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基础重点知识归纳总结
初级会计基础重点知识归纳总结
初级会计基础重点知识归纳总结有哪些?想了解更多的信息吗,和学习啦小编一起看看吧!以下是学习啦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初级会计基础重点知识归纳,希望可以帮到你!
初级会计基础重点知识归纳
第一章资产
本章无论如何都要全方面、认真地准备,这一章无比重要,仅此一章,大概占考试试卷总分值的30%~40%。时间再紧,这章也要全面复习,不要留有任何死角,尤其要重点关注:
1、其他货币资金的账务处理;
2、应收账款减值;
3、原材料的取得、发出、结存及委托加工的核算;
4、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出租及减值的计算;
5、固定资产入账价值、计提折旧、日常维修、减值等业务的会计处理;(注意不定项选择题)
6、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注意不定项选择题)
7、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注意不定项选择题)
8、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
9、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10、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
第四章收入
本章属《初级会计实务》三大重点章之一,重点关注:
1、收入确认;
2、销售方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
3、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委托方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时间;
4、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
5、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应付职工薪酬等业务的会计处理。(注意不定项选择题)
第七章财务报告
本章也属《初级会计实务》三大重点章之一,需要重点复习。需要重点关注的知识点包括:
1、应收账款项目的填列;
2、存货项目的填列;
3、营业收入项目的填列;
4、营业成本项目的填列;
5、影响营业利润的因素;
6、现金流量的分类;
7、销售商品、财务费用、销售折让、销售材料、应付职工薪酬、劳务收入、劳务成本等的会计处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营业利润、所得税费用和净利润的计算;(注意不定项选择题)
8、相关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的编制,计算利润总额和全年应交所得税,计算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期末余额。(注意不定项选择题)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
适用情形
1.到期后追索,是指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票据的其他债务人行使的追索;
2.到期前追索,是指票据到期日前,持票人对下列情形之一行使的追索:(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被追索人的确定
1.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2.持票人可不按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3.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内容
1.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1)被拒绝付款的票据金额;(2)票据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3)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2.被追索人依照前条规定清偿后,可以向其他票据债务人行使再追索权,请求其他票据债务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1)已清偿的全部金额;(2)前项金额自清偿日起至再追索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3)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行使
1.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
2.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
3.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持票人也可以同时向各票据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
4.未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没有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票据当事人,承担对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是所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初级会计学习方法
1、一定要带着问题进行经济法的复习
强调要带着问题进行经济法的复习,理由有两个:一是经济法考试的题型有四大类,分别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而这四类题要求记忆的深度是不同的。一般而言,案例分析题往往要求记忆的层次最深,判断题次之,而其它几类题又次之,因此在进行记忆时,针对不同的题型所花的精力可稍有不同,从而避免平均分配时间;二是经济法的专业性、实务性很强,要求大家记忆的数字规定、法律条文规定很多,而其本身又没有引人入胜的情节。如果不带着问题看书,我们就很有可能因为经济法内容的枯燥,而陷入昏昏欲睡的境地,造成学习效率的低下。而要做到带着问题进行复习,本人认为对历年的经济法基础考试试题及其答案进行分析非常重要。因为通过分析,我们可以把握考试出题的规律、考试的深度和层次,以及答题的要求,进而可以很有针对性的进行复习。因此,大家一定不要忽视了对历年试题及其答案的分析。
2、尽量找比较完整一些的时间来进行经济法的学习
所谓“比较完整一些的时间”,也就是连续较长的时间,如2小时、3小时等,而非零零碎碎的时间(如20分钟、30分钟)。人的记忆高峰存在—个进入和退出的过程。如果找30分钟的时间来学习,前15分钟刚刚静下心来进行学习,后15分钟又因准备干其他事情而分神,这样就不存在什么记忆的高峰(即最佳状态),起不到好的记忆效果。相反,如果找比较完整一些的时间,我们则会获得一段比较长的记忆高峰,在这一时间里我们可以看很多页的书、记住很多很多的内容,从而取得很好的复习效果。
3、采取“回忆法”进行复习
所谓“回忆法”是指大家在每天看完经济法书睡觉之前,不妨躺在床上闭目回忆一下当天所学的内容:我今天看了哪些章节?都包括哪些内容?这些内容可能出什么类型的题?如果能够回忆起来,说明你的记忆效果不错;如果回忆不起来的地方,那么在第二天进行新的内容的学习之前,请先把昨天记不得的地方再看一看,然后进行下一步的学习。而切忌把一本书分几等份,不管有没有记住,今天看30页,明天看新的30页,后天又再看更新的30页。这种平均分配时间,片面追求数量的完成,而忽视记忆效果的作法是不可取的。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