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童年教学设计
我的童年会是怎么样的呢?在文学大师季羡林的眼中又有怎样的不同呢?下面就有学习啦小编来讲解一下我的童年这部分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的童年教学设计
教学目的
1.理解、积累“伶仃”“相依为命”“不折不扣”“溺爱”“不以为然”“家徒四壁”“光大门楣”“浑浑噩噩”,了解作者。
2.理解课文基本内容,理解童年生活对作者的影响。
教学重难点
理解课文基本内容,理解童年生活对作者的影响。
课时:1课时
教学内容与步骤
情景激趣
季羡林(1911.8.6~2009.7.11):中国山东省聊城市临清人,字希逋,又字齐奘。国际著名东方学大师、语言学家、文学家、国学家、佛学家、史学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历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聊城大学名誉校长、北京大学副校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南亚研究所所长,是北京大学的终身教授。
早年留学国外,通英、德、梵、巴利文,能阅俄、法文,尤精于吐火罗文(当代世界上分布区域最广的语系印欧语系中的一种独立语言),是世界上仅有的精于此语言的几位学者之一。为“梵学、佛学、吐火罗文研究并举,中国文学、比较文学、文艺理论研究齐飞”,其著作汇编成《季羡林文集》,共24卷。生前曾撰文三辞桂冠:国学大师、学界泰斗、国宝。
季羡林在大陆被许多人尊重,并被一些人奉为中国大陆的“国学大师”、“学界泰斗”、“国宝”。但他他待人十分谦和。
有一个秋天,北大新学期开始了,一个外地来的学子背着大包小包走进了校园,实在太累了,就把包放在路边。这时正好一位老人走来,年轻学子就拜托老人替自己看一下包,而自己则轻装去办理手续。老人爽快地答应了。近一个小时过去,学子归来,老人还在尽职尽责地看守。谢过老人,两人分别!几日后是北大的开学典礼,这位年轻的学子惊讶地发现,主席台上就座的北大副校长季羡林正是那一天替自己看行李的老人。
本文选自《季羡林自传》。该书分为为“我的童年”“小学记忆”“中学时光”“清华学子”“教书谋生”“去国途中”“留德十年”“滞留欧洲”“游子途中”“在北京大学”“耄耋之年”等章节,请叙自己从一个贫苦家民家庭的孩子一步步成长为学贯中西、享誉海内外的学术大师的人生经历,记叙了他九十多年所遇到的人和事,见证了时代的变迁,展示了他个人的奋斗经历和感情世界。
探究生趣
第一步,泛读课文。指导学生阅读时,要求用着重号标出散文写作的对象,用横线标出文章的线索、文眼等,用序号标出意义段,用波浪线标出抒情或议论的文字。
一、在阅读过程中积累词语,校正读音:
教谕(yù) 伶仃(híngdng) 溺(nì)爱 凤髓(suǐ) 门楣(méi)
伶仃:孤独,没有依靠。
相依为命:互相依靠着生活,谁也离不开谁。
不折不扣:不打折扣,表示完全,十足,彻底。
溺爱:过分宠爱(自己的孩子)。
不以为然:不认为是对的。表示不同意,多含轻视之意。然,对。
家徒四壁:家里只有四堵墙,形容十分贫穷。
光大门楣:光耀门第,光宗耀祖。门楣,门庭,门第。
浑浑噩噩:形容无知无识,糊里糊涂的样子。
二、整体理解
第一部分(1):我的童年的色彩。
出生的时代与家境
父辈们的相依为命
第二部分(2~13) 特殊享受与严格要求
我的识字与我的伙伴
离开故乡的人生转折
小结:第一部分总领全文,第二部分具体写自己的童年生活。第二部分第一层,写出了时代特点:新旧交替;写出了家景:最穷的村中最穷的家。第二层,写父辈们的相依为命,为第五层的离开故乡求学作了铺垫。第三层写作者在家中的特殊享受与严格要求,为作者的居长作了铺垫。第四层写开始认字和自己的伙伴,为作者成长的初始阶段。第五层写作者到济南上学,为作者的人生最关键的转折。
第二步,精读课文,深入理解课文
1.第一段自然段表达了怎样的含义?有什么作用?
