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初级会计经济法重点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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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经济法重点归纳
(一)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1.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2.有偿: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注意1】加工、修理的对象为有形动产。
【注意2】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交通运输服务
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注意1】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属于“陆路运输服务”。
【注意2】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现代服务——租赁服务税目。
【理解】实质重于形式:程租、期租、湿租是连人带交通工具一起租,实质是提供运输服务;干租、光租是只租交通工具不带人,实质是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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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必背公式
1、计算利息的公式
(A)利率
储蓄存款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定,人民银行挂牌公告。利率也称为利息率,是在一定日期内利息与本金的比率,一般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种。年利率以百分比表示,月利率以千分比表示,日利率以万分比表示。如年息九厘写为9%,即每百元存款定期一年利息9元,月息六厘写为6‰,即每千元存款一月利息6元,日息一厘五毫写为1.5,即每万元存款每日利息l元5角,目前我国储蓄存款用月利率挂牌。为了计息方便,三种利率之间可以换算,其换算公式为:
年利率÷12=月利率月利率÷30=日利率
年利率÷360=日利率
(B)计息起点
储蓄存款利息计算时,本金以“元”为起息点,元以下的角、分不计息,利息的金额算至分位,分位以下四舍五入。分段计息算至厘位,合计利息后分以下四舍五入。
(C)存期计算规定
①算头不算尾,计算利息时,存款天数一律算头不算尾,即从存入日起算至取款前一天止;
②不论闰年、平年,不分月大、月小,全年按360天,每月均按30天计算;
③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各种定期存款的到期日均以对年、对月、对日为准。即自存入日至次年同月同日为一对年,存入日至下月同一日为对月;
④定期储蓄到期日,如遇例假不办公,可以提前一日支取,视同到期计算利息,手续同提前支取办理。
(D)计算利息基本方法
由于存款种类不同,具体计息方法也各有不同,但计息的基本公式不变,即利息是本金、存期、利率三要素的乘积,公式为:利息=本金*利率*时间.如用日利率计算,利息=本金×日利率×存款天数
如用月利率计算,利息=本金×月利率×月数
①计算过期天数的方法
过期天数=(支取年-到期年)×360+支取月、日数-到期月、日数
②计算利息的方法
a.百元基数计息法。适用于定期整存整取、活期存单式储蓄种类的利息计算。
b.积数计息法。适用于零存整取储蓄利息的计算,也可用于计算活期存折的利息。
c.利余计息法。适用于活期存折储蓄利息的计算。
(E)各储蓄种类的利息计算
①活期储蓄
a.活期储蓄存款在办理存取业务时,应逐笔在帐页上结出利息余额,俟储户清户时一次计付利息。
b.活期储蓄(存折)存款每年结息一次(每年六月三十日为结息日).结息时可把“元”以上利息并入本金,"元"以下角分部分转入下年利息余额内。
c.活期储蓄存款在存入期间遇有利率调整,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全部支取活期储蓄存款,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d.活期储蓄的利息计算公式。
活期储蓄的本金和存期经常变动,因而,活期储蓄利息的计算比较复杂。但只要掌握一定方法,所有的计算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2、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
企业一般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他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残值后的余额,固定资产残值一般按固定资产的原值的5%预计,(也可根据实际使用年限预计残值)一般建筑类使用20年,设备类使用15年。
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额除以12=月折旧额
3、当期应提取的划账准备应按一下公式计提
当期应提取的坏帐准备=当期按应收帐款项计算应计提坏帐准备金额减(或者加)本科目的贷方余额(或借方余额).
