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廉洁自律准则体会
廉洁自律要求领导干部从政廉洁、执政廉洁、行政廉洁,领导干部必须廉洁自律,必须明白自己的身份,必须明白自己的责任,才能真正成为合格的人民公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党员廉洁自律准则体会,欢迎大家阅读。
党员廉洁自律准则体会一
廉洁从政,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要求更严、标准更高。《廉政准则》就是为党员领导干部“量身”制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自觉按“8个严禁”、“52个不准”办事,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一、作廉洁从政的表率,要求我们当好人民公仆,不做“权”、“钱”、“色”的奴仆
《廉政准则》重申:“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当好人民公仆,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廉洁从政的内在要求。当好人民公仆,必须把好权利、金钱、美色这三关。
不做“权”的奴仆。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道路,与他们对自己手中权力的错误认识有关,他们没有弄懂自己手中的权力是谁给的这个命题。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为党员领导干部提供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机会,创造了实现人生价值的平台,党员领导干部只能做人民的公仆,不能做人民的主人;只能切实用好手中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不能把权利作为谋取私利的资本和手段。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廉政准则》,不断规范从政行为,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不做“钱”的奴仆。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春秋时,宋国司城子罕清正廉洁,受人爱戴。有人得到一块宝玉去献子罕,子罕拒受并说:“您以宝石为宝,而我以不贪为宝。”马克思主义科学地揭示了金钱的本质和历史作用,认为金钱作为物质财富,是人类创造的,并为人类服务,人类应当是金钱的主人,而不是金钱的奴隶。党员领导干部对待金钱要有一种淡泊的态度,保持共产党人应有的本色和气节。
不做“色”的奴仆。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是社会公众的道德典范,自尊自重,洁身自好。毛泽东同志早在1939年就要求共产党人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胡锦涛同志对党员领导干部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其中一条就是“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如果在生活作风上不检点、不正派,在道德情操上打开了缺口,出现了滑坡,那就很难做到清正廉洁。陈良宇、胡长清、成克杰、马向东、何闽旭等腐败分子,都拜倒在女人的石榴裙下,做了“色”奴,最后葬送了自己美好前程。
二、作廉洁从政的表率,要求我们首先从思想上确立“准则”,防止和克服失衡、寻租、侥幸心理
任何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思想上牢固确立廉洁从政的“准则”,应该防止和克服以下三种心理:
克服失衡心理。心理失衡,大都缘于不适当的比较。有些领导干部总是不正确地把自己与他人相比,逐渐心态失衡,最终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怎样才能克服这种失衡心理呢?关键在于和谁比、怎样比。比较是有不同“参照系”的,“参照系”选错了,就会比出坏心情,比出怨气,比出失落感。
克服寻租心理。有的领导干部信奉“不捞白不捞”、“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信条,总觉得权利是有价值的,是可以像商品一样出租获利的,见到送上门来的“承租者”,便抵不住诱惑,笑纳他人钱财,放纵私欲。随着捞取好处次数的增多和数额的增加,当初恐惧和害怕的心理逐渐减弱,寻租心理愈加疯狂,乃至来者不拒甚至伸手索要,最终走上不归之路。这样的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政的基本准则,使公权与市场经济活动发生不正常联系,使个的经济活动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使特定关系人的行为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这是惨痛的教训。
克服侥幸心理。有一些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对自己的问题没有清醒的认训人,反而抱着侥幸心理。有的认为自己有后台,“背靠大树好乘凉”;有的认为自己违纪违法手段很高明,方式很隐蔽,不会被发现;有的认为送钱的人都是“自己人”,不会出卖我;有的认为收受他人贿赂,别人不知道,即使被查,只要我不说就拿我没办法。殊不知,这些都是自欺欺人的。这些所谓的“背靠大树”,其实是靠利益关系维系的,利益链条一旦断开,一切都会土崩瓦解。更要看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反腐的力度不断加大,任何腐败行为都逃脱不了党纪国法的严惩,任何侥幸的美梦都注定要破灭!
