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代表选举办法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党员代表选举办法,希望大家喜欢!
党员代表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党员大会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山七镇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会议选举工作在党支部委员会领导和组织下进行。
三、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山七镇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代表候选人为4名, 应选名额为3名,差额为1名,差额比例为25%。
四、凡党的组织关系在(选举单位)的正式党员都有被选举权(在留党察看处分期的正式党员除外),凡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有选举权的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有选举权而因故未能到会的算缺席,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五、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姓名笔画为序排列。
六、党支部在党员酝酿提名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审议通过为正式候选人,进行正式选举。
七、选举人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赞成的在其姓名下边空格内划“О”,不赞成的划“×”,不划任何符号的,视为弃权。如要另选他人,可将另选人的姓名写在另选人空格内,并在其姓名下边的空格栏内划一个“О”,不划“О”的视为无效;
八、参加选举是选举人的神圣权利,填写选票时要坚持党性原则,严肃认真,笔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书写模糊完全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作废;部分无法辨认的,可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每张选票上赞成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九、推选通过监票人,宣布计票人。选举大会设总监票人和监票人、计票人,负责选举工作的全过程。监票人应由党性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并熟悉选举工作的同志担任。监票人产生的程序是:由全体参会党员从本选举单位中不是候选人的正式党员中推荐,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一般由三人组成(总监票人1人)。计票人由选举会议的主持人,从会议工作人员或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投票后即行计票。
十、选举之前,必须再次清点人数,发出的选票数必须与实际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相等。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被选举人所得赞成票数必须超过实到会人数的一半方能当选。如果所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赞成票数的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遇到最后几名被选举人得赞成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得赞成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应从未当选的得赞成票数多的被选举人中,按不少于20%的差额,重新选举产生;如果当选人数接近应选名额时,征得大会半数以上党员的同意,也可以不再选举。
十一、开箱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以得票多少顺序,向大会宣布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以姓氏笔划为序,向大会宣布当选代表名单。选票由总监票人加封待查,监票人员在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报告单上签字交大会主持人。
十二、选举纪律严格按照“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要求,确保选举风清气正。
十三、本办法经本次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党员代表选举大会议程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并说明大会的主要任务;
二、报告实际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五分之四,宣布大会有效;
三、宣读、并通过代表选举办法;
四、推选通过监票人,宣布计票人;
五、宣布代表候选人名单;
六、进行选举(由总监票人主持):
(1)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监、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2)选举人填写选票并按指定顺序投票。
(3)监、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4)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
(5)总监票人以得票多少为序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并由大会主持人以姓氏笔划为序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6)大会结束(总监票人封存选票,监票人员在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报告单上签字后交大会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