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直销管理办法(2)
传统直销五大缺点
(1)产品低价高卖,消费者难以接受。虽然直销省去了传统流通渠道的中间环节,但是直销公司的产品一点都不便宜。公司要保证直销商的利润,才能调动直销商的积极性。这样就必须把产品的价格拉高。而直销商要把高价的产品推销出去,就要把产品神化,甚至把公司和直销都要神化。消费者发现事实并不如直销商所说的那样,就必然会埋怨。经营者发现直销也并不是别人神化的那样,或者发现许多不好的内幕,他们就会受到伤害。
(2)直销商要赚到钱就要不断的推销。世界上95%的人不喜欢推销,而99%的人不喜欢被人推销。这是直销的“销”字致命的缺点。直销商在向顾客推销产品或事业机会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有防备心理,先放一堵墙,以免受伤害。即使买了产品也是给面子而已。以后多找他几次,就开始躲着你。你再找他,就会跟你说,什么事都能谈,就是不能谈直销。很多放弃直销的人,就是很难过这一关。有人问:不销售哪来业绩啊?人的天性不喜欢推销,但人的天性喜欢消费。产品要卖出去不一定要推销啊。
(3)必须送货。直销商不但是高级推销员,而且还是高级送货员、收款员,更是消防队队长(团队成员出问题了要去“救火”)。当有一个很好的顾客牙膏用完了,要求送一支牙膏给他,那送还是不送呢?不送吧,会丢失一个很好的顾客。送吧,花车费不说,还要花时间,花精力。这些送货的时间和精力可以用来做多少更有价值的事情啊。而且有时候把产品销售给老朋友的时候还不好意思开口要钱,出现了欠款,待账的问题。
(4)容易囤货,产生削价竞争。囤货虽然不是公司和直销商的本意,可是有些领导人会误导直销商囤货。而直销商为了冲业绩,冲奖衔,就会囤货。如A公司的直销商为了冲奖衔,把几千,几万,甚至几十万的货囤在家里。而N公司的直销商为了完成业绩考核,被迫囤货。有人说卖得出去叫备货,卖不出去才叫囤货。这句话对。可是很多人囤了货是卖不出去的,资金积压,只有削价出售。削价就会造成市场混乱。我就认识一个在网上批发A公司直销商的囤货产品。他5.4-5.5折从这家公司的高聘那里买进他们的囤货产品,再以5.8-5.9折批发给销售人员(一次批发的量都在几万到几十万),销售人员再以6.5-7折卖给消费者。这样他们也能一个月赚几万块。这对那些守规矩的直销商是多大的伤害啊。不但要面对削价竞争,还可能会面对不知情的顾客的指责,别人打那么低的折,你打那么高的折,说你赚他太多。实属冤枉。如果直销商货卖不出去,就要亏一大笔钱。在广州番禺,有一位某公司的直销商,家里有钱,为了冲业绩,囤了几十万的货。旧装的蛋白粉没卖完,新装的蛋白粉上市了。旧装的卖不出去,又吃不完,就用来喂家里的小狗,小狗吃了毛色长得特别漂亮。真是可笑可悲啊。所以很多直销商在此受伤不浅啊。
(5)业绩压力。业绩压力有好有不好。好处是迫使直销商努力工作,但是直销的很多弊端也是由业绩压力产生的。在直销的环境里,很多人都很开心,但那是忙得很开心。做直销的目的是为了由钱有闲,可是在业绩的压力下,压得直销商并不能闲。直销商为了完成业绩,用正当的途径完成不了,就会用很多不好的方法去完成,直销的问题也由此产生。以上五点,不但让直销商的金钱、心灵、信誉、人脉受到了伤害,而且还会伤到别人。
商务部直销管理办法:类型
第一类:狭义直销(Direct Selling)
所谓狭义直销就是产品生产商、制造商、进口商通过直销商(兼消费者)以面对面的方式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含单层直销和多层直销。
单层直销有20%的直销公司使用。多层直销则有80%的直销公司在使用。单层次直销即介绍提成模式,例如保险公司、期货公司的经纪人都是无工资的,靠自己人际关系销售产品并获得提成,但开发的顾客没有成为销售人员,没形成层级结构,因此这是合法的。
多层直销是根据公司的奖励制度,直销商(兼消费者)除了将公司的产品或服务销售给消费者之外,还可以吸收、辅导、培训消费者成为他的下级直销商,他则成为上线直销商,上级直销商可以根据下级直销商的人数、代数、业绩晋升阶级,并获得不同比例的奖金。(解释:直销员开发出的顾客又能成为销售人员,组成了一个层次网络,从而实现团队计酬)。
第二类:多层次直销(Direct Marketing)、
这种模式也叫复式直销,产品生产商、制造商、进口商通过媒体(邮寄DM、电视购物频道、因特网)将产品或者资讯传递给消费者。多层次直销中的“直”,是指不通过分销商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复”字是指企业与顾客之间的交互,顾客对企业营销努力有一个明确的回复(买与不买),企业对可统计到的明确的回复数据,由此对以往的营销效果作出评价。
直销业相比传统零售业的优势:
服务个性化。由于直销产品比较特殊化、个性很强,需直销人员讲解、演示、试用,所以要求直销人员 根据产品和消费者的要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就业简易化。直销人员的就业门坎较低,它需要付出的是少量的金钱和时间,而且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省略了很多成本。具有推销能力都有机会成为一名直销员,这在一定程度上可缓解我国日益严重的就业压力
销售主动性。由于直销更多需用直销人员的主动推荐、演示、讲解,销售能力越强,销售额就越大。
服务便利性。由直销人员提供的送货上门服务,提供了另一种给消费者便利的高品质产品的销售渠道。
直销业相比传统零售业的劣势
产品局限性。每个直销企业都有自己的核心产品,但一般品牌单一。
直销是销售的分支结构,直销模式给消费者带来了便捷服务。
