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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题清单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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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题清单3篇

  所谓“为官不为”,认为是指一些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是非面前不表态,矛盾面前不敢上,风险面前不敢闯,失误面前不担责,歪风面前不敢斗的行为。本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题清单,仅供参考。

  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题清单篇一:

  一、“为官不为”情况现状

  1.不敢为

  主要表现为三个“怕”:

  一怕工作失误,不敢冒风险。担心踩到红线、触犯规则,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坚持中庸主义,工作无创新;

  二怕触及利益,不敢得罪人。该监管的不监管,该处置的不处置,该作为的不作为;

  三怕媒体炒作,不敢成焦点。不善于、不习惯在媒体关注和公众监督下推进工作。

  2.不想为

  主要表现为两个“看”:

  一是看热闹,摆老资格,看别人干,推脱本职工作,凡事能躲就躲,能避就避,能推就推,工作热情减弱,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如:有部分50、60等股级、副科级干部,认为自己升职无望或即将退休,工作无热情,得过且过。

  二是看材料,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很少深入基层、了解具体情况,人浮于事,对基层工作不了解,不掌握,不热爱,缺少调研精神和实践精神,下命令做决定全靠“拍脑袋”,凭经验。如某单位对土地性质实际为农用地(园地、耕地)作为工业用地申报审核把关不严,让某企业占地违建长达十年之久,被《今日聚焦》栏目曝光,对全市“三改一拆”、转型升级和作风效能等造成了不良影响。

  3.不会为

  主要表现为三个“不”:

  一是面对新业务无所适从,对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变方式等新任务不熟悉、不学习、不钻研,不仅效率低,成效差,而且返工率高。如某单位未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仔细研究,将多只项目未经招标直接委托施工单位施工;

  二是面对新困难不知所措,遇到没有参考案例的新问题,新情况,不会利用理论工具科学分析,准确决断,合理解决,总是躲避矛盾,选择绕过;

  三是面对新形势束手无策,靠吃喝处感情、拉关系跑项目等传统打法不能用的情况下,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想不出,只能干瞪眼,干着急。

  4.慢作为

  主要表现为两个慢:

  一是对于上级的决策部署执行慢。缺乏雷厉风行、马上就办的气魄,作风拖沓,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不主动,不积极。严重影响政府的行政效能,错失抢抓发展的良机。如某单位在违建处置工作中在上级多次督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督办的情况下,仍采取了拖延态度,对全市干部作风及“三改一拆”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是对于群众反映强烈、急需办理的事情处理慢,不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能立刻办理的不立刻办理,能马上解决的不马上解决。办事程序繁琐,审批手续复杂,政策规定不透明,宣讲解释不到位,让群众来回跑,甚至把慢作为当成是谋取单位或个人利益的手段。

  二、“为官不为”现象产生的原因

  1.官僚主义“作怪”

  只看重“官位”,没有把自己当成人民公仆,怕担责,怕失去既得利益。有的认为“现在管得这样严,干事越多,出错几率就越大,犯不着去冒险”,乃至“不出事”的思想“挂帅”,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

  随着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到频出数十条禁令,权力逐渐被关进笼子,做事用权受到制约,一时无法“适应”,找不到“为官”的感觉,失去了干事的“动力”,时常以“为官不易”作为“为官不为”借口。

  2.惯性思维“作祟”

  不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不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思维僵化,依法办事意识不强,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跟不上时代。

  习惯了长久以来听汇报、发指示的工作方式,唯我是从,凭感觉决策,凭经验办事,新形势下开展工作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

  3.监管行为“遭绑”

  监管过程中卖人情。因为私人关系,对于发现的为官不为现象不指出,不通报,不处置,听之任之,甚至欺上瞒下,包庇纵容。

  监管过程中收受贿赂。面对存在的问题“装聋作哑”,甚至被要挟和绑架,导致不能作为。

  4.绩效评价“作秀”

  机关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机制不够完善,特别是对干部个人的年度考核远没有达到应有的管理效应,许多时候走了形式,存在领导干部“自己给自己打高分”的情况,导致考核、评议成为“作秀”。

