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换届选举程序
党委换届是指本届党委任期已经届满,依法选举新一届党委的法律行为。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党委换届选举程序,希望大家喜欢!
党委换届选举程序
一、会前准备:
1.作出换届决议:党委会讨论,作出换届决议 (时间: ,主持人: ) (1)确定换届改选时间;(2)确定大会议程; (3)确定代表名额、代表构成、代表分配和产生办法;
(4)确定下一届党的委员会委员名额、纪委委员名额,以及书记、副书记名额;
(5)确定筹备党代会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人员; (6)讨论下发《第X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2.提出书面请示:
向上级党委提出书面请示和沟通。内容:
(1)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时间和指导思想及主要议程; (2)下届党委、纪委委员及正、副书记名额; (3)代表名额比例、分配原则及选举产生办法。 3.批复:审查并下发批复。(上级党委)
4.讨论工作报告提纲:召开党委会,讨论本届党委工作报告提纲;召开纪委会,讨论纪委工作报告提纲。 (时间: ,主持人: )
5.筹备工作: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筹备工作: (1)部署关于代表选举工作。
(2)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包括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党委、纪委候选人情况介绍及有关文件。工作报告的讨论稿,要广泛征求党员及下属党组织意见。
(3)指导所属党组织按党章规定,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对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4)拟定大会选举办法。选举办法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本次大会选举的内容和名额,候选人的确定办法,正式选举的时间、方式、选票的划写和当选人的排列顺序,当选的条件,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办法,票箱设置,以及保障选举的纪律等。 (5)提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 (6)拟定换届改选的日程安排;印制选票、票箱。 (7)根据工作需要,拟定列席人员名单。
(8)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提出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 6、审议有关事项: 召开党委会,审议有关事项: (1)检查换届改选准备工作情况。 (2)讨论党委、纪委工作报告(草稿)。 (3)讨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稿)。
(4)确定大会日程安排,确定大会主席团、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
(5)讨论下届党委、纪委班子的初步人选,并向上级党委汇报,征得原则同意。
(6)建立大会秘书处的办事机构。 (7)审查大会来宾、列席人员建议名单。 二、预备会议:
7.通过大会议程:召开预备会议,举手通过大会议程、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 (时间: ,主持人: )
8.主席团会议: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大会日程安排和大会执行主席及列席人员、来宾名单。 (时间: ,主持人:大会秘书长)
主席团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大会议程主持会议;组织大会的报告和讨论;主持大会的选举;组织讨论通过大会的决议。
9.审查代表资格:召开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并向主席团汇报。主持人(单位)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10.复会:复会。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主持人(单位)上届党委主要负责人 三、正式大会: 11.大会开幕: (1)宣布大会开幕,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2)上级领导致开幕词;
(3)XX--代表XXX公司第一届委员会作工作报告; (4)大会预选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5)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6)进行大会选举;
(7)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选举计票结果。
(8)与会人员集体合影 。
选举注意事项:
(1)选举工作人员清点参加选举的到会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2)通过《选举办法》,通过监、计票人(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人)。
(3)监、计票人复核参加选举的人数,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
(4)监、计票人查封票箱,分发选票。 (5)宣布划写选票的注意事项;划写选票。 (6)按指定顺序投票。
(7)监、计票人清点选票,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票收回情况和选举是否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票,选举有效;多于实发票数,此次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8)计票。计票结果按候选人得赞成票多少为序排列,并填写书面报告,由监、计票人签字。
12.分组讨论:分组讨论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审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主持人(单位)各组组长 13.主席团会议:召开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内容: (1)听取各代表组长对党委、纪委工作报告讨论情况的汇报;(2)审议通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3)听取总监票人报告预选选举结果; (4)审议通过大会等额选举办法; (5)审议确定党委、纪委正式候选人名单; 14.全体代表会议:
(1)报告预选选举结果;
(2)通过大会等额选举办法; (3)进行大会等额选举。
15.主席团会议:召开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1)听取总监票人等额选举计票结果的汇报; (2)确认党委、纪委委员当选名单; (3)确定一届党委和纪委一次全会的主持人。 16.大会闭幕式:大会闭幕式。
(1)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计票结果;
(2)宣布新当选的委员名单; (3)通过关于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4)通过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5)XX--致闭幕词; (6)s上级公司领导讲话;
(7)宣布大会闭会,奏(唱)《国际歌》。
17.新一届纪委会议:召开纪委委员会议,选举产生正、副书记,并将选举结果报同级党委审议。主持人(单位)新一届纪委召集人 18.新一届党委会议:召开新的一届党委第一次委员会议,选举产生正、副书记;讨论审议纪委选出的正、副书记。主持人(单位)新一届党委召集人
19.报告改选情况:向上级党委呈报换届改选情况报告及委员会委员呈报表。
报告内容:(1)换届改选概况;(2)当选党委、纪委委员及正、副书记名单和每个人的得票数。主持人(单位)新一届党委
20.审查批复:上级党委审查后,下发关于报批单位党委、纪委委员及正、副书记组成的批复。主持人(单位)上级党委
21.资料归档:有关换届改选工作的文书资料、选票等,整理归档。主持人(单位)党委办事机构。
党委换届选举的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第二十条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或各代表团(组)从代表中提名,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大会主席团指定一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第二十一条 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党组织或大会主席团应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 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党员或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或代表中推选,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 选举设计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第二十四条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二十五条 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第二十六条 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字;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第二十七条 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第二十八条 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候选人。
第二十九条 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