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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政治规矩包括哪些内容

时间: 钟敏785 分享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内容不尽相同,党的政治规矩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党的政治规矩相关文章,欢迎大家阅读。

  党的政治规矩内容介绍

  对此有过总体论述。具体说来,党的规矩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第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第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第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从宽泛的外延说,中国共产党党员也都是中国公民,因此必须遵循国家法律,这毫无疑问;从党员的身份来说,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作为硬性的约束,也需要每个党员遵守。而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宣传纪律等在内的“党的纪律”,既然已经明确成文,自然也就成为约束和指南。那么,为什么说“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政治规矩?

  这就需要理清“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之间的关系。 对此有详细的论述:“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党内很多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反映了我们党对一些问题的深刻思考和科学总结,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也就是说,从概念的层面,“党的规矩”的外延要比“党的纪律”更大。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不成文的、相对柔性的规矩,同样需要遵守。

  在党的纪律中,尤其强调“政治纪律”,因为这事关全党的路线和立场。同样,在党的规矩中,也尤其强调“政治规矩”,因为这也是事业兴衰的关键。指出:“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政治规矩包括哪些

  “政治规矩”确是一个新词,也是理解当下中国政治思路的一个关键词。

  新概念的提出,通常有其问题背景。而作为,为什么要提出遵守政治规矩呢?无疑,是因为党内存在不遵守政治规矩的表现。

  在近日出版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对于“不守政治规矩”的现象有所总结。

  比如,在原则立场上,不守规矩主要体现为不能自觉一致,包括“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甚至是“对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口无遮拦,毫无顾忌”。

  又比如,在党内团结方面,不守规矩的主要体现,是“团团伙伙”、小山头、小圈子、宗派主义。2013年和2014年,两次在不同场合表示,党的干部来自五湖四海,不能借着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场合,搞小圈子、拉帮结派、称兄道弟,“宗派主义必须处理,山头主义必须铲除”。

  为什么?因为这涉及到全党的“团结统一”。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的出现,本质上就是“党内有党”,不仅可能在上情下达、方针执行上打折扣、搞对抗,甚至可能形成“门客、门宦、门附”的封建人身依附关系,在政治上形成一种抱团化、互相支持、互相提携的利益交换关系,使政治“潜规则”大行其道,破坏党的风气和统一。 反复论及的另外一个规矩,就是“组织”的重要性。要有组织、体现组织,就要体现程序意识。

  作为党员,组织性体现在哪里?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遵循组织程序、听从组织安排、重大事项向组织请示报告。批评道,现在许多干部没有程序意识,“迈过锅台上炕”,或者是做先斩后奏的“事后诸葛亮”。

  这种情况,主要体现为“组织意识淡漠、不向组织请示报告”,比如子女在国外定居、个人有几本因私护照、随意外出不报告、个人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不报告等。而这些,往往也是干部出问题的苗头,在近年来落马的官员中屡见不鲜。

  政治意识不强、组织意识不强,一个干部就不免目中无人、心中无畏,甚至可能衍生出管不好身边人、擅权干政、干预选人用人、打招呼说情等问题。这都是不守规矩的表现。

  

  3.强调规矩是传统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首次讲“规矩”了。2012年11月16日,刚刚履新的就强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并提出党章是“根本大法”和“总规矩”。此后,在多个场合,他都强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其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一次,是2013年在西柏坡。用他的话来说,“这里是立规矩的地方。”那里有中国共产党1949年就立下的“六条规矩”:“一、不做寿;二、不送礼;三、少敬酒;四、少拍掌;五、不以人名作地名;六、不要把中国同志同马恩列斯平列。” 规矩简单,但透露出的是对自身、对形势、对未来事业的清醒认识。重规矩、明纪律,是中国共产党革命胜利、赢取民心的重要法宝。从成文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进入上海秩序井然地睡在街头的解放军战士、“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红军,每一个细节,都是政治规矩的体现,是政治理念在行为层面的实践。

  但在当下,党的纪律、党的规矩都有不同程度地被忽视、被破坏的现象。

  比如,在去年6月份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推出的一项调查中,面对“你身边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4万多名参与的网友,有74.1%的人把票投给了“程度严重”的选项。网友的切身感受,真实反映着来自现实的问题。

