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
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
商品混凝土是一种特殊的建筑材料。国家如何对商品混凝土进行管理的呢?下文是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最新版,欢迎阅读!
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条 为加强商品混凝土管理,减少城市噪声和粉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商品混凝土(也称预拌混凝土),是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或掺合料等成份按一定比例,经集中计量拌制后通过专用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内运至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拌合物。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商品混凝土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商品混凝土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受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所监督的建设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和使用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工商、城市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规划、国土、环境保护、交通、能源、水利、港口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商品混凝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本市金平、龙湖、濠江区所辖行政区域,澄海、潮阳、潮南区的城区、中心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设工程项目和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能源、水利、港口等建设工程项目,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
第六条 按本规定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且建筑面积三百平方米以上的砌筑、抹灰、装修装饰工程,或者混凝土使用总量十立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使用商品混凝土的,经批准,可以在施工现场使用现场搅拌混凝土:
(一)因交通运输条件限制,商品混凝土专业运输车辆无法到达施工现场的;
(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三十公里以内,没有商品混凝土供应的;
(三)使用特种类型混凝土等特殊原因的。
第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情形,确需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属金平、龙湖、濠江区的建设工程项目,由施工企业向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属澄海、潮阳、潮南区的城区、中心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设工程项目,由施工企业向工程项目所在区散装水泥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施工企业申请现场搅拌混凝土,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申请报告;
(二)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三)施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市、区散装水泥办公室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八条 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含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建筑行业发展规划以及环保要求。
第九条 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并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后,方可生产供应商品混凝土。
第十条 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技术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保证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并接受监督机构依法实施的质量监督。
第十一条 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配置散装水泥使用设施并全部使用散装水泥。
第十二条 商品混凝土供需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购销合同。合同应当载明混凝土的供货时间、主要技术要求、质量和数量的确认办法、纠纷处理办法等内容。
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向购买方公布商品混凝土的等级、类型、强度、配合比及质量标准等,并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订商品混凝土供需合同示范文本并监督执行。
第十三条 商品混凝土运抵施工现场时,供需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验记录,并由施工企业按规范要求现场制作试块,作为混凝土强度评定依据。
第十四条 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第十五条 商品混凝土的价格按照有关定额标准核定的价格计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定期公布商品混凝土的参考价格。
第十六条 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和运输应当符合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的要求。商品混凝土的运输应当使用专用车辆,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保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并采取防渗漏措施,防止沿途洒漏。禁止随地冲洗商品混凝土运输专用车辆。
第十七条 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使用的运输专用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视同工程特种车辆予以管理。
第十八条 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设工程,其施工承包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使用商品混凝土,并按使用商品混凝土编制概算、预算和决算;属应招标的工程,其招标文件中应有使用商品混凝土的有关说明。建设单位不得限制、阻挠施工单位使用商品混凝土。