  一些单位存在“不干事就不会犯错误、少干事就会少得罪人,不得罪人考核评价就很好”的现象,“为官不为”的人反而考核结果优秀,打击了为官有为,要为的人的积极性。

  三、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对策建议

  1.落实三严三实,树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执政理念

  (1)加强干部理想信念教育。

  通过补足精神之“钙”,培育“为官有为”信念,坚持把“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作为每个领导干部的为官准则,提升执政为民的“精气神”,增强担当为民之责。

  (2)树立干部正确人生价值观。

  要增强党员干部“乱云飞渡仍从容”的政治定力,坚守“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执政理念,恪守甘当公仆的为民情怀,正如在浙江任书记时所说:“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的职权是人民赋予的,我们的责任就是向人民负责。所以,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加大“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激发干事热情,为干事者撑腰,为敢闯者壮胆,为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干部提供广阔的发展舞台。

  (3)提高干部理论联系实际能力。

  严格要求领导干部主动弯下身子,深入基层,从实际出发,联合实际情况下政策,出决策,培养领导干部特别是年轻领导干部敢于担当责任,直面矛盾,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诚实对人,忠诚于党,对党对人民要真心实意,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2.加强效能监督,健全“多元参与,治庸问责”监察制度

  (1)强化“治庸问责”制度。

  进一步加大整治“四风”力度,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不落实、中梗阻”等“为官不为”现象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治庸问责”。对一般干部的“不为”问题,要通过强化首长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执行来保障。

  (2)构建多元参与监督网。

  加强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引入媒体、社会舆论等监督力量,通过“今日聚焦”等栏目,对“为官不为”情况进行曝光,鼓励网络合法言论自由,纪检监察部门开设专门针对领导干部的投诉举报渠道,形成“不为”就追责问责的约束机制。

  (3)深化红黄牌警示督办制度。

  严格实行干部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巡视监督,对该作为却不作为的干部严肃处理,对群众不满意的干部坚决撤换。对那些为官不为、尸位素餐者,要敢于亮剑,立场坚定,态度坚决,果断查处。严格追究“不作为”行为责任,对玩忽职守、渎职失职,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科学绩效考评,完善“为官有为,不敢不为”工作机制

  (1)落实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

  把办事公开、依法办事、规范办事和办事效率等纳入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绩效考核,实行业务限时办理制度,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坚持把“裁判权”交给群众,让管理服务对象来监督管理者,使“不作为”的人和事充分曝露出来,促进不断整改。

  (2)转变年度考评模式。

  年度考核转为上级集中考核和下级评议并重,突出平时考评,增加群众评价比重。对勇于担难担责的干部,重点培养,优先选用,鼓励创业,宽容失误,明确把“敢于担当”列入民主测评重要内容。

  (3)强化“为官敢为”保障制度。

  对于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新机遇,鼓励领导干部“摸着石头过河”,使用新方法,运用新对策,引入新思路,对于大胆创新,勇于实践,敢于担当的行为要大力支持,对于在具体探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错误,尽可能的给予宽容和免责,在全市上下积极营造敢于争先、勇于争优的“敢为”氛围。

  “实绩论英雄,不当老好人,不做太平官”,对于在工作中敢于打破常规、锐意进取并取得相应成效的,实行加分制度。以此来消除“恐惧症”,强化“为官敢为”的保障,真正让“为官有为”者敢有为,有所为。

  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题清单篇二:

