨、实现强军目标、顺利完成改革、打赢未来战争的重大课题,广大官兵特别是党员干部必须把“四个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党性修养培塑“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红线、意识形态的防线、安全稳定的底线,确保不迷航、不偏向、不变质。以强军实践落实“四个意识”,铸牢强军之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聚力强军之要,牢固确立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夯实强军之基,始终保持严明的作风和铁的纪律。用工作绩效检验“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对事业的高度负责,切实树立精益求精的严实标准、争创一流的品牌意识,坚决做到不走神、不畏难、不松懈,在改革“大考”中交出合格答卷。
2017四个意识对照检查材料篇六
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四个意识”的伦理内涵共生互动,形成独特而有机的价值生态。
1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只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才能使我们党更加团结统一、坚强有力,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从伦理学上说,“四个意识”表达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价值诉求,并通过这种诉求产生“好的政治”在场的作用。因此,厘清“四个意识”的伦理内涵,对于准确把握其取向与品质至关重要。
特质:政治意识的国家伦理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政治意识就是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在政治上恪守党的章程,保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红色“底色”。
那么,政治意识在国家伦理上是什么样的表现呢?随着世界多样化的发展,中国作为一个东方大国,一方面要发挥自身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在发展中要保持自身的特色。当前,我们正在进行的全面深化改革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如果我们没有政治意识,就很容易滞后于当前中国的伟大实践,甚至会阻碍当前中国的全面深化改革。因此,增强政治意识就是要充分挖掘其作为国家存在及发展的价值,即政治意识不仅关涉个体的“存在感”,而且关涉国家的“存在感”,它能够显示在国家发展过程中的伦理特质。
为了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国家需要通过增强政治意识来确立和维护其独有的道德秩序,国家的每项具体公共政策,都需要政治意识的“潜在”,这是强化国家的道德特征,使之成为一种完善现代国家伦理的有效措施。国家只有不断地将政治意识渗透到人们的行为中去,才能够体现国家认同,才能够使人们自觉地把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结合起来。
国家的公共治理可以是多方面的,如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社会舆论手段、公共政策等,但是增强政治意识对于国家尝试建立新的秩序、平衡利益关系、解决重大社会冲突依然是独特的“稳定器”。政治意识实际上确定了个体对国家的认同,即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这种认同是伦理认同,它不仅仅限于个体与国家的权利义务关系,更在于确立个体与国家之间的价值关系。当国家利益与个体利益发生冲突时,政治意识能够有效化解冲突与失序,这就是政治意识的国家伦理特质所在。
要求:大局意识的责任伦理
“自古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这句话讲的是如果不从大局考虑问题,就不能做好当前的事情。总书记强调:“必须牢固树立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自觉从大局看问题,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定位、摆布,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大局意识就是自觉地把自己摆到当前的中心工作中去,善于从整体而不是个体、从系统的角度而不是碎片化的角度考虑问题。
在伦理学意义上,大局意识是体现中国道德哲学的民族性话语,具有责任伦理的内涵。首先,它要求公共决策者在行为发生之前就能够预测到后果,即公共决策者必须考虑以下情形:一是决策产生的影响与决策行为本身是联系的;二是决策产生的影响一定是能够预见的;三是如果决策失效是能够有效预防的;四是决策者必须为自身的决策行为负责;五是如果拒绝负责是要被指责的。责任伦理能否使以上五种情形一体化,建立起立体性的公共责任和公共责任体系,提升公共生活的伦理品质和价值品质,这是责任伦理合理建构必须重视的问题。
大局意识作为一种伦理实践的真义,意味着它不是一种外在的精神装饰,而是执政者必须遵循的内在要求,正是根据这样的要求,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这个大局才能确立合理有效的秩序。大局意识也意味着公民个体对于过何种生活也有判断的责任。与西方政治不同,中国政治一般都具有家国一体的伦理型特征。因此,大局意识既是政治要求,也是伦理要求,体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责任担当。
结构:核心意识的政治伦理
邓小平曾经说过:“任何一个领导集体都要有一个核心,没有核心的领导是靠不住的。”新形势下,党执政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治国理政的新局面。这说明,总书记这一核心是能够驾驭风险挑战并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
那么,核心意识的伦理内涵体现在什么地方?其实,政治与道德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应当的政治”是人类孜孜以求的重要目标。在政治结构的构件中,核心就是能够在涉及政治伦理的意识、观念、理想、原则、心理、思想、精神、传统、习惯等各方面起到引领作用的关键点。核心意识的政治伦理指向,就是一个集体自觉自愿服从核心,形成一个可以期待的结构。
增强核心意识就是追求政治的“应当”,追求政治的“至善”。在核心意识增强之后,社会主义的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逐渐将政治领域与道德领域的问题统一, 核心意识渐渐成为“道德的”领域,与政治领域保持互动,维持着制度支撑与个人“德性”的双重结构。
在现代政治社会中, 政治道德的秩序结构不可避免地受到政治家的个人政治思想、政治心理、政治规范、政治价值观念的影响,这种影响对执政集体的选择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核心意识不是“个人崇拜”,而是在现代政治语境中,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秩序性与道德性,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与道德的关系,力求解决政治“善”的指向性。
核心意识是政治道德实践的内驱力,于是, 作为政治伦理的内涵, 核心意识便在个人的政治道德修养过程中达至个人美德与政治美德的统一,从而实现伦理在政治结构中的规范性作用。
趋向:看齐意识的交往伦理
1945年,在党的七大预备会议上,毛泽东形象地说:“要知道,一个队伍经常是不大整齐的,所以就要常常喊看齐,向左看齐,向右看齐,向中间看齐,我们要向中央基准看齐,向大会基准看齐。看齐是原则,有偏差是实际生活,有了偏差,就喊看齐。”今天所说的看齐意识,是与中央看齐、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
在伦理学中,看齐意识具有交往伦理的趋向,具有认同的“交往行为的预设”。现代社会出现的各种病态现象,比如信仰的弱化、行为的断裂等,在一定意义上都是缺乏“达成共识的行为”。增强看齐意识能够在客观世界、规范世界及主观世界之间达成“共识”,使得交往中的言语和行为具有一种道德视角或道德意识。
看齐意识是以言语为媒介,以认同为核心的交往伦理趋向。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看齐的交往知识储备。看齐不是“对齐”,看齐需要知识储备,这是看齐的基础。因此,交往的知识储备有利于看齐意识的增强,更有利于看齐意识的统一和看齐意识的社会化。
其次,看齐的交往行为合理化。看齐意识最终体现在交往的行为上,交往的合理化即行为符合一定的道德规范,在社会形成相互理解和行动一致的行为。在当代中国,交往行为就是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基础,否则,行为的合理化就缺乏法理依据。
再其次,看齐的交往伦理自觉。看齐向自觉的转变, 也就是交往实践向交往伦理的转变, 这一转变对看齐具有重要意义,它使交往的社会关系扩张到道德世界, 使人以道德交往的方式完善自身。正是看齐的自觉,才产生了交往伦理的需求,也才使交往伦理成为具体可行的实践理性。所以,看齐的自觉超越了交往自身的局限性, 这样,看齐意识就具有了更加广阔的视野, 成为一种整体生存的意识,这种意识就是交往伦理。
“四个意识”体现了价值理念、价值理想、价值原理构成的伦理理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对伦理的特殊文化理解和文化意义赋予。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四个意识”的伦理内涵共生互动,形成独特而有机的价值生态,体现了辩证综合的伦理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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