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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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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查找本地区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反腐倡廉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相关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3篇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范文一

  中央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践成果,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保持廉洁从政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肩负着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职责,有一定的人事调动权、公务员招录权、社保资金安排使用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权和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权等公共权力,必须站在更高的起点,认真学习、自觉贯彻《廉政准则》,以廉洁从政的实际行动,促进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始终抓好领导带头这个关键。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廉政是第一保证、第一形象、第一责任,带头学习准则,严格执行准则,自觉维护准则,使《廉政准则》真正成为执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行为规范。一要做深入学习的表率。要把《廉政准则》作为加强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任务,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带头撰写学习心得,做好辅导报告,带动其他党员干部的学习。二要做模范遵守的表率。自觉把《廉政准则》作为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准绳和指南,模范遵守各项规定,对照廉洁从政八个方面的行为规范,认真自查自纠,及时解决问题,做到令行禁止。三要做接受监督的表率。增强监督意识,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切实把接受监督作为工作和生活的常态,做到闻过则喜、有过则改。

  二、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始终突出改进行风这个重点。要不断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政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督员制度,深入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活动,通过参加省上组织的“行风政风热线直播”节目,现场向群众解疑释难,快速查处侵害群众权益的各种问题。要集中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活动,重点对公务员招录、职称评定、清欠农民工工资、审批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和审核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方案等工作进行监督,不断规范廉洁从政行为。要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尺,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深入开展争创“优质服务窗口”、“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在全省系统推行一站式经办服务,在厅系统窗口单位开展以“爱心、关心、细心、热心、耐心”为主要内容的“五心级”服务活动,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社会保险经办、职称评审等服务。要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设备采购、项目建设、证件印制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坚决杜绝权钱交易行为的发生。

  三、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始终依靠监督检查这个保证。要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诫勉谈话、函询质询、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干部考察考核等党内监督制度的作用,全面掌握《廉政准则》贯彻执行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问题。要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人事任免、资金分配、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都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程序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不断增强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要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服务对象等社会监督的作用,自觉认真倾听,及时吸纳运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违反《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要加大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和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要认真查处,决不姑息迁就。要继续加强对就业资金、社保基金和重大项目的审计和整改,坚持实行政务公开,对行政审批项目、公开招录公务员、职称评定等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范文二

  今天党课的主题是:深入学习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努力推动全市国税事业科学发展。下面,我围绕如何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推动衢州国税科学发展问题,谈谈自己的体会,与同志们共勉。

  一、认真学习贺国强同志和赵洪祝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对于全面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意义

  2009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廉政准则》。这是党中央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从制度上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为贯彻落实好《廉政准则》,

  中央于今年2月召开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中央政治局、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作了题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取信于民》的重要讲话。贺国强同志在讲话中强调,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要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着力解决一批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要从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教育、完善配套制度、发挥表率作用、加强监督检查等五个方面,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省委赵洪祝书记在浙江分会场就我省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作出部署。赵书记强调,《廉政准则》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党内法规,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在新的发展阶段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积极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自觉做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表率和模范,自觉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底线、党纪国法红线,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廉政准则》得到落实。要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今年“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的重点。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贺国强同志、赵洪祝同志的重要讲话,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充分阐述了深入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现实意义和长远战略意义;就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取信于民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表达了中央和省委对做好反腐败工作的信心。要以新成效取信于民就要求我们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和《廉政准则》的规定要求上来,切实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要深刻认识颁布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正确把握《廉政准则》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确保《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廉政准则》的修订和颁布实施,是我党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既彰显了党中央依靠制度制约和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又体现了我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如何结合我市国税工作的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对于全面加强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促进全市国税工作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廉政准则》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供了明确的自律标准

  国税部门是国家的重要经济管理部门,承担着筹集财政收入、调节经济与分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税收工作处在利益分配的最前沿,广大国税干部时刻面临着廉政风险。要保证全局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强化思想道德防线,增强领导干部抵御廉政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制定较为全面的行为规范,明确哪些行为是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不能做的,使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及到具体廉洁从政问题时有所遵循。《廉政准则》从8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52个“不准”,这些要求,在重申和强调以往廉政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规范领域,明确了有关新情况新问题的政策界限,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解决了以前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内容比较零乱、有的内容重复交叉、有的方面尚属“空白”等问题。《廉政准则》