  通过自纠自查,我局在干部“为官不为”十个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群众观念淡薄,在工作中,我局大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只注重业务工作的开展,忽视了群众工作,对群众感情不深,摆不正同群众的关系,认为环保部门不同于民生部门,在工作中只要做好业务工作就够了;在工作开展中还存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缺乏耐心,由于我局人员少,工作重,有时群众办事正值工作人员较忙,在服务过程中偶有语气态度生硬现象;二是素质能力不够。由于没有系统地学习政治理论,业务工作,仅仅停留在了解一些条例、规定的部分章节、条款和资料上,没有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和学习实际,进行认真思考,深入剖析,真正理解的更少。学习上存在畏难情绪,真正投入学习的时间不多。虽然学了些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但浮于表面的多,由于理论知识不够丰富,导致能力素质不够;三是标准要求不高。在平时工作中,有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秉承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工作观念,工作安于现状,不敢大胆突破,习惯于看摊子,守位置。工作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对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热衷于“应付”。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和提高。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摆在党组建设的首要位置,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和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最新理论,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以理论上的清醒,促进政治上的坚定。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严把思想关口,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二是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把个人价值的实现与社会需要、群众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的利益第一。要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是要进一步务实创新,增强工作实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最终达到工作成效的不断提高。要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始终围绕12的中心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政各项决策和部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

  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题清单篇三:

  随着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我们感到,当前“为官不为”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有的在一个方面突出一些,有的三个方面兼而有之。

  一是“不想为”。有些干部安于现状,看摊子、守位子,推着干、看着干,工作热情减弱,进取意识淡化;有的习惯于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少,研究具体工作、具体问题少;特别是一些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觉得船到码头车到站,不愿再吃苦挨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二是“不会为”。有些干部一方面对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变方式等新任务不熟悉、不学习、不钻研,开展工作不得要领、无所适从;另一方面在“擦边球”、“闯红灯”、搞规避变通、靠吃喝处感情、拉关系跑项目等传统打法不能用的情况下,新的办法不多、工作思路不宽,有的甚至束手无策。

  三是“不敢为”。主要表现为“三怕”:一怕工作失误、冒风险。担心踩到红线、触犯规则,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二怕触及利益、得罪人。担心引火烧身、担心承担责任,畏首畏尾、缩手缩脚、患得患失。三怕媒体炒作、成热点。不善于、不习惯在媒体关注和公众监督下推进工作。

  追根溯源,深入剖析“为官不为”问题的成因

  “为官不为”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表现,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密切相关,是“四风”的综合反映。认真分析产生“为官不为”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理念信念不够坚定,党的宗旨意识淡化。无论哪种“为官不为”,归根结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三观”改造没有做到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加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降低,对个人的荣辱得失看得重,对事业的兴衰成败看得淡。群众观念没有牢固树立起来,没有真正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

  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缺乏开拓进取精神。一些干部觉得要求严了、“束缚”多了,感叹工作越来越不好干、官越来越不好当,产生了明哲保身的错误思想,想当“老好人”“太平官”,不敢动真碰硬,遇到矛盾就绕,遇到问题就躲,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存在盲目攀比思想,比收入、比舒适、比待遇,导致心理失衡、行为失准、工作失职,不仅助长了奢靡之风、违反了纪律规定,而且意志消退、贻误了事业发展。有的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存在按部就班、求稳怕乱思想,害怕承担风险,不敢打破常规,导致一些工作没有实质性突破。

  能力水平欠缺,没有干事创业的过硬本领。一些干部不是不想作为,而是存在“能力恐慌”“本领恐慌”,缺乏真本事、硬功夫,导致工作上力不从心。有的科学发展观树得不牢,发展理念和方式比较落后,没能随着形势发展需要自觉转变思想观念,在经济工作中更多沿用传统思维方式,采用市场经济的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有的法制观念淡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高,不能做到严格依法办事、按规矩办事。有的“排斥”媒体,不善于在新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监督下工作。

  对新形势、新要求不适应,把“改作风”和“敢担当”、把“干净”与“干事”人为对立起来。面对当前反腐高压态势和正风肃纪要求,一些干部感到被束缚了手脚,“规矩多了、什么也干不了”。其实,转变作风、提倡“干净”,是为了洗澡治病、轻装上阵,是为了更好地“干事”,不能拿大胆“干事”替“不干净”找理由,更不能以“干净”为“不干事”找借口。这种人为地把二者对立的思想,不仅是对使命职责的消极逃避,也是对改进作风的误解误读。

  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解决干部“为官不为”