明确:童年生活十分单调,只有代表贫困的灰黄色。
总领全文,为全文奠定感情基调。
2.“当时皇威犹在,旧习未除,是大清帝国的继续,毫无万象更新之象”,这几句话表达了什么样的时代特点?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感情?
明确:时代特点:新旧交替,封建影响强烈,置之脑后没有发生什么变化。
感情:失望和无奈之情。
3.“当时全中国的经济形势是南方富而山东(也包括北方其它省份)穷。专就山东论,是东部富而西部穷。我们县在山东西部又是最穷的县,我们村在穷县中是最穷的村,而我们家在全村中又是最穷的家。”作者这样写有怎样的表达作用?
明确:由大及小、由远及近,层层铺垫,突出了“我家”的极度贫困,能让读者产生深刻的印象。
4.在“父辈们”一节,并没有写到的我的童年生活,是否多余?为什么?
明确:不多余。这一段写父辈们的友好情宜,相依为命,为为文写走出故乡到济南求学作了铺垫,而到济南求学又是作者最重要的人生转折。
5.在“每天最高的享受”一节,作者为什么要先写“家境仍然是异常艰苦”?
明确:是为了突出我的最高享受。正因为“家境仍然是异常艰苦”,吃到白面馒头才成了最高享受。
6.“现在写这些事情还有什么意义呢?”请认真阅读相关的文字,具体概括作者认为写这些事情的意义:
明确:激励我前进,鼓舞我振作;促使我直到今天对日常生活要求不高;启发我对子女要爱护得法。
7.“这当然算是一件好事。但是好事也会有成为坏事的时候。”结合原文思考文中的“好事”指什么?“坏事”又指什么?
明确:
好事指:叔父把我接到济南去,成为我人生的最关键的转折点。
坏事指:“”中被打倒。
8.“我曾有几次从梦里哭着醒来”的原因是什么?
明确:我很小离家,对家非常思念,但我又无回再回到家里去。
9.原作在选入课文时有删节,其中删掉的最后一节是:“今天我把自己的童年尽可能真实地描绘出来,不管还多么不全面,不管怎样挂一漏万,也不管我的笔墨多么拙笨,就是上面写出来的那一些,我们今天的儿童读了,不是也可以从中得到一点启发、从中悟出一些有用的东西来吗?”请问,同学们学了本文后,从中得得到了什么启发?从中悟出了哪些有用的东西?
明确:无论多么艰苦的环境,只要我们努力去克服,最终会有收获。
在贫困中更需要亲人间的互相扶助。
穷困是一生的财富。
父母对子女要爱护得法。
人生的转折也可能是人生的不幸。
第三步,选读课文,个性解读
1.你对本课还有哪些与众不同的理解?
2.学习本课后你有哪些收获?