  比如,山西“塌方式腐败”,让中央政治局、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直言“令人触目惊心”;湖南衡阳的破坏选举案,409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广东茂名窝案,涉嫌行贿买官人员159人,相互牵连的官员之间“一损俱损”,“山头主义”“团团伙伙”的危害之大可见一斑。2014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门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内决不容忍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

  违纪,往往自破坏规矩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也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

  4.如何遵守政治规矩

  有了规矩、懂了规矩,如何做到自觉遵守规矩?答案是,要做到“五个必须”。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要做到这些,就要树立政治意识、团结意识、程序意识、组织意识、原则意识。

  “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其身正,不令而行。”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守纪律讲规矩的政党才能得民心。在“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的今天,强调规矩,也是改善政治生态的必要之举。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依法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开局之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全面从严治党”,因为这是前三者的政治基础和根基。而守纪律、讲规矩,就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最重要抓手。 “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说。

  党的政治规矩的解读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内容不尽相同,当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点就是要严格执行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省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同志在全省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教育培训班上核理出了33条主要内容。

  省纪委要求,所有纪检监察干部都逐条进行检查,列明问题清单,作出整改承诺,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这里,我将主要内容给大家作个介绍。归纳起来就是“两管、两保、两护、两定”四个方面共33条:

  (一)管方向、管道路方面。主要有4条。

  1、不得支持、参加、组织任何形式的反对党的领导、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活动和组织;

  2、不得听信、制造、传播任何形式的反对党的领导、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言论;

  3、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得违背党的领导、偏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

  4、决不允许投敌叛变。

  这四条管的就是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把握住了这4条,就守住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第一道关口。

  (二)保集中、保统一方面。主要有12条。四个层次。

  一是“全党服从中央”有5条:

  5、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分裂党、分裂国家的言论和行为;

  6、不得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更不能公开发表、散布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7、不得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8、不得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甚至是背离中央要求另搞一套;

  9、不得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

  二是“下级服从上级”有2条:

  10、各级党组织要服从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执行上级党组织的部署;

  11、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等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的党组要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的领导;

  三是“少数服从多数”有1条:

  12、各级党委(党组)的班子成员个人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服从班子集体的决定;

  四是“个人服从组织”有4条:

  13、党员要服从组织对自己工作的分配、调动和安排,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

  14、党员不得怂恿、参加、组织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不得搞非组织活动;

  15、党员要严守党和国家秘密,吵得打听、传播小道消息,不能跑风漏气;

  16、党员要对党老实、讲真话,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这12条是执行“四个服从”的具体内容,是维护党集中统一的重要保证。

  (三)护民主、护团结方面。主要有11条。两个层次。

  一是“维护党内民主”有5条:

  17、党委(党组)书记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意见,允许发表不同意见,不搞“一言堂”、“家长制”;

  18、党员干部对于任何党员提出的批评和意见,只要是正确的,都应采取和接受,如果批评和意见确有错误,可以实事求是地指出来,但不允许追查所谓动机和背景;

  19、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允许超越党组织所赋予的权限,侵犯集体的权限和别人的权限;

  20、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

  21、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各级党组织都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是“保证党内团结”有6条:

  22、不得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建小圈子、立小山头,培植私人势力;

  23、不得任人唯亲、排斥异己,不能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人事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和事务;;

  24、党员干部之间不要参与和利用形形色色的同学会、同乡会、战友会、同事会,拉扯关系、互通款曲;

  25、党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有不同意见要摆在桌面上沟通,不能私底下勾心斗角;

  26、不得利用职权对同志挟嫌报复、打击隐害;

  27、要理直气壮地同错误倾向、歪风邪气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四)定规则、定程序方面。重点是对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些基本规则、程序、秩序作出规定,最主要的就是请示、报告制度。主要有6条:

  28、凡按规定需请示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必须请示,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得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是斩而不奏;

  29、凡按规定需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事项,必须及时、如实报告,不得迟报、漏报、错报、瞒报;

  30、一般应逐级请示、报告,非特殊、紧急情况不要越级请示、报告;

  31、党员要及时、如实向党组织报告婚姻、财产、子女留学、家庭重大变故等个人重大事项;

  32、党员干部因公因私离开工作地域都应及时向组织报告。 除此之外,还着重强调了一条:

  33、不得默许、纵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擅权干政、谋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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