●上世纪80年代末,日本一家卖磁性保健床垫的Japan Life公司在我国开展传销业务。该公司未经任何官方的经营许可。
●1990年11月14日,中国大陆第一家正式以直销申请注册的公司——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成立,直销正式被纳入了工商管理的正式范畴。
●1994年8月11日,国家行政工商管理总局发出《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233号文)。9月2日再次发出《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240号文)。非法传销的发展速度得到了遏制。
●1995年3月28日,国内贸易部发文,宣布正式成立“多层次传销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机构,着手起草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
●同年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对国内再次过热的传销进行规范限制;随后不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关于审查清理多层次传销企业的实施办法》。
●1996年4月我国政府经过审查,首次批准了41家传销企业可以开展多层次传销业务,4月28日,国家工商局向41家多层次传销企业颁布了《准许多层次传销经营意见书》。
●1997年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了《传销管理办法》。提出单层次传销和多层次传销的定义。
●由于对多层次传销和单层次传销的区分没有严格的标准,大大小小的非法传销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以至于到1997年底到1998年初,非法传销大肆猖獗,国家对直销企业几乎失控。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禁止传销活动的通知》,对整个传销行业全面禁止整顿。
●同年6月18日,国家三部委(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国内贸易部)发出《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明文规定:规定“外商投资传销企业必须转为‘店铺+雇用人员推销’的运作模式”。并批准了.完美、安利、雅芳、玫琳凯美乐家等10家外商投资直销企业转型经营。
●2001年,我国加入WTO。中国政府承诺:以商业方式存在提供的无固定地点批发或者零售服务(包括夏方军在传销)在入世3年后逐步取消限制。
●2005年9月1日,涉及《直销法》的两部核心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正式出台。《禁止传销条例》于11月1日生效,《直销管理条例》于12月1日生效。
商务部直销管理办法:产业规模
2012年,除1家直销企业的直销销售为0外,其余31家直销企业共实现直销销售额199.37亿元(以下简称销售额),直销业共计缴税51.70亿元,其中直销企业缴税49.99亿元,直销员缴税1.71亿元。
自2005年8月23日《直销管理条例》颁布以来,中国政府在开放直销行业方面取得了稳步进展。截至2013年8月[2] ,中国商务部向37家企业颁发了直销经营许可。
2009年,中国25家获批直销经营许可企业总规模估计超过70亿美元(460亿元人民币)。由于获批直销经营许可的要求相当严格,许多企业放弃申请直销经营许可,在不受《直销管理条例》约束的情况下,以某种类似于直销的形式开展经营。这种做法损害了直销行业的健康发展。2010年,商务部出台相关政策,将直销产品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这一调整有利于企业加快产品引进和升级的步伐,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的产品。
2011年以来,我国直销行业在政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指导下,各企业在2010年年底就调整和明确了2011年的发展目标,并层层分解到各个直销市场。
直销模式从进入中国市场就迎来快速发展步伐,成长迅速,尤其是政府通过政策引导,促使直销行业朝着稳健良性的方向前进。国家始终严厉取缔和打击非法传销,避免扰乱市场秩序;另一方面,通过对直销的正面宣传和知识普及,社会对直销的认可度也获得了空前的提升,这大大调动了直销人员从事直销的积极性。
未来,中国直销行业市场规模将会继续扩大。首先,从全球GDP方面来看,中国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就发展规模和速度而言,确定了直销行业未来市场总容量的巨大空间。其次,国家在“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投资和出口导向型经济增长模式向消费、扩大内需方向发展,这必然给直销行业带来广阔发展空间。
制造商在向公众进行一定诉求的基础上,直接与目标客户沟通,以达到实践消费的营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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