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弱视治疗的注意事项介绍
弱视的危害是患儿不仅视力低下,而且没有完善的双眼视觉功能和精确的立体视觉,因此,会大大影响他们将来的生活。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幼儿弱视治疗的注意事项介绍,希望能帮到你。
幼儿弱视治疗的注意事项
孩子出生时因为眼球较小,前后径较短,所以多呈远视状态,视力较差。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眼轴逐渐延长,而眼调节力也逐渐加强,使远方物体的影像逐渐前移至视网膜上,视力也因此逐渐提高。
但部分婴幼儿因为远视度数较高,或远视散光度数较高,或混合性散光既有远视又有近视等原因,视细胞得不到足够的光刺激,因此不能很好的发育。此时,即使完全矫正了远视度数,视力也不会正常,这就是弱视。
弱视的危害是患儿不仅视力低下,而且没有完善的双眼视觉功能和精确的立体视觉,因此,会大大影响他们将来的生活、学习和工作。据统计,我国儿童弱视的发病率大约为3—3.8%。
研究表明,人视觉发育的敏感期是自出生到10岁左右,因此,尽早发现、尽早治疗弱视十分重要,其最佳治疗时间为3—4岁。
弱视治疗首先是扩瞳下以便查出真正的屈光度数的验光配镜,使远处物体清晰成像于视网膜,视力就会逐渐提高,因此弱视就能治愈。值得注意的是,家长应督促患儿坚持戴眼镜,并定期扩瞳复验,更改眼镜度数。一般情况下,一个月后患儿视力就会逐渐提高。此外,多作描图和红线穿针孔等精细活动,可缩短弱视治愈的时间。
儿童弱视病因
1.遗传因素是高度近视的主要发病原因。我国高度近视眼的发生为常染色体隐性遗传,即父母双方均为高度近视者,子女100%为高度近视;父母一方为高度近视者,子女50%为高度近视;但也有的表现不完全。
2.环境因素如长期看近也是引起近视的一个原因,但在高度近视的病因中不起主要作用。
专家在研究中发现,在有遗传近视家族史的100例儿童中,67%是在10岁以前发病的。专家从诊治的上千份病历统计中观察到:儿童在5—10岁发生近视、散光的,他们的父母一方或双方多有近视、弱视、散光等眼病。
孩子弱视的种类
一、斜视性弱视
发生在单眼,患儿有斜视或曾有过斜视,常见于四岁以下发病的单眼恒定性斜视患者,其由于大脑皮质主动抑制斜眼的视觉冲动,长期抑制形成弱视,视觉抑制和弱视只是量的差别,一般为斜眼注射时可以解除抑制,而弱视则为持续性视力减退。斜视发生的年龄越早,产生的抑制越快,弱视的程度越深。
二、屈光参差性弱视
因两眼不同视,两眼视网膜成像大小清晰度不同,屈光度较高的一眼黄斑部成像大而模糊,引起二眼融合反射刺激不足,不能形成双眼单视,从而产生被动性抑制,两眼屈光相并3.00D以上者,屈光度较高常形成弱视和斜视。以至被动性和主动性抑制同时存在。弱视的深度不一定与屈光参差的度数有关,但与注视性质有关,旁中央注视者弱视程度较深,这类弱视的性质和斜视性弱视相似,是功能性的和可逆的。临床上有时也不易区分弱视是原发于屈光参差,还是继发于斜视,此型如能早期发现,及时配戴眼镜,可以预防。
三、屈光不正性弱视
多为双眼性,发生在高度近视、近视及散光而未戴矫正眼镜的儿童或成年人,多数近视在6.00D以上,远视在5.00D以上,散光≥2.00D或兼有散光者。双眼视力相等或相似,并无双眼物像融合机能障碍,故不引起黄斑功能性抑制,若及时配戴适当眼镜,视力可逐渐提高。
四、废用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
在婴儿期,由于上睑下垂,角膜混浊,先天性白内障或因眼睑手术后遮盖时间太长等原因,使光刺激不能进入眼球,妨碍或阻断黄斑接受形觉刺激,因而产生了弱视,故又称遮断视觉刺激性弱视。
五、先天性弱视或器质性弱视
由于出生时黄斑出血,导致锥细胞排列不规则,在婴儿出生后双眼形成以前发生,因而预后不好。有些虽然视网膜及中枢神经系统不能查出明显的病变,目前仍认为属器质性病变,因现有检查方法不能发现,此型为恒定性弱视,治疗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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