季羡林的《我的童年》欣赏
我的童年回忆起自己的童年来,眼前没有红,没有绿,是一片灰黄。
七十多年前的中国,刚刚推翻了清代的统治,神州大地,一片混乱,一片黑暗。我最早的关于政治的回忆,就是“朝廷”二字,当时的乡下人管当皇帝叫坐朝廷,于是“朝廷”二字就成了皇帝的别名。我总以为朝廷这种东西似乎不是人,而是有极大权力的玩意儿。乡下人一提到它,好像都肃然起敬。我当然更是如此。总之,当时皇威犹在,旧习未除,是大清帝国的继续,毫无万象更新之象。
我就是在这新旧交替的时刻,于1911年8月6日,生于山东省清平县(现改临清市)的一个小村庄——官庄。当时全中国的经济形势是南方富而山东(也包括北方其它省份)穷。专就山东论,是东部富而西部穷。我们县在山东西部又是最穷的县,我们村在穷县中是最穷的村,而我们家在全村中又是最穷的家。
我们家据说并不是一向如此。在我诞生前似乎也曾有过比较好的日子。可是我降生时祖父、祖母都已去世。我父亲的亲兄弟共有三人,最小的一个(大排行是第十一,我们把他叫十一叔)送给了别人,改了姓。我父亲同另外的一个弟弟(九叔)孤苦伶仃,相依为命,房无一间,地无一垄,两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活下去是什么滋味,活着是多么困难。概可想见:他们的堂伯父是一个举人,是方圆几十里最有学问的人物,做官做到一个什么县的教渝,业算是最大的官:他曾养育过我父亲和叔父,据说待他们很不错-可是家庭大,人多是非多;他们俩有几次饿得到枣林里去拣落到地上的千枣充饥-最后还足被迫弃家(其实已经没了家)出走,兄弟俩逃到济南去谋生:“”中我自己“跳出来”反对那一位臭名昭着的“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的作者,惹得她大发雌威,两次派人到我老家官庄去调查,一心一意要把我“打成”地主:老家的人告诉那几个“革命”小将,说如果开诉苦大会,季羡林是官庄的第一名诉苦者,他连贫农都不够。
我父亲和叔父到了济南以后,人地生疏,拉过洋车,扛过大件,当过警察,卖过苦力。叔父最终站住了脚。于是兄弟俩一商量,让我父亲回老家,叔父一个人留在济南挣钱,寄钱回家,供我的父亲过日子。
我出生以后,家境仍然是异常艰苦:一年吃白面的次数有限,平常只能吃红高梁面饼子;没有钱买盐,把盐碱地上的土扫起来,在锅坚煮水,崦咸菜,什么香油,根本见不到,一年到底,就吃这种咸菜:举人的太太,我管她叫奶奶,她很喜欢我。我三叫岁的时候,每天一睁眼,抬腿就往村里跑(我们家在付外),跑到奶奶跟前,只见地把手一卷,卷到肥大的袖子里面,手再伸出来的时候,就会有半个白面馒头拿在手中,递给我?我吃起来,仿佛是龙胆风髓一般,我不知道天下还有比白面馒头更好吃的东西。这白面馒头是她的两个儿子(每家有几十亩地)特别孝敬她的、她喜欢我这个孙子,每天总省下半个,留给我吃:在长达几年的时间内,这是我每天最高的享受,最大的愉快。
大概到了四五岁的时候,对门住的宁大婶和宁大姑,每到夏秋收割庄稼的时候,总带我走出去老远到别人割过的地里去抬麦子或者豆子、谷子:一天辛勤之余,可以拣到一小篮麦穗或者谷穗、晚上回家,把篮子递给母亲,看样子她是非常欢喜的-有一年夏天,大概我拾的麦子比较多,她把麦粒磨成面粉,贴了一锅死面饼子:我大概是吃出味道来了,吃完了饭以后,我又偷了一块吃,让母亲看到了,赶着我要打:我当时是赤条条浑身一丝不挂,我逃到房后,往水坑里一跳。母亲没有法子下来捉我,我就站在水中把剩下的白面饼子尽情地享受了。
现在写这些事情还有什么意义呢?这些芝麻绿豆般的小事是不折不扣的身边琐事,使我终生受用不尽。它有时候能激励我前进,有时候能鼓舞我振作。我一直到今天对日常生活要求不高,对吃喝从不计较,难道同我小时候的这一些经历没有关系吗?我看到一些独生子女的父母那样溺爱子女?也颇不以为然。儿童是祖国的花朵,花朵当然要爱护;但爱护要得法,否则无异是坑害子女。
