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法学习计划
开展义务教育法宣传教育,努力发挥学校的人才优势和宣讲作用。下面学习啦小编分享了义务教育法学习计划范文,供你参考
义务教育法学习计划篇一
各位家长,下午好!感谢你们在白忙之中安排时间,配合学校参加今天的家长会,现在我想占用大家一点时间和各位家长们一起学习最近全国人大新修订的、9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我们国家是一个法制的国家,有很多部健全的法律,我相信在座的各位能了解很多很多,但是,对我国的义务教育法肯定知之甚少。那么,就有必要让你们了解这部法律。
“所谓义务教育,是指儿童、少年有义务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同时亦指政府有义务免费为少年儿童提供相应的学习条件和环境。”它所关联的对象是社会、学校和家庭。现阶段我国采取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即从小学一年级至初中毕业。
1986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义务教育法》,到新的修订案通过之日,已经整整走过了20年。
十届全国人大会第22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案)》,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审 议通过的《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共分为: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等8章,63条,已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与86年颁布的相比有九大突破,因时间关系,这里我们就最容易理解的几点学习一下:
1、“义务教育法最突出的立法理念和指导思想就是以人为本、保障权利。”-----义务教育法通过法律规定,进一步明确并依法保障我国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
育、全面发展的权利。新义务教育法突破了过去的“以县为主”的体制,是它的第二大亮点。新的“以县为主”是“管理以县为主”,而投入要实行“省级政府统筹落实”。县级政府必须把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预算。若财力不足的由省级政府予以平衡。中央财政加大对省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这样就能把经费预算落到实处。义务教育经费由在预算中与其他经费混为一体向单独列项转变,各级财政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可以增加透明度,便于审核监督。2、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首次提出,“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过去我们讲的义务教育并不是真正的义务教育,人民群众还承担着很多责任。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从法律层面上真正体现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 免收学杂费是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中一个根本性的条款、一大亮点。义务教育不仅是学生有义务来就读,国家更有义务提供义务教育保障。从世界范围看,义务教育一个免费性,一个强制性,这是共性。从法律上看,免收学杂费以及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让作为公益事业的教育有了强制性的法律规范。
长期以来,经费短缺是制约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义务教育法明确了实施义务教育政府负首要责任,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级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经费有了稳定的来源,将有力保障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湖南采取:先免书费,再免杂费,后补生活费,分步实施,三年到位
3、“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义务教育法不仅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方向和基本原则,而且制定了一系列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及违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原则要依法追究责任的规定,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这也是新义务教育法的第三大亮点,强调义务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从法律上提出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使所有的学生都能享受良好的、平等的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涉及人才培养、社会公平的问题。我国不
同地区由于经济、历史、文化等原因,教育资源总量差异很大,从而导致地区之间教育质量的明显差异。法律在资源公平的配置上作出了许多规定。并从教学质量保证的角度来缩小不同地区的差异,这也体现了均衡发展的精神。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法律也规定了许多优惠政策。例如:与城里孩子入学一视同仁、同样减免学杂费、就近入学等政策。
据了解,长沙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中小学生167689人中,农民工子女达35324人,占总数的21.1%。有资料显示,目前长沙市有较固定工作场所的进城务工农民约42万人,其中青壮年占86%,他们的子女大多在接受或准备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内85%以上的公办中小学校接受了农民工子女就读,而农民工子女超过在校学生总数50%的学校每个区在5至8所左右。
农民工子女进城就读的总量急剧增加,使得城区教育资源短缺现象日趋严重。由于提供了“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一视同仁”的制度保障,从2004年至2005年,长沙市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共增加农民工子女7000余人,增幅达到40%。据预计,近期每年还将以5000人左右的速度增长。到2008年,长沙市农民工子女将增至5万人。按500人一所学校的规模来测算,相当于要增加学校100所,新增生均公用经费总额缺口年均将达到500万元左右,财政一时难以弥补。
义务教育法学习计划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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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游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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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学习计划篇三
一、指导思想
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治教方略的总体要求,参照我校"六五"普法实践经验和成果及我校发展需要,在20xx年度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保障我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㈠目标
通过"普法"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水平,提高全校师生的知法、用法、守法的法律意识。在"六五"普法工作和20xx年度工作取得的成绩基础上,争取进一步提高普法成效,争取实现:由被动守法转变为主动守法,由他律守法转变为自律守法;由知法守法上升到用法、护法;在以身作则、以法作则的基础上,努力营造一种有效促进认真学法、切实知法、自觉守法、模范用法、坚定护法,从善如流的法治氛围,建设优美、文明、健康的校园环境。
㈡任务
1.继续深入学习宣传民主法治理论,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思想和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注重提高领导、教师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从教的水平,注重培养全校师生员工权利和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提高学校、教师对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视程度。
2.逐步建立教职员工的学法用法制度。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逐步建立教职工学法情况登记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继续深入学习《宪法》、《教育法》、《劳动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旗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民法》等法律。以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重点,注重培养公民的权利义务意识,增强公民自觉遵守法纪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提高尊重并维护青少年学生合法权益的意识。坚持法制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推进依法治校的各项工作,形成崇高道德、讲求信用、开拓进取的法治环境,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全体师生员工的学法、知法、用法活动落到实处。
3.继续加强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并着力探索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努力营造法制教育的良好环境,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制教育队伍。依照成人教育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基础知识教育,做到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相结合。深入学习和宣传《宪法》、《国旗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性场所管理条例》、《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环境保护法》等,做到教育的时间、内容、效果"三落实"。同时积极开展社区共建活动,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4.围绕普法教育,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意识和能力,实现由"他律"到"自律"、从"自律"到"自觉"的过渡,切实解决学生自我管理能力中的薄弱问题。我们的任务是研究探索有效的普法手段、途径、内容、活动等,使学生真正地知法(包括校纪校规)、懂法,促进他们由"他律"向"自律"过渡;引导他们用法、护法,使他们由"自律"上升到"自觉"的层次,达到我们的工作目标。
三、具体工作措施
㈠加强领导、调整组织机构,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的法制教育宣传队伍。
1.在校长统一领导下,由分管校长负责完善一支校级法制教育宣传队伍,由支部、校长室、工会、各处室的负责同志及班主任组成。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使学校法治工作更上一层楼。
㈡加大宣传力度,创建普法环境
1.充分发挥校园宣传橱窗、黑板报等的宣传阵地的作用,大力塑造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舆论氛围;并深入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发动工作,创建良好的普法氛围。
2.认真选择征订普法教材,使我校的普法工作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并制定详细的课时计划,保证普法活动有良好的硬环境。
3.继续推进和完善聘请法制副校长制度,并在法制副校长的协助下,建立起一支素质过硬的校外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队伍。保证"普法"工作有良好的软环境。
㈢突出内容、措施得力、工作有效。
在校行政的领导下,通过工会组织对全校的教职工(包括校中层以上干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着重学习民主法治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学习宣传"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学习宣传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律知识;学习并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通过或讲座、或参观、或自学等学习形式,以期达到每月有2学时的法制教育时间,确保全校教师成为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促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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