  将党对党员领导干部主要的廉洁从政要求上升为准则规范,不仅使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更为全面、更加系统、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也使各项具体要求之间的关系更为清晰、更加协调,能够使全局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明白哪些事情是应当做的、哪些事情是可以做的、哪些事情是不准做的,从而为全局党员领导干部自我约束、自我监督、严格自律提供了一个具体、清晰的依据和标准,使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涉及到廉洁问题时能够有所遵循。

  (二)《廉政准则》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供了有效的监督途径和措施

  实践证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仅靠思想教育、个人修养和觉悟自律,难以保证效果,必须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自律和他律相结合,是《廉政准则》的基本思路,也是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一方面,《廉政准则》针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惩治不到位”问题,规定了全面、详细的廉政行为规范,为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评价党员领导干部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和依据,使各种监督主体在监督、评价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时能够“心中有数”。另一方面,《廉政准则》进一步充实完善了监督措施,强调了各级党委(党组)抓好《廉政准则》贯彻落实的责任,从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措施、责任考核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使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的思路和方向更加明确;使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与相关的教育、管理、监督制度的关系更加协调,从而较好地解决了实施与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

  (三)《廉政准则》为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

  《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基础法规,是建立健全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方面制度的重要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廉政准则》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中处于重要的基础性地位,既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又直接影响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其他重要工作,能够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供新的动力、增添新的活力。一是通过学习《廉政准则》,进一步丰富我市国税反腐倡廉教育内容的和形式,促进“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建设;二是通过围绕提高《廉政准则》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建章立制,进一步拓宽我市国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视野和领域,有效堵塞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存在的漏洞;三是对照《廉政准则》提出的各项要求,各县(市)局,市局各处(室)、单位要对各岗位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促进内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四是通过对《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增强国税系统党内监督和其他形式监督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进一步加大惩治工作力度。

  (四)《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树立国税干部的廉洁形象

  《廉政准则》的规定,标准很高,要求很严,鲜明地表达了我们党廉政建设的主张,清楚地表明了我们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彰显了我们党和国家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绝不容忍腐败的决心和态度。通过对《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让我们的干部清楚认识到,我们国税党员领导干部没有特殊利益、没有特权,只有更多的约束和限制,必须正确地行使手中的权力,这是我们的使命与职责所在。《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有利于预防和解决市局党员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局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廉政准则》,充分发挥在全市国税系统中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自觉践行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必然能够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氛围和廉洁从税环境,必然能够继续保持和促进市局的廉洁形象。

  二、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扎实推进国税干部廉洁从政建设

  《廉政准则》是效力等级仅次于《党章》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廉政准则》基本涵盖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求的各个方面, 既有正面的原则性要求,又有严格的禁止性规定;既有行为规范,又有明确的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制度,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以“准则”的形式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作出规范,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高度重视,也充分表明了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坚决态度。这是党中央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为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而采取的一个重大举措。

  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范文三

  青理东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领导干部是党政领导班子的重要成员,在工作决策中处于主导地位,在实施决策中处于指挥地位,在领导活动中处于督导地位,对于一个地方和单位的全局工作起着重要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促使他们正确行使权力,显得十分重要而紧迫。

  实践与成效

  近年来,南江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实施纲要》,逗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各级各部门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实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建立了一套管用的干部监督管理体系。

  (一)强化监督,规范廉洁从政行为

  一是强化干部任前廉政考察。近年来,南江县坚持“对‘千里马型’的干部绝不亏待,让开拓者无悔;对‘老黄牛型’的干部特别留心,让实干者无怨;对‘包公型’的干部绝不误解,让公正者无畏”的用人理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对领导干部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一律征求人大、政协、纪检、审计、检察、计生等部门意见,实行全委会票决。在2006年的县乡换届选举中,重申了“十不准”规定,设立了专门监督举报电话、意见箱和接待室,对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行为进行了有效监督。

  二是强化干部任时廉政教育。对拟提拔任用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均进行任职廉政教育谈话,告诫他们要强化理论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升思想境界,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组织新任领导干部赴看守所、监狱实地参观,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引导他们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从思想上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线。

  三是强化干部任中廉政监督。采取巡视和督查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逐项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限时整改;为防止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管理人员在同一个单位、同一个岗位工作时间过长而诱发腐败行为,加大干部交流力度。2007年,对60多名领导干部和100余名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了异地异岗交流,有效预防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是强化干部任后经济审计。对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时,一律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突出治理,促进干部廉洁自律

  一是清理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以开展“四项核查”,即核查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对象为重点,认真清理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结合安全生产检查,组织检查组深入各矿山企业,对干部入股开矿进行拉网式大检查。近三年来,全县44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739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和1316名中层干部均进行了自查登记,9名有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的领导干部,受到相应的处理;3名有入股开矿行为的领导干部,及时撤出入股资金或整体转让经营权。