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学着认字,大概也总在四岁到六岁之间。我的老师是马景功先生:现在我无论如何也记不起有什么类似私塾之类的场所,也记不起有什么《百家姓》、《千字文》之类的书籍。我那一个家徒四壁的家就没有一本书,连带字的什么纸条子也没有见过。反正我总是认了几个字,否则哪里来的老师呢?马景功先生的存在是不能怀疑的。
虽然没有私塾,但是小伙伴是有的:我记得最清楚的有两个:一个叫杨狗。我前几年回家,才知道他的大名,他现在还活着,一字不识;另一个叫哑巴小(意思是哑巴的儿子),我到现在也没有弄清楚他姓甚名谁。我们三个天天在一起玩,洑水,打枣,捉知了,摸虾,不见不散,一天也不间断。后来听说哑巴小当了山大王,练就了一身蹿房越脊的惊人本领,能用手指抓住大庙的椽子,浑身悬空,围绕大殿走一周。有一次被捉住,是十冬腊月,赤身露体,浇上凉水,被捆起来,倒挂一夜,仍然能活着。据说他从来不到宫庄来作案,“兔子不吃窝边草”,这是绿林英雄的义气。后来终于被捉杀掉。我每次想到这样一个光着屁股游玩的小伙伴竟成为这样一个“英雄”,就颇有骄傲之意。
我在故乡只呆了六年,我能回忆起来的事情还多得很,但是我不想再写下去了。已经到了同我那一个一片灰黄的故乡告别的时候了。
我六岁那一年,是在春节前夕,公历可能已经是1917年,我离开父母,离开故乡,是叔父把我接到济南去的。叔父此时大概日子已经可以了。他兄弟俩只有我一个男孩子,想把我培养成人,将来能光大门楣,只有到济南去一条路。这可以说是我一生中最关键的一个转折点,否则我今天仍然会在故乡种地(如果我能活着的话)。这当然算是一件好事:但是好事也会有成为坏事的时候。““””中间,我曾有几次想到:如果我叔父不把我从故乡接到济南的话,我总能过一个浑浑噩噩但却舒舒服服的日子,哪能被“革命家”打倒在地,身上踏上一千只脚还要永世不得翻身呢?呜呼,世事多变,人生易老,真叫做没有法子!
到了济南以后,过了一段难过的日子;一个六七岁的孩子离开母亲,他心里会是什么滋味,非有亲身经历者,实难体会:我曾有几次从梦里哭着醒来、尽管此时不但能吃上白面馒头,而且还能吃上肉;但是我宁愿再啃红高梁饼子就苦咸菜。这种愿望当然只是一个幻想。我毫无办法,久而久之,也就习以为常了。
叔父望子成龙,对我的教育十分关心。先安排我在一个私垫里学习:老师是一个白胡子老头,面色严峻,令人见而生畏。每天入学,先向孔子牌位行礼,然后才是“赵钱孙李”。大约就在同时,叔父又把我送到一师附小去念书,这个地方在旧城墙里面,街名叫升官街,看上去很堂皇,实际上“官”者“棺”也,整条街都是做棺材的。此时“五四”运动大概已经起来了。校长是一师校长兼任,他是山东得风气之先的人物,在一个小学生眼里,他是一个大人物,轻易见不到面。想不到在十几年以后,我大学毕业到济南高中去教书的时候,我们俩竞成了同事,他是历史教员。我执弟子礼甚恭,他则再三逊谢。我当时觉得,人生真是变幻莫测啊!
因为校长是维新人物,我们的国文教材就改用了白话。教科书里面有一段课文,叫做《阿拉伯的骆驼》。故事是大家熟知的,但当时对我却是陌生而又新鲜,我读起来感到非常有趣味,简直是爱不释手。然而这篇文章却惹了祸:有一天,叔父翻看我的课本,我只看到他蓦地勃然变色,“骆驼怎么能说人活呢?”他愤愤然了:“这个学校不能念下去了,要转学!”
于是我转了学:转学手续比现在要简单得多,只经过一次口试就行了。而且口试也非常简单,只出了几个字叫我们认,我记得字中间有一个“骡”字。我认出来了,于是定为高一。另一个比我大两岁的亲戚没有认出来,于是定为初三。为了一个字,我沾了一年的便宜,这也算是轶事吧!
