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委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做好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是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有序推进、取得成功的重要前提,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村支委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希望大家喜欢!
村支委换届选举工作流程(一)
一、准备阶段
l、各党(工)委参加全区村党组织和第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后,准备以下工作: (1)召开党委会,根据区委统一安排,研究制订本街乡镇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意见及实施方案,成立村党支部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工作指导组。 (2)准备换届选举工作材料。
(3)召开本街乡镇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布置换届选举工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换届选举业务培训。
(4)各党(工)委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进行财务审计。
2、村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工)委提出换届选举请示。请示包括换届选举理由、选举时间安排、新一届支委名额总数。
3、各党(工)委批复请示,并下派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
4、村党支部通知外出党员届时回村参加换届选举,统计参与推荐的村民代表数量。
5、召开有党员、村民代表、本村的区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同志代表、有威望的贤达人士、经济能人等参加的党员(扩大)会议,学习宣传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两推一选”办法等,进一步明确换届选举的意义、要求,统一思想。同时在党内通报党(工)委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批复。
6、指导各村起草党支部任期工作报告,报告包括本届村党支部委员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情况,党支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情况及经验教训,对下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支部委员准备个人述职报告。 二、民主推荐阶段
指导组和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按照“两推”的办法,组织民主推荐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 1、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推荐(一推)。由指导组和上届村党支部共同主持,村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到会人数应达到80%以上。程序有:
(1)上届村党支部班子报告工作。 (2)支部成员进行述职。
(3)指导组公布村级财务审计情况。
(4)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对上届支部委员进行民主测评。
(5)指导组组织学习村党支部委员、任职条件中的村干部任职条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6)推荐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并注明拟担任的职务。推荐的委员候选人数为委员职数的2倍。 (7)汇总民主测评和推荐得票情况。按规定比例确定候选人(原则上按得票多少确定,满额为止,上届支部委员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30%的,不得确定为下届支部委员的候选人) (8)向党员公布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得票情况。
2、召开有村民代表、本村的区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同志代表、有威望的贤达人士、经济能人参加的会议投信任票(二推)。由指导组和上届支部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对党员大会推荐的支部委员候选人投信任票。程序是:
(1)公布党员大会推荐的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2)向与会人员发出召开会议的通知。
(3)召开会议对党员大会推荐的支部委员候选人投信任票(原则上,是党员的与会人员只参加党内推荐,不再参加投信任票)。
(4)汇总支部委员候选人信任票得票情况。 (5)向党(工)委上报“两推”得票情况。
3、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步候选人。各党(工)委召开党(工)委会对推出的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依据村支部书记、委员的任职条件和“两推”的得票情况,按应选委员的150%的比例来确定初步候选人,原则上党员推荐票数和村民赞成票数必须分别达到实投票数的50%以上的,才能确定为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
三、组织考察阶段
各党(工)委成立考察小组,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考察,确定正式候选人。 1、成立考察小组。
2、分别召开党员、干部、群众座谈会,全面考察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能力、领富帮富能力和在群众中的威信等,形成综合考察材料。
3、召开党(工)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应有20%的差额)和村候选人。
4、将村候选人报组织部门审核
5、向村上一届支部委员会下发关于确定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的批复。 四、选举阶段
l、制订选举办法。上届支委在指导组指导下,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办法包括选举办法的依据、候选人产生程序、选举名额、选举程序以及投、监、计票办法。
2、印制选举村支部委员会委员和村支部书记(副书记)的选票。
3、确定该村党支部选举大会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并报党(工)委核准。
4、召开村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会议由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主持,党(工)委派员参加,差额选举村支部委员。程序是:
(1)清点到会党员人数,看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是否超过80%。 (2)宣布党(工)委关于本村党支部委员、书记候选人的批复。 (3)宣读、通过选举办法。
(4)发选票,并说明填写选票方法、应注意的问题和投票顺序。
(5)组织投票,清点票数,宣布投票是否有效(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实发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6)计票。
(7)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5、召开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会议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委员主持,议程为:
(1)会议主持人介绍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建议名单。 (2)支委酝酿讨论。
(3)无记名投票选举。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委员表决通过。被选举人获赞成票要超过实到会支部委员的半数方能当选。 (4)监票人公布得票情况。 (5)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6、继续进行党员大会,通报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情况,上级党组织领导讲话。 五、换届选举后续工作
1、村党支部向党(工)委报告支部大会和支委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情况。 2、党(工)委向组织部门上报村任免呈报表。 3、乡(镇)、街党(工)委下发对村党支部选举结果的批复。
4、新一届村支部委员会召开支委会,明确分工,讨论制订新一届党支部任期目标,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5、党(工)委与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签订任期目标责任状。 6、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
7、党(工)委及时向组织部门报送本地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有关报表和总结材料,并做好文件、材料归档工作。
村支委换届选举工作流程(二)
一、会前准备
1、召开党支部会议,向乡镇(园区)党(工)委写出换届请示。
2、召开党支部会议,建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
①配合乡镇(园区)党(工)委对新一届支委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推荐、筛选、考察和任职资格审查。
②准备会议材料:上届党支部工作报告;大会主持词;选举大会议程;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选票等。
③做好宣传发动。
3、下发召开会议通知(逐人书面通知)。
二、预备会议
1、向各党小组通报会议的筹备情况。
2、做好党员的政治思想工作,统一思想认识。
3、组织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下届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三、正式会议
1、清点人数;
2、宣布开会;
3、奏《国歌》;
4、上级领导讲话;
5、工作报告;
6、宣读乡镇(园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候选人作竞职演说;
7、讨论报告、选举办法(草案),酝酿候选人建议名单;
8、再次清点人数,通过选举办法,通过监票人,指定计票人;
9、计票人分发选票,主持人介绍划票事项,党员填写选票;
10、投票,监票人当众检查票箱并封好,先由监票人投票,然后在监票人监督下党员逐个投票;
11、计票,投票结束后,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当众开箱清点核对票数,统计结果;
12、计票结束后,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主持人宣布当选名单;
13、奏《国际歌》,散会。
14、召开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
村支委换届选举工作流程(三)
(一)准备工作
做好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是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有序推进、取得成功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在换届选举准备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成立选举机构。县上成立由组织、民政部门牵头协调,纪检、宣传、政法、财政、审计、农业、妇联、团委等部门共同参加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指导。乡(镇)也要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机构,明确职责任务,配备专门人员,推动换届选举工作有组织、有步骤、有秩序的开展。