  二是继续整治酒席、赌博等不正之风。每年高考结束,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都要及时制发或重申“严禁滥发请柬、大宴宾客”的纪律规定,在县电视台滚动播出,并采取群众举报、明查暗访等办法,加大对借婚丧嫁娶敛财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了“酒席风”、“赌博风”。

  三是巩固治理收送红包礼金行为。县委班子带头向全县广大群众做出六条廉政承诺,表示坚决拒收贿赂钱物,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以及各乡镇、各部门领导班子均做出廉政承诺,并在电视台公示,设立举报电话。坚持以民主生活会、支部生活会、中心学习会为载体,对照廉政承诺内容,认真自查自纠。

  (三)健全制度,充分发挥约束作用

  1、强化监督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关于提拔领导干部实行试用制度的通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干部谈话制度》、《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建立健全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部门联系通报工作制度的意见》、《关于坚决纠正乡镇干部“走读”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和制度,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2、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实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坚持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逗硬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年开展两次以上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党日活动,次次做到有记录有台账。

  3、健全谈话诫勉制度。采取个别谈话方式,定期开展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廉政谈心谈话活动。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领导干部,及时批评帮助,提出告诫;对有群众反映和信访举报的干部,及时谈话,查证核实,在作出处理后公开答复;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坚持任前廉政谈话教育。

  4、完善述廉评廉制度。拓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围,对科级干部进行年终述职述廉,报告党纪条规及廉政规定等执行情况,接受群众评议,并把评议结果作为干部考核、提拔、任用、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创新机制,拓宽干部监督渠道

  一是配备村级专职督查员。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举措,村村配有一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员,由在群众中口碑好、威望高、党性强、有公信力、议政能力强,有一定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水平且非村“两委”成员的农村党员担任,专门监督并协助村“两委”抓好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直接接受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的领导。自配备村级专职督查员以来,群众反映农村干部办事不公等问题较以往同期下降了25%。

  二是整合力量加强专项监督。综合发挥财政、审计、计生等部门监督,注重监察和纪委再监督,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督促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政府投资体制和司法体制等各项改革;完善并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制度,推进市场化配置资源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群众监督体系。2007年来,相继在县、乡、村成立了群众工作局和群众工作办公室、群众工作服务站,整合了信访办、法律援助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和“六个一”便民服务代理机构职能,规范了服务程序,拓宽了社情民意渠道,强化了群众监督。

  四是改革县乡组织领导体制。2002年,县委、县政府在原十个片区乡镇、县级部门八大口实行纪检监察派驻管理,各乡镇纪委书记全部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2006年全县乡镇换届后,县委、县政府决定各乡镇纪委、监察室实行以县纪委、监察局管理为主,领导体制的改革尝试,为基层纪检干部更好开展工作创造了较好条件。

  几点体会

  1、强化干部监督意识,是搞好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首要前提。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对于每一位党员和干部来说,都是首要的问题 。”因此 ,提升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自我监督意识,着力解决好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和权力观是搞好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前提。南江县党内监督工作之所以能取得一定的成效,关键是有针对性地抓好了领导干部三方面的教育:一是加强了领导干部对监督重要性、权力和义务的教育,使他们明确加强监督是防止权力腐败的关键所在,认识到接受监督是所有的党员干部的共同责任,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加强了领导干部法纪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党内不存在超越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权力,不存在不受监督的权力,从而自觉克服特权思想,增强法纪观念,主动将自己置于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三是加强了领导干部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做好领导干部监督工作,自己责无旁贷,从而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2、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是搞好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保障。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理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强党内监督的制度建设,是有效实现党员干部监督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规范监督行为,健全约束机制,实现党内监督制度化、法制化的基础性工作。《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实施后,南江县各级党组织围绕贯彻实施《党内监督条例》,建立了与实际相符合的若干实施细则,形成了互相配套、互相制约、互相联系、比较完备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做到从制度上保障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开展,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3、整合相关部门力量,是搞好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纪检机关与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审计、计生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强化办案,有效打击腐败行为,在党内监督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南江县委也积极支持纪检机关行使监督职能,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建立了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机制,使之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实现了对干部的有效监督。

  4、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是搞好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必要手段。干部的监督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八小时之内能有效监督,八小时之外往往成为盲点。南江县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电子信箱,成立专门群众工作局,开放县委会、全委会、人大会、政府常务会和乡镇党委会,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体系,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领导干部监督,有效预防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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