三、作廉洁从政的表率,要求我们知行一致,做到慎初、慎微、慎独
从政之德是为政的基础。常修从政之德,贵在一个“常”字,重在一个“修”字。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赚政准则》,必须从自身做起,从日常做起,从现在做起,做到慎初、慎微、慎独。
慎初。宋代思想家程颐曾经说过;“一念之欲不能制,而祸流于滔天。”纵观现实生活中腐化堕落的领导干部,走向不归路几乎都与“不保初”有关系。有一个贪官在法庭陈述中说,我第一次接受别人钱时,有好几天心里头一直沉甸甸的,饭吃不香,觉睡不好,思想斗争很激烈。最后,我给自己找到一个心理台阶--“下不为例”,随后,一发而不可收。所谓的“下不为例”,其实成了“下回继续”……所以,与其悔不当初,不如慎之于初。
慎微。“祸患常积于忽微”。许多腐败犯罪,是从小事、小节和不检点开始的。过去讲的“谨小慎微”是讲不大气,但是在廉洁自律、反贪拒腐这方面,还是“谨小慎微”好,这是贬词褒用。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不贪小利而忘大义,不积小疾而埋大患。廉洁从政,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原则,把握方向,不能因小失大。
慎独。慎独是一种高境界的考验。东汉太守杨震以“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夜拒黄金十斤,成为千古慎独佳话。党员领导干部要把握住自己,很重要的就是要善于慎独自处,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不断进行自我反省、自我解剖。慎独,没有八小时内外之分,也没有官大官小之别。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注重品德修养,提升人生境界,在拒腐保廉上做到“五个一样”:在单位、在社会上一个样,公开场合、隐蔽场合一个样,有人在场、无人在场一个样,有条件时、条件时一个样,有人监督、无人监督一个样。
党员廉洁自律准则体会二
XXXX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新准则三百余字,给人最深的感受就是“简劲”二字。虽然只有短短的8条,但它为全体党员干部设定了纪律“底线”和道德“高线”,既有德法相济的“温度”,更有标本兼治的“力度”。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一名党员,我们要树立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意识;作为一名干部,我们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一、深刻认识遵守廉洁自律准则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反腐倡廉工作一直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当前,作风问题、腐败问题对我们党长期执政形成了严峻挑战。要真正做到清正廉洁,就必须从源头抓起,从思想根源入手,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和“鞭挞腐败、崇尚廉政”的良好氛围。真正从思想上预防腐败现象、从纪律上制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必须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立足于本职工作
要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必须在日常工作中,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增强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找准自己的位置,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改动的东西不动,不该讲的不讲,以真诚的态度,良好的服务为社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做自己能做的事。
三、加强自律,坚持廉洁奉公,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实际工作生活中,要进一步认识到党员自身的廉洁自律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性,要能顶得住歪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要耐得住清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要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时时刻刻都以法规、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忠实履行职能。
党员廉洁自律准则体会三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共有8条、281字的自律标准,《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八项规范”以及“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宗旨意识,突出了问题导向,树立了高尚的道德情操。通过这次对《准则》的学习,并结合自己的工作,使我对今后的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体会。
一、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我虽然现在不是一名党员,但是依然要做到以身作则, 廉洁自律,以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通过学习,我进一步认识到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从细节上要求自己,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都要扎扎实实的做好工作。
二、要坚定自觉,落细落小。要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精神实质的基础上,自觉用党纪党规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从小处着眼、从现在做起,时刻对标党性修养高标准,切实把《准则》的每一项要求、每一条规定执行到位,树立良好的高尚道德情操和严明纪律观念。
三、要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立足于本职工作。联系到本身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必须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工作,真诚与热情、负责对待自己工作的,保持办公室良好的服务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结合办公室工作认真做好文件的上传下达,做好各个股室的协调关系,以及后勤的服务,确保部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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