第十九条 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筑工地,应当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设置相应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为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条规定,擅自在施工现场自行搅拌混凝土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施工现场混凝土的实际搅拌使用量处以每立方米一百元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一万元。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未取得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生产商品混凝土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并按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不使用或不完全使用散装水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可处以每立方米混凝土一百元或者每吨袋装水泥三百元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商品混凝土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南澳县可参照本规定分步实施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2005年9月13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汕头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特点
环保性
由于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设置在城市边缘地区,相对于施工现场搅拌的传统工艺减少了粉尘、噪音、污水等污染,改善了城市居民的工作和居住环境。随商品混凝土行业的发展和壮大,在工艺废渣和城市废弃物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方面逐步发挥更大的作用,减少环境恶化。
半成品
商品混凝土是一种特殊的建筑材料。交货时是塑性、流态状的半成品。在所有权转以后,还需要使用方继续尽一定的质量义务,才能达到最终的设计要求。因此,它的质量是供需双方共同的责任。
质量稳定性
由于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是一个专业性的混凝土生产企业,管理模式基本定型且比较单一,设备配置先进,不仅产量大、生产周期短,而且几率较为准确,搅拌较为均匀,生产工艺相对简洁、稳定,生产人员有比较丰富的经验,而且实现全天候生产,质量相对施工现场搅拌的混凝土更稳定可靠,提高了工程质量。 “商品混凝土”简单来讲,就是水泥、骨料、水和外加剂等,采用先进设备按照程序中预定比例混合而成的混凝土半成品。相比早期人工现场搅拌的混凝土,其材料掺杂比例、容重等更加准确。因而,现场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无须人工自行添加水或其他组成材料,而自行再次添加也属违规行为,也致使商品混凝土强度等级或质量得不到保证。
技术先进性
随着21世纪混凝土工程的大型化、多功能化、施工与应用环境的复杂化、应用领域的扩大化以及资源与环境的优化,人们对传统的商品混凝土材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施工现场搅拌一般都是些临时性设施,条件较差,原材料质量难以控制,制备混凝土的搅拌机容量小且计量精度低,也没有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因此,质量很难满足混凝土具有的高性能化和多功能化得需要。而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集中、规模大,便于管理,能实现建设工程结构设计的各种要求,有利于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特别有利于散装水泥、混凝土外加剂和矿物掺合料的推广应用,这是保证混凝土具有高性能化和多功能化得必有条件,同时能够有效的节约资源和能用。
提高工效
相比传统意义上的混凝土,商品混凝土大规模的商业化生产和罐装运送,并采用泵送工艺浇筑,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施工进度也得到很大的提高,明显缩短了工程建造周期 。
文明性
社会是和谐的社会,应用商品混凝土后,减少了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的堆放,明显改变了施工现场脏、乱、差等现象,提高了施工现场的安全性,当施工现场较为狭窄时,这一作用更显示出其优越性,施工的文明程度得到了根本性的提高。
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术语
通用品
强度等级不大于C50、塌落度不大于180mm、粗骨料最大公称粒径为20mm、25mm、31.5mm或40mm,无其他特殊要求的商品混凝土。
特制品
任一项指标超出通用品范围或有特殊要求的商品混凝土。
交货地点
供需双方在合同中确定的交接商品混凝土的地点 。
出厂检验
在商品混凝土出厂前对其质量进行的检验。
交货检验
在交货地点对商品混凝土质量进行检验
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技术发展
生产设备
目前国内搅拌设备、混凝土运输车和泵送设备的技术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国产设备已是商品混凝土企业的主力设备。
混凝土性能
强度,是混凝土的基本性能。我国商品混凝土强度等级以C30、C40为主;已有很多企业掌握了C50、C60等高强度混凝土生产技术,并已大量在实际工程中应用;包括本公司在内的一部分技术先进的企业已掌握了C80、C100等更高强度混凝土的制备和施工技术。我国商品混凝土行业在混凝土强度方面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坍落度,又称流动性或可塑性。在保证强度的前提下,坍落度大有利于运输和泵送,对于保证混凝土质量和提高施工效率也具有重要意义。混凝土泵送高度是坍落度的重要体现,我国混凝土企业在上海金茂大厦的建造过程中创下了一次性泵送混凝土高度达382.5米的世界纪录,表明在坍落度控制上已达到很高水平。
特殊性能,在特定使用环境和特定施工条件下要求混凝土具有一些特殊性能,常见的特殊性能混凝土包括:自密实混凝土、耐酸、碱防腐混凝土、大体积混凝土、抗渗混凝土、抗冻混凝土、高程泵送混凝土、早强混凝土、缓凝混凝土、耐热混凝土等。
混凝土性能的改善和提高主要依靠调整原料配合比,包括使用掺合料、外加剂等。配合比是商品混凝土企业的核心技术。
掺合料
掺合料主要指粉煤灰、矿渣等,使用掺合料可以改善混凝土的某些性能和降低水泥用量,如使用粉煤灰可以改善混凝土坍落度,使用磨细粉煤灰和磨细矿渣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等量或超量代替水泥,能够提高混凝土强度并显著减少水泥用量。国内技术先进企业已掌握大掺量生产技术和超细粉生产技术。
外加剂
混凝土外加剂按功能可分为:改善流变性能、增加粘聚性、引气、消泡、改善耐久性等。外加剂品种包括减水剂、泵送剂、缓凝剂、防水剂等,其中使用量最大的是减水剂,减水剂可以提高混凝土强度、减少水、水泥用量以及大幅提高混凝土的流变性及可塑性。我国外加剂在种类、性能等方面与国外还有一定差距,以减水剂为例,我国以使用萘系减水剂为主,而国外已发展到以使用效果更好的聚羧酸减水剂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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