这个学校靠近南圩子墙,校园很空阔,树木很多。花草茂密,景色算是秀丽的。在用木架子支撑起来的一座柴门上面,悬着一块木匾,上面刻着四个大字:“循规蹈矩”。我当时并不懂这四个字的涵义,只觉得笔画多得好玩而已。我就天天从这个木匾下出出进进,上学,游戏。当时立匾者的用心到了后来我才了解的意思,觉得他是非我族类。
我虽然对正课不感兴趣,但是也有我非常感兴趣的东西,那就是看小说。我叔父是古板人,把小说叫做“闲书”,闲书是不许我看的。在家里的时候,我书桌下面有一个盛白面的大缸,上面盖着一个用高梁杆编成的“盖垫”(济南话):我坐在桌旁,桌上摆着《四书》,我看的却是《彭公案》、《济公传》,《西游记》、《三国演义》等等旧小说。《红偻梦》大概太深,我看不懂其中的奥妙,黛王整天哭哭啼啼,为我所不喜,因此看不下去。其余的书都是看得津津有味。冷不防叔父走了进来,我就连忙掀起盖垫。把闲书往里一丢,嘴巴里念起“子曰”、“诗云”来。
到了学校里,用不着防备什么,一放学,就是我的天下。我往往躲到假山背后,或者一个盖房子的工地上,拿出闲书,狼吞虎咽似的大看起来。常常是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吃饭,有时候到了天黑,才摸回家去。我对小说中的绿林好汉非常熟悉,他们的姓名背得滚瓜烂熟,连他们用的兵器也如数家珍,比教科书熟悉多了。自己当然也希望成为那样的英雄。有一回,一个小朋友朋友告诉我,把右手五个指头往大米缸里猛戳,一而再,再而二,一直到几百次,上千次。练上一段时间以后,再换上砂粒,用手猛戳,最终可以练成铁砂掌,五指一戳,能够戳断树木。我颇想有一个铁砂掌,信以为真,猛练起来,结果把指头戳破厂,鲜血直流,知道自己与铁砂掌无缘,遂停止不练。
学习英文,也是从这个小学开始的:当时对我来说,外语是一种非常神奇的东西,我认为,方块字是天经地义,不用方块字,只弯弯曲曲像蚯蚓爬过的痕迹一样,居然能发出音来,还能有意思,简直是不可思议。越是神秘的东西,便越有吸引力。英文对于我就有极大的吸引力:我万没有想到望之如海市蜃楼般。
综观我的童年,从一片灰黄开始,到了正谊算是到达了一片浓绿的境界——我进步了。但这只是从表面上来看,从生活的内容上来看,依然是一片灰黄。即使到了济南,我的生活也难找出什么有声有色的东西。我从来没有什么玩具,自己把细铁条弄成一个圈,再弄个钩一推,就能跑起来,自己就非常高兴了。贫困、单调、死板,固执,是我当时生活的写照。接受外面信息,仅凭五官。什么电视机、收录机,连影都没有。我小时连电影也没有看过,其余概可想见了。
今天的儿童有福了。他们有多少花样翻新的玩具呀!他们有多少儿童乐园、儿童活动中心呀!他们饿了吃面包,渴了喝这可乐、那可乐,还有牛奶、冰激凌。电影看厌了,看电视。广播听厌了,听收录机。信息从天空、海外,越过高山大川,纷纷蜂拥而来:他们才真是“儿童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可是他们偏偏不知道旧社会,就拿我来说,如果不认真回忆,我对旧社会的情景也逐渐淡漠,有时竟淡如云烟了。
今天我把自己的童年尽可能真实地描绘出来,不管还多么不全面,不管怎样挂一漏万,也不管我的笔墨多么拙笨,就是上面写出来的那一些,我们今天的儿童读了,不是也可以从中得到一点启发、从中悟出一些有用的东西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