当期按应收帐款计算应提取的坏帐准备金额大于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提取坏帐准备的金额小于本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坏帐准备,如果当期按应收帐款计算应提的坏帐准备的金额为0,应将本科目的余额全部冲回。
4、增值税计算过程
增值税就是指我国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税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的核算方法:
当期销售销项税额-当期购货进项税额(加上期留抵税额)=本月实际要缴纳的增值税。
附注:1.税务部门的规定、调进项税转出、自营货物出口免抵退以上三类根据根据实际情况核算。2.根据当地税务机关征收情况控制税负率。
税负率的核算:实际实现的增值税额除以销售收入(不含税)=税负率%。
附注:由于企业内销业务多,自营出口少,得不到退税只做免抵,核算税负率要把免抵额与实际实现的增值税额合计。
销项税额的核算:用价税合计销售收入除以1.17乘以1.17.(根据数学公式可正算倒算。)增值税的征收率一般为17%。
5、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计
生产企业货物出口后,必须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查询到报关单出口信息后,方能计算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
(1)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国内购进原材料是指开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业务所涉及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2)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
①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②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 “期末留抵税额”。
③当期有应纳税额时,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3)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4)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的出口业务,不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从第13个月开始按免抵退税计算公式计算当期应退税额。
初级会计经济法学习方法
《初级会计实务》
(一)注重理解
《经济法基础》这门课程学习起来感觉不陌生,再加上认真听课,是比较容易通过的。但对于法律法规,必须注重理解,只有理解了,才能记忆。平时复习时要多归纳总结,可以采取考前集中记忆的方式来复习。
(二)紧扣教材,以教材的讲解为准
对教材可分三步阅读:第一步通读(从头至尾认真阅读,对教材的体系、内容能大致了解);第二步细读(对具体的重要法律规定一定要细看、弄懂);第三步精读(重点章节的内容在考试中约占65%,考生一定要学会合理分配时间,重点章节一定要多花工夫重点掌握)。
(三)练好基本功
对于基本概念、基本法律规定必须全面把握,深刻理解,并记住一些关键词和关键句子,尤其是一些涉及到金额、日期、百分比等的知识点要特别注意。因为考试中60%以上的题目是涉及到基本的法律常识和规定的。
(四)善于归纳比较,学会融会贯通
每个法规均有内在主线,如《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中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托收承付等几种结算方式应加以比较,总结出结算地域范围、结算金额、付款期限、是否可背书等方面的差别。这门课基本概念、法律规定相当多,且前后容易混淆,怎样才能准确地记忆?一是要理解记忆,二是要系统记忆,三是要比较分析记忆。不要死记硬背,更不要“押宝”式地记几个问题。
(五)充分利用辅导书
考生一定要结合教材内容,充分利用辅导书,吸收消化知识点,独立完成习题。要仔细研究历年试题及答案。一方面,历年试题及答案能够反映近年考试的出题思路,规范我们的答题方法;另一方面,历年试题及答案能够帮助我们熟悉、研究考试的题型,掌握出题规律和把握试题的总体难度。
(六)重视新增和变化内容
对于新增和变化的内容,一般没有以往的考试经验可以借鉴,有些知识点还晦涩难懂,需要考生加大复习的投入。
2017初级会计职称考情分析
初级会计职称的含金量
初级会计职称也称为助理会计师,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一类,虽然只是“初级”,但社会认可度较高,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财务人员时已将初级会计职称作为求职必备要求。特别是对于在校财会专业的大学生,初级会计职称是同学们唯一能报考的一类专业技能证书,对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就业水平非常有帮助。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特点
1.会计职称考试是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
2.每年组织一次考试。
3.考试形式为无纸化考试(机考),共计10个批次。
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有两个科目,一是经济法基础,二是初级会计实务,考生必须“一次”全部通过这两门科目的考试才能顺利拿到“证书”。所以对于会计基础不好的同学来说学习起来还是有一定的难度的,东奥小编建议大家可以选择听课来学习,让东奥名师为您带来最详尽的讲解。
报考条件
1.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提示】在校大学生均可以报名参考,无报考专业要求,也无在职工作经验要求。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3日至16日(共8批次)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5月13日至16日(共8批次)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2017年度初级职称资格考试于2017年5月13日至16日举行,共8个批次。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试题特点
1.覆盖面广。
2.计算量大。除不定项选择题之外,有多道单项选择题是要求计算数字的。
3.客观题侧重于对会计核算及计算的考查。
4.试题有一定的综合性。
2017 年《初级会计实务》考试
教材共十章,主要内容是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
具体内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财务报告、产品成本核算、产品成本计算与分析、事业单位会计基础。
其中,重点章节是资产、所有者权益、收入、利润、财务报告、产品成本核算。
2017年初级职称考纲尚未公布,请考生朋友随时关注考试动向。东奥小编会在第一时间在东奥会计在线初级会计频道为您更新。
《经济法基础》考试内容职称考试教材一般是三年一调整,2016年是新的“三年”周期的第一年,根据这一规律推断,2017年的职称教材在框架结构上应该不会有太大的调整。
1. 经济法部分:
第1章《总论》
第2章《劳动合同法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3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2. 税法部分:
第4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目前营业税已经全面改征增值税)
第5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6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7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复习技巧
1.经济法部分
(1)理解为先
(2)记忆在后(数字记准)
(3)总结归纳
2.税法部分
(1)听课——熟悉“政策”
(2)做题——应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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