  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的“为官不为”问题,我们在中央第六督导组和第七巡回督导组的指导下,坚持以解决思想问题为核心,以强化纪律约束为重点,以完善制度机制为根本,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以营造良好环境为保障,深挖病根、找准病灶,综合施治、对症下药,充分调动和激发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开展活动形成的优良作风转变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

  端正思想,引导为官有为。我们坚持把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放在首位,切实解决干部思想上“贫血”、精神上“缺钙”、行动上“乏力”的问题,筑牢“为官有为”的思想基础。我们把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省委举办6期省管主要领导干部集中轮训班,确定10个专题、开展讨论活动2700多场次。我们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这条红线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同时,组织开展向我省汪洋湖、翟树全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我们大力开展“狠抓落实年”活动,推动干部更加重落实、敢落实、善落实;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推动干部转变思维方式、转变工作模式。省委、省政府还要求把防汛抗洪、抗震抢险和灾后重建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考场,在重大灾难面前考出理想信念、为民宗旨和转作风、抓落实的实际成效。

  打消顾虑,鼓励大胆作为。随着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干部作风有了明显改进,但个别干部在思想上也产生了一些错误认识,必须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我们着力消除“为官不易”的认识误区,切实向干部讲清楚,现在不让做的这些实际上都是党的宗旨、章程、原则、规定所不允许的,现在所做的只是正本清源。我们着力消除怕触红线的思想负担,明确提出克服“怕”字,核心是要按规矩办事,关键是要依法行政、秉公用权,只要是符合中央精神的、符合改革方向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就大胆去做。我们着力消除畏难退缩的不良倾向,省委、省政府明确指出,敢于担当是干部的基本素质,体现干部的党性觉悟,引导干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工作中去。

  树立导向,指导正确作为。我们把树立正确导向作为推动干部“为官有为”的核心要务,着力引导干部行有所循、行有所止。为树立科学的工作导向,我们提出把全面改革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全力推动创新发展、统筹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安全发展“五大发展”的工作思路。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我们全面落实提出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提出突出选用“四种类型”干部,即突出选用党性强的干部、敢担当的干部、有本事的干部、有实绩的干部,引导各级干部改进作风、崇尚实干。为树立明晰的考评导向,我们改革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对市州、县域考核指标作了较大调整,减少发展速度和规模指标的权重,增加质量和效益指标的权重。

  提高本领,促进善做善为。有本领才能有作为。我们紧密结合事业发展需要,突出干部履职尽责急需,不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去年下半年以来,累计脱产培训党政干部16.9万人次,使他们不仅“为官有为”,而且“为官善为”,着力提高全面深化改革、依法行政、联系服务群众和推动振兴发展的本领。

  严肃问责,督促必须作为。对虽干事但不干净的要处理,对虽干净但不干事的也要问责。省委、省政府建立了黄牌警示台账制度和明察暗访制度。去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具体规定精神问题495起、处理600人;通过开展行政监察查办案件10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3人,追究违纪资金7202.4万元。我们还严肃查处去年相关安全生产事故中的责任人,对89名干部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对52人追究了刑事责任。

  强化整改,纠正错误行为。解决“为官不为”,必须标本兼治,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攻克作风顽疾,树立正确的导向和风气。我们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分4个批次确定71个问题清单,开展了15项专项治理;第二批活动中,明确市县党委班子要着力解决7个方面重点问题、6个关注度高的共性问题,同时开展11个专项整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为官不为”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完善制度,规范从政行为。制度管长远、管根本,治本还要靠制度。我们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强化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的意见》等7个制度文件,就解决干部不作为、工作不落实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了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了问责机制,逐步建立推动“为官有为”的长效机制。

  营造氛围,倡导奋发有为。一个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对“有为”者是激励,对“不为”者是约束。教育实践活动中,省委和省级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学习、带头深入查摆、带头认真整改。省委大力倡导和形成“清廉、敬业、和谐、务实、创新、学习”六种风气,并下发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从10个方面对弘扬新风正气提出了32条具体要求。为建设良好政治生态,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干部要从自身做起,真正做到坚守正道、弘扬正气,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肃纲纪、疾恶如仇,艰苦奋斗、清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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