2、开展摸底调查。各乡(镇)要深入到村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现任村级班子工作状况、班子成员的公信度和选举思想动态等情况,摸清各村的人口、户数、村民小组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基本村情,以及家族、宗族、宗教、黑恶势力等可能影响和干扰村级组织换届的情况。对村情复杂、干群矛盾突出以及以往选举中问题较多的难点村、重点村、后进村,要逐个分析村情选情,找出问题根源,先整顿、再换届,确保不留“后遗症”。
3、制定选举方案。各乡(镇)要围绕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资格条件、选举方式、纪律要求和组织领导等各阶段工作任务,制定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方案,要做到时间到天、任务到人。要制作村“两委”换届工作流程图,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无缝衔接、有序推进。尤其要关注难点村、重点村、后进村,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切实做到“一村一策”,为开展换届选举打好基础。
4、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举办宣传栏、书写黑板报、刷写标语、印发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村级组织换届的重要意义、政策程序、村干部的标准条件和纪律要求等,营造良好的换届舆论氛围。要重视对党员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他们珍惜法律赋予的权利,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提高政治参与能力,真正把那些符合自己意愿,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村级班子。要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宗派势力和家族势力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干扰和操纵。
5、培训业务骨干。县上要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对指导和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员开展集中培训,要重点做好乡(镇)党委负责选举工作党政干部的培训,切实提高乡(镇)党委政府指导换届工作的能力水平。乡镇党委政府要重点做好包村干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使他们熟悉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工作程序和方法步骤,切实提高实际操作水平。
6、审计村级财务。坚持先审计再换届的原则,组织财政、审计、农经管理等部门对村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村级财务收支、集体资产管理使用、村级债权债务、生产经营性和建设项目的发包和管理情况,以及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财务问题。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审计结束后,要对村级财务收支和账目情况进行全面详实的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认真解决村组织换届选举中“贿选”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06〕30号)的精神及有关要求,坚持按照 “两推一选”(“两推”:党内〔党员和上级党组织〕推荐党组织候选人和党外推荐党组织候选人;“一选”:由党组织内全体有选举权的党员无记名投票选举党组织人选)的程序进行,由村党组织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报乡镇党委考察研究后批准。在选举中,可以先选委员,再选书记、副书记;也可以直接选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1、选举准备。换届前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乡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乡镇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组织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乡镇党委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事宜。
2、党内推荐。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将推荐情况报乡镇党委。乡镇党委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多1-2人的差额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3、群众推荐。党内推荐结束后进行群众推荐。村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确定的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信任投票,现场公开计票。乡镇党委在村民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根据候选人条件要求,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考察酝酿。根据推荐情况,乡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应按照候选人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参与邪教组织、参与矛盾纠纷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得列为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
5、党内选举。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新一届委员产生后,要及时召开委员会议,等额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并报乡镇党委批准。
(三)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民发〔2013〕76号)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要依法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倡按照法定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上次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村民或村民小组民主改选村民代表,根据县、乡(镇)选举工作方案,提出选举工作初步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形成正式方案。
2、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凡年满十八周岁以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可在户籍所在地的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户口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且履行本村村民义务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以予以登记,并告知其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农村需要的各类人才,自愿到农村工作、生活、竞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查后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可以予以登记,并告知其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选民登记工作要全面、准确、细致,不得错登、重登、漏登,确保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民资格审查认定后,要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接受群众监督。
3、推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本村选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选民提名,确保选民的直接提名权。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可采取两种方式直接提名:一是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过半数的本村选民按规定填写提名表,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提名结果;二是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委派村民代表参与监督,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半数以上的选民按规定填写提名表,然后集中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唱票、计票,公布提名结果。提名候选人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候选人的条件对得票多的进行审查,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正式候选人应分别比应选人数多1-2人初步确定。候选人产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前按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于选举日前3日公布。
4、组织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要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民发〔2013〕76号)和《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的选举程序和要求,组织召开选举大会,采取集中投票或设立中心投票站和若干个投票站的方式,由村民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投票站投票,确保村民的投票权。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群众亲自投票。选举时,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要当场宣布,并张榜公布。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每一村民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仅对老、弱、病、残不能到现场的选民辅助设立流动票箱投票。但设投票站和流动票箱投票的,必须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或中心投票站开箱、唱票、计票、监票。当选人数缺额的,缺额的成员一般应当当场另行差额选举,也可以在第一次选举日后15日内进行。对当选者,由乡(镇)政府颁发省上统一印制、县(市)民政局验证的当选证书。选举结果要报乡(镇)政府和县(市)民政局备案。要切实维护好投票现场的秩序,禁止任何干扰选举、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
5、做好工作交接和完善配套工作。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结束后,要在乡(镇)人民政府主持下,办理新、老村民委员会工作移交手续。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要按照法律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的各项民主制度和村规民约,以及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研究